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状,李白叹息,软软糯糯的阿月永远是惊鸿一现,只得片刻。
李白再一次陷入了深深怀疑,当年同意让阿月女扮男装究竟是对是错。
渐渐的,他也愈发能够体会阿爹复杂的心情了。
“阿月,衙门的闭门鼓已敲,注意安全。”
大唐的宵禁政策,凡是在闭门鼓后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犯夜”,笞打二十。
但他也知晓,宵禁政策也无法束缚阿月。
荪歌眨巴着大大的眼睛,莞尔一笑“知我者阿兄也。”
在这个包容开放的位面,又无苛刻任务在身,荪歌就好似有用不完的精力。
飞檐走壁,来去无踪,她可以。
长剑在手,无敌天下,她也可以。
美酒当前,千杯不醉,她也可以。
荪歌的脑海里总是时常浮现那句“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李白为她取名明月,后世有的发愁了。
荪歌的笑容恣意蔓延,飘然离去,李白伸出的手堪堪能够触碰到她的衣角。
李白微怔,又是这种感觉。
明明近在眼前,可他始终却觉得他的阿月依旧远在天边。
甚至,比那天上月更让他琢磨不透。
李白收回视线,缓步进入客栈房间,烛火下,光影摇曳,画笔挥舞,时而蹙眉深思,时而行云流水,神情专注而小心。
山遥水远,高山之后,是半隐的明月,似在非在。
画笔停下,轻叹一声,李白释然一笑。
庸人自扰,他是李太白,阿月是李明月。
无论如何,阿月都是他的胞妹。
这天地就这般大,就算有朝一日阿月不见了,他多找找就是。
一夜无梦,天大亮。
李白只觉得鼻尖幽香涌动,睁眼便看到了床边的花,娇艳欲滴,似乎还有点点滴滴晶莹的露珠。
李白:……
阿月这般神出鬼没的本事,若是哪日心血来潮做起来的偷香窃玉的采花大盗,恐怕官府忙的焦头烂额也会毫无头绪吧。
李白利索索的起身收拾,掐点儿似的,在他开门的瞬间,荪歌的身影也出现在房门外。
“阿兄,画我很喜欢。”
“我送阿兄的花,阿兄喜欢吗?”
李白下意识扭头,桌上的画已不知所踪。
“自是喜欢的。”李白无奈的笑了笑。蜀南文学
荪歌眼睛弯弯,使坏的将花插在李白的发上,轻言“阿兄,世人都言高山长存,明月东升西落,但阿月不这么想。”
“沧海桑田,山不一定还是山,但月还是那轮月。”
“天地不改,明月尚存。”
她与李白相伴十余年,李白的画,没有人比她更了解。
李白颇有些无措,但又故作镇定,可心底密密麻麻溢出的欢喜让他无处躲藏。
阿月不仅仅是他的胞妹,更是他心意相通的知己。
天地不改,明月尚存,这是阿月给他的诺言。
除却生死,阿月不会消失不见。
“阿兄发冠簪花,甚美,有魏晋名士之风,风流倜傥,潇洒飘逸。”
荪歌本是恶趣味,却不曾想,艳丽妖冶的花插在李白的墨发上别有一番风情。
就好似上清天高不可攀的清冷仙尊,染上了丝丝缕缕的凡人欲望,如深渊,让人望而却步的同时也引诱更多的人飞蛾扑火,前赴后继。
李白伸手轻轻碰了碰发冠上的花朵,并没有摘下。
这些事情,于李白而言,无伤大雅。
阿月喜欢,他戴着便是。
“阿月,我们去金陵好不好。”
“金陵典雅古韵,六朝怀古,细雨霏霏,烟笼长堤,是个游历的好去处。”李白心中满是意动,天下文人墨客,无一不对金陵心驰神往。
荪歌挑挑眉“不止如此。”
“金陵盛酒,酒旗高悬,酒香盈鼻,特有的金陵春更是声名在外。”
“最最重要的是,十里秦淮河,繁华动人,歌楼酒肆林立,金粉楼台争奇斗艳,舟船穿梭,画舫不绝。”
“当然,美人儿众多。”
美酒,美人儿,美景,古韵,金陵齐全了。
“阿兄,我们何时动身?”荪歌迫不及待道。
李白凝眉,阿月这般兴致勃勃真的好吗?突然觉得金陵动人心魄的美也不过如此。
荪歌并没有等李白开口,而是自问自答“阿兄不是常说择日不如撞日吗?我亦深觉如此。”
“那阿兄我们准备启程吧。”
李白:……
在荪歌的心急难耐的催促下,李白最终还是不情不愿的动身了。
一路上,荪歌兴致勃勃,李白兴致缺缺。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李白头上的那朵花也蔫蔫的。
扬州文人墨客众多,自然也从不缺才子佳人的美谈。
他的阿月,不仅仅是小有名气受人追捧的青年侠客明月公子,更是貌美绝伦有倾城之色的佳人。
所以,他深怕这种美谈越发纠葛复杂。
一会儿明月与佳人互诉衷肠,一会儿月圆又把才子迷的神魂颠倒。
佳人和才子聚在一起为了阿月争风吃醋的盛况,他想想就忍不住心梗。
早知道……
早知道,倒不如自私一次带着阿月深山老林寻仙草,练仙丹。
饶是李白心中百转千回,繁荣富庶,充满了缱绻奢靡气息的金陵城就在眼前。
似乎,风也温柔了,人的心也酥了。
“金陵城。”
荪歌低声呢喃。
就连城门上的字,都别具江南风情。
这金陵城,便是她商业版图的第一站。
她得站的更高,名声更响,财富更多,才能让自家的小崽子日后不必看人眼色,不必经历悔过书被传阅嘲讽的屈辱,也不必千金散尽之后潦倒入赘吃软饭。
她接受不了,她陪伴了十多年的李白遭受那样的境遇。
她所期望的便是无论何时,李白都能潇洒不羁,底气十足。
她便是李白的底气。
“阿兄,不出一年,金陵无人不知我明月公子之名。”荪歌手中折扇一开,掷地有声道。
李白:……
谦虚了!
哪里需要一年,在李白看来,只要阿月想,现在入金陵城,明天就能被熟知。
一年?
实在是太谦虚了!
“阿兄,我的意思是,金陵,我要了。”
“哪怕商人贱籍,我也要做制定规则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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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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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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