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唐农王>第一百四十章   丰收
  李庄所种的庄稼,只有麦黍稷菽一类。

  因为地处北方,所以不种稻。

  李冲元到是想种稻,可稻的产量,在当下还没有这些庄稼高,再加上北方即使种稻,也没有多少人会种。

  黍乃当下最为常见的粮食了,也称之为黄米。

  稷,同样乃是当下常见所种的粮食,有些地方叫粟,也叫小米。

  至于菽,那只不过是豆子罢了。

  十月初。

  乔苏一大清早,天未亮之时,就来到了李冲元的屋子,“小郎君,今日是收割庄稼的日子,你可得起来主持祭祀。”

  有些迷蒙的李冲元,一听祭祀之后,赶紧爬了起来。

  几日前,乔苏就已是与李冲元提过这事了。

  往年,这祭祀都是乔苏主持着。

  而今年不同。

  李冲元在李庄,自然得由着李冲元这个东家来主持了。

  祭祀其实挺简单的。

  杀只鸡,沾点血,然后依着乔苏提供的祭祀词念叨几句,然后感谢一下上苍,再感谢一下朝廷云云的。

  不过。

  当祭祀开始之后,李冲元就开始不按套路出牌了。

  “今年,咱们李庄的庄稼长势不错,我看着怎么着也该比往年要多收一两倍的粮食,有了粮食,你们可得给自家的小娃多吃上两口,你看各家的小娃,个个都瘦得跟皮包骨头一样。”李冲元一开始祭祀之时,这话就不对劲了。

  这也使得一边的乔苏恨不得把李冲元拉走,省得败坏了风水一样。

  李冲元环视了一遍满脸都挂着兴奋的村民们,又大声的说道:“今年庄稼收割后,大家可就得又得忙起来了,今年咱们这地里草杂太多,庄稼收完之后,就得把地全翻一遍,这样也可以去除了一些杂草根茎,以待明年再来一个好收成。”

  “小郎君,你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今年这庄稼长得实在太好了,要不是小郎君你给我们弄来的马肥,今年可没有这么好的收成的。”村民中一位老人大声的回应了李冲元的喊话声。

  “是啊,小郎君,你说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

  “小郎君,待收割庄稼后,我一定给你送来第一碗。”

  “小郎君,我也送来第一碗。”

  众村民心里是真心感谢李冲元。

  庄稼长势好,不用收割都知道今年的粮食必将要翻上一两番。

  哪怕交了六成的租子,留在自家的粮食,也完全够吃到明年这个时候了。

  这样,也就不用再去找东家借粮了。

  就当下。

  不要说李庄的村民了。

  可以说全天下的百姓庄户人家,只要到了青黄不接之际,均得上东家那里去借粮。

  东家不善借不到的,那只能卖这卖那,甚至还会卖儿卖女的。

  没办法。

  条件就是这么一个条件,想要活命,那就得卖。

  不过,随着唐国的建立后,这样的事情也越发的少了一些。

  可就当下这贞观八年,这样的事情也依然还有。

  李冲元见众村民们说要把第一碗粮食送给自己,顿时开心的笑了起来。

  第一碗粮食代表着什么,李冲元不用脑袋想都知道。hΤTpS://WWω.sndswx.com/

  有道是第一碗粮食,除了敬鬼神,少有敬人的。

  众村民能把第一碗粮食拿来孝敬李冲元,这足以说明,李冲元在李庄村民们心中的位置了。

  就连想把李冲元拉走的乔苏,在听到众村民们的话后,也顿时像失了魂一般,愣在了那儿。

  “好了,大家的心意我收到了,咱们也不多说什么话,今年的事情先干完,然后再商议明年的事情,大家拿上工具,开动吧!”李冲元不想多担误时间,大手一挥,立马结束了这祭祀。

  当大肚见李冲元的话一结束,赶紧拿着刀把鸡一杀,鲜血滴入碗中。

  随后,各村民纷纷拿着自家的刀具过来,沾上一丝的鲜血后,纷纷奔向自家的田地里去了。

  无事的李冲元,背着个手,像个老太爷一般,无聊的往着田地里走去。

  如此景像,李冲元可是不会放过的。

  庄稼的收割,可以说是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不管是老人,汉子,妇人,还是小娃。

  就算是再累,这脸上依然是挂着兴奋。

  庄稼的收割,可以说是最累人的了。

  李冲元前世属于南方人,对于割稻谷这样的活计,可以说没少干过。

  而且,在大农忙之际,那更是要跟时间赛跑。

  头上戴上一个草帽,在炎热的夏天,顶着烈日,弓着背,拿着镰刀,机械式不断重复着一样的手法,割着熟落的水稻。

  这一忙,就是一个月的时间。

  天下最辛苦的人,用李冲元的话来说,也就当属于农民了。

  而今。

  这样的场面,再一次的上演着。

  这让李冲元倍感辛酸,使得李冲元想起了前世太多太多的回忆了。

  庄稼的收割。

  除了李庄之外,北方到处都在上演着。

  对于庄稼收割之事。

  朝中也是早有议定。

  在十月初一的大朝会上,所有的官员也好,还是上到皇家也罢。

  均得亲自到田间地头去巡查,甚至,皇家还有一个类似于农活体验的安排,把大大小小的皇子皇女,全拉到皇家的田地里,像模像样式的体验农活之苦。

  正当李庄收割庄稼之时。

  老夫人也是带着李家所有人都赶到了李庄。

  打老夫人带着所有李家人来到李庄之后,在田间地头见到戴着草帽的李冲元正帮着村民们收着庄稼之时,顿生心疼道:“元儿,你也别太累着自己了。”

  “阿娘,我这不是看今年庄稼长得好,这才想着试上几手嘛,阿娘你还是坐着休息,可别累着你了。”李冲元笑着回道。

  老夫人看着长满了穗粒的庄稼,高兴的说道:“阿娘不累,今年庄子的庄稼真是长得好啊,这比往年都要好上好几倍了,这可真是大丰收啊。我可是听乔苏说了,这些可都是元儿你的功劳啊。”

  “阿娘你可别这么夸我,我只是喜欢跟土地打交道,庄稼长得好,那也得大家齐心协力不是,有了肥力,才能使得庄稼长得好,才有好的收成。”李冲元被老夫人这一顿夸,着实有些不好意思。

  就这样的丰收也叫大丰收?

  李冲元可是知道,前世之时,有着杂交水稻之父这一帮子的农业科学家,以及农业技术专家们的努力,一亩地两季都能产两千多斤粮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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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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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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