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慧君显然怨念颇深:“为啥不去他家,自己心里没点数么,这么穷,去了不是让他夫妻为难?看看人家夏文阳,都是徒弟,看看人家怎么对待师父的,枉你那时候好心推荐他当总经理,幸亏夏文阳赢了!”
老鹰默然。
其实这几年去山城,他也不是不想去赵书彬家里坐坐。
可第一是心里有愧,其次就是去了怕夏文阳那边对自己有看法。
在九年前,也就是他率队刚从东非回来不久,夏文阳就在他妻子的老家,悄悄办了一家砖瓦厂。
这件事情老鹰不但知道,而且还占了一成干股。
砖厂的红砖质量过硬,只是一建就不够用,夏文阳赚的是彭满钵满。
而他每年也有五六万的分红。
退休下来,老鹰和妻子平时都大手大脚惯了。
不是指望着这每年五六万的分红,就他每月两千块钱,妻子每月九百来块钱的退休金,家里还有殷宛这个花钱能手。
日子根本就熬不下去。
他老鹰今年都六十四了,妻子才五十三(特殊工种五十退休),正是如花似玉老来俏的年纪。
没有这每年五六万的分红,老鹰还真硬不起来腰杆。
要知道自己妻子的朋友同学,都是五十出头,事业有成正干事儿的时候,没钱他可真拴不住身边这个娇小妩媚的小女人。
就比如这次,他之所以愿意去东非,很大原因就是妻子青梅竹马的邻居哥哥段干贵,现在是小九华首富,天天鼓捣自己女人去他厂里当助理。
那孙子究竟想得啥,他老鹰岂能不知?
也就是这次决定去东非,他老鹰不再怕惹怒了夏文阳,断了他的干股分红,再加上赵书彬因为有一个好儿子,重新回到一建当了木锯厂厂长。蜀南文学
他老鹰才时隔三四年,再一次登进赵书彬的家门。
赵书彬还是那么书生侠气,一口一个师父,毫无芥蒂的叫着,可老鹰明显能够感觉出来,张丽珊变得冷淡了很多。
不过这是人之常情,他老鹰也能理解。
当年他之所以推荐赵书彬参与竞争,虽然是提前私下问过赵书彬,想不想参加竞争,赵书彬也信心满满的表示愿意去争。
可其实他已经知道,赵书彬根本就争不赢夏文阳!
不过他老鹰为了能够光彩的退下来,就存了私心:你看,你愿意竞争,我就推荐你;全厂职工你们都看到了吧,我老鹰退的时候也是光明磊落,你们都呼吁赵书彬,那我就推荐他,到时候选不上可不怨我老鹰!
结果真没有料到,夏文阳出手居然如此狠辣无情!
——
验票以后,两人走进航站楼,随便找了一处座椅,坐下来休息。
“你说,”
彭慧君有些担心的问:“赵长安那小子不会想着祸害咱家宛宛吧?那我可不饶他!”
老鹰有些疲惫的摇摇头:“没事儿,赵家小子看不上咱家宛宛。”
“就他?还看不上咱家宛宛,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啥德行!不就长得还算行,高考考了个状元,上个复大,会唱——”
彭慧君自己都没有底气说下去了,怒着说道:“早知道那时候就不该介绍张丽珊和赵书彬谈对象,我看他从哪里生出来!”
“你就放心吧。宛宛看着大大咧咧,其实心细着,高中三年她也跟咱们去过一次山城,住了六七天,可找过赵长安?”
“那这次是怎么回事儿,还没两个月,跑了三趟明珠?”
“因为陆菲菲。”
“陆菲菲,啥意思,你不会说陆菲菲喜欢赵长安吧?怎么可能!”
“你别瞎说,尤其是到了东非以后。宛宛只是用赵长安来衬托她的朋友也不差。虽然家里没钱,可高考状元,又会写歌唱歌,——这小子以前总爬到水塔上面弹吉他,为这没少被张丽珊收拾,啧啧,真没想到,就成了歌星了!”
“啥子歌星,校园歌手而已,要不了几天就会过气,可我总觉得宛宛对赵长安有那么个意思!”
彭慧君还是有点担心。
“你也说了长得还行,高考状元,复大学生,又会写会唱,当然招惹小妮儿喜欢。不过他不会招惹宛宛,哼,他要是真敢,我就认了他这个女婿!我不信赵书彬两口子敢不认账,他们总得要脸!”
“你说了半天,还是欣赏这个小兔崽子!”
彭慧君能不了解自己的男人,只最后两句话,就暴露了他的心思。
“嘿嘿,这小子厉害啊,是个人才,你也不是不知道夏文阳上半年被他整得有多被动,不是牛蒙恩,纪连云,陶龙荣他们太愚蠢,夏文阳现在就已经破产了。本来等到夏文阳破产,桃花山庄除了他三家,谁能吃得下来。我估计他们到现在还不一定明白过来。”
老鹰连连叹息的说道:“所以你没见赵长安这小子,从那以后都不和牛蒙恩玩了。”
说句实在话,不是他看到赵长安算计的狠辣,他这次还真没必要舔着脸去登赵书彬的门。
他都退休了,又不住在山城,需要看谁的脸色?
只因为他赵书彬有了一个这么妖孽的儿子,又有着极强的报复心。
自己才不得不拉下老脸,给女儿,侄子,侄女,外甥,——
这些后辈的未来留一点香火情。
——
殷宛和曾晓晓看着老鹰夫妇进了航站楼。
在此时,她的心里有点淡淡的感伤。
既为父母远走他乡,也为赵长安今天的刻意避而不见。
虽然赵长安的理由是今天中午有一个三万的商演,可真要想见个面,商演以后中午吃一顿便饭的时间,总是能挤出来。
而且殷宛早就敏锐感觉到了,赵长安对自己和曾晓晓,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态度。
虽然表面看着没啥区别,不过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这时候的殷宛,不禁有些患得患失起来。
自从回到小九华,考进光州一种,在那里她见到了骄傲的陶娇,柳长河,滕华宁,——
太多惊才绝艳的人。
尤其是高一暑假到山城,从夏文卓和曾晓晓那里得知,得到了当年意气风发的赵长安,已经‘泯于常人’。
对见赵长安的心思也就淡了。
包括高考成绩出来以后,虽然殷宛心里很吃惊,不过淡了两年的心思,也已经没啥想法。
只是途经山城,要了一个自己认为可能永远也都不会主动打出去的号码。
直到在虎丘遇到了陆菲菲。
然而对殷宛来说,要命的是,假如三年半前的赵长安,只是一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吉他小歌手,成绩优秀初中生。
那么现在的赵长安,那份从容淡泊和自信,对人和事游刃有余的驾驭,深入灵魂的弹唱,英俊得有点冷酷的脸庞。
都在不知不觉中让殷宛深陷。
虽然理智告诉自己,最好离赵长安远点,然而殷宛却总克制不住自己澎湃的感情,就像飞蛾扑火一般的想和他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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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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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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