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高考前20年后的我发来短信>第175章 保险箱里的两只手机
  书房的门敞开着,陈宇快步跑到书房门口,一眼就看见书房里也变得乱七八糟。

  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

  地上散落着笔筒、圆珠笔、铅笔、钢笔,以及一些书本。

  书架上的书也被翻得东倒西歪。

  书桌后面的电脑椅也远离了书桌一米多远。

  怎么看都是一副遭贼了的迹象。

  虽然那台笔记本里保存着不少未来的资料,但此时陈宇最在意的不是那台电脑,不仅因为那台笔记本电脑设置了密码,一般人无法登录进去。

  而且,保存在那台电脑里的资料,他也都有另外的备份。

  他此时最担心的是他那只千语手机。

  他这一年多,之所以能与未来的自己取得联系,全靠那只手机。

  如果那只手机丢失了,他不确定自己以后还有没有办法与未来的自己联系。

  深吸一口气,他面沉如水地一步步走向书桌。

  那只手机那么重要,他自然藏得很隐秘。

  就是不知道这次进来的窃贼,找东西的水平怎么样?有没有找到他用心藏好的那只手机。

  来到书桌旁边,陈宇看见书桌的几个抽屉全部被拉开了,抽屉里值钱的东西,一眼望去,全不见了。

  剩下的一些习题册、草稿纸、笔记本等等东西,全被翻得乱七八糟。

  看见这一幕,陈宇面色没有任何变化。

  他那只手机虽然藏在这台书桌中,却并没有藏在抽屉里。

  沉着脸看着三个被拉开的抽屉,陈宇暗暗咬了咬牙,蹲下身去,将右手伸进第三个抽屉的上方……

  抽屉自然是插在书桌里的。

  最方便藏东西的地方,自然是抽屉里。

  但,谁说藏东西一定要藏在抽屉里呢?

  他那只手机平时就要两面胶粘在抽屉上方的木板上。

  任你拉开抽屉一百次、一千次,也难以发现这只手机的存在。

  陈宇的手伸进去,向抽屉上方的木板上摸了摸,伸进去的右手立时就停下了。

  他嘴角微微扬起一抹笑意。

  随着他右手从抽屉上方拿出来,一声细微的声响响起,那是两面胶被撕开的声音。

  那只千语手机出现在他右手手心中。

  这只手机本身不值什么钱,却是他这里最有价值的一件宝贝。

  看见这只手机完好无损地躺在自己手心中,陈宇一边随手按下它的开机键,一边缓缓起身。

  他要确定这只手机还能正常开机。

  也要把那个窃贼揪出来。

  偷东西,偷到老子身上了?

  无论如何,他丢失的那台笔记本电脑,他一定要找回来。

  要是那台电脑,已经被人重装了系统,里面原有的资料全部化为乌有了,那也就罢了。

  要是遇到电脑高手,破解了他的电脑密码,看见了电脑里的那些未来资料,他就必须要做点什么,让那些资料永远没有泄漏出去的风险。

  手中的千语手机成功开机了。

  点开微信,他和20年后的自己之前聊天的记录都还在。

  陈宇心里稍松。

  当即就拨通报警电话。

  想了想,又拨通许有闻秘书的电话。

  他怕要是不借助许家的能量,这种没有任何人员伤亡的偷窃案,警方不会重视,难以将那个窃贼揪出来。

  两个电话打完,他就坐在书房里,静静等着警察上门取证。

  在等待期间,他环目四顾这间书房,心中终于有了在京城买房的念头。

  不仅要买房,还要买在安保措施足够严密的高档小区,又或者是买一套四合院那样的房子。

  四合院也许也容易进贼,但因为四合院里能藏东西的地方足够多,所以,只要他藏得足够用心,就算进贼了,贼人也难以找到他这只手机。

  至于他目前没有在京城买房的资格问题?

  他相信办法总是比困难多。

  一定有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比如:回头可以打听一下,用公司的名义在京城买房的话,有没有什么限制?

  或者,干脆找一个在京城有购房资格的人合作,用对方的名义在京城买房,只要签好相应的协议,给对方一笔钱,应该就能把对方的购房资格买下来。

  有句话怎么说的?

  ——钱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能解决大部分问题。

  他相信买房这种事,钱能解决。

  ……

  也许是京城的警察办事的效率确实很高,也许是因为有许有闻秘书打招呼的缘故。

  总之,陈宇这里的失窃一案,被仔细取证、迅速调查。

  先是小区里的监控,被警方全部调出来,从监控录像中,寻找所有可疑的目标。

  之后,就迅速去追踪那几个可疑目标。

  第二天上午,警方就给陈宇打来电话。

  贼,被抓到了。

  但……

  陈宇那台笔记本电脑,已经被重做了系统,电脑里原本储存的资料,统统没了。

  捧着电脑,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陈宇恨不得掉头进去,把那个小偷暴打一顿。

  草踏马的,那么多电脑软件,他重装一遍,要花多少时间?

  他最近本来就忙,还要花几个小时去重装软件。

  ——给我这台笔记本重装系统之前,有没有看见电脑里的那些资料?

  想到这个问题,已经走出派出所大门的陈宇回头望去。

  这一刻,他决定接下来几年,都要留意有没有人也像他陈宇一样轻松赚钱。

  或者也拿出各种未来的药物配方,或者手机生产技术。

  ……

  长盛电脑。

  是一家电脑销售、维修的电脑店。

  这家店店面不大,店面位置也不太好,开在一条侧街上。

  店老板负责卖电脑,店老板的表弟丁俊负责电脑维修。

  这表兄弟俩的形象相差很大。

  店老板张平南,细皮嫩肉,整天西装革履,把自己收拾得油头粉面,一副斯文败类的形象。

  能言善辩,平时凭一张嘴,倒也卖出不少电脑。

  而丁俊呢?

  其貌不扬,少言寡语,喜欢穿深灰色的衣服,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整天坐在那里修电脑,没电脑修的时候,就上网逛各种维修电脑的论坛,研究自己的技术。

  身为店老板的张平南,能说会道,认识的人也多,早早就找了一个漂亮女友。

  经常带那女朋友来店里玩。

  无形中,早已不知给表弟丁俊喂了多少狗粮。

  少言寡语,又其貌不扬的丁俊,母胎单身至今,已有28年。

  大概是被表哥以及那个女人喂了太多狗粮的缘故,丁俊一方面喜欢不动声色地观察表哥的女人,过过眼瘾,一方面又在心里厌恶那个女人。

  谁会喜欢经常给自己喂狗粮的女人呢?

  何况,那个女人平时也有点瞧不起他丁俊。

  总在有意无意间说他话太少了,又整天宅在店里,只会修电脑,没什么前途。

  对此,丁俊表面上沉默以对,心里却是不服气的。

  因为他一直觉得自己修电脑的技术很厉害,自己是个有本事的人,早晚有出头之日。

  他一直在找机会。

  他觉得自己是有机会的。

  自从几年前,在网上看到风靡两岸三地的照片门事件,自从丁俊得知那些大尺度的照片之所以能泄露出来,是因为陈老师电脑坏了,拿去维修的时候,被维修员拷贝了电脑中的资料。

  丁俊就生了效仿的心思。

  也是从那以后,客户拿来他们店重装系统的电脑,在重装系统之前,他都会破解客户的电脑密码,并拷贝其中的一些资料。

  比如大尺度的照片什么的。

  可惜,他的运气可能是差了点,几年过去了,他拷贝到的最大尺度照片,也就是泳装照的尺度。

  而且,还都是普通人的照片。

  一个明星都没有。

  他就算想拿那些照片去卖点钱,都卖不出去。

  因为那种尺度的照片,网络上随便搜搜,就是一大堆。

  所以,谁会买呢?

  除非是某个一向保守的明星,拍的那种尺度照片,或许还能卖点小钱。

  但……

  他表哥这家小电脑店,怎么可能把明星吸引过来修电脑?

  平时倒是引来几个小偷,常常带着偷来的电脑,来他们店重做系统。

  丁俊知道这几个小偷,把偷来的电脑重做系统之后,一般都会低价卖出去。

  这不。

  昨晚经常来他们店的那个家伙,又带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过来,让他帮忙重做系统。

  电脑丢给他,那家伙就先走了。

  丁俊等那家伙一走,就开始熟练地破解那台笔记本的密码。

  没多久,他就成功了。

  因为类似的事情,他这几年已经做过太多次,所以,即便是成功破解了这台笔记本的密码,他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

  并没有兴奋的感觉。

  只盼着这台笔记本里有点有价值的东西,哪怕是一两部足够精彩的小电影呢。

  他熟练地在电脑硬盘里搜索。

  果然找到了几个G的小电影。

  丁俊微微笑了笑,感觉自己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夜晚,又不寂寞了。

  他继续搜索。

  发现这电脑里,竟然安装了炒股软件。

  这电脑的主人有炒股的习惯?

  看来是个有钱人啊。

  他尝试登录这个软件的账号,心跳有点加速,如果能把对方的股票卖了,把资金转移到我手里……

  丁俊心知这是犯罪行为。

  但他还是忍不住想试试。

  可惜,他最终也没能成功。

  因为这软件的账号登录,竟然需要手机短信验证码。

  他失望之下,只好放弃。

  转而继续在这台电脑里搜索有价值的信息。

  他找到了陈宇储存在这台电脑里的未来股市和手机生产资料。

  不过,丁俊看了几眼,却皱眉不已,感觉自己破解了一个神经病的电脑。

  现在明明才2013年,这电脑里竟然有2014年以后的股市曲线图。

  这不扯吗?

  不仅有2014年以后的股市曲线图,竟然还有2014年以后的一款款手机性能的各种参数等等资料。

  他随便瞄了几眼,竟然看见有一款手机的内存参数高达64G。

  当时他就翻了个白眼。

  这怎么可能?

  现在性能最好的苹果手机内存才多大?

  64G的内存,那手机性能都超过苹果手机多少倍了?

  “神经病!”

  嘀咕着,丁俊已经懒得在这台电脑里搜索别的信息,就连刚刚找出来的这些资料,他也没兴趣拷贝。

  只将这台电脑里的那几个G的小电影,全部拷贝到他的移动硬盘中。

  随后,他就给这台电脑重装系统。

  ……

  拿回笔记本电脑的当天晚上。

  18岁的陈宇就找到长盛电脑的店面。

  带着今天下午刚买来的一台二手电脑,走进这家还没有打烊的小电脑店。

  店老板张平南热情地接待了陈宇,听了陈宇的要求,就把陈宇领到维修台那儿,让他表弟丁俊帮陈宇检查一下电脑。

  丁俊顶着鸡窝头,木讷地起身接过陈宇递过去的电脑,就按了开机键,等着给这台电脑做检查。

  张平南笑呵呵地向丁俊介绍陈宇刚刚说的几个问题。

  “阿俊,这帅哥的电脑经常蓝屏,运行时间长了还会发热,风扇也有异响,你帮他好好检查一下啊!”

  丁俊表情木然地嗯了声。

  陈宇不动声色地眯眼观察着维修员丁俊。

  他从偷他电脑的小偷口供中,得知他的电脑被偷后,被拿到这里重做的系统。

  谨慎起见,陈宇觉得调查一下这家电脑店。

  他眼下最大的怀疑对象,就是这店里的维修员。

  看着这维修员给这台二手电脑做检查,陈宇拿出特意买来的一包华子,给这两人递烟。

  随口打听这店每天的打烊时间。

  店老板张平南没有多想,笑呵呵地就随口说了大致的打烊时间。

  丁俊给陈宇带来的二手电脑一番检查之后,说蓝屏的原因,是电脑的软件问题,要重做系统,电脑发热是内存小了,要扩充内存,还要清理风扇灰尘等等。

  丁俊在说这些的时候,张平南拿来一个计算器,丁俊每说一样,张平南就报出一个维修价格。

  等丁俊说完,张平南笑着跟陈宇说,“帅哥,我刚才给你算了一下,你想把这台电脑修好的话,大概要500块钱左右,你看?”

  陈宇轻笑一声。

  “太贵了,算了,我不修了。”

  说着,他拿起电脑就往包里装,准备走人。

  任凭张平南怎么劝说,怎么降价,陈宇也没改变主意,他带着那台二手电脑走了。

  ——张平南、丁俊……

  回去的出租车上,陈宇在心里念叨着这两个名字。

  眼下摆在他面前的选择有三个。

  一个是一把火烧了那个电脑店,一了百了。

  这是一个疯狂的念头,从他脑中闪过,就被他排除。

  他有光明的未来,不愿给自己留下这么大的污点,他也狠不下那个心,干这么残忍的事。

  第二个选择是——他想办法潜入这家电脑店,以及张平南和丁俊的住处,看看能不能找到他陈宇电脑里的那些资料。

  这个选择的优点,是见效快,只要找准机会,很快就能去确认一番。

  但,缺点却是不保险,如果这两人真的复制了他电脑中的资料,却藏得很隐秘,那他陈宇就算潜进这家电脑店,和这两人的住处,也未必能找到证据。

  而第三个选择,就要靠时间来证明了。

  他可以长期关注这两人的事业发展。

  这两人如果真的拿到他电脑中的那些资料,那……随着时间推移,那些资料的价值就一定会显现出来。

  除非这两人一辈子都不利用那些资料挣钱。

  但是,可能吗?

  ……

  2033年。

  魔都。

  陈宇的庄园中,又是一个月圆之夜了。

  中年陈宇打开书房的保险柜,看着保险柜里的两只手机,皱起了眉头。

  这保险柜里竟然保存着两只手机?

  这是他在之前的时空中,不曾遇到的现象。

  此时,在他眼前,那只旧千语手机旁边,躺着一只白色苹果手机。

  什么情况?

  这只苹果手机凭什么也躺在这里?

  它有什么资格进保险箱?

  就算以他20年前的财力,一只苹果手机于“他”而言,也没什么价值,按理说,是没资格被“他”如此珍而重之地藏在保险柜里的。

  他脑中很快就有了答案。

  随着他盯着保险柜里的这两只手机,他脑中浮现出相关的“记忆”。

  ——20年前,自己18岁的时候,大二上学期,某天晚上“他”回到出租房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住处遭贼了。

  “他”那出租房里的值钱东西,被偷走不少,包括“他”考上大学那年,爸爸奖励给“他”的那台笔记本电脑。

  所幸……“他”精心藏在书桌里的千语手机还在,没被小偷偷走。

  但……

  那件事却给“他”心里敲响了警钟,让“他”无法不担心如果有一天,自己这只千语手机丢失的话,自己是否还能与20年后的自己取得联系?

  手机毕竟是身外之物,就算藏得再严密,也有丢失的风险。

  所以,“他”决定做一个实验。

  而他眼前这保险箱里的白色苹果手机,就是“他”做实验的道具。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实验方案有二:

  第一个方案是月圆之夜,用这只苹果手机给自己发短信,看看能否成功与20年前的自己联系。

  第二个方案,是月圆之夜,他和20年前的自己,都回到老家祖宅中,在祖宅的“陈宇”房间中,尝试联系。

  这个实验最大的意义在于……相隔20年的他们互相联系,那只千语手机是不是必须的?

  如果是必须的,那只手机就要加倍用心收藏。

  如果不是必须的,那自然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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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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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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