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他一个可以选择的机会。
——旧手机换菜刀……呃,不对!是用他的余生,换他妻子绝症痊愈、活下去的机会。
陈宇没有逼他,就是问问。
万滨没有多犹豫,他只是怀疑陈宇有没有治愈他妻子的能力?
当陈宇真的拿出治愈他妻子的药物,并真的一点点治好他妻子的病的时候,万滨没有食言。
作为一个事业狂,一个心志坚定的男人,他从没有食言的习惯。
在他的世界里,一切都很简单。
有人说这个世界除了黑、白,还有灰色。
而在万滨眼里,他虽然知道这个世界有灰色,却只愿意看见黑与白。
他习惯了自己一件事如果做不成,就归结为自己的努力还不够,而不愿意也不屑去找别的原因。
他也习惯了,在分辨一件事的时候,要么觉得对,要么觉得错,从不和稀泥。
他觉得这样的性格很好,不需要改。
把自己的生活过得简单一点,剩下的便只需要努力、再努力。
他坚信自己想要的一切,只要自己的努力足够,就一定会得到。
陈宇在资料中,了解到万滨的性格,便不怕他食言,主动提出先帮万滨治好妻子的病。
合作愉快!
陈宇顺利地帮万滨治好妻子的病,而万滨也很干脆的和陈宇签了长约。
相比之下,童立功的性格要谨慎得多,性格上,也不是那种绝不食言的性格,要圆滑得多。
所以,陈宇明明是先接触的童立功,但却是先将万滨收入麾下。
……
2034年.
元月15日上午。
一则国际新闻出现在互联网上,被世界各国的网友看见。
“马斯克再次向火星发送宇宙飞船,预计半年后,这艘代号TT7的飞船,将抵达火星……”
这则新闻引起一些网友的议论。
诸如:“这是马斯克第几次向火星发送宇宙飞船了?”
“牛比!要是每一个资本家都往火星发送飞船,那咱们要不了多少年,大概真能去火星旅游了吧?”
“我没记错的话,这是马斯克第9次向火星发送飞船了吧?”
“人类什么时候,才能真的进入宇宙生存时代啊,我们这代人估计是等不到那一天了。”
“火星上,到底有什么?为什么老是往火星上发送飞船?如果想开采外星球的矿产的话,飞船没必要飞那么远吧?”
“有人说,火星可以改造成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甚至还有人怀疑火星上以前存在过人类,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网上有图片显示火星上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就是不知真假。”
“我猜马斯克老是往火星发送飞船,是不是已经在火星上发现了什么?”
……
世界各国都有网友在议论这件事。
包括华夏。
但却不包括陈宇。
陈宇还在和冯晏度蜜月,今天他们来到了新西兰,这里的环境很好,空气很清新,就连天空也是碧蓝的。
新西兰的牧场是世界闻名的。
所以,陈宇带着冯晏来到这里,首先想品尝的就是这里的牛羊肉。
这天中午,他俩就在新西兰的一家西餐厅,品尝新西兰的牛排。
用餐的气氛挺浪漫。
餐桌摆在酒店天台上,抬头就能看见蓝天,低头就能看见不远处的大海,一名金发碧眼的长腿美女,此时站在不远处,给他们拉着小提琴。
乐声悠扬。
一身白色西裤和衬衣的陈宇,微笑切成自己面前的牛排,不时抬眼与妻子冯晏相视一笑。
这个蜜月,他俩度得确实很甜蜜。
短短半个月不到,他们已经换了4个国家。
一路上,不是享受美食、就是享受彼此,要么就是到处游玩,见识各国的风土人情。
陈宇脑中虽然有不少类似的游玩记忆。
但他亲身去这么游玩的经历却不多。
冯晏以前虽然也喜欢旅游,但相比这个蜜月,陈宇带她经历的那梦幻一般的生活,她以前那看似不错的旅游,就变得很像是穷游了。
“这里真美啊,景色那么美,却看不到多少人烟,真是太难得了。”
冯晏看向不远处的蔚蓝海面,发出由衷的感慨。
陈宇笑了笑,目光也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
“是啊!地广人稀,才能把大自然保护得这么好,唔,或者说是人少,才没把大自然糟蹋得太厉害。”
冯晏微微颔首,“是呀!咱们国内的环境不太好,可能真是因为人太多了,不过,虽然咱们国家这些年的总人口一直在减少,但减少得也太快了,老龄化的社会,大家过得都难。”
陈宇微微点头。
这确实是华夏目前的问题之一。
很难改变。
好在他最近结婚了,又可以为了缓解国内的老龄化问题,而贡献一份属于他的贡献。
“下午我们出海玩玩吧?我教你开游艇。”
陈宇换了个话题。
冯晏有点意外,“你还会开游艇?”
多稀奇啊!
我可是一个宝藏男人,会的东西多着呢!
陈宇笑而不语。
只在心里秀着优越感。
要说技能,他虽然主动去学的东西,不是很多,但因为经历了差不多二十个不同的时空,脑中早就积攒了诸多时空的记忆,各种技能的记忆,自然也是有的。
比如开游艇、飞机……
他都是会的。
“好呀,那咱们下午就去开游艇。”
冯晏欣然同意。
于是,这天下午,陈宇租了一艘游艇,穿着花衬衣和花裤衩,和冯晏一起在海面上,乘风破浪。
这是一艘小游艇。
艇上也只有他们夫妻俩,因此,不仅陈宇放得很开,性格本来挺内敛的冯晏,渐渐也放开了。
兴致勃勃地搂着陈宇的腰身,嘴巴贴在他耳边大喊:“快!快!你不是要教我开吗?快让我开呀!”
陈宇转脸看了她一眼,见她满脸灿烂的笑容,兴致勃勃,便伸手将她揽进自己怀里,就这么双臂环着她,等于将她抱在怀里,和她一起开游艇。
疾驰的游艇上,风很大。
他俩每次说话,都要大喊大叫。
而喊着喊着,就容易嗨起来。
……
深夜。
一家高档酒店顶楼的落地窗边,穿着银色睡袍的陈宇拥着穿着白色睡袍的冯晏,一起看着外面的夜景。
大概是因为新西兰的空气质量好,夜晚的星空也很美。
冯晏手里端着一杯红酒,仰着脸望着漆黑夜幕上的一颗颗星光,那满天的繁星,她在国内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只记得小时候,倒是能经常看见满天繁星。
但随着她渐渐长大,国内的工业越来越发达,大气被污染得也越来越严重,渐渐的,夜晚的时候,就很难再看见满天繁星的景象了。
“好美……”
看着满天繁星的她,眼神浮现出追忆之色,她在回忆儿时和爸妈一起看星星的时光。
手中的红酒杯悄无声息地凑到红唇边,轻轻抿了一口。
她出神地仰望星空,站在她身后,拥着她娇躯的陈宇,则出神地看着她欣长的玉颈,听见她喃喃自语“好美”,陈宇半眯着、盯着她玉颈的目光,一眨不眨,也喃喃自语:“好美……”
话音未落,他悄悄伸脸过去,轻轻亲在她玉颈上。
冯晏没有受惊,不仅没有受惊,还惬意地微微眯起眼睛,迷离的双眼,依然仰望着星空。
下一刻,她身上的睡袍滑落,掉落在地板上。
跟着,陈宇身上的睡袍也滑落到地上,和她的睡袍作伴。
……
2014年.
日子一天天过去。
《成都》这首歌的热度越来越高,陈宇偶尔去超市购物,或者去饭店吃饭的时候,听见这首歌的频率越来越高。
有时候是别人的手机铃声,是这首歌。
有时候是饭店里播放这首歌来营造气氛。蜀南文学
在学校的时候,也会偶尔听见有同学在一起议论这首歌。
好在他那些同学并不知道宇宙陈是他。
哪怕他的微信名、QQ名都是“宇宙陈”,也没几个同学怀疑他就是写《成都》这首歌的词曲作者。
只有和他走得最近的几个同学,随口问过他这个问题。
陈宇一否认,他们就信了。
而陈宇每次的否认也很简单。
有时候反问:“你觉得我有那个才华吗?”
有时候说:“你上网搜一下有多少人的网名叫宇宙陈吧!”
有时候,他什么都不需要说,只是微笑摇头就够了。
至于《圣墟》这本小说的作者宇宙陈?
那就更没有同学问他了。
毕竟他们都是水木大学的高材生,平时沉迷看网文的人,不说绝对没有,那绝对不多!
能注意到《圣墟》和宇宙陈的同学,就更少了。
时光匆匆。
转眼,水木大学又快要放假了。
这天晚上,陈宇坐在别墅二楼的书房里,复习这个学期的课程,一直复习到深夜时分,才合上面前的书本,端起手边的茶杯,喝了两口茶,随后,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身上骨节发出一阵咔咔的声响。
舒服地呼出一口气,他将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开机。
先是熟练地登录起点的作者后台,点开《圣墟》,看了看目前的月票总数,然后就从电脑硬盘里调出《圣墟》文稿。
按照他之前公布的加更规则,发了两章加更上去。
他最近的心情不错。
先是将京城四大律师之一的万滨,收入麾下。
最近又将创业狂魔、商业奇才——童立功也收入麾下。
这两个人才的成功招揽,让他轻松了不少。
最近,他已经按计划,让创业狂魔——童立功,成立一家医药公司,接下来,童立功就会以新成立的医药公司的名义,收购他陈宇名下的药厂。
只要完成这一步,以后外界调查他陈宇资料的时候,就会以为他曾经收购的医药公司,早就转手卖出去了。
至于这药厂被童立功收购之后,怎么确保这家药厂,仍然在他陈宇的控制中?
万滨这个大律师已经提供了法律专业的意见。
陈宇也相信万滨的能力。
回头,他名下那个还没有推出第一款手机的手机公司,也会卖给童立功。
从此以后,他陈宇在明面上,就没有任何公司了。
由明转暗。
这是他和20年后的自己定好的策略。
话说,如今这个时代,类似的操作,早就被各路富豪、权贵玩出花来了。
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借鉴。
电脑前,陈宇将今天的加更章节发完,就顺手登录QQ,看看今天是否有人给他留言。
随着他名下的《圣墟》热度越来越高,最近这段时间给他发私信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其中多数都是《圣墟》的书迷,偶尔也会有几个混在他书迷群里的作者,假装是他的书迷,私信跟他讨论一番《圣墟》的人物和剧情之后,才说他们也写了一本小说,想让陈宇指点一下,或者想让陈宇给他们一个章推,帮他们宣传一下作品。
除此之外,隔三差五,也有其它网站的编辑,申请加他为好友。
目的?
还用问?
自然是想挖他去他们所任职的网站。
有的编辑直接给他开高价,有的编辑话说的很漂亮,让陈宇随便开价,只要他们能承受的住,就绝不还价。
陈宇不怀疑他们的诚意,却并不想离开起点。
因为他在起点发表《圣墟》,本身就不是图起点的稿费,以他在股市上的赚钱速度,他也瞧不上《圣墟》每个月挣的那点稿费。
他就想用这本书,给自己赚一个知名网文作者的名头。
如果能赚到一个白金大神的头衔,那就最好了。
简单说,他用“宇宙陈”这个名义发表《圣墟》,不图别的,就图点名气,好遮掩他真正的事业。
在这样的目的下,让他离开起点这个业界龙头网站?去别的小网站?
那不扯嘛!
QQ成功登录,果然有不少未读消息。
其中有几条来自读者的私信消息内容,勾起陈宇的好奇,让他点开了某位读者私信中,附带的一个网页链接。
这个读者的私信是这么写的:“老大,没想到《成都》真是你写的啊,牛比啊老大!我看见赵雷的节目采访了,你看见了吗?我给你一个链接啊!”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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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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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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