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主动邀请我爸去非洲发展,陆家发迹于东非,可现在主要的业务都在南非和西非,陆家在东非就一个分公司的分公司。”
殷宛不以为然的说道:“老头子今年才六十三,在家快憋疯了,一说去搞建筑,恨不得立马飞过去。”
“那是咋回事儿?”
曾晓晓一脸懵逼。
“你问我我问谁?揉哈!”
软绵绵的小脚,又踹了赵长安的大腿一脚,赵长安只好勉为其难的揉殷宛的小腿肚子。
“会不会!”
曾晓晓突然发现新大陆似的,拔高了声音,睁圆了大眼睛:“有啥阴谋?”
“我阴谋你一巴掌!”
殷宛不屑说道:“别说你我,就是赵长安身上有几两肉,值得人家阴谋?拔一根毛,就比咱仨加起来的腰还粗!”
“那是为啥?”
“特么的你又绕回来了不是?”怒着说道,“要不你就从此以后再也别搭理人家,离她远远的。”
“可我明天还要和她一起去买包包呢,古驰专卖店,你别说你不想去?”
曾晓晓顿时急了。
“那不就结了!”
殷宛两手一摊,嫌弃赵长安按得不专业,又踹了他一脚:“你管她咋想的,她又不是男的,又不喜欢女人,你怕啥?就当这是有钱人的怪癖不行!”
“嗯,嗯。”
曾晓晓连连点头:“就像百万英镑里面那样,那时候的一百万英镑可不得了,咱这只不过是毛毛雨啦!”
——
第二天清早,赵长安和殷宛,曾晓晓,钟连伟,去接老鹰夫妇。
而文烨和刘奕辉则是负责中午的大餐。
到了火车站结果火车晚点,看着不断转动的手表指针,赵长安急得直蹦。
一直等到了快十点,火车到达,老而弥坚精神矍铄的老鹰,和身材娇小不到五十的鹰夫人彭慧君,终于慢条斯理的出了火车站。
“爸妈。”
从小到大没有这么久离开父母的殷宛,高兴的挽着母亲的胳膊。
“鹰叔,彭姨。”
赵长安和钟连伟连忙识趣的结果老鹰手里提着的大包裹,有点小沉,但不过分。
“你小子长大了,人模狗样的毛长齐没有?”
老鹰不喜的看着赵长安:“你爸为人仗义,有着一股子侠气,可性格太文气,说难听一点就是优柔寡断。夏文阳这小子倒有一股子锐气,行事果决,可就是太阴手太狠,六亲不认。可我怎么感觉你小子的面相,怎么越看越像夏文阳的性子,不会是当年抱错了吧?”
老鹰还是当年那性子,一句话就说得赵长安脸发青。
可就像昨晚殷宛拍钟连伟那一巴掌一样,硬是没辙。
“爸你说啥哩,他和夏文卓差了好几个月!”
殷宛在边上埋怨:“人家专程来接你,啥不舒服你提啥?”
“嘿嘿,我这是赞扬他。”
老鹰被女儿数落,讪笑着强词夺理。
“曾晓晓和钟连伟也长大了,你们几个也都是邪性,还有那个夏文卓,大院里面咱们这栋楼你们五个年龄相当,玩得最好,到考大学,都跑到明珠来了。”
“爸,我可是在姑苏。”
殷宛笑着反驳。
“远么?你说说你才上学几个月,都跑明珠几趟!”
殷宛听出了父亲声音里的责怪,吐了吐小舌头,不以为意。
“鹰叔,我可没上大学。”
钟连伟笑得有些失落。
“宛宛说了,你在上培训学校,那和大学有啥两样,都是学东西,学成了都是凭本事吃饭!只要好好学,你比那些混日子的大学生强!”
“嗯,嗯,鹰叔我一定好好学!”
钟连伟顿时高兴起来。
“对头,就得这个样子,好好混,给咱大院争光!”
老鹰对钟连伟反而更对脾气,都不带望赵长安。
“行啦,说个没玩了,有话到家再说。”
“嗯,嗯,夫人累了么,赵长安赶紧安排车!”
老鹰立马蔫了,然后又中气十足的指使赵长安。
——
在火车站出租车点,赵长安送走了老鹰几人,早就在附近等得发焦的宋菁,赶紧把车子靠了过来。
“上车!”
赵长安上了车,看了一眼时间,应该来得及,只是衣服得找地方换。
“讲究啥,就在车里换。”
宋菁一边开车,一边通过后视镜看了赵长安一眼,撇撇嘴:“你里面总穿有裤头吧,在海滩不都这样,能有啥?”
“嗯,嗯。”
赵长安不是一个矫情的人,麻溜的脱了上衣,换上了十一那次买得蓝白条纹衬衫白西服。
然后就脱了裤子,开始换西裤和米色皮鞋。
“挺有料的么。”
宋菁偷看着评价一句,听得赵长安浑身一哆嗦。——千防万防,结果还是被揩油了!
——
当天中午,赵长安终于在11点前匆忙赶到,连着唱了两首歌,赢得了来宾热烈的掌声。
这场婚礼是男女方在一起合办,赵长安唱完以后录像的宝岛摄影师问赵长安,能不能挂到网上他们的网站上面。
赵长安当然摇头,因为这种做法,等于这家宝岛婚庆公司在无偿使用他的歌曲,进行他们公司的利益宣传。
看到那个摄影师失望离开以后,赵长安顿时有了一些想法。
就给孙一阳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帮忙买一台数码摄像机,能不能在摄影社请一个水平过得去的女老师,教曾晓晓学摄像。
孙一阳笑着答应,说他女朋友水平就行。
两人三言两语说定了这件事情,就挂了电话。
“其实我也可以。”
身边的宋菁表示了兴趣。
赵长安笑着摇摇头,每次商演曾晓晓都想跟着,可不给她找一点事情做,她就会感觉很别扭。
现在市面上才流行的数码摄像机虽然用得是mini-dv格式,可在重量上比老式摄像机轻了很多,加上三角支架的辅助,曾晓晓完全可以一个人独立完完成摄像。
也算是给她找一件事情做,慢慢的给她培养一个除了化妆和新衣服之外,一个新的爱好。
这次婚礼进行的非常顺利,中午吃完的时候,新郎新娘还过来给赵长安,宋菁敬了酒。
而知道赵长安还送了三百块钱以后,除了那两万六,男方家里又给赵长安和宋菁一人包了一个厚厚的红包。
两人各两千,算是凑齐了三万。
“咱俩这每人两千块钱就不算商演所得了,算是人情往来。”
在回去的车上,赵长安笑呵呵的说道:“一开始我送你还不服气,三百换四千,这才是真正的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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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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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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