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有十万亿舔狗金江辰李姝蕊>第739章 孤勇者
  天下熙攘,皆为利往。

  休戚相关的利益共同,的确是最牢固的一种绑定形式。

  甚至很多时候要超过血亲关系。

  这一点毋庸置疑。

  为了家产反目成仇的例子,不胜枚举。

  当然。

  利益共同体的关系虽然牢固,但也不是没法打破,肉眼可见的就有一种办法。

  那就是更大的利益进行诱惑。

  可是江辰一点都不担心。

  别说全国,哪怕世界范围内,能够像他如此“大气”的人,绝对不多,更别提斥巨资投资萤火医疗中心。

  这就是一个充满理想主义的项目,就算曹锦瑟本人也没法承诺会有回报,或者说什么时候会有回报。

  除了自己,曹锦瑟应该很难再找到和她一样“幼稚”、“天真”、甚至可以说“愚蠢”的人。

  文艺点说。

  曹锦瑟很难再碰到第二个志同道合的自己。

  所以江辰离开九鼎集团的时候,状态比较轻松,而曹锦瑟则眉头微蹙,显然有点郁结。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坐在她这个位置,每天有太多的事要忙,会将时间利用到极致,哪还有闲情逸致去管多余的闲事。

  可这个事件,她好像没办法视而不见。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或许房家现在正处于鸡飞狗跳的阶段,暂时还没发现江辰是“始作俑者”,可现在不知道,不代表以后不知道。

  只要房家不就此罢休,迟早能找到蛛丝马迹。

  房家会就此罢休吗?

  以己度人,答案不言而喻。

  别说房家了,就算普通百姓碰到这样的事,恐怕都会不惜一切查个水落石出。

  趁还没有暴露,抢先主动带江辰去赔礼道歉,以表诚意?

  这个念头曹锦瑟确实考虑过,可很快就被自己否决了。

  一般的冲突还好,她出面协调,不是不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可这个梁子结的太大了。

  付出了一条人命,并且成为全世界的笑柄,别说房家愿不愿意息事宁人了,她自己都实在是抹不开脸去当这个和事佬。

  可她又不能失去江辰这个“朋友”。

  萤火医疗中心,是她自己的执着,或许谈不上多伟大的操守,但一旦这个项目有所突破,毫无疑问可以惠及整个民族。

  站在她的位置,看到的东西自然和普罗大众完全不同。

  神州看似一日千里,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但是在很多领域,距离世界尖端技术,还存在难以想象的鸿沟。

  医药就是其中之一。

  迄今为止,国内还没有一家原研药企业。

  没错。

  一家都没有!

  有些药企看似市值高的吓人,可实际上只能算是“代工厂”。

  国内生产药品只有三个来源:第一是国外药企授权生产,第二直接向国外药企购买原研药专利,第三,等国外药企的专利过期后进行仿制。

  一旦国外药企停止授权,国内药企几乎都得关门倒闭。

  老百姓生活用到的药品,小到感冒药,大到抗癌药,几乎都是国外几家诸如辉瑞、强生、默克这些药企发明的。

  何等无奈。

  又何等悲哀?

  现在国内的财富阶级确实日益壮大,但这些资本只愿意把钱投在见效快的领域,譬如地产,游戏,电影传媒,购物中心……甚至都盯上了老百姓的菜篮子。

  当然。

  资本逐利这是与生俱来的天然属性,无可厚非,能够快速的得到回报,谁愿意把钱砸在深不见底并且看不到未来的领域上。

  可是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只在乎个人的利益,眼前的得失,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不可能真正全面的强大。

  江辰间接害死了一条人命,这是事实不假,可曹锦瑟愿意无视这点瑕疵。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就算她自己都是一样。

  从小所受的教育在她心里早已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

  她眼里,早已不会去以“好”与“坏”去判断一个人,那是普通人的三观。

  她的眼里,只有“功”和“过”。

  迄今为止,她都还记得现在在京都大学教书的哥哥给她讲过的一个故事,一段真实存在的历史。

  睢阳保卫战。

  为了抵抗20万敌军,因为粮食短缺,守城将领张巡下令杀死自己的小妾,与部下分食,于是城内官员纷纷效仿,杀死自己的家人,奴隶,分而食之,最后蔓延到城中百姓。

  据不完全统计,这场保卫战结束后,睢阳城内有三万百姓被杀而食之。

  而作为主导这场人间惨剧的始作俑者,有人骂守城将领张巡是灭绝人性的恶魔,可同样有人称赞他为千古一将,民族英雄。

  因为他率领7000将士,抵挡20万敌军300天之久,城内生灵涂炭,可大唐的半壁江山得以周全,也保住了后方数万万百姓。

  何为功?

  何为过?

  曹锦瑟思绪了会,随即打了个电话。

  “兰姨,房家的事,江辰和你说了吗?”

  “他做的?”

  兰佩之简单反问。

  “嗯,我刚把他叫过来聊了会。”

  “他自己做的事,自己肯定有能力解决。”

  曹锦瑟不紧不慢道:“这次房家摔得很疼,如果房家知道是他从中作梗,可能不会按常规办事。”

  “你想插手?”

  “怎样说也是朋友。”

  “他许了什么好处?”

  兰佩之也挺直白。

  曹锦瑟笑了下,不完整的解释了一句:“他提出了一个我很难拒绝的条件。”

  兰佩之当然不会去刨根究底。

  “他怎么又和房家斗上了?”

  “说是因为一个发小,这个家伙,有一点挺难得,重情重义,这是优点也是缺点。只不过我忽然在想啊,如果有一天我出了什么事,他应该也不会袖手旁观吧。”

  “说不准。”

  闻言,曹锦瑟不禁笑了下。

  “他既然这么爱折腾,就由他去吧。让他去动动这些豪族,或许也不是一件坏事。”兰佩之声音不轻不重,耐人寻味。

  曹锦瑟沉默了会。

  “太困难了。”

  “他应该不怕。”

  闻言,曹锦瑟又忍不住笑了声,这次笑声更大了些。

  也是。

  想想那家伙的事迹吧,就像初生的牛犊,无所畏惧。

  可是再怎么年轻气盛,以一己之力挑战延续几千年的阶级体系……

  孤勇者啊。

  “兰姨一点都不担心?”

  曹锦瑟试探性问。

  要说亲密程度,她和那个家伙,肯定是比不上电话那头的那位的。

  “我什么都不知道。”

  兰佩之言简意赅。

  曹锦瑟莞尔,发现对方变得……风趣了许多。

  这是在责怪那家伙没有告诉她吗?

  “不知道也是好事,兰姨,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免得头疼。”

  结束通话后,曹锦瑟重新投入工作当中,今天没有加班加点,下午五点一刻,离开办公室,驱车来到京都大学,畅通无阻的进入大门,停在一栋教学楼前。

  她坐在车里,左等右等,眼见过了六点,还没见到人,于是推门下车,走进教学楼。

  “咚咚……”

  上楼来到办公室,她敲了敲门,旋即推门走了进去。

  办公室内。

  一对师生正在谈话,应该是学生来请教问题,所以才耽搁这么久。

  眼见打扰了两人,曹锦瑟做了个抱歉的眼神,立即打算退出去。

  “结束了。”

  男老师叫住了她,旋即对学生介绍道:“我妹妹。”

  闻言,那名学生立即礼貌的对曹锦瑟打了声招呼,“您好。”

  京大的学生,称一句“国之栋梁”毫不为过,这位正儿八经考入竞大的男生不同于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双眼很有神,一看就是那种想当有主见的人。

  “你好。”

  曹锦瑟点头一笑,相当平易近人。

  “曹老师,那我先走了。”

  男老师点了点头。

  男生离开,走出办公室时,还不忘对曹锦瑟笑了笑。

  这才是高等学府学生该有的样子,知书达礼。

  “怎么有空到我这来了?”

  男老师不顾自己的跛腿,走到饮水机前,给妹妹倒了杯水。

  “来接你下班啊。”

  曹锦瑟烂漫的笑。

  “不敢当。”

  男老师把水杯递过去。

  “哥,你再这么说我生气了啊。”

  曹锦瑟面露不满的接过水杯。

  只是京大一个普普通通教师的曹修戈微微一笑,“那你还得等一会,我收拾一下东西。”

  “不急。”

  曹锦瑟喝了口水,东张西望,“哥,看来你教的也不怎么样嘛,到现在职称都没升一下。”

  曹修戈不以为意,“职称和教学水平有必然联系?”

  “怎么没有?你如果教学水平好,京大不可能不提拔吧。”

  曹锦瑟捧着水杯,眼神揶揄。

  对方不为所动,像是辩解道:“那你倒是说说,如果我真的水平不行,为什么还会有学生下了课来找我请教?”

  “谁知道是不是你把人家叫来的。”

  曹锦瑟继续调侃,“要是惹你不快,你给人家扣点学分,人家找谁哭去。”

  曹修戈道:“那是今年的高考状元。”

  曹锦瑟顿时语塞,随即问:“全国状元?”

  “嗯。”

  曹锦瑟目露讶异。

  状元每个地区都有,可全国状元,一年可只会出现一个。

  她情不自禁扭头望向门口,“看不出来啊。”

  也是。

  一般读书厉害的人,基本上都戴着副眼镜,可能穿得也比较“随意”,更别提状元了。

  可刚才那个男生很昂扬。

  “哥,你不会吹牛吧?”

  曹锦瑟“质疑”道。

  “有什么好吹牛的,很值得奇怪?”

  曹修戈风轻云淡。

  “全国状元,还用得着找你请教?哥,你现在去高考,恐怕都考不过人家吧?”

  曹锦瑟的话确实扎心了,不过也好歹为亲哥留了点面子,还加了个“恐怕”的疑问语气。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

  被妹妹不断找茬的曹修戈心平气和回应。

  “嗯,有大儒那味了。”

  曹锦瑟低头喝水。

  曹修戈笑,“我可以自己回去。”

  “不行,浪费钱。”

  “又不让你花钱,我自己花自己的工资难道还不可以了?”

  “哥,你这种想法就不对了,能省为什么不省呢?你要是钱多,那借我点呗?”

  闻言,曹修戈异样的看向她:“还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难怪今天这么好心呢。你这个大财主,好意思打我的主意?”

  “你不是我哥吗,我不打你主意,打谁主意?”

  曹锦瑟毫无惭愧,理所当然。

  “真缺钱?”

  曹修戈问。

  曹锦瑟眨巴了下眼睛。

  “京都那么多名门望族,找他们拆解点,不就行了?”

  “你是我哥都不帮我,还能指望外人吗?而且我又不能保证能够给人家带来利益,人家凭什么把钱借我。”

  “你不是才花了一笔钱,创立长城吗?”

  “所以啊,所以才缺钱了呗。”

  “那行吧,回头我看看我工资卡里有多少钱,先借给你。”

  曹修戈这个哥哥,还是挺称职的。

  曹锦瑟没有感动,相反翻了个白眼。

  “你还是留着吧。”

  “瞧不上?”

  “我就算再缺钱,也不能把我哥逼的倾家荡产啊。”

  曹锦瑟叹息:“可惜啊,有钱人又只帮有钱人。”

  曹修戈笑而不语,没再接腔,收拾完东西,兄妹俩下楼。

  “说说看,缺口多少,我看是不是能想想办法。”

  坐上车,曹修戈开口。

  哥哥到底是心疼妹妹。

  “我开玩笑的,哥你可是伟大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怎么能让你再沾上俗气的铜臭味。”

  曹锦瑟笑着启动车子,她今天开的是一台二十万出头的国产车,在京都大学一点也不惹人瞩目。

  快出校门时,又看到了那个全国状元,骑着辆单车,精气神十足。

  “现在的状元,和以前不一样了。”

  曹锦瑟透过车窗,念叨了句。

  “在招生时,招生办问他,这么努力读书,是有什么坚定的理想吗,你知道他怎么回答的吗?”

  “为了更好的生活?更高的社会地位?”

  曹锦瑟驾驶着车从对方身边经过,笑道:“还是说,为了神州之崛起?”

  “都不是。”

  曹修戈轻声道,嘴角微微上扬,“他说,是为了世界上不再有人上人。”

  曹锦瑟一愣。

  读书不是为了成为人上人,而是为了不再有人上人?

  曹锦瑟扭头。

  “很有趣的回答,对吗?”

  曹锦瑟莞尔。

  “嗯,的确有趣。”

  “你说再过若干年后,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曹锦瑟没有回答,可忽然间好像明白了,哥哥选择教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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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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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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