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萌主人设又崩啦!>第二十四章 仗义每多屠狗辈
  土匪老大曾与王六有相同遭遇,当时见了只剩下一口气的他,觉得他长得像自己死于疫病的幼弟,便给他水米,照顾了几天。而实际上死于瘟疫的人和染过疫的人之所以看起来像,是因为都有一脸已经模糊本来面目的疤。

  那之后他无处可去,又感念救命之恩,于是也入了伙,跟着匪老大打家劫舍。

  庆和十年,他们游荡到京城附近,遇上一辆天黑出城的马车。老大眼尖耳朵灵,看出点门道。说那马车虽然看起来不打眼,但车夫向里边的人说话时口称老爷、夫人,挑起帘子看的时候露了只手出来,手腕上飞快地反了一下光,一看便知不是金银就是玉器。由此推断,车里的人必定非富即贵。

  而且常人要出远门,一般都会赶着天亮走,高阳普照前路明朗,路上人又多,既安全又不会陷到坑里,哪有人会反其道而行之,趁夜赶路的?这家人说不定是犯了大事,要偷偷摸摸潜逃出京。既是逃命,那带着傍身的肯定全是金银细软、钱财宝物。

  一伙土匪想到这里,个个两眼放光,盯着那马车的目光就像盯着一头架在柴火上滋啦流油的肥羊。

  他们猜测得不错,肥羊果然是犯了事脚底抹油要跑。那马车出了城后不久,后边追出来了一队骑兵。单骑马速度肯定快过马车,不费什么功夫就能追上,奇怪的是,那些兵卒慢悠悠装模作样挥着马鞭,没一下抽准马屁股,一副并不全力追赶的样子,轻松闲适地反而像在遛马。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大带着他们缀在后边当黄雀,刚追到阳安境内,那伙骑兵忽然不再继续追了,而是调转马头,又像是要回京去。

  他们跟着马车到了大枣树村,本来当时就想下手,又怕那些兵卒又杀个回马枪,于是又多等了些时日。

  那家人匆忙离京,身上看样子是没带什么吃的东西和基本的铺盖等杂物,几天间拿出了数件金簪玉镯去跟村里邻家换吃食被褥,用起来毫不吝惜,看得一伙土匪眼珠子都绿了。不过那邻家为人厚道,不肯收受这家人的贵重东西,不求报偿地接济了许多。

  几天后,土匪们确定没人再回来盯着这一家肥羊,终于趁夜动了手。

  那家夫妻俩拼了命地保护儿子,为了拖住他们甚至自己舍了命地往刀口上撞。老大本只想谋财不欲害命,反被他们这不要命的架势骇了一跳,手一松,让那孩子给跑出了门去。

  一伙人正担心惊动了村人恐怕难以收场,那孩子却被人打晕拎了回来。

  只不过不是被他们,而是被忽然出现的第三拨人。

  对方蒙着面,老大原以为是同行截胡,能打商量,谁知对方一声不吭,直接把夫妇俩掐死了。

  第三拨人出手诡谲,速度奇快,身上带着股不祥而诡异的腥风,下手比打家劫舍的土匪们要凶狠不知多少倍,两方一对上,就好比鱼肉撞上刀俎,简直是毫无还手之力,扑通扑通倒了一片。

  王六察觉到动静,回头一看便见此场面,尚未来得及有什么情绪,瞬间后心袭来一道来者不善的阴风,他立即便挨了贯胸一下,血从胸口喷涌而出,他失血过多,眼前模糊,当即倒地晕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后,却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先的村子里,而是在一片山野荒林中。环顾四周,弟兄们的尸身横七竖八被抛了一地,无一例外都是被一剑穿过左胸利落杀了,中间只剩下了他一个活人——原来王六天生是个“镜人”,心脏不同常人在左胸,而是长在右边,亏得那些人一身诡异功夫的煞神学艺太精,出手半寸都不偏,才能令王六捡了一条命回来。

  这些土匪打家劫舍,在普通百姓眼中是死有余辜,但在王六眼中,这些人是给了他第二条命的兄弟。

  他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也不知道那些煞神到底为何而来,有没有走远,于是也不敢起身。他强忍着疼痛在原地蛰伏一天一夜后,僵尸似的爬起来,包扎住胸膛已经凝固的伤口,捡了些野果充饥,哭着合上兄弟们睁着的眼睛,挨个把他们埋了。

  多年来他四处打听,但是因为线索有限,又怕引来报复而不敢大肆宣扬,以致于多年来一无所获,只好隐姓埋名地接活挣银子,等将来能有一天托人追查凶手,为兄弟们报仇。

  时间飞快,一晃到了安泰二年,他终于背着所有攒下的钱,走进了号称如水似风、无孔不入的下八门。

  庆和十年,京城,夜半出城的马车,奇怪的追兵。

  李公子失踪一样是庆和十年的事情。

  两厢一对比,松涛立即察觉王六所说之事可能与李公子有关,他不敢怠慢,不动声色地细细追问,叫王六仔细回忆当时看见马车与被截胡分别是什么日子、追兵服色如何、第三拨人又有什么特征。

  毕竟时隔多年,王六能记清楚的东西很有限,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一无所获,只说第三拨人中领头的那个用左手拿剑,除此之外就不记得啥了。

  至于时间,他倒想起来了点儿眉目。当时跟踪马车的第二天,他和老大就在路上听人说皇帝老儿蹬腿死球了,这怎么说都是大事,所以记得。

  庆和先帝驾崩,那便是庆和十年八月廿一!

  松涛眉目一凛,心里有了数,面上作同情却为难的神色,说此事毕竟触及门规,需要禀明主人后再做定夺,主人不日就会回来,让王六不如就暂住在水风楼中,等主人回来也好第一时间知会于他。

  王六相貌丑陋骇人,在外常受人白眼,也确实不好投宿,闻言以为松涛是怕被抢生意,却也正说中了他的心思,便一口答应下来。

  松涛安排房间让王六住下,出门便着人严密看管,交代绝不能让他跑了,转头一刻也不敢耽搁,立刻出发前往大枣树村,一面赶路一面写信递送回京,向陆禁禀明情况。

  加急的密信赶上了前一封有关洛无印的请示,两封信才一齐到了陆禁手中。

  要谢人自然不能光在嘴上谢,陆禁回身从竹漪手里接过一个锦盒,递到张婆婆手中,请她借一步说话。

  张婆婆接过去,攥紧了手里的鞋底儿,盯着盒子慌乱地笑道:“这、李公子太客气了,当年老身其实,其实也没帮上什么忙,左不过是接济了几顿饭、拿了几床被褥而已,当不起的……”

  陆禁找了个僻静处拉着张婆婆坐下,竹漪本来要跟上,却被松涛一拽袖子,拖住了脚步。

  竹漪回头,拧着眉毛看他:“你干什么?公子身边得有人跟着。”

  松涛冲她微乎其微地摇摇头,比口型道:“此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你不明白么?”

  竹漪一愣,松涛转而又笑开:“不过一个老妇人而已,少爷一个男人,你那么紧张做什么?这些老伯老婶的面还没磨完,我答应了他们的,你来帮帮我吧。”

  竹漪还没反应过来他说的前一句,就稀里糊涂被拉去磨坊当了壮丁。

  张婆婆年纪大了,耳朵有点聋,跟她说话尤其费劲,陆禁跟她讲话几乎得用喊的,非常之失风度。关键是一通咆哮下来,也没从老婆子这儿打听着什么有用的,九年前那个晚上她没听到什么声音,第二天起来发现隔壁一家销声匿迹,也没遗留下什么东西或者痕迹。

  陆禁内心叹息,想想也是,就这么一双耳朵,能指望她听见啥呢。

  只能去王六所说的抛尸之处再看看了。

  张婆婆耳朵不行,眼睛却还不错,仿佛是看出了他在想什么,也或许是不好意思白拿东西,又强调道,她以前听声还是不错的,耳聋是永安元年的事了,要不是青天白日的南边山头突然爆响吓她一跳,耳朵也不会就这么废了。

  南边的山头?爆响?

  陆禁向南边望了望,眉头一皱,连比带画地问道:“是什么样的响声?声音怎么会这么大?”

  张婆婆看明白了,摇摇头:“这个老婆子就不知道了,当时县令都派人下来看,也没看出来啥。”

  响动到了能使人耳聋的地步,初步猜测怎么也得是用了火药,可没听说过阳安县境内有采石场,难不成是——

  炸山?

  陆禁心一沉。

  松涛转述王六的话时说过,他当年送那些土匪兄弟入土为安的地方,似乎就是……

  张婆婆看他沉思不语,有些局促地坐在一旁,半晌忽然站起身来往家中走:“哎哟,看我这记性,有东西留下来着,我给忘了!”

  陆禁精神一振,急忙跟上。张婆婆进了屋,一阵翻箱倒柜,最后掏出个灰扑扑的布包,掀开一层又一层,最后露出来一只银簪。

  “当年你家叔婶来到我们枣树村,接济了一些,他们便要用金玉答谢,东西太贵重,我没敢收,最后推辞不过,才收下了这支簪子……”

  陆禁向张婆婆打听完事情回来,顺带以她的耳朵为话头向其他村人询问炸山是否确有其事,均从他们口中得到了证实,而且张婆婆没说假话,大家都说她以前耳朵确实很灵,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他办完事,四处找不着竹漪松涛,最后万分不情愿地寻到面粉与麦屑齐飞的磨坊里边,简直认不出面前两个通体雪白的雪人谁是谁,好半晌才勉强从身形上分辨出男女,才知道竹漪被松涛拉到这儿来打了黑……白工。hτTΡδ://WωW.sndswx.com/

  陆禁拉长了脸:“松涛,你还是不是男人,居然叫竹漪干活儿?”

  竹漪摇摇头:“他不找个人一起受罪心里会不平衡。”

  陆禁数落:“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嫌麻烦下次就别瞎揽活儿。”

  老天作证,竹漪进来其实光是在边上陪着,身上面粉都是飘落上去的。

  松涛冤枉得要死,白惨惨的脸上咧出一张血盆大口,张嘴欲说话,先喷了一口面粉出来。陆禁连忙躲远了些,伸出一条腿在地上画了个圈,支使他们两个先打理干净,不然不许靠近这个圈。

  大枣树村实在简陋,陆禁不愿意将就,于是三人又催命似的上路了,临走松涛推脱不过,还收下了一布口袋白面和红薯。

  陆禁带着竹漪松涛赶着擦黑的天色与要坠不坠的太阳,催马到大枣树村南面的无名山头,走着编觉得此处山林怪模怪样,有些林木高大,一看便是生长多年,有些却只是半截,还齐得十分不像话,似乎曾经被人砍一刀剃成了平头,新长出来的发茬跟以前的总还是差着点儿意思。

  到高处一看,不出所料,确实是烧过的——山头上一片好端端的林子,拦腰向中间凹进去了一块,整个形状极其怪异。

  时间过去了九年,当初起火燃烧的痕迹已经无处可寻,王六所说的那些土匪的尸骨,现在肯定是渣都没剩下了,就算是有,估计也和早已满山的土石融为一体,再难离分了。

  为什么当时杀了人不直接烧尸灭迹,却在事过许久之后再来善后?并且只要一把火就能了解的事,干嘛还要大费周章弄来火药炸山?

  回去时三人就这几个问题猜了一路,最终也没猜出个所以然来,觉得不如以火药为突破点,看看能不能查到些什么。

  他们到了门下最近的一处联络点过夜,陆禁正要传令去查庆和十年至永安元年曾大批采购火药的买家,却忽然想起另一点细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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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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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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