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完蜜月,收拾了一堆烂人,回到东平府,第一件事,是把玄尊令给萧飞。
“你也太厉害了!连这都能找到!”萧飞第一件事不是忙着道谢,以及地位升级后的欣喜,更多的是震惊。
真是做梦都想不到,这遗失了百年之久的玄尊令,能在这一代守夜天尊手里找到。
史斌谦虚道:“巧合。”
当下把来龙去脉和他说了。
萧飞叹道:“那也是因为你福缘广泽,天命所归,咱们才有这种好运。属下多谢尊主提拔!”
“权力真是个好东西。明明就是撞大运,可是连萧飞这样的人,都非要把我往天命所归那上面推。”史斌心下叹道。
在东平府过了一段幸福美满,富贵安乐的日子。
招将。
这回是冉闵。
按照系统规则,大邦君主是招不出来的,智将也不行。
但冉兄弟不是大邦君主,也不是智将。
他是小邦君主。
“朕参见主人!感念主人重生之恩,主人法术通神,真乃古今第一高人也……”
史斌这个别扭啊。
“上一世的事过去了,活好这一世就行了。老兄以后别自称朕了,别人会当你是神经病。”
“唉,只当了两年皇帝就让人宰了,罢罢罢,听主人的话,不必自称朕了。”很多人,在死的那一刻,是没有机会能领悟出自己一生成败得失的,冉闵也没能例外。
但是给他重生的机会,他就能反思了。
上辈子谁的话也不听,刚愎自用,终致招灾。
重生后谁都不用劝,他自己就知道反思。
人这东西,有时还真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活的不通透。
在第一世就肯反思自己,修正自己的人终究是少数。
招将第二天,地尊焰接连发出,天地二尊者手下的守夜之仆迅速接洽,将密信第一时间传到史斌手里。
“天尊如唔:属下守夜人陈枫安置灾民十二万,耗尽家财,仍有十万两纹银之缺口。灾民似婴儿一般嗷嗷待哺,属下殚精竭虑,寝食难安,故向天尊求援!见信请速携银前往义门!另请多派人手襄助安民事宜,陈枫翘首相盼!”
史斌把拆了火漆的密信交给美女媳妇,说:“赶紧准备吧,前往义门。”
留下花木兰在那看信,史斌去太守府找萧飞和王进。
一路上,想着心事。
真是地位越大,责任就越大呀。
陈枫再低调,也是全国首富。
别的所谓的大富豪,顶多积累了二代,三代,也就几十年的家底,而人家义门陈积累了好几百年了。
这陈枫这种武功高强,社会地位极高,名望在全国范围内也是数一数二的绝顶高人给我史斌当手下,这种感觉爽不?
当然爽。
但你要搞清楚,人家肯认你当老大,自己屈居老二,不是因为你长的帅,而是因为守夜人这份荣誉无上光荣。
当老二,听命于你,尊崇于你,那都没事。
但遇到为难的事了,你得给解决。
这是天经地义的!
谁让你是老大呢?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遇到难处了,顶多借个五两,十两的,怎么着都好办,他不还也没事。
但是陈枫这种大手笔,大情怀,大境界的人,他既然有事找你,就绝对不是小事。ΗtτPS://Www.sndswx.com/
杀鸡用不着宰牛刀。
小事让仆人办就行,也犯不着找你堂堂天尊者。
没人会傻到贵人贱用。
现在,全国首富找我史斌借钱……
并且,人家不是为了买房置地,更不是为了自身享乐,而是为了十多万灾民的生命……
人家的格调太高了……
反正这钱,借了他,就永远没有还的时候……
看这意思,他也没准备还……
史斌在心里把那帮抢劫生辰纲的傻货的八辈祖宗都给感谢了个遍。
要不是你们这帮弱智招惹老子,这会你让我上哪给陈枫找这十万两银子去!
俺史斌再怎么能耐,又不是印钞机!
折可存把这位子给他,就认定了他这个名字上文武双全的人,能力上也是文武双全。
陈枫肯从他手中接收地尊令,也是认定了他肯定有能力带领守夜人重振辉煌。
以前刚来师父这里隐居的时候,和东平府那帮上层人物是没有交集的。
现在可好了,天天随意进出太守府,都混熟了。
不怕官,只怕管。
现官不如现管。
不管皇帝是怎么个态度,反正现在程太守和守夜人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朝廷无将可派,王进这员猛将帮着守城,可保东平府一方安宁。
所以这帮官员见了守夜人,无一不是客套之至。
史斌和他们热情寒喧几句,把王进和萧飞找出来商量此事。
王进说:“咱们的人不能全走,这里必须得有人守城。各路山贼太多了。”
“那就师父留下守城,萧飞和我带人去义门。”史斌说出了最后的想法。
事情就此定下。
那帮系统召唤的猛将肯定要带走,他们只听命于史斌,别人调不动他们。再者说,一个个来头太大,不是朕就是本王,一般人也降不住他们。
而且还都脾气火爆,也就史斌才能震住他们。
就说那个大获吧,也就史斌敢踢他屁股,这家伙可是谁都不服的。
前世也就只怕一个诸葛亮。至于蜀国皇帝,滚你妈的吧。
东平府备足粮草,程太守和王进亲自送他们出城。
“有个大本营就是好,吃穿住行都不愁了。”
“是啊是啊,托天尊的福,俺萧飞还混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
“嘿嘿……你这家伙,一开始还不服我,你说,要是没有我,你能当上守夜玄尊吗?”
“那个……不能,也娶不到漂亮老婆……总之这都是因为你领导有方!”
“哪里哪里,主要还在于你本身太优秀……”
“呵呵,天尊谬赞,萧某愧不敢当。”
这俩家伙一路上互吹互捧,吹过瘾了就在马背上打开酒葫芦喝酒。
葫芦盛酒最好用了,古代的酒葫芦先用上等糯米泡,晒干了再盛酒。一打开葫芦嘴,酒香四溢。
给人开葫芦嘴也是一个产业,大离朝的手艺人,地位可高了。
开一次就能挣十文。
因为他们手艺好啊,开出来的葫芦嘴特别平整,打磨的就跟后世的酒瓶盖似的,超级好看,还不漏。
弄个跟艺术品似的,简约时尚。而且打开的时候不扎嘴,盖上的时候严丝合缝。
所以有钱人追究高雅,是愿意花这十文钱的。
普通老百姓就不管那么多了,简单粗暴,对着葫芦头的位置拿菜刀一剁拉倒,爱漏不漏,爱扎嘴不扎嘴,爱难看不难看。
而在物价低的地方,一文钱能买三个炊饼。所以手艺人一下子挣到十文钱,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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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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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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