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人得加钱搜读>第十一章 早投降不如晚投降
  天还没亮,于奋(愤)发读书过程中打了几十个盹的贾六揉了揉迷糊的双眼,朝尚黑着的外面瞧了眼后,一把将那半本《论语》扔进角落里,然后对着双手哈了口气,出门走到厨房将炭炉子上的封门拔下。

  贾六要烧些热水洗头,因为他觉得头顶那条不能割的辫子有点脏,而且头皮老是痒,估摸是有虱子,因此必须打理一下好神清气爽的在“和中堂”面前闪亮登场。

  坐在小凳子上等着水烧开时,贾六一直在把玩脑后那根辫子,且几次试过用力去拽,结果就是头皮拽得生疼。

  本能的厌恶。

  凑近鼻子闻,还有股淡淡的馊臭味。

  如今旗人的辫子不像从前满洲刚入关那会又小又短(俗称金钱鼠尾),而是略有变化。首先就是原本在脑后的辫子移到了头顶,其次允许蓄发的面积从原来的辫根扩大到四五个铜钱大小——要是没有辫子的话,看上去就好像头顶长了块牛皮癣或胎记。

  蓄发面积稍有扩大,辫子样式还是入关那会的“金钱鼠尾”,不过再也不用“五天一打辫、十天一剃头”,所以演变下来的结果就是辫子变得越来越长。

  辫子变长看着比短辫好看些,洗起来却是麻烦,得先将辫子一节一节解开散开,再用水一点一点清洗,整个过程特别麻烦且耗时。

  因此走在北京城的大街小巷,到处都能看到长得快要拖到地上且泛着油光的辫子,走近一闻就是一股让人想要呕吐的酸臭味。

  这些,都是贩夫走卒,生活在底层的穷人。hτTΡδ://WωW.sndswx.com/

  穷人每日为了生计劳累操作,根本没有什么时间打理辫子,此外大多数穷人家中不可能有水井,因此城市中就诞生一种行业——水行。

  水行跟粪行一样,都是用大车拉着大桶,不过桶中装的是水而矣。穷人家吃水要么辛苦去远地方挑水,要么就是跟水行买水,一般是几个铜子一桶。

  买来的水对穷人而言可珍贵着,自是舍不得用来洗澡。久而久之,那辫子就是又长又臭。好多人为了省事,索性将辫子直接系在腰间,别说这样式还方便在腰上挂东西。

  “少爷,你这么早就起了?”

  杨植被厨房的动静惊动,还以为是姑奶奶在做早饭,再一看竟是少爷在那烧水,顿时愣了下。

  天地良心,十八年来,这还是少爷头一回自个动手。

  “你少爷我读了一晚上书,眼都没合上过,”

  贾六对自己认真读书的成就还是很满意的,见水快要开了便吩咐道:“栓柱,你拿个桶来,我要洗头。”

  “噢。”

  杨植也没多想,昨晚他睡下的时候少爷的确还在那读书咧。真不知自家少爷怎么就变了性子的,不过这样也好,老爷那最少不会再气晕过去。

  打着哈欠将壶中热水倒进桶中,试了试水温后杨植才将少爷的辫子放进桶中打湿,之后找了一块皂角捏碎和在手中开始上下搓揉起少爷的辫子。

  皂角是一种药材,很早就被用来洗头,因为便宜所以穷人富人都有使用。不过早前贾家用的可是猪苓,那东西洗头效果可比皂角强多了,就是价格比较贵。除了皂角这种常用洗头物外,穷人还用米汤、草木灰洗头,这两样东西去油污的性能都不错。

  一番揉搓清洗后,杨植总算把少爷的辫子给洗干净,又将辫子靠近火炉,这样干的干些。

  又过了片刻,觉得少爷辫子干得差不多了,杨植就准备将散开的辫子重新编起来,却听少爷说头上痒痒,叫拿来篦子篦一下。

  结果这一篦还真叫篦出两个虱子来,一个肥鼓鼓刚吃饱,一个瘪瘪的才睡醒。

  伴随“叭嗒”一声,贾六的指甲盖上除了虱子的残尸,就是他本人的血液。

  不知为何,掐死这两只虱子时,贾六觉得特别解压。

  辫子重新编好后,杨植又用一小块红布制成的套子将少爷的辫尾好生包了,这样一是避免辫子碰到东西脏了,二是看起来美观。

  大姐夫王志安同二姐夫高德禄都叫老丈人“干”倒了,这会都在客房睡着。

  贾大全更是在那还呼呼着,嘴角的涎水估计一夜都没干过。

  昨天晚上饭桌了贾家人商量的虽是今天去找人家和珅帮忙,但也不可能天刚亮就去,总得过了辰时(八点多)才行。

  另外也不能空手去,虽然高德禄说和珅不会在意那些俗礼,但贾大全还是决定买些礼物带上。

  老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拎着东西跟空着手去,给人的感觉也会不同,至少觉着“会来事”(懂事)。

  这一点,一向瞧不上贾大全的贾六伸双手支持,并说一定要买两坛好酒外加两袋上等的烟叶。

  这年头包装好的华子是没有,可旗人大多抽烟,抽的那种用烟袋装的烟叶。

  烟酒烟酒,研究研究嘛。

  因为天还没大亮,原先的困意自打洗了辫子后竟是无影无踪,没事干的贾六索性洗了米煮起粥来。

  未几,听到厨房动静的大姐贾娟过来了,瞧见弟弟竟在那煮粥,立时又是一阵惊讶。惊讶之余当然是心生暖意和欣慰,同时也很是心疼的问弟弟怎么不多睡一会。并说以后可不能再熬夜读书了,小心累着了。

  对大姐贾娟,贾六也是亲近,前身那位其实就是大姐带大的。母亲走得早,父亲不学好成天鬼混,贾娟这个大姐一直以来充当的就是母亲这个角色,贾六是她带大的,二姐贾兰同样也是如此。

  都说慈母多败儿,这慈姐同样也会败弟。

  由于对仅存的这个弟弟太过溺爱,从不舍得打骂,间接也导致贾六成为败家子一员。

  很快,二姐贾兰也醒了。

  随着天越来越亮,胡同外人来人往的动静越来越大,贾大全这个一家之主也终是晃悠悠的醒了。

  二姐夫高德禄其实早就醒了,就是怕冷赖在被窝里没动,等听到院子中老丈人的嗓门,这才穿好衣服过来。

  大姐夫王志安是真没醒,他酒量本来就不好,每回陪老丈人喝完之后都得第二天中午才能醒。

  对此,贾家众人也是见怪不怪。

  吃早饭的时候,听大闺女说这粥是儿子煮的,贾大全也着实是愣了下,看了看自己的“冤家”儿子,想说什么终是没能说出口。

  贾六这边也不在乎贾大全想说什么,吃完之后便同杨植去套车。昨天他可是特意嘱咐杨植多喂些马料的,免得真把家里这唯一的一匹马给废了。

  高德禄接过妻子递来的毛巾擦了把嘴后,道:“爹,那我们这就过去吧。”

  “好。”

  贾大全看了眼大女婿住的房间,特意叮嘱大闺女把粥热着,免得志安醒来没有现成的热粥喝。

  这岳父大人,是真没白当。

  哪怕二女婿家比大女婿家有钱,为人也精明能干,在贾大全这个老丈人眼中,两个女婿都是好的。

  打家里出来后,贾家众人先是去了离胡同口不远的铺子买礼物,酒跟烟叶肯定都要有,这也是旗人之间走动的必备。另外就是一些点心果子什么的,用大红纸包着绳子一扎,看起来有模有样。

  满城的店铺肯定都是旗人开的,而贾家老太爷被皇上定为贰臣,都统衙门又将贾家放在出旗名单上这事早就传遍整个汉军正蓝旗,因此明眼人都知道贾家这是去找门路了。

  和珅是满洲正红旗人,他家就住在西直门驴肉胡同。

  驴肉胡同这个名称是前明传下来的,顾名思义这地在明朝那会肯定是专门卖驴肉或宰驴的地。

  二姐夫高德禄说和珅祖上虽是正红旗满洲,但没出过什么大人物。后来和珅的二爷爷阿哈顿色在康熙年间出征准噶尔阵亡,因阿哈顿色无子,朝廷这才特赐和珅父亲常保世袭三等阿达哈哈番爵位,也就是三等轻车都尉。

  当年开清重臣,如今被乾隆钦定为贰臣之首的洪承畴快七十岁时,才经议政王大臣会议几次争论给授了个三等轻车都尉的世爵,还特别规定只准袭四世。

  按制度,洪家如今每年可以得到160两的世爵补贴,比贾家每年多得75两。

  仅从世爵补贴比较的话,贾六觉得洪承畴这位开清重臣实在是亏,且洪家那个三等轻车都尉只准袭四世,扳指头算估摸这就是最后一世了,而他贾家却是世袭到底,因此比来比去洪大汉奸都不及贾二汉奸。

  当真是早投降不如晚投降。

  听说老洪家是被编入汉军镶黄旗的,不知他家有没有接到通知出旗,要是接到就好玩了。

  贾六颇有些幸灾乐祸,他啊,也是看不得人家好。

  驴肉胡同还有正红旗满洲都统衙门在此设立的学舍,是供旗人普通子弟就读的。和珅就读的咸安宫官学却是内务府直属的,学舍在皇城的西华门那边,每年只招不到一百名满洲旗人子弟,教学的先生都是翰林。

  某种程度上咸安宫官学相当于后世的清华北大,但比这两家学校还要牛,因为官学的满洲子弟基本上都是未来大清帝国的中高级领导干部。

  和珅能在这里就读,除了他本人的确刻苦用功外,自与其身份有关。

  和珅家再没落,父亲常保毕竟是原福建都统,外公嘉谟是现任河道总督。另外和珅的娘死后,常保续娶吏部尚书伍弥泰之女为妻,因此这位伍中堂也算是和珅的外公。

  有这么两位外公在,又有世袭三等轻车都尉的爵位,和珅即便拿赖五没有办法,进入咸安宫官学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

  贾中堂联手和中堂恳求社会贤达能够收藏、推荐本书,好让二位中堂能一直愉快下去。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大人得加钱搜读更新,第十一章 早投降不如晚投降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