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借命人白福>第九十二章 探险队的踪迹
  “糟了!”

  我的心头猛地一紧,赶紧拿上枪跑了出去。

  可我刚一出去,担心的事情便发生了。

  前方的沙丘上,一个壮汉单手扛着猎枪,冲狼群冲了过去。这些狼本想偷袭荀潞她们的帐篷与我们吉普车上的货物,被那壮汉一吓,立刻调转了方向。

  “畜生东西,过来啊!老子一枪崩了你!”高午佝偻着身子,单手握着长管猎枪,恶狠狠地和野狼对视着。

  猛地,一只野狼从侧翼扑向高午!

  “高午!小心!”我一边惊呼,一边冲向高午。

  “啊!”

  然而,还没等我靠近高午,那只野狼便咬住了他。

  不到一秒的工夫,高午的裤腿便被撕了个大大的口子!

  女生的帐篷里,荀潞与莫欣蕊已冲了出来。

  “畜生,看爷不弄死你!”高午手脚并用,用力捶打野狼的腰身。

  可那野狼似乎很耐揍,仍然死死地咬住高午的大腿,丝毫不愿松口。

  这是,我已端起猎枪,屏气凝神后,一枪轰了出去。

  伴随“砰”地一声响,野狼头上冒出一团黑烟,这畜生软趴趴地倒在旁边,发出低沉的哀鸣。

  站在我身边的阮垚被吓了一跳,显然没想到野狼与高午几乎贴在一起时,我也敢开枪。

  高午和荀潞却十分信任我,高午从地上爬起,荀潞手持匕首,护在他身边。群狼一时不敢往前。

  “这畜生!倒是牙尖嘴利!”高午腿上鲜血淋漓,疼得满头大汗。

  “我们也来帮忙!”这时候,莫欣蕊也跑了出来。

  “那些狼又要来了!”

  这时,荀潞大声提醒。

  在月光的照耀下,野狼的眸子散发出锐利而刺眼的寒芒,看上去颇为骇人。

  “别怕,我们有枪!”我大声说道。

  那些劫匪留下的长管猎枪,没想到这么快派上了用场。

  “砰!”

  “砰砰砰!”

  伴随一阵震耳欲聋的枪声,群狼发出惊吓之声,纷纷退走。

  其实我们这伙人里,除了我以外,其他人枪法都不怎么样——荀潞不喜用枪,高午双臂健全时,倒算得半个神枪手,可惜现在断了一臂。

  至于莫欣蕊与大阮,他们俩一个小偷出身,另一个是向导,平时也没有用枪的机会,再加上天色暗淡,更不能命中了。

  好在只是枪管发出的重响,便足以将它们吓退。

  不过这些狼的智慧超出了我的想象,它们退回沙丘高处,却并未走远。显然它们也意识到,我们手里的猎枪只是响起来吓人,其实命中的时候少之又少。

  等到子弹用完,便是惊吓都做不到了。

  “快!把帐篷烧掉!”我立刻说道。蜀南文学

  不管是豺狼虎豹,还是飞虫鸟禽,就没有不怕火的。

  “啊、啊?烧帐篷?这不太好吧?”

  “要想活命就听我的!”

  “噢,好!”

  很快,我们一人拿上一只火把,将两个帐篷点燃。

  “哗哗……”

  不到一分钟的工夫,小小的火苗变成了数米高的火山!

  果然,狼群见到冲天的火光,纷纷后退,伴随浓烟滚过,它们干脆退到了沙丘的另一面。

  趁着这个机会,我们也回到了吉普车里。

  这里还有许多收缴来的猎枪,狼群若是再回来,我们也能对付。

  好在狼群并未再来。

  提心吊胆许久后,“好像走了,那些古怪的叫声都听不到啦。”荀潞小声说道。

  “此处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进入荒城吧。”

  那些狼的过分聪慧,另我有些惴惴不安。

  “好!”

  喘口气后,我找到高午,给他的大腿做了个简单的包扎,并将伤口清洗干净。

  “你试试能走了不。”我轻声询问高午。

  听罢,高午试探性地抬起右腿,踩在地上:“虽然还是有点痛,但比刚才好多了。”

  “白三爷,谢谢你。”

  “应该的。”我微微一笑,“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就出发吧!”

  随后,我们将装备和物资整理了下,然后驱车朝着荒城进发。

  高午的腿受伤,开车的人便变成了我。

  可惜我双手健全,车技反而不如高午,不免被莫欣蕊吐槽。

  “原来白三爷也有不擅长的东西。”

  进入荒城后。

  按照那些村民提供的情报来看,荒城里有狼人出没。一开始虽不相信,但我也不敢松懈,将神经紧绷到了极致。

  “你们看这是什么!”

  荀潞突然大声说道。

  吉普车停下,我们发现地上有一些人类活动的痕迹。

  几个干瘪瘪的易拉罐,两根香蕉皮,一个烧饭烧水用的小锅,旁边还有一堆被烧过的木材。

  种种迹象表明,有人曾经在这里露营过。

  既然发现了这些痕迹,将吉普车藏好后,我们便开始下车步行。

  “看来……李承天他们曾经在这里活动过。”我半眯着眸子,淡淡说出自己的见解。

  “咦?白三爷,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呢?这鬼地方虽说是无人区,但是来探宝的队伍似乎不在少数。”莫欣蕊说道。

  “因为我发现了这个。”我淡淡一笑,将一面小旗子拿了出来。

  “龙腾探险队……”荀潞定睛观察了小旗子,旋即惊呼,“我没记错的话,龙腾探险队就是老吴的招牌。”

  “没错。”

  “好耶,看来很快就能找到李承天,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莫欣蕊兴奋道。

  而荀潞却眉头皱起。

  她很清楚,连旗子都遗失在这里,李承天一伙多半已经遇难。与我对视一眼后,见我点了点头,她便没有将自己的猜测说出。

  “走吧!”

  话音一落,我把小旗子收进背包,然后继续向前进发。

  我们向前探索了好几百米,并未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脚步也放慢下来。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借命人白福更新,第九十二章 探险队的踪迹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