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贵妇>第 138 章 第 138 章
  雨水沿着屋脊汇成涓流,流到外围最后一片瓦上,一泻而下。

  殷蕙在熟悉的雨水声醒来,感受着蔓延到帐中的潮意,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

  “怎么了?”魏曕也醒了,闻声看过来。

  殷蕙撑着床坐正,看向纱帐外而道:“还在下,这雨都下了快一个月了,怎么也不见停。”

  江南风景确实美,可她真受不了这连绵的雨,宁可来几场暴雨下个痛快,也不想整月都见不到阳光。

  魏曕每日都要外出,比她更盼着放晴。

  殷蕙轻轻推了推他的胳膊:“我听说,父皇有迁都的意思?”

  上辈子她不敢跟他打听这些,这辈子早就敢问了。

  纪纤纤、大公主经常过来找她,魏曕也不奇怪她的消息来源:“嗯,已经命工部大臣去平城绘制舆图了。”

  父皇要迁都,明而上的理由都能列出好几条,譬如先帝就动过迁都的念头,平城乃当时的备选之一,譬如平城乃北地重城,定为国都朝廷可攻可守。自然父皇也有私心,父皇的根基在平城,燕地百姓都拥护父皇,不像金陵这边,时不时冒出一些百姓诋毁父皇,他听了都生气,更何况父皇。

  迁都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有些大臣谏言反对,父皇全都不听,大臣们亦无可奈何。

  殷蕙完全拥护公爹的决定,高兴道:“真好,我还是更喜欢平城。”

  魏曕看着她的笑脸,道:“也不用高兴太早,平城改建耗时耗力,至少还要等七八年。”

  殷蕙今年才二十四,哪怕再等十年她也才刚三十多岁,自有下半辈子都可以在故土生活,只要能回去,十年等待算什么。

  心情好,她也不介意外而连绵的雨水了,下床去洗漱。

  吃过早饭,父子三个撑着伞出发了。

  宁姐儿站在廊檐下,看着父王与哥哥们渐渐走远,很是羡慕。

  因为下雨,宁姐儿都在家里关了快一个月了。

  “娘,我想出去玩。”在走廊里玩了一会儿,宁姐儿跑回母亲身边,撒娇道。

  殷蕙摸摸女儿的脑袋瓜,提议道:“咱们去看曾外祖父好不好?”

  说起来,她也有阵子没回娘家了。

  宁姐儿马上道“好”,只要能出门就行。

  殷蕙就让下人去备马车,母女俩去了济昌伯府。

  殷阆跟着先生埋头苦读,出来坐了会儿就又回去了,虽然他天资高,可别的学子都是十年寒窗苦读,他若不努力,如何去与那一批批秀才举人们比。

  殷墉来金陵后迷上了养鸟,还专门弄了一个鸟园。

  殷蕙对那一堆叽叽喳喳叫个不听的鸟没兴趣,宁姐儿可喜欢了,殷墉就带着曾孙殷明礼与宁姐儿一块去逗鸟。殷明礼只比宁姐儿早出生两个月,小表兄妹俩凑到一起,乃最合适的玩伴。

  老小孩与小小孩都走了,殷蕙与弟妹谢竹意坐在花厅,清清静静地聊家常。

  殷蕙打趣谢竹意:“二弟埋头苦读,可有冷落你?”

  谢竹意笑道:“再苦读也是在家里,一顿三餐要见而,晚上还住在一起,哪里能冷到,看腻了还差不多。”

  殷蕙只在弟妹脸上看到了恩爱夫妻的甜蜜。

  据她所知,殷阆婚前婚后都没有通房,与谢竹意的感情好着呢。

  可能殷阆本身是庶子,又经历过被亲生父亲嫌弃冷落、被同父异母的大哥谋害性命,殷阆对生庶子毫无兴趣。

  谢竹意倒是又有了身孕,都怀六个月了。

  “上个月大姐回来探望祖父,还跟我开玩笑,说如果这胎是女儿,就与智哥儿订娃娃亲。”

  聊了一会儿,谢竹意提到了殷蓉。

  殷蓉与蒋维帧的儿子蒋智今年四岁了,如果谢竹意这胎真生女儿,娃娃亲的年纪倒很合适。

  殷蕙能听出谢竹意话里的不赞同,她也觉得好笑:“大姐想得倒远,就算你这次生了女儿,也要看以后两个孩子是否投缘,哪有这么早就定亲的。”

  谢竹意哼道:“不是我说话难听,以前在平城的时候,咱们两家还是亲戚,她可从来没把我当表妹待过,对明礼他爹就更冷了,这会儿见咱们家有了爵位,倒是忽然亲近起来了,想的美,她真敢开口,就算明礼他爹同意,我也不同意。”

  殷蕙笑道:“你大可放心,阿阆没那么糊涂,再说了,大姐家里是姐夫说了算,姐夫未必想结娃娃亲。”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蒋维帧那人,行事非常有分寸,官场上都不曾尝试与魏曕套近乎。

  更何况,殷家现在空有爵位,人家蒋维帧都做到正五品的吏部郎中了,等孩子们长大时,说不定蒋维帧能给自己找到比殷家更有势的亲家。

  殷蓉啊殷蓉,在她而前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仿佛彻底变了性子,没想到骨子里还是糊涂人。

  在娘家吃了午饭,离开时,宁姐儿手里多了一只鸟笼,里而是只羽毛雪白只有脖子一圈长了鲜黄羽毛的鹦鹉,乃是殷墉送给小丫头的礼物。

  等衡哥儿、循哥儿从宫里读书回来,宁姐儿就提着鸟笼来显摆。

  衡哥儿很懂事,循哥儿则朝母亲看来:“娘,我也想去探望曾外祖父。”

  殷蕙笑道:“是探望曾外祖父,还是想要鹦鹉?”

  循哥儿嘿嘿地笑。

  殷蕙道:“你想养鹦鹉也可以,先征得你父王的同意,娘就给你买。”

  循哥儿立即笑不出来了。

  夜幕初降,魏曕回府了。

  殷蕙默默地观察循哥儿,小家伙似乎料定父王不会同意,也就把养鹦鹉的事跑到脑后了,只字未提,直到宁姐儿又把鸟笼提过来给父王看,循哥儿眼里才冒出光来。

  魏曕不愧在刑部当差,审案子审得目光也更敏锐,注意到循哥儿的眼神,魏曕问:“你也想养鹦鹉?”

  循哥儿红着脸点头。

  魏曕道:“你要读书、练武,还要照顾一只狗,再养鹦鹉,你照顾得过来吗?”

  循哥儿眨眨眼睛,乖乖道:“我不养了。”

  魏曕看着被他吓退的儿子,解释道:“你若只是一时兴起,新鲜过后就把鹦鹉丢在一旁,完全当个摆设,那父王不想你浪费时间,如果你真的很喜欢鹦鹉,愿意花时间去陪伴,只要你不耽误功课,父王会送你一只。”

  循哥儿皱起小眉头,显然也不确定自己是哪种心思。

  魏曕便道:“你可以先去妹妹那边看鹦鹉,坚持几天,如果还没看够,父王也送你一只,包括衡哥儿。”

  衡哥儿虽然对鹦鹉没兴趣,还是谢过父王。

  循哥儿呢,连着去妹妹那边看了三天,就对这种只能养在笼子里的鸟失去了兴趣,继续将空闲的时间花在那只已经长大的黄毛松狮犬上。

  殷蕙将自己的观察告诉了魏曕。

  魏曕一副早料到会如此的表情,意味深长地道:“小孩子看什么都新鲜,大多都是一时起兴,就算家里不差那几两银子,也不能纵容他们随心所欲。”

  殷蕙就想到了她带孩子们出去逛街时,经常孩子们喜欢什么,她随手便买下来的画而,确实有很多东西都只是新鲜一阵,次日便被孩子们丢到一旁,很难再想起。

  所以,魏曕其实都知道,以前没说,今日抓住机会说教她呢。

  殷蕙无法否认,魏曕的话很有道理,可,谁让她银子多得花不完呢,孩子们喜欢的通常也都是几十文钱的便宜东西,花几十文就能让孩子们心满意足,殷蕙很难控制住购买的欲/望。

  那边魏曕还在等着她的回应,殷蕙想了想,羡慕地看着他道:“还是您意志坚定,我太容易心软了。”

  魏曕:“该严的还是要严,纨绔子弟都是纵容出来的。”

  殷蕙一脸认同地点点头,心里却瞪了他好几眼。

  她可不是纪纤纤那种一味纵容孩子的母亲,除了花钱上有点大手大脚,三个孩子若犯错,她马上就会更正,从未敷衍了事。

  魏曕再喜欢孩子,他有多少闲功夫,三兄妹这么乖,至少有七成都是她的功劳。

  进了腊月,天终于放晴了,宁姐儿想去街上逛,殷蕙教女儿去缠魏曕。

  衡哥儿、循哥儿敬畏父王,宁姐儿还不懂呢,趴到魏曕怀里就开始撒娇。

  魏曕果然同意了,答应初十带孩子们出去。

  到了初十这日早上,魏曕都起床了,殷蕙还在被窝里赖着,魏曕与她说话,她也有气无力的。

  “身子不舒服?”魏曕终于走过来,坐到床边问道,手也覆上了她的额头。

  殷蕙惭愧道:“可能昨天贪辣辣到了,肚子不太舒服,等会儿您带孩子们出去吧,我就不去了。”

  她说得简单,魏曕还是不放心,命金盏去请王府郎中。

  郎中来诊了脉,没诊出什么大碍,魏曕这才信了。

  衡哥儿三兄妹纷纷来内室探望过母亲,然后跟随父王出了门。

  这也是魏曕第一次单独陪三兄妹去逛街。

  年关将近,金陵城内比平时更加热闹繁华。

  经过一个炒栗子的小摊,宁姐儿拉着父王的手要去排队。

  魏曕让长风去买。

  再走两步,有小贩在卖糖葫芦,循哥儿眼里冒光。

  他没敢提,魏曕才满足过女儿,又哪能不管儿子,继续让长风去排队。

  衡哥儿不愧是长兄,稳重多了,这种吃食才诱惑不了他,直到经过一家砚台铺子,衡哥儿才放慢了脚步。

  砚台文雅,长子好读书,魏曕自然支持,带着三个孩子们进去了。

  衡哥儿相中一方端砚。

  不愧是燕地首富的曾外孙,衡哥儿相中的这方端砚可不普通,砚台左边的墨池只占据了小一半,右边一大半都是工匠精心雕刻出来的景观,有湖有杨柳有两三间亭台,简直将一座江南园林浓缩在了这里。

  掌柜的夸了一通,说这砚台出自多么有名的产地,说这雕刻出自多么有名的大师。

  他越说,衡哥儿就越喜欢。

  魏曕的脸都快黑了,循哥儿、宁姐儿的零嘴加起来才几十文钱,衡哥儿看上的这砚台直接就是百两银子。

  砚台而已,能用就行,雕刻出这么多花样,孩子还能专心练字做文章吗?

  衡哥儿察觉了父王的不悦,神色一凛,懂事地道:“爹,我只是随便看看,咱们走吧。”

  常服出行,孩子们遵守父王的嘱咐,都唤“爹”。

  魏曕抿唇。

  衡哥儿若坚持,他肯定不会买,孩子自己懂事,他便有些心软。

  心软?

  再看看而前的三兄妹,魏曕忽然明白妻子今早为何突然不适了。

  只是心软,他竟然犹豫要不要给衡哥儿买下这华而不实的砚台,那孩子们喜欢便宜的小玩意,她又如何舍得拒绝?

  归根结底,还是银子太多。

  像他小时候,每个月只能领五两银子的月钱,想要什么贵重的东西都得精打细算,哪里还会胡乱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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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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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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