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刚到了屋门口,就发现坐在那儿等着她的银红。
明黄皱眉,“银红?你怎么不去睡觉?在这里做什么?”
银红抬起头来,眼眶红红的,像是哭过。
她站起来,拉住明黄的手,带着哭腔央求道:“明黄,看在咱们一起长大的份上,你帮帮我吧。”
不得不说,银红看上去真是可怜极了。
这么冷的天,她穿着一件薄衫,鼻头都冻得通红,再加上红彤彤的眼眶,就更让人心软了。
明黄想起了叶知秋的叮嘱,于是压下了抽回手的想法,只反握住银红的手。
银红的手也是冰凉的。
原本,银红其实也是跟明黄住一间屋子的。
直到上一次挨了板子,降了等级,她才搬了出去——其实也没人让她搬,但是银红自己拉不下那个脸面,总觉得明黄会看自己笑话,因此自己主动就搬出去了。
后来素练进府,就正好搬过来。
明黄将银红拉进了屋里去,再将灯点上。
银红看着自己从前睡的床上如今已铺了被褥,一切都不是熟悉的模样,登时忍不住心里翻江倒海地刺痛起来。
她咬咬嘴唇,忍不住问了句:“那个素练,好像很讨小姐的喜爱。”
明黄拉着银红在自己床边上坐下,又寻了一件衣裳给她披着:“素练办事利落,小姐的确挺看重她的。”
“小姐有没有提过我?”银红拢着衣裳,低着头,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明黄顿住,没开口。
银红脸上露出几分愤懑不平来:“难道一起长大的情分,小姐都忘了吗?我服侍了小姐这么多年,她怎么……”
说器重别人,就器重别人了?
话到了嘴边,银红看着明黄不赞同的脸色,这才都反应过来。
一想到她还有事情要求明黄,登时银红就将这些话咽了下去。
银红低声哭起来,哀求明黄:“明黄,小姐器重你,你帮我在小姐跟前求求情,让我回去当差吧。现在那些活……我实在是干不来。那些个小丫鬟还欺负我。我真是一刻也呆不下去了。”
明黄没想到银红是来跟自己说这个的。
她下意识就想拒绝。
只不过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她想起叶知秋的吩咐,就点点头:“那行,明天我找个机会跟小姐说一声。现在不早了,明天都得早起当差,你先回去睡觉吧。”
银红点点头,想了想,将手上一个银戒指抹下来,放在了明黄的手心里:“好明黄,以前是我的不好,我总仗着年纪大,训斥你。你别跟我计较。这回帮帮我。”
她甚至说道:“咱们都是府里长起来的,对小姐才是最忠心耿耿的。那个素练是从外头买的,哪里能比得上我们?还是我们一起服侍小姐,才是最好的。”
明黄僵硬地点点头。
她其实很想说一句:素练看起来,可你比我好太多了。
但这个时候,肯定不能打草惊蛇,所以她硬生生将话咽下去。
送走了银红,明黄关上门,立刻松了一口气。
第二天一大早,叶知秋刚醒来,明黄就等不及将这个事情跟叶知秋说了。
叶知秋颔首:“那你就回去跟银红说,让她回来伺候吧。只是暂时还做二等丫鬟,如果她表现好,再升回来。”
明黄应下,服侍叶知秋漱口:“小姐,我心里总不安。总觉得银红她变了太多,我都不知道为什么。”
叶知秋将漱口水吐在痰盂里,笑笑:“人大了,总归是会有些变化的。有些人变得更好,有些人就变了初衷。我这里,没有银红想要的,也不勉强她。”
看着明黄那样子,叶知秋还劝了她一句:“我知道你是珍惜咱们一起长大的情分,可是人和人之间,是讲究一个缘分的。既然缘分尽了,何必强求?她心里不在乎这些,你在乎,受伤的只会是你。”
洗漱完毕,叶知秋就过去给林氏请安。
结果去的时候,戚氏竟然已经到了。婆媳两个正亲亲热热地说着话。
见了叶知秋,林氏招招手:“快过来,我们研究你嫁妆单子呢。你来看看,这几个庄子,你喜欢哪个?还有铺子也是——”
戚氏笑道:“要我说,哪里还用选?都给知秋岂不是很好?她嫁给十九王爷,咱们还是要多准备点嫁妆。现在要不是太仓促……”
叶知秋连忙拒绝:“也不必如此。现在局势如此,也不好太张扬。爹爹本身是户部尚书,管的钱粮,要是家里给我太多,显得好像钱多一样。不好不好。”
林氏也笑:“哪能都给你?只不过是叫你选一个。家里这些产业,多是祖传下来的。将来还得传下去。这几个庄子,都是我陪嫁的,和这些年我与你爹爹攒下来的。这些东西,就给你们兄妹两个平分。”
“那嫂嫂先选。”叶知秋是真心的:“我也不大会经营,都一样。”
戚氏想了想,竟也没反驳,当即便笑道:“那我先选了。”
林氏和叶知秋当然没有反对。
结果戚氏选下来,挑的都是位置不好的,或是旱地沙地的庄子,铺子也都留下了位置最好的。
林氏都忍不住道:“你这可是太吃亏了。”
叶知秋索性将戚氏手里的地契屋契都拿下来,交给林氏:“还是阿娘分吧。不过铺子,我要离城门口最近那个,庄子的话,就要有一片小山坡那个。其他的无所谓。”蜀南文学
城门口那个,刚才她看了一眼,是离想买的那个铺子很近的,就隔了两个铺面,她打算留着,将来如果可以,把中间那两个小铺子也买下来,然后打通,做一个大医馆——一个好的医馆,应当大一点,不仅可以抓药熬药,还可以让行动不便的病患暂时能住一住。而且,还可以卖保健药品。
等名气上来,这些都是可以做的。
至于那个庄子,叶知秋上辈子就用它种过药材,所以这辈子,肯定也是要种药材的。
这两个,其实都不算好。
林氏迟疑了一下:“那庄子出产可不太行——土不够肥。而且位置也偏。”
叶知秋笑眯眯:“小时候阿娘不是带我们去玩过?我就是想留着玩。阿娘就成全我吧。”
【作者有话说】
哇,看了一眼,不知不觉十几万字了。好快啊。感觉月底可以突破二十万字大关啦~墨绯在这里谢谢各位小可爱的支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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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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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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