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安和张顺在海边说话,四周游人如织,海鸥飞翔,大海上面一艘艘的轮船驶过马六甲海峡。
昨天晚上从东边来了一场雨,淅淅沥沥的到了今天早晨,一阵海风吹过,整个屁大一点的星城就成了蓝天白云,天空瓦蓝的让人心悸。
那些穿着比基尼的年轻女人们,尤其是那些身材好的年轻女人,更是牢牢的抓住了这两个色痞子的目光。
“我比较喜欢这边的生活,自由自在,我敢拿命拼富贵,也有机会拿命拼富贵。记得电影里面怎么说的么,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不像国内,手痒打个人就得被关几天。”
张顺笑着说道:“我都跳了一次桃花江,又被胖老板拿着菜刀,堵在厨房里面点火,我都死两次的人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的后福也该来了。再说你没看邱金慧都不愿意回去,她这么傻比,我总比她聪明。对了,你俩昨天晚上干了几次?今早她连门都不出,你昨天晚上怼她怼的有多狠,不会失禁了吧?”
“说啥呢,她可是我老丈母娘,我俩可是清清白白,再说你兄弟我现在也是成功人士,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何况我也不好那一口。”
赵长安说的满脸正色,义正言辞。
“我还不喜欢吃这边的菜,可不照样天天吃,不好这口和吃没吃过又有一毛钱的关系!”
“我靠,作为一名复大哲学系的高材生,我给你这些话点個赞”
“你不是微电子专业么,怎么跑到哲学系了?”
张顺幸灾乐祸的说道:“在微电子系混不下去,转专业了?”
“看,看,说话跑题了不是!
“我跑题?我就问伱干没干,你就说这,你说说谁跑题。”
“浪里白条,你太纠结这些不是事情的事情了!做人不要这么猥琐,要心怀志远。”
“我靠!”
张顺朝赵长安伸出大拇指:“你有当政客的潜力!”
“看,看,你还在纠结这几把大的不是事情的事。”
“哈哈,老赵你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耻啊!”
张顺直笑,然后望着在海边嬉戏,在海里游泳的游们感慨的说道:“真怀念咱们的桃花江,我这浪里白条的名号就是靠着桃花江才得到的。”
“有机会一起游。”
赵长安拍了拍张顺的肩膀,时间已经不早了,他得回明珠。
递给张顺一张支票:“打下一大片大大的江山。”
张顺有点差异的接过支票,发现是一张星城的银行,折合成国内币将近三百万。
“我靠,老赵,现在我一点都不纠结你昨天晚上和邱金慧干了几次这个问题了。”
张顺很自然的把支票放进钱包。
有些事情,是真正的兄弟就不需要虚情假意的客套不矫情。
在外面这个世界,人心狠毒如鬼,无缘无故别人凭什么被你驱使,为你卖命?得靠钱!
张顺虽然走了李馨的关系,别人可以稍微的照顾他一下,可他要是只是想安安稳稳的过生活,其实很简单。
被李馨委托的人,随便给他找一个轻松稳定的工作就行了。
不过张顺显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和命运,他有着当人上人的渴望和野心。
那么对方就给他这样一个平台,然后,金钱,名誉,地位,女人,——
就得靠他自己的能力,运气,命,去挣。
赢了成一方大狗,输了埋骨何处不青山。
“我和那个女人出来的时候带了一百多万,结果都被她的那些亲戚们分了。然后他们把她卖到窑子,还想把我也卖了。李馨这边的人救了我,我也痛快的拿刀放火,不过所有的钱都成了他们帮我的酬劳,这我理解,在那边那就是规矩。我现在起来的慢,不是我手不狠,而是挣钱太慢。”
张顺掀开他的上衣,露出背上的一条长长的疤痕:“再少躲一点,就把我给劈甘蔗了。在南洋挣钱并不容易,拿命挣的钱其实最少,手里也根本养不起人,很多大佬都是有财阀支持才起来,说到底,还是钱。”
“行了,明年五一之前再给你弄几百万,你现在跟个怨妇一样,知道的都知道你在南洋混社会,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南洋卖,当鸭子呢!值个皮吧,你这样当鸭子,真没有正常的客人,根本赚不到钱。”
张顺摇摇头:“这样挺好的,能吓人。”
赵长安沉默。
如果一个人要用自己的形象来吓人,那么可想而知这个人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
不过这既然是张顺自己的选择,那么作为兄弟,他也只能尊重他的选择。
“朱玲我给她找了一个工作,活虽然又苦又累,挣的钱也不多,可比我挣的干净。我许诺她干够十年就让她回国。还有那个老板娘,就是和我一起来的那个傻女人,一路上都和我说她这边的亲戚有多好,怎么热情的邀请她过来发大财,我找到她的时候,——”蜀南文学
张顺惨然的摇摇头:“特么的亲戚,多少人拿着这种血缘关系的大旗,无恶不作!”
——
赵长安回到明珠这边的机场,已经是下午,他和米晓音告别以后就开车离开。
到了天色将黑的时候,进入金陵城。
和江缨联系了以后,就开车进了金陵大学,把车子停在女寝楼下。
金陵大学今天考试完毕,离得近的学生都在往寝室外面搬东西回家过寒假,江缨也很早就把行李放在寝室楼下,等着赵长安。
有段时间没有见,江缨长得越发漂亮,修了一头乌黑的长发,白净的瓜子脸,看着也是温婉可人。
“金陵的水真是养人啊,这才多久,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赵长安笑着下车打开后备箱,准备帮江缨提行李。
“江缨,这就是你的老乡么?”
这时候,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了起来。
赵长安长叹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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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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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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