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斌不方便自己跟落难的美人吹嘘自己是如何神勇,如何机智地规划全局,将她救出来。那样有臭显摆的嫌疑,还给女孩压力,觉得欠你天大人情,得做牛做马还你。
这样的话,人格就不平等了,以后也不好相处。她甚至会自轻自贱,把自己放在奴仆的位置,以还债的心态和史斌相处。
真是那样的话就没有幸福可言了,女孩也很难再开笑口。
于是史斌只字不提。
萧飞给她送饭的时候,顺带着和她提。
她感兴趣呀,就想问,于是萧飞绘声绘色,添油加醋的一顿忽悠,把女孩感动的热泪盈眶,忍不住问他:“那史大哥自己为什么从来不和我说这些?”
事实证明,古人的智慧半点也不逊于现代人。
虽然萧飞自己也没意识到,但他说的话,恰恰代表了装逼的最高境界,无招胜有招:
“他这人,你也知道,向来是大大咧咧的。他压根就没当个事啦!”
姚芷芳噙着泪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果没他出手相救,我现在的命运,不知得有多惨……在我看来,这是天大的事,可在他那种英雄豪杰看来,却压根没当个事……”
说着说着,感动升级,泪水喷涌而出。
真是个爱哭的女孩,太娇气了。
“唉呀,姑娘,你看你……这也太多愁善感了,唉,都怪我多嘴,尊者不让别人提这事的,怕姑娘内心敏感,会伤害到你,这不是咱俩正好聊到这了吗?”萧飞装出一幅不好意思的样子,其实心里一点内疚都没有。
姚芷芳惊讶地说:“世人皆重男轻女,他却肯对女孩子体贴入微到这个地步……太难得了。”
萧飞说:“是啊,他这点确实值得称道。从不歧视女子。”
“她的胸怀,真是海阔天高!”一幅花痴样的姚小姐,幸福地憧憬着未来。
……
姚小姐发现自己对救命恩人,不止是情愫暗生这么简单了。
她好想对他说:“大哥,如果你不嫌我命贱,不嫌我容貌不够美,小女子愿以身相许!”
但也就是想想,她这么害羞的人,这种话不可能说的出口。
萧飞出来后,把自己的功劳汇报给领导。
有功劳不能憋着,你得让人知道,不然岂不是白受累了。
“哥们,够意思!以后再遇到漂亮女孩,我一定也给你介绍个!”其实史斌想说的是,等找到那枚遗失的玄尊令,俺可以把那个赏你。
但是吧,得先找到再说,否则提前说了过头话,却一直找不着,到时兑现不了,可就成棒吹了。
本来也不好找,世界这么大,找到那枚玄尊令,无异于大海捞针。
这事暂且搁置吧。
吃了饭,休息一晚,继续赶路。
中午,天热,他们看到前面有片小树林,进去暂歇。
可他们刚要骑马进入树林,却被林中一个突然蹿出来的大汉给吓了一跳。
那大汉暴喝一声:“这是我的地盘!都退出去!”
直吼的林中鸟雀惊飞。
九匹马,全部惊厥,人立。
史斌当时就在想,他不会真的抬起右腿撒了泡尿,把这整座森林都给圈起来了吧。
只看大汉这身装束,那分明就是个老百姓,绝对和贵族扯不上一点关系。
从外表上看,就是个山野闲汉。
但从那睥睨众生,纵横捭阖的气度上说,皇帝只配给他提鞋。
皇帝老儿也就身份是加分项,那气质,也没比太监威风多少。
太子活的更违和,表面上时时刻刻得装出一幅礼贤下士,谦谦君子的样子,骨子里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自己都觉得活的太累,太拧巴。
好人坏人全得当,即使是演电视,这种角色也最累人。
那些自卑到极限的愚夫蠢汉,有时也会表现出一股盲目的傲。那种傲,是可怜又可笑的。让人一眼就看穿,知道他是无能狂怒的废物。
这个山野闲汉不同,他这种傲是浑然天成的。
这人的眼睛不算大,似点漆一样黑。如果说吕布、项羽等人,眼睛透射出的是杀气,那么这人眼里透射出来的就是蔑视气。
蔑视众生。
他的耳垂很大,唇方口正。髭须多,额阔顶平,天仓饱满。
站定时浑如虎相,走动时有若疾鹰!
鹰立如睡,虎行似病。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可能是常年习武的缘故,这人的皮肤比生铁色还重,疑是顽铜铸就一般。
腮边那两缕貉旰须,使这人看起来,像一头发情的狮子。
这家伙少说也得身长八尺,腰阔十围。
他手上那柄浑铁枪,和项羽的霸王枪一样笨重,枪樱处,正对着他那斜飞的英挺剑眉。
此君宛若黑夜中的鹰隼,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霸气。
大离朝,还有这般人物。
史斌等人拉住惊马,定了定神。
姚芷芳又差点掉下马,幸好被史斌及时拉住。
但这女孩儿胆子实在太小,还是吓得尖叫一声,然后又是一幅泫然欲泣的惊惧模样。
“叫个屁!”大汉怒喝道:“这里就不是人该待的地方!能在这活下去的不是人,是野兽!娘们家家的,不在家绣花,非跑这来找死!鬼叫个屁!”
这厮一点也不怜香惜玉。
史斌刚想说句,你这兄台说话怎么这么噎人,吃枪药了是咋的。
这时打南边走来三个人。
史斌他们是从西边过来的。
现在,打南边走来这三人被晒的满头大汗,也要在林子里歇。
那是两个衙役,押着一个戴枷的犯人。
衙役平时多凶啊,对犯人想骂就骂,想打就打,犯人一路上还得陪着小心,生怕惹恼了这帮朝廷的爪牙,挨揍受虐。
有多少好汉让他们给折腾的不成人形,更有甚者,收了犯人仇家的钱,半路上就把犯人杀了,揭了犯人脸上金印,回去变现。
这俩衙役平时也是凶惯了的角色,见了那大汉拦在那,扬着脖子,粗暴无礼的嚷道:“闪一边去,军爷要休息。”
大汉提着浑铁枪朝他们走过来。
左边那衙役看着他那豪横之极的神态,以及那根远比普通长矛长出许多的浑铁枪,再看看他的江湖短打装束,猛然想起一个人!
这个人,放眼整个江湖,没人敢惹!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他叫了出来:“尊驾可是杨爷?”
大汉绰枪在手,往地上一碰,哈哈大笑:“行不更名,坐不改名,你老子我,杨再兴是也!”
史斌心头一惊:小说中这家伙的大名,可是名震寰宇的存在。
看这牛气冲天的长相和威势,不像重名。
难道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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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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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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