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人得加钱>第四十三章 漫漫征途路
  人之将死,捞点银子,碍着谁了?

  老话不是说人死为大么。

  总之,贾六不觉得收点银子有什么问题。

  再说,这钱又不是他主动要的,是别人非塞给他的。

  要是不拿多寒人心?

  都是一个旗的,也都是汉奸的后代,关系搞僵,以后还处不处了?

  还要不要共同富裕,从而建立一个牢不可破的汉军八旗联盟,实现终极理想?

  抛开长远不谈,最重要的是贾六不是平白无故收银子,而是出于现实考虑。

  人嘛,不管混到哪一步,总得有个规划。

  去金川不假,送死可能也不假,但要是努力一下,未必就真死在那了。

  怎么努力?

  世间还有什么比钱更能解决问题的努力方案么?

  贾六寻思到了金川后得想方设法给自己弄个免死名额,就是不用上前线跟傻子似的扛个梯子往前冲,老老实实呆在后面看押什么粮车,管管器械什么的,哪怕混个督战队也行。

  因此,他必须弄点钱。

  兜里倒是有点钱,不多。

  贾娟给了弟弟五十两银票,二姐贾兰也揣了张一百两的银票给弟弟防身,老爹大全把家里最后一点现银都给儿子了,所以贾六身上有一百六十多两,加上刚收的十几两,约摸一百八十余两。

  这钱,按道理应该足够贾六买个免死名额了,毕竟一个世袭云骑尉年俸不过八十五两。但贾六还想再进一步,看看能否再买个低级武职,毕竟不能白到金川去一趟吧。

  拜唐阿买官能便宜,在职官员买的话还能再打折,而且可选职位较多,必须加以好生利用才行。

  另外,贾六肯定跟他抱着同样打算的拜唐阿子弟不在少数,这就会导致到了金川后“官价”会暴涨,以他的经济实力弄不好连门票都买不到。

  因此,有人给,他就收。

  钱嘛,越多越好。

  有了银子才有命,有命才能干事业!

  正所谓,大丈夫处事碌碌无为,与朽木腐草何异!

  不管祖应元怎么看待自己,反正贾六没有为大清马革裹尸的念头。

  意志坚定的贾六,别说一个祖应元了,就是他老太爷祖大寿过来,也休想改变他收银子干事业的决心。

  ........

  健锐营的人过来通知正蓝旗拜唐阿准备领取辎重武器。

  贾六这个领班自是跟人家去清点物资,先是查看发给他们的战马,一共十七匹,都是上等的蒙古战马,比贾六家的大黑不知道强到哪去了。

  确认战马没有问题后,贾六招呼常秉忠他们挨个把马领了,自己也领了一匹白马。

  这是英雄主义观作祟。

  白马配英雄嘛。

  不过这些战马贾六他们只有临时使用权,没有永久使用权,打金川回来后还得还回去,除非他们立有军功晋升武职,或者是人马皆殉。

  领取战马后,贾六以领班身份指挥杨植同另一个苏喇队长王四带人将辎重装备给扛了回来。

  别说,布特哈拜唐阿的身份还真好使,那帮苏喇没一个敢违令的,哪怕他们的主子也得听着。

  这就是“体制”的好处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拜唐阿的装备还是挺不错的,一人发了顶铁顶上面垂有红缨的头盔,一副棉甲,一张弓,另外给佩刀一把,以及箭七十枝。

  此外一人发一双布鞋同一双皮靴,一床重八斤的棉被。

  这些其实是前锋营基本前锋兵的装备。

  如果是鸟枪前锋兵的话,除了这些装备额外还配有鸟枪一杆,以及相应的火药和铅弹等。

  一群连战场都没上过的旗人子弟享受同前锋营一样的装备待遇,自是因为他们并非普通旗人子弟,而是拜唐阿的缘故。

  官不是官,但也绝不是普通的大头兵。

  准确的说,拜唐阿就是预备军官。

  苏喇的武器装备就差多了,没有头盔和甲衣,只有一顶类似斗笠的帽子,以及一身前面印有兵字的灰色军服。

  武器是一人一杆长矛,领队一把佩刀,另外一队给三张八力弓,箭两百枝。

  因为汉军正蓝旗无论是拜唐阿还是苏喇的人数都较少,分派物资的健锐营便只给了六辆大车。

  从北京到金川有三千多里路,光靠两条腿行军走到那恐怕得一个月,所以不管是昨天先行出发的前锋营还是今天的健锐营,都是以马车代步,实现“准机动化”。

  当然,这与八旗子弟有关,地方上的绿营可没这待遇。

  别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换上崭新棉甲,戴上头盔的一众拜唐阿子弟,看着还真是叫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的感觉。

  就是贾六也无形之中有了几分威武,往白马上一骑,看着人模人样的。

  小半个时辰后,校场内有鼓声擂响,前后三通。

  继而就见营门被士兵拉开,然后一众明甲尖顶的八旗将领从营中纵马驰出,当先的就是此次援军总指挥、镶白旗满洲副都统都尔嘉。

  只见这位曾在新疆任职多年的副都统,于马上环顾两侧已经换装完毕的拜唐阿队伍后,右手一挥,立时有两名手持三角小旗的骁骑校纵马奔出,一人往东,一人往西,各自打旗。

  “呜呜”号角声随之响起。

  健锐营翼长舒穆禄一勒马缰,下令:“健锐营,出发!”

  “出发!”

  二十多名健锐营的军官紧随翼长之后。

  上百辆满载军士、辎重的马车排成三列纵队由营门鱼贯而出,马蹄踏得干燥的道路泥土灰尘四起。

  “上马!”

  满洲八旗领队二等侍卫雅满塔尔一声呐喊,早已等侯的满洲八旗队伍立时翻身上马,发出一阵铁器磨动响声。

  蒙古八旗领队健锐营前锋校阿满泰,内务府领队桂林,汉军八旗带队阿兰保纷纷下达出发命令。

  一阵混乱之后,是一支支陆续开出的队伍。

  望着前方已经开出二三里远的大队人马,贾六摸了摸胯下白马的脖子,最后看了眼巍峨高大的北京城墙后,一勒缰绳带领汉军正蓝旗队伍踏上征伐大小金川的漫漫长路。

  命运熊熊烈火,不知能烧破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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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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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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