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合资”只是一种幌子。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合资”有很大一部分是真正的外来资本。可随着国内有钱人越来越多,“合资”这词也就变了味。为了得到税收和政策方面的优惠,很多人在国外注册,然后在国内开办企业,玩着左边口袋钞票调换到右边口袋的把戏。
朱亚军被偷走手机当时记载的微信谈话内容,是一位DNA鉴定委托人。
电信局打单号显示这位手机尾号7782的机主名叫杨芳,二十二岁,东山省安河人。
虎平涛与张艺轩在约定地点会合,商议过后,带上鼎元路一百零七号大院入口的监控视频,还有案发时段内的所有出入者照片,直奔古渡分局。
王雄杰对他们如此迅速的返回感到惊讶。低头看了看手表,疑惑地问:“这么快就搞清了?我还以为你们得忙到晚上才能回来。”
“这个案子的基本脉络和凶手已经清楚。”虎平涛拿起杯子,快步走到饮水机前,接了满满一大杯凉水,大口“咕嘟咕嘟”灌下去。他用手背抹着嘴角,兴奋地说:“王哥,可以肯定凶手就是这个DNA鉴定委托人,但我们不确定是不是机主杨芳。”
王雄杰听懂了他的意思:“这个鉴定委托人,用的不是他自己的手机卡?”
张艺轩在旁边点头道:“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帮手。”
王雄杰越发感到好奇,下意识地问:“谁?”
“何祖光。”虎平涛放下空杯子,认真地说:“他不是什么坏人,只是对死者朱亚军心怀觊觎。其实何祖光这人挺有意思,不管他出于何种心理,在单位上也好,平时也罢,他都是最关注朱亚军,尤其是生活细节部分的人。”
王雄杰听明白了:“小虎,你的意思是,让何祖光协助我们调查案情?”
虎平涛点点头:“就算何祖光不认识凶手,但他肯定看过朱亚军负责的客户资料,甚至极有可能见过这个鉴定委托人。”
王雄杰思索着说:“是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何祖光一直在追求朱亚军,而且他们还是同事。”
虎平涛跃跃欲试:“王哥,那我们现在就提审何祖光?”
王雄杰大手一挥:“去吧!就按照你们的想法去做。需要什么就说一声,我这边全力配合。”
……
技术部门工作很仔细,案发时间段内所有进入者的照片被放大、清晰化。按照监控视频拍到的不同位置和角度,给出了每人多达六张的照片。
何祖光很快从数十张照片里找到了目标。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这个人。”他指着一张照片,肯定地说。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子。穿一条米色长裙,上身里面是一件月白色吊带,外面披着一件针织开衫。身材很不错,相貌中等。从着装与佩戴的首饰来看,生活环境颇为优越。
“她是朱亚军的客户。两个多月前,我在鉴定中心见过她。你们去查一下朱亚军的客户档案,应该有详细记录。”
虎平涛和张艺轩即刻前往爱丽丝鉴定中心,按图索骥,从客户资料中找到了对应文本。
案发第三天,凶手落网。
……
我叫冯丽薇。
从小,我就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老老实实听从父母安排上学,老老实实上课听讲,老老实实放学回家……我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从小学到高中,历次考试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列,父母从未对我的学习操心。后来高考,我顺利进入了希望中的大学。
我原本以为生活就是顺风顺水,上天会在你安静接受的同时,给予自己想要的一切。蜀南文学
大学是一个半开放的社会,我很快发现这里的一切与我想象中格格不入。
军训的时候,我因为不会叠被子,被同宿舍的女生嘲笑。尽管后来她们花了一个多星期手把手的教我,我还是对此耿耿于怀。
我不会洗衣服。
这不是我的错。在家的时候,父母为了让我好好学习,从不让我做家务。
很快,我在大学班上成了“名人”。同学们管我叫“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那种。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带有侮辱性质的外号,毕竟在我看来,家里的经济情况不错:有两套房子,父母都是公务员。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进了大学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能人。
就说班上的女生吧!超过百分之八十都是各省高考精英,学习成绩优异,精通英语,甚至还有法语、德语和日语。后来我才知道,她们从小就接受强化训练,钢琴和绘画功底极强,完全可与艺术专业生媲美。
这一切都是为了出国留学做准备。
(注:在上个世纪,出国留学的热门程度远远超过现在。)
比起她们,我什么都不会。就算是英文,我也远远达不到收放自如的口语化程度。
当然,考个六级是没问题的。
她们家里非常有钱。父母不是企业的,就是有着极其深厚的家世。“一幢楼”和“半条街”是她们平时调侃,用于衡量彼此家产的代名词。
都说人是以阶级进行划分。与她们这些真正的富人比较起来,我这个“公主”只能算是赤贫。
如果只是这些也就罢了。我不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就算在她们当中属于垫底,我也不会有太多想法。
军训,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之一。
教官很帅,棱角有形,不苟言笑,非常刻板,充满了男人味的那种。
在此之前,我从未有过喜欢的人。初中和高中我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男生给我写过小纸条。原因很简单————我长相一般,与“漂亮”这个词基本无缘。
校服是一种很土的东西。以前上学的时候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后来经历多了,我才发现国内很多学校的校服简直就是垃圾,最大限度释放出丑陋,从款式和颜色等方面,从根本上掩盖了“美”这个字。
我是上了大学才开始穿热裤和裙子。
高中的时候根本不敢穿,谁要是敢在学校里这样打扮,班主任立刻把你叫到办公室严厉训斥,打电话叫家长领人。
刚进大学的时候,刻板的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挑选衣服,不知道如何释放自己最美丽的一面。
看着别的女生在教官面前嘻嘻哈哈,谈笑自如,我感觉心里被针扎了似的疼。
这不能算是爱,只是一种对爱情的懵懂。
父母每次都会在电话里叮嘱:好好学习,考试拿高分,以后才能找到好工作。
他们的想法不能说是有错,只是太老,太顽固,已经不适合这个全新的时代。
宿舍里的女生晚上会出去喝酒,尤其是周末,一去就是一个通宵。
她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有钱的男人。
是的,你没有听错,不是男朋友,也不是未来的丈夫。
每次她们谈论这些话题的时候,我都坐在旁边安静地听着。我知道自己没有发言权,毕竟我和她们之间存在着很大区别,那是我从未体验,更不要说是进入的陌生世界。
大三的时候,我恋爱了。
那是一个来自北部山区的男生。个头很高,黝黑的皮肤,带着一副眼镜,是校篮球队的主力。
他和军训时的教官有几分像,这成为了我接受他的理由。
同宿舍的女生纷纷劝我:这个男生不行,不能要。
理由异乎寻常的一致————他家里太穷,没有城市生活的必备基础。像我这种家庭出来的女孩,如果嫁给他,简直就是心甘情愿主动扶贫。
那时候,我觉得她们的说法毫无依据,甚至是对我赤1裸1裸的嫉妒。
大学三年,同宿舍的女生都有男朋友,唯独相貌普通的我是个例外。
好不容易有人喜欢我,她们却一个劲儿说着对方的坏话。
这算不算是别有用心?
但不可否认,她们的劝说对我产生了一定作用,也让我对男友产生了防备心理。
暑假的时候,我跟着男友回老家。
虽然在山区,可他家里不算穷。有一幢三层小楼,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
真正把我吓到并产生退却心理,是那天的晚餐。
他的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三十多个人,还有十几个娃娃,把宽敞的客厅挤得满满当当。
餐桌上摆了十几个菜,鸡鸭鱼肉都不缺,甚至还有从水产公司买来的冻虾。
装菜的餐具是一个个不锈钢盆,这在我看来实在无法接受。
菜很油腻,他们尤其喜欢成块的肥肉。
男友母亲用汤匙舀了满满一勺红烧肉给我。那不是我熟悉的做法,肉很硬,肥肉没有煮透,还带着嚼起来很硬的脂肪……更糟糕的是为了让所有菜一起上桌,红烧肉炖好后放在锅里,端上来的时候已经放凉,表面浮着星星点点的白色冷凝油花。
男友亲戚的孩子在四张桌子之间乱跑,笑着、哭着,发出各种原因不明的喊叫。他们不时钻进来,伸手从桌上抓起一把炸豆腐,或者炸肉丸,脏乎乎的手也洗,就这样边跑、边吃、边玩……我亲眼看着一个孩子吸溜着鼻涕,把肉丸子塞进嘴里,鼻涕又流了出来,他随便用手一撇,肉丸子与那些粘稠的液体混合,在牙齿与舌头之间咀嚼搅拌。
那天晚上我什么也没吃。
我主动提出分手。
男友怒不可遏,也觉得莫名其妙:“我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只要你说,我可以改。”
我只能摇头苦笑。
这不是改不改的问题。
我终于明白了同宿舍女生为什么劝我放弃这个男人。
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环境。我们生活在两个环境,彼此之间格格不入。这不是区区“爱情”两个字就能相互理解并融入,他喜欢的那些东西令我感到畏惧,我喜欢的这些他未必能接受。
毕业了,回到家,父母已经帮我张罗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我感觉自己成熟了很多,尤其是对生活的态度。
我学会了挑选适合自己的衣服。人靠衣装,虽然我相貌一般,但身材不错。我知道如何释放自己身上最具吸引力的部分。
亲戚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他是个富有的企业主,很喜欢我,我对他也很满意。
后来,我们结婚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生孩子”这件事一直心怀恐惧。主要是身边有有太多的例子:生育之后整个人会变老,身材走样。还有就是坐月子的时候如果保养不好,老了就浑身是病。
丈夫对我很好,他愿意给我足够的适应期,让我在愿意的时候生育。
那段时间,我过的很幸福。
有些事情,永远也避不过去。
婆婆对我的态度开始有了变化,主因就是孩子。
她一直催我赶紧生,还说什么:结早婚不如生早子。
儿子女儿什么的倒是不挑,只要生下来就行,没有重男轻女。
但我很怕,一直很抗拒。
就这样,拖了十多年,婆婆终于发怒了。
“结婚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如果当初你表明态度,希望以后永远过丁克生活,我绝不逼你,也不会让我儿子娶你。可结婚以后你才说你不想生孩子,请问这是什么意思?你这不是坑人吗?”
结婚十多年,最初的激情逐渐冷却,丈夫对我的态度也产生了变化。当然,他对我依然忠诚,只是生活热情降低了很多。从青年到中年,他开始思考更多的问题,尤其是在孩子的问题上,他不再顺着我,而是站在他母亲那边。
“我们要个孩子吧!”
“生孩子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可怕,真的。”
“我认识很多医生,我保证你生产的时候绝对没有问题。”
他越是这样说,我就越发抗拒。
为什么这个世界就不能按照我的意愿旋转?
后来,父母也加入到劝说者行列。
“女儿,你这样一直拖着不是个事儿啊!你婆婆说的没错,做人不能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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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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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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