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有十万亿舔狗金江辰李姝蕊>第636章 江湖儿郎江湖死
  “宋哥,这个江辰,到底什么背景?”

  并没有愤怒,在香奈儿店虽然热脸贴了冷屁股,出了个不大不小的洋相,但作为名门公子,郭安乐没那么小肚鸡肠,一没去找何以卉质问,二也没去找江辰进行单挑,更多的是对江辰的来路感到好奇。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像他这样的家世,是不可能做出脸红脖子粗的莽撞行动的,这是融入骨髓的一种基因。

  像那种受了点“委屈”就急吼吼的要找人算账,这种桥段,大部分只会发生在狗血电视剧里,或者脑残小说中。

  现实中真正有点层面的人物,哪会这么沉不住气。

  “我也不太清楚。”

  郭安乐觉得能在这里找到一个答案,但得到的回应却让郭安乐不太置信。

  “连宋哥你都不知道?”

  “我也不是做户籍调查的。”

  宋朝歌开了个玩笑,随即道:“我只能告诉你,他的女人缘不错。”

  女人缘不错,

  这句评价,不可谓不中肯。

  郭安乐张了张嘴,就像胸口被捶了记闷拳,有点堵。

  宋朝歌面露微笑,“不过你也别担心,何小姐与他,应该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

  “宋哥怎么知道?”

  “他有女朋友。和他是一个大学的。”

  听到这话,郭安乐并没有因此放松,反而黯然苦笑。

  “宋哥,你最好不是在安慰我。他如果没有女朋友,我是不是就完全比不过了?”

  的确。

  这话不像是安慰人,倒更像打击人。

  “我可没这个意思。”

  宋朝歌嘴角含笑否认,继而理智分析道:“何小姐很少去内陆,和他之前应该不可能发生交集,两人想必是最近才认识。他来濠江,才多长时间?”

  宋朝歌下判断。

  “所以,何小姐之所以那么做,是故意给你看的。”

  “我知道。”

  郭安乐靠在沙发上,呼出口气,他又不傻,这么浅显的事情,他当然能看明白。

  所以他并没有嫉恨江辰,让他真正介怀的,是何以卉表露出来的态度。

  当着自己的面故意拉别的男人一起上车回家,真的就不愿意给他一点机会吗?

  郭安乐靠在沙发上,微微仰头,双目无神的望着天花板,困顿又夹杂着些许迷茫。

  “宋哥,你说我是不是该放弃?强扭的瓜不甜,现在放弃,还可以做朋友,我怕坚持下去,就连朋友都没得做。”

  宋朝歌看着再度变得摇摆的港城贵公子,并没有直接回应这个问题。

  “我之前与何小姐并没有太深的接触,所以了解不深,都是听你在讲述。但现在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女孩子。”

  郭安乐不解,偏头,“我说要送她回家,她不理会,反而和别的男人一起坐出租走了,宋哥,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才是人生。”

  郭安乐一愣,苦笑:“宋哥,你到底找哪边的?”

  宋朝歌笑,“正是因为她把你丢在大街上,所以我才觉得她不错。”

  郭安乐完全摸不着头脑,故意板起脸,不满道:“宋哥,你是故意看我笑话对吧?”

  宋朝歌摇头:“看问题,不能只看表象,得究其本质。”

  “什么本质?”

  “你知道她是故意演戏,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她为什么要故意表演给你看?”

  这个问题还不简单?

  郭安乐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想让我放弃对她的追求。”

  “聪明。”宋朝歌称赞。

  郭安乐苦笑不语。

  “那么你再想想,以何氏现在的处境,她明明可以利用你,暂时虚与委蛇,利用你的能量,帮助家族度过难关,换作大部分女人站在她的位置,我相信应该都会这么选择,但是她并没有这么做。”

  宋朝歌慢条斯理道:“她并没有和你玩暧昧,而是给了你一个清晰的态度,不想浪费你的感情时间以及精力,就凭这一点,她就比大部分女人要强了。”

  郭安乐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这话听着,好像不太顺耳,至少不是向着他的好话,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又很有道理,让他觉得如果就这么放弃,会很可惜。

  “宋哥,你这么说,我好像应该坚持下去。”

  宋朝歌没有给出一个直白的建议,只是道:“感情的问题,不比其他,究竟怎么做,还是需要你自己去做主。旁人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

  郭安乐看了看他,笑了起来,不禁坐直身,“宋哥,瞧你这话说的,放心,无论结果怎么样,我绝对不会怪你。”

  “我还真担心你最后来找我负责。”

  宋朝歌玩笑道。

  郭安乐心情舒解了不少,撑着膝盖起身。

  “干什么去?”

  宋朝歌问。

  “想想该给以卉准备什么生日礼物。”

  郭安乐呼出口气道。

  宋朝歌摇了摇头,笑道:“行,去吧。”

  郭安乐朝外走,忽然,脚步一顿,回过头:“对了,庚龙去哪了?”

  “我有点事交代他去做。”

  郭安乐点了点头,也没多问,“宋哥,那我先走了。”

  “啪嗒。”

  门打开又关上。

  郭安乐走后,宋朝歌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

  下午五点刚过不久。

  距离庚龙被带走,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

  想必。

  也该回来了。

  的确。

  或许是在警署吃了顿晚饭,华灯初上,这座东方赌城迎来喧嚣热闹夜生活的时候,被警署署长亲自带走的庚龙重新回到星濠,毫发无损。

  宋朝歌今晚并没有去赌场消遣。

  “宋少。”

  庚龙进入房间。

  “回来了。”

  这次的行动失败引起了相当恶劣的后果,庚龙深知这一点,但同时他也明白,重复多余的请罪没有任何意义。

  “宋少,我已经暴露了。”

  宋朝歌置若罔闻,没有任何波动,走到酒柜边,取出一瓶欧颂,“怀疑只是怀疑,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事情,都得讲证据的。”

  他又拿出两个高脚杯,开酒倒入,随即端起一杯,递给庚龙。

  “你那两个手下,处理掉没?”

  宋朝歌端着酒杯问,俊逸的脸没有太多的表情。

  “我已经让他们暂时隐匿起来了。”

  宋朝歌淡淡一笑。

  “讲义气,也是得分情况的。通缉令应该已经在准备了,一旦他们被抓到,你想过后果没有?”

  “不会……”

  “你是说他们不会被抓到,还是说不会出卖你?”

  庚龙没有闪躲,与宋朝歌对视,“他们都跟了我快十年,绝对值得信任。”

  宋朝歌端起晶莹剔透的高脚杯,抿了口酒液。

  “我不是怀疑他们的忠诚,我相信,他们对你一定是死心塌地,不然你也不会带他们来濠江,但人不是机器,就算是机器,也有漏洞,人也是有软肋的。”

  宋朝歌平淡笑道:“你也是老江湖了,我相信怎么去撬开一个人的嘴,你肯定比我更清楚。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人才是不会说话的,而且也能避免他们少受点苦。”

  庚龙端着酒杯,“……宋少,可不可以送他们出国?”

  宋朝歌沉默了下,“出国,也是一样。”

  继而,他扬起杯子,朝庚龙示意了下。

  “江湖儿郎江湖死,他们应该有这个觉悟。厚待他们的亲人吧。”

  这话一出,等于断绝了斡旋的余地。

  庚龙脸皮紧绷,终究还是慢慢的抬起酒杯。

  “噔。”

  两个酒杯碰在一起。

  响声空灵清脆。

  宋朝歌微笑。

  “cheers。”

  江湖上的事,确实应该在江湖上解决。

  得知消息后,江辰也与一位大哥级人物进行了联络。

  不管薇拉那边什么想法,起码确认了庚龙的嫌疑性后,这件事情,他就很难置身事外。

  那些延边杀手,十有八九就是冲他而来,薇拉应该巧合成为了他的挡箭牌。

  即使这些理由,很难去解释,解释了,薇拉也不会听,但江辰觉得,自己理应出一份力。

  “为什么不联系警方?”

  “江南是庚龙的大本营,警方如果知道,很难瞒过他的耳目,我担心他会先一步杀人灭口。”

  “我还算了解庚龙,他对自己人,应该没这么残酷。”

  电话那头是廖向东,作为和庚龙齐名的角色,并且曾经都隶属兰佩之的阵营,他绝对有进行评价的资格。

  现在的江湖固然不再是曾经那个江湖,但做老大,终究还是得具备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

  简单点说,就是异于常人的人格魅力,不然凭什么混到这个地步,凭什么让那么多人为其卖命。

  庚龙确实心狠手辣,但江辰也知道,对方对待外人,肯定与自己人不一样,但同样,在京都,他也见识到了庚龙对刀疤脸的壮士断腕。

  江湖义气,也是存在一个阈值的。

  “从他安排那两个人离开濠江,就说明他并不算暴虐无道,但是当别无选择的时候,恐怕就容不得他讲仁义了。”

  廖向东沉默。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的确。

  为了自保,几条手下的命,确实无关紧要。

  “行,我来处理。”

  “麻烦廖哥了。”

  这就是人脉的重要性。

  江南固然是庚龙的大本营,但廖向东肯定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他既然答应,就说明有一定的把握。

  江辰不是一个喜欢麻烦别人的人,从小到大皆是如此,哪怕在东大上学时,那般囊中羞涩,可他找罗鹏开口的次数,屈指可数,宁愿累死累活的去四处兼职。

  但是时过境迁,现在他越来越感受到一个道理,有时候,还确实需要去麻烦别人,人际关系,就是在一次次的“麻烦”中,越走越近。

  与此同时。

  镜头拉远,顺着走廊一路前沿,来到薇拉房间。

  “小姐,这是庚龙的资料。”

  老六将一份文件放在茶几上,有点像是个人简历,但是比个人简历厚,足足一沓a4纸,由此可见信息之详细。

  第一页刊印的,赫然是庚龙的照片。

  “绰号九纹龙,38岁,祖籍淮州……”

  薇拉拿起恐怕比警方数据库还要完善的资料,起码在警方数据库里,一些太过暴力血腥的事迹,应该是没有记录的,可这上面却显示得清清楚楚,包括庚龙的发家史,犯下过多少罪行,或许算不上全部罗列,但也足够骇人听闻了。

  就算在国内,想要弄到这么一份资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别提外国人了。

  可这份资料就如此清晰的出现在了薇拉手中,距离庚龙被带走,过去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在江辰面前表现得风平浪静的薇拉懒散的翻阅了一下资料,看着这些足以让人头皮发麻心头泛寒的记录,却无太多表情波动。

  “就这些?”

  “小姐,目前收集到的信息就这些,剩下的,还需要一点时间。”

  “在这里,这应该叫做古惑仔吧?”

  “古惑仔是港城的称呼,在东方内陆,应该称作黒社会。”

  老六恪尽职守的进行解释。

  “黒社会。”

  薇拉念叨,面带嗤笑,然后将资料随意丢在茶几上。

  “他现在还在警署吗?”

  “被放了。”

  对此,薇拉并没有怒火中烧,相当通情达理。

  这里是濠江。

  怎么能去指望人家不帮自己人,而来帮她们外人呢?

  “小姐,我觉得,这件事是不是有点奇怪?”

  老六看着那张照片,“他与我们,没有任何瓜葛。”

  “你想表达什么?”

  薇拉微微抬头。

  老六立即闭嘴。

  “你难道没遇到过疯狗?疯狗咬人,是不讲道理的。”

  疯狗咬人,不讲道理。

  这个理由确实精辟。

  “还站在这里干什么?”

  闻言,老六一语不发,迅速转身,离开房间。

  “火。”

  立下大功的贴身女保镖走过来,递出一个火机。

  薇拉是不抽烟的,她重新拿起那份资料,“噔”的一声,打火机蹿起火苗,资料被点燃,很快燃烧起来。

  薇拉拿着燃烧的资料,任由火势蔓延,就要烧到手指的时候,松开手。

  燃烧的资料掉入垃圾桶,薇拉翘着二郎腿,把玩着火机,欣赏着垃圾桶在灼烧下逐渐变形,火光倒映在她的瞳孔中,分外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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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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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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