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大厅的动静,惊动了楼上熟睡的连雨荷,陈宇指挥几个保镖运送地下室的一台台仪器的时候,连雨荷穿着睡衣,神情疑惑地来到陈宇身旁,轻声问:“什么情况?这大半夜的,搬这些东西干嘛?”
陈宇看见她,眉头下意识皱了皱。
有些事,他暂时还不想让她知道。
所以他敷衍道:“没什么,把这些用不上的东西搬走而已。这么晚了,你快去睡吧!我一会儿忙完了,就上来陪你。”
连雨荷欲言又止,最终还是点点头,上楼去了。
但回到楼上卧室,躺在床上之后,她却迟迟没有睡意。
直觉告诉她,今晚应该是出什么事了,否则这凌晨时分,陈宇干嘛让人搬运地下室的东西?
而且,地下室里那些仪器,她基本上都不认识,她之前也不知道那地下室里竟然放了那么多仪器,她挺好奇那些仪器是干嘛用的。
凌晨3点多。
陈宇终于忙完,回到楼上卧室,却见连雨荷仍然没有睡着,床头灯开着,她的眼睛睁着。
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他。
陈宇与她对视几秒,微微笑了下,走过去在床沿上坐下,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轻声问:“怎么还不睡?没瞌睡了?你明天还有工作呢。”
连雨荷看着他,默然几秒,轻声问:“今晚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她如今在陈宇心中的地位,其实远远比不上当初的蒋雯雯、汤虹洁,就连柏珺雅,当初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在他心里的份量,也超过现在的连雨荷。
原因?
原因有很多。
比如:连雨荷不如蒋雯雯她们漂亮;比如:她个人能力,也没汤虹洁和柏珺雅那么出色,她之前只是一个普通公务员而已。
而汤虹洁呢?不仅是水木大学的高材生,还是汤氏八卦掌的传人,身手极为出色。
柏珺雅也是名牌大学毕业,是职场精英。
至于蒋雯雯?
她是陈宇的初恋,她倒是不需要有多出色的个人能力,只要够漂亮,加上初恋的加成,她当初自然能让陈宇对她沉迷。
当然,以上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疲了!
在经历过蒋雯雯、汤虹洁、柏珺雅等人以后,爱情在陈宇的心里地位越来越低,他很难再对谁付出一片真心。
一次次被分手的经历,让他心底深处畏惧再次被情所伤。
这是每个人的本能。
就像一个人前几次学做菜,每次都被菜刀或者热油所伤,那这个人自然发自内心地抗拒继续学做菜。
也像是一个小孩子第一天去上学,被同学打了,第二天去上学,被老师打了,第三天去上学,又被同学打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试问:这个孩子第四天还敢去上学吗?
一次次失败的恋爱,给陈宇心里留下了阴影。
他渐渐意识到,感情这种事,不是他一个人努力就一定能得到美好结果的,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也许两个人今天还甜甜蜜蜜,第二天就分手了。
因此,最近他即便和连雨荷在一起了,关系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他心里仍然没有彻底信任连雨荷。
也不敢彻底信任她。
所以,他此时仍然敷衍着她,微微摇头道:“一点小事而已,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安排好了,安心睡吧!”
连雨荷咬了咬嘴唇。
身为女人,她的心思本就细腻,陈宇信不信任她,从他的态度上,她能感觉到。
不过,她也是个聪明的女人。
见陈宇不愿意说,她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嗯了一声,身子也往旁边挪了挪,招手示意陈宇上床休息。
只是,心里的委屈,她自己清楚。
……
次日上午。
神秘部门,任瑶的办公室里。
任瑶坐在办公桌后面,艾琴坐在办公桌前面。
任瑶皱眉看着艾琴,“你确定他的身手真的这么好?你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艾琴点头,“对!组长,我觉得这家伙很可能真有问题,你想呀!他学习成绩那么好也就算了,还在股市上挣了那么多钱,这些也就算了,天才嘛,我能理解,但他身手也这么好,你不觉得奇怪吗?文武双全的人,我不是没见过,但文武双全到这个程度,你觉得合理吗?
我的身手,您是知道的,一般男人,十个八个加一起,也不是我的对手,但他却能三两招内,轻松打败我。
组长,这样一个年轻人,如果有特别的野心,一旦行差踏错,破坏力也很强,如果最近的案子真是他做的,以他的智商,让我们查不到什么线索,你不觉得很合理吗?”
任瑶听完这些,若有所思。
片刻后,任瑶突然一拍桌子,怒道:“但不管怎样,你也不能擅自行动!何况是深更半夜,潜入人家的住宅,你就不怕他投诉你吗?”
艾琴皱眉,“组长,我本来也不肯定能在他那里发现什么线索,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去查一查,我知道我这不合规矩,你要怎么罚我,我认!”
任瑶冷眼盯着她,艾琴坦然与她对视。
片刻后,任瑶摆摆手,示意她出去。
等艾琴走了,任瑶闭上眼睛,沉思好一会儿,才缓缓睁开双眼。
她心里也觉得陈宇这个人,好像有些问题。
他会的东西,确实有点太多了。
而且,据她最新调查到的资料显示,陈宇之前还创办了两家公司,一家医药公司,一家手机公司。
两家公司的注册资金加起来,上亿。
这么出色的年青人,她长这么大,还真没遇见第二个。
如果这样的人,真的作恶,那还真符合高智商犯罪,案情难有进展,也就合理了。
只是,想彻底调查他的话,她暂时却没有合适的理由。
……
当晚。
某工地一栋建到一半的大楼里,四十几岁、面相很凶、身患绝症的黄龙独自坐在顶楼的阳台上。
这是一栋18层高的大楼。
楼顶早已封顶,黄龙今晚没去楼顶天台,只是随意走进18楼的一套房子,坐在阳台的门槛上,给老家的老爹打了个电话。
“爹,这些钱你好好收着,暂时不要告诉任何人,这些钱留着,以后给两个孩子用,他们现在还小,暂时用不上,对了,这些钱,现在也别告诉阿芝。”
他今天将陈宇给他的一百万,汇给了老家的老爹。
电话里,一个老人的低沉的声音传来:“阿龙,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你是不是在外面干坏事了?我跟你说,你现在不是一个人过日子,你还有两个娃儿,你做什么事之前,都得先想想你那两个娃!你可不能走歧路、干坏事啊!”
黄龙苦涩一笑,他自己清楚自己得了什么病,时日无多了。
他把自己剩下的命,卖出这些钱,就是为了两个孩子考虑。
这笔卖命钱,他没敢交给妻子。
因为他不确定如果自己死了,妻子以后会不会改嫁。
毕竟她年龄还不算大,这年头的风气,她这个年龄的女人,一旦死了男人,想要改嫁的话,多的是人愿意要她。
这年头,指望女人像以前的女人那样,给自己的男人守寡一辈子,太难了。
他不敢信。
相比之下,他更愿意相信自己老爹。
“放心吧爹!我没干什么坏事,就是最近挖地基的时候,运气好,挖了一罐金砖,你晓得的,京城这个地方,以前到处都是达官贵人,几百上千年下来,这里的房子下面,不晓得埋了多少财宝,我运气好,挖到一罐,就都拿去卖了。”
“真的?”
“真的!”
……
十几分钟后,通话结束。
黄龙放下手机,伸手掏出半包被挤瘪了盒子的香烟,手哆唆着点了一支,深深地吸了一口。
目光下意识看向脚边的一只黑色小皮包。
那里面装着陈宇给他的药剂。
一百万,让他拿命试一次这种没有标签、没有生产日期、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药剂。
如果是在得知自己患了绝症之前,这样的钱,他肯定不愿意挣。
因为作为一个包工头,虽然只是一个小包工头,但他每年也不少挣,养家养孩子肯定不成问题。
但……
他时间不多了。
没有时间,他还怎么挣钱?
何况,陈宇给他药剂的时候还说了,如果测试完这种药剂,他还没死,就帮他治好他的病。
其实他并不相信自己的病能被治好。
他也没听说过得了胃癌晚期的人,谁治好了。
他心里早已做好死亡的心理准备。
不是今晚,就是几个月后的某天晚上。
没多大区别。
他只是有点不甘心自己这个年纪就要死,不甘心自己就这么丢下自己的一双儿女,看不到他们长大成人,看不到他们成家立业。
又吸了口烟,他又拿起手机,调出手机相册里的一张张照片,这些照片都是他那一对儿女的生活照。
照片拍得不是很好,但这些照片,却是他这几年夜深人静时,最喜欢看的东西。
这些照片,是他不怕工作辛苦、拼命工作的最大动力。
每次看着照片里那一儿一女两个小家伙脸上的笑容,他心中满足之余,也会生出无穷的勇气。
直面生活艰难的勇气。
可是今晚看着照片里的儿女,他眼眶里却渐渐泛起泪花。
他多想看着这两个孩子一点点长大,替他们遮风挡雨,保护他们长大成人。
几分钟后,他手里的一支烟抽完,他低头将烟蒂按灭在脚边的地上,放下手机,抬手用手背抹去脸上的泪水,伸手打开脚边的小皮包,从里面取出药剂,拿在眼前看了片刻,他自嘲一笑。
自语道:“这种死法,倒是我以前做梦都没料到的,也挺好!”
说完,他撸起左臂袖子,一咬牙,就把药剂扎进手臂,将药剂缓缓注入体内。
随手扔了针管。
他笑了笑,又拿起烟盒给自己点了一支。
微微仰脸,看向黑沉沉的夜幕。
夜幕上,今夜看不见月亮,只能看见两三颗暗淡的星星。
这让他思乡的情绪越发浓了。
他不喜欢京城的夜晚,其实京城的白天他也不喜欢。
虽说京城是特大城市,是很多人向往的地方,但如果不是为了挣钱养家,这个地方他一天都不想待。
原因?
这里的饭菜他吃不惯;这里的水,他也喝不惯;更不喜欢这里的人,这里的人,没有老家乡亲们那么热情、淳朴;这里的水,没有他家乡的溪水甘甜;这里的菜,也没有他家乡的味道。
就连夜晚的星星,因为空气污染,夜晚的星星,也没他家乡多和亮。
不过,这里的老鹰倒是挺大的。
脑中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黄龙正好看见不远处的夜空中,一只大得夸张的老鹰展开双翅,在夜空中盘旋。
看着那只巨大的老鹰,黄龙面露苦涩的笑容,心中遗憾地想:可惜了,手上没弹弓,要不然以我的弹弓准头,说不定就能把这只老鹰打下来,炖一锅下酒。
不过,这头老鹰这么大,估计已经活很久了,肉可能会很老,可能一两个小时都炖不烂,怕是要烧不少柴禾。
夜空中,正在盘旋的老鹰,自然是陈宇变的。
陈宇肯定也不知道黄龙看见它时,脑中闪过的这些念头。
大约两个多小时后。
夜空中盘旋的巨鹰徐徐滑翔过来,双脚轻盈地落在这阳台上。
此时此刻,阳台上,已经不见黄龙的身影。
不久前,黄龙体内的药效发作,痛苦无比的他,下意识起身冲进身后的客厅。
因此,此时的黄龙是躺在客厅地上。
却已经不见人形,变成一头百来斤重的斑斓黑虎,像一只半大的虎崽子。
巨鹰双脚落在阳台上,体型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化,两个呼吸的工夫,就变回陈宇的真身。
就是身上的衣服少了,只穿了一件黑色大裤衩。
陈宇光着脚丫,缓步走进客厅,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胸膛微微起伏的黑虎,心里松了口气,脸上也浮现出一抹笑容。
他想尽快拥有一批听命于自己的基因战士,却不想看见有人因为他的基因药剂而死。
尤其是像黄龙这样的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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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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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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