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红楼贾琼去病弃疾克难>第四十四章 东风凭借力,送我入天帷
  王熙凤看着李纨落笔,也是大惊。几人皆有诗才,她是知晓的,然未曾想,确是这纨姐姐最先诗毕。

  见其搁笔,王熙凤遂围而观之,纸上已有诗篇,心中默念。

  虽有些字不识,但看字迹娟秀,却也觉得是好的,至少自己是比不上了。

  又抬眸看香,见已渐渐燃尽,遂催促道:“元春妹妹,沈家妹妹,你们可好了吗?”

  话音刚落,就见贾元春与沈宜修同时搁笔。

  两人对视一眼,皆腼腆一笑。

  又同时看向一旁的三子,只见贾珠先沈自征与贾琼一步搁笔。

  于是顺序就此定下。

  贾珠见众人尽皆搁笔,遂对王熙凤说道:“表妹,既我们皆已书写完毕,就先由表妹你来唱稿,然后我们再围观拜读吧。”

  王熙凤闻言,也知方才孟浪了。自己虽也识些字,但刚刚围观几人时,却发现皆有些字不认识,而且读的还不一定通顺,到时候岂不更加丢人。

  柳梢眉微微凝起,凤眸一转,已是想到一法,便说道:“表兄,方才我考虑了一下,还是不由我来唱稿较好,你们写此诗赋,皆入你们之心,融你们之血,我必是读不出那份情感,若是稍微差错,岂不是辜负了你们。还是由你们自己来吟唱吧,顺序就像方才那样。岂不更好。”

  众人闻言先是一愣,之前规矩已定下,如此再改,也不太好。

  不过这王熙凤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若由他人来吟读,无哪分灵魂,却也辜负了自己的心血。

  众人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然后异口同声的说道“确实如凤姐姐(表妹,王家姐姐)所说这样,倒也更好。”

  贾珠见众人尽皆同意,遂说道:“既如此,就按顺序各自诵读吧。哪,师姐,由你起头吧。”

  李纨见贾珠如此说,也向贾珠点头示意,面颊白腻中浮起丝丝红霞。

  又见其身着淡红长袄,又外罩玫瑰茜红色的披风。黛眉轻点,嘴角微弯,恬静中带着一丝自然,仿佛自带凤冠霞帔。

  略显含蓄的又回眸看了下贾珠,见其也是注视着她,微红面颊倏然如血一般。稍停几息,贝齿轻启,吴侬软语脱口而来:

  公孙树下理禅机,坐看片片起,俊银杏,俏霜火,双双随风伴相佐。

  南天竹旁治学嬉,笑谈声声济,闻红香,捻白果,丝扣愿被红尘锁。

  众人听其念来,皆是诧异的看向她。

  李纨见众人看来,又是有些羞赧,这诗过于露骨了。

  虽她自小与贾珠定亲,且也是常见的。知自己日后相公只能是他,想着今年一十有三,再过两年即可成婚,而贾珠再过两年亦会参加科考,按父亲说法,珠弟必然会高中。

  那时或许要称呼他相公了,当然她也是自愿的,愿为他相夫教子,白首不悔。不经意间就将情思流露于诗赋中,变成了情诗了。

  眼中闪过又一抹担忧,这珠弟不会认为我是浪荡之人吧。

  念及此处,面色发白,又紧张的看向贾珠,见其面带微笑,双目含光的看着她,俊秀的外表越显风流倜傥。

  不由也是心中一甜,面上从新涌出血色。

  众人见李纨如川剧变脸一般,脸上神色几遍,都是吃吃的笑了起来。

  笑的李纨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元春见状,知道这未来嫂嫂,面上有些绷不住,岁向前一步,为其解除尴尬。

  又与众人一一见礼,准备诵读自己的诗赋。

  贾元春看着众人自信一笑,只见其脸若鹅蛋,面自华贵,双手拘于腹部;新月明眉微微绽放,嘴角带起起浅浅酒窝,一丝贵气溢于言表,偏偏又内敛于其中,展而不漏。

  看着众人,声音清脆的读起自己的诗:

  圣叶金蒲扇,银杏好似鸭。

  檗木紫糖槭,红枫像鸡爪。

  夏至千枝展,秋后万物杀。

  冬去辞旧颜,春来发新芽。

  贾琼听着贾元春的诗,诧异不已。

  这诗用词极为华贵,圣金银,檗紫红,皆是大富大贵,也符合其心态。然其不光享受富贵,却也知晓贾家现在的境地尴尬,秋去万物杀极好的形容了这点。

  不过其认为冬天总会过去,到春天来临之时,新芽发出,就会慢慢不全,焕发第二春,可能也是隐晦的提醒贾珠吧。

  不由看向贾珠,正好贾珠也向其看来,皆见对方面有疑惑。遂知晓,不是对方所说。

  贾珠略作思考,向前一步说道:“妹妹这首诗,真是磅礴大气,却如妹妹所言,冬去春来,终归是新老交替,万物再展,写的很有意境。”

  贾元春,听得贾珠如此说,也知晓哥哥是明白了自己的意思。遂也完颜一笑,说道:

  “哥哥说笑了,我这诗权是一时玩乐,有辱众听了。”

  说完又歉意的向其他人绽妍一笑。

  贾琼倒是了然于胸,也是口中称赞。

  环顾四周,却见沈宜修沈自征姐弟恋,都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想是他们随其父亲见的也多了。

  沈宜修略一思考,这也是别人自家之事,也不好让其冷场。

  想着正好又到自己了,遂也于桌上取回自己的诗稿,向前走了一步。

  但见其,素装淡雅,腮红微抹,几微不可查。与元春面向类似,只是一贵气,一儒像,一棱角分明,一柔和淡雅,两厢不好相较。

  沈宜修穿着也是淡雅异常,白袄银披,上绣蝴蝶花纹,朝气蓬勃,又不显富贵侵性。

  亦是一口如侬软语,向众人吟出赋来。

  往往红梅雪散去,急风卷成群,片片飞花,宜入凡尘书香家。

  处处银杏枫将尽。草木枯败,更无景。老枝露嫩芽,独爱她。

  倒尽显婉约,却又略显悲秋伤春。孤芳自赏,独自爱怜。

  众人皆是懂词之人,又是一阵夸赞叫好。

  唯有王熙凤凤眸闪烁,柳叶眉不经意的凝了凝,这虽然听的不懂,但感觉里面的字好像有些不好,遂自在嘴中嘟囔了两句。

  贾珠又是夸赞了几女一番,遂也不再多言,直接诵起自己的诗作来。

  花飞万千,玉蝶何须寒酥怜。洁身当自好,不为他人牵。

  叶落漫天,银杏更在红枫前。夷吾或成霸,平仲亦称贤。

  诵完后,贾珠也面向众人,由众人点评。

  “珠大哥,这诗我虽不懂,却也听出些霸气来,当得男子汉气概。”

  闻听此言,众人皆是面色诧异的看向王熙凤,其虽说的不全,也有其中一味。

  倒是把王熙凤看的脸上一红,嘟囔了句‘难道我说的不对吗?’独自在凳子上坐下。

  看的贾琼一阵失笑,也就是现在这个岁数的凤丫头。若是再过几年,变成哪凤哥儿,保准给你顶回来。

  李纨也略带羞涩的说道:“珠大哥志向高远,自是比我们女儿家想的多些。师姐在这里祝珠弟早日得偿所愿。”

  元春看着李纨羞涩的样子,知这未来嫂子是懂大兄的,也不舍得其尴尬,接口道:“大兄这诗赋做的确实大气,正好附和了妹妹的玩笑自作。大兄永远是这样的风流倜傥。”

  沈宜修见几女都评价过了,唯剩自己,遂也笑着向前一步,说道:“贾家兄长这是确实惶惶大气,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皆考虑到了。”

  说着又看向沈自征说道:“弟弟日后你可要向贾家兄长多学习。”

  沈自征闻言,立马点头道:“是,姐姐,自征知晓了。”

  沈自征是相当敬重这个姐姐的,幼时母亲早逝,父亲为官,几年一迁。

  苦了她两了,平常都是自己姐姐照顾自己,又比自己更聪明几分,常教自己读书识字。所以沈自征从不违逆自家姐姐,毕竟长姐如母一般的照顾自己。

  答复了沈宜修之后,沈自征也向前一步,唱起自己的诗作来。

  飞花落叶列前行,一将亦成军。战鼓起,不鸣金,杀尽胡虏慰我心。

  飘雨起风仍将兵,万马也齐喑。独唱曲,寄银屏,不负家国不负卿。

  几女闻之,不由皆是目光闪烁,不想这沈自征,年纪弱小,志向却如此伟大。侠骨柔肠皆系与身。

  听得此曲赋,贾珠与贾琼不由击节而起。分别说道:

  “好,好一个一将亦成军。好一个战鼓起,不鸣金,杀尽胡虏慰我心,更展男儿雄心。”

  “飘雨起风仍将兵,万马也齐喑。独唱曲,寄银屏,不负家国不负卿。侠骨柔肠独系一身,二师兄确不负家国不负卿。也方才书房内所说,独爱曲与兵。”

  见众人皆是感叹,贾琼也是颇有感触,遂想拿起自己的诗稿,然尚未动作,却被不知何时过来的王熙凤拿走,只见其说道:“琼表弟,你这诗中字我倒是皆认识,不如就由我给你诵读吧。”

  随即凤眸有神的盯着贾琼,甚担心贾琼不同意,落了她的面子。

  贾琼见此,也有几分无奈,遂点点头。hΤTpS://WWω.sndswx.com/

  见其点头,王熙凤清脆的诵读了起来。

  也算是雏凤鸣清声,潜龙吟浊音。

  文治华夏魂,武功扬国威。

  诗书代代传,卫矛熠熠辉。

  银杏铸文脉,红枫血战归。

  东风凭借力,送我入天帷。

  一诗作罢,众女皆目光盈盈的看向贾琼,好大的志气。

  沈自征也是相当佩服的看了看贾琼,本以为自己算是学兵之人。然这师弟,更是文武兼具,志向远大。此诗较自己哪曲赋更家婉转大气。

  见众人皆不开口,贾珠遂向前到:“珠弟这诗,以文铸魂,以武扬威,端是霸气。弟年岁尚小,待日后必将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众人听贾珠点评,不由皆是点头称赞不已。

  “此次未限题定韵,或无可较之处。但我还是认为,琼弟之诗当为首,自征师弟之曲赋次之,众位姐姐妹妹,同属三等,我则甘附骥尾。”

  “咳咳,好了,既然玩乐已毕,就都回屋去吧。天气寒凉,不可久待。”

  闻听此言,众人皆寻声而视,原来是李守忠,立于众人身后,为人所挡。却不知何时来到。众人也只得随其意,各归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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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就不定了,让读者补齐,别让我笑看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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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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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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