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琳平时性子很好,可一旦牵涉到孩子和丈夫,她瞬间圣母变雌虎,踩着高跟鞋冲到老太婆面前,伸出手指,前天刚做过的指甲又细又长,距离老太婆面颊就差几毫米。
“有本事你把刚才那话再说一遍?你搞清楚,衣服是我孩子的。”
“把你孙女叫出来,脱下衣服好好看看,我在衣服上可做了记号,不是你随口诬赖就能逃过去。”
“都说人老了就不要脸,我今天可算是见着了。”
她气势汹汹,身上散发出淡淡的香水味,脸上精致的妆容,身上衣服的质料高档,有种令人畏惧的,专属于美貌女性的凶悍。
老太婆有些怕,然而贪婪如魔爪般死死扼住她的大脑。
其实昨天来接孩子的时候,她就发现孙女穿错了衣服。
人活到老,就成了精。她眼光很毒,当时就看出那件衣服不一般————款式新颖,看着就很讨喜;颜色搭配很到位,穿在孙女身上立刻增色不少;还有就是裁剪的功夫非常精细,跟街边摆着卖那种几十块的童装区别太大了。
来接孩子的家长有早有晚,老太婆来的晚,李静兰早早已经把一对双胞胎接走了。等到孙女出来的时候,老太婆远远就看见早上出门那件粉白色上衣没了,换了一件很漂亮的淡蓝色衣服。
老太婆当时心里就犯嘀咕:这衣服看着就上档次,估计没个几百块钱根本下不来。
羡慕嫉妒恨是肯定的:这钱多了烧的,没处用就给我啊!小孩子家家,这才几岁啊,就穿这么高档的衣服。这个年龄段的娃娃都是见风长,半年换一次衣服,所以买贵了根本划不来。别说是一、两百,平时给孙女买的衣服都是尽可能挑便宜,五十一套就已经很不错了。因为买太好的没必要,孩子一大就穿不上。与其把钱浪费在这些方面,不如攒起来,留到以后再说。
好东西谁都喜欢。小孩子的审美也一样。
老太婆昨晚领着孙女回家,起初没想过要把衣服昧下。可等到晚上吃饭的时候,孙女说起班上的同学,双胞胎,一個叫虎志军,一个叫虎慕霜,说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很有本事,很有钱,连班主任老师都说:军军和霜霜每天都很干净,穿的衣服也很漂亮。
小孩子的攀比心理就这么简单————能给自己洗干净,说明爸爸妈妈在家里很勤快。能让自己穿的漂亮,说明爸爸妈妈能挣钱。
在某种程度上,这是放之世界而皆准的道理!
老太婆见过那俩孩子。双胞胎虽然不是什么稀有动物,可是从产生几率方面来说,肯定比普通孩子少得多。随着整个社会富裕程度不断提高,家长对孩子也越来越舍得付出。双胞胎在服装方面基本上都是成套的,穿在一块儿看着就显得一模一样。
虎志军和虎慕霜是幼儿园里的名人。人类的审美都是一样的,孩子对这种事情的理解非常简单,不外乎两方面:一是长得漂亮;二是衣服穿得干净整洁,大方得体。平时做游戏,大家都愿意跟身上“香香的”孩子一起玩,谁要是衣服脏了,早上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没洗脸,再有点儿不好的生活习惯,非但会被老师责备,“鼻涕虫”之类的外号说不定还会跟一辈子。
另外就是家长这边的因素。
虎平涛和苏小琳两口子都是公务员,尤其他还是警察,也立过功,受过奖。按照厅里下发的文件,警察家属可以享受某些方面的照顾。比如孩子上学,双胞胎可以不受区域限制,直接进市里的机关幼儿园。问题是那里的幼儿园所在地距离住处实在太远了,两家的老人每天接送孩子太累,也很麻烦。苏小琳思来想去,最后选择住处附近的这家公立幼儿园,就近上学。
虎平涛平时工作忙,条例规定:非上班时间外出,除了特殊原因,最好不好穿制服。所以双胞胎从办理入托手续,平时与老师沟通,以及每周至少两次接送,都是苏小琳在忙。
幼儿园里的孩子没见过虎平涛,但他们都知道双胞胎有个很漂亮的妈妈。苏小琳喜欢孩子,家里也不缺钱,她每次去幼儿园,都会带上一大包零食。主要是朋友店里做的糕点,还有自制糖果什么的。
双胞胎刚入托不到一个月,正好赶上过生日。苏小琳买了一个很大的蛋糕送过去,请班主任老师分发……因为是从朋友的店里订做,所以蛋糕很大,味道也不错。那天,班上所有孩子都记住了“虎志军”和“虎慕霜”这两个名字。
虎志军很快成了幼儿园里的孩子王。他遗传了来自爷爷和父亲的军人基因,很强壮,性子直爽,喜欢打抱不平,身边很自然的聚起一帮朋友。小孩子也是人,他们对事物的理解和认知比成年人更单纯。
虎慕霜几乎每天都会收到各种礼物。小玩具、橡皮筋、酒瓶盖子、有彩图的卡片、儿童读物、树枝或叶子、玻璃珠……总之都是这个年龄段孩子感兴趣的东西。送她礼物的大多是男孩,有几个颇为霸道的小家伙,甚至为了虎慕霜的归属私底下打了一架。一个个都嚷嚷着:“我才是她真正的男朋友。”
千万不要怀疑,追求与爱慕这种事情,在幼儿园就已经开始了。
现在的孩子不比过去,他们对信息的接受与来源早已超过父母。当然,他们可能无法理解什么是“爱情”,但电视电影,还有手机上无数的视频都可以刷。他们知道男女之间搂搂抱抱,亲密接吻,甚至还有更加亲近的动作意味着什么。既然大人都能这样,为什么我不可以?
有些事情还真不行————刚入园的第一个星期,一个仗着自己力气大,想要强行把虎慕霜拉到自己旁边坐下,永久占据她成为自己同桌的小胖子,还没等虎志军出手,就被虎慕霜拽住胳膊,当场狠狠来个了背摔。
虎平涛是格斗高手,虎崇先是军区领导,双胞胎从生下来的那天起,接触到都是与军队有关的人和事。尤其还有虎志军这么一个强大的哥哥,虎慕霜会打架也很正常,身手也远比男孩子厉害。
是的,三、四岁大的孩子也讲究身手。
小胖子那天被摔得七荤八素,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他原本想要得到一个漂亮温柔的女同桌,进而发展成未来乃至永久的女朋友,却做梦也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是自己心目中的温和女神,而是一头表皮斑斓,面带微笑,实际上凶悍强大到极点的母老虎。
人家本来就姓虎。
幼儿园里没人敢惹双胞胎,但越来越多的孩子都喜欢和他们一起玩,成为朋友。
虎志军成为了所有男孩子心目中的标杆。只要提起他,男孩们都会喊一声“虎哥”。
也不知道究竟是跟谁学的毛病。
几乎所有男孩都喜欢虎慕霜,但有了之前的小胖子为榜样,谁也不敢主动伸手。幼儿园每天都要做早操、吃饭、上课、玩游戏……男孩子都很聪明,他们早早就学会了从其它方面切入。既然硬着来不行,那就使用合法合理的手段。
做早操要站位。如何才能分配到虎慕霜前、后、左、右最近的位置,这是一门学问。从教室里排队前往操场的时候,男孩们开始互相拥挤,拉拉扯扯,拼命挤到距离虎慕霜最近的地方。就算老师干涉,呵斥着让不守规矩的人回到原位也没用。他们会拿出自己最厉害的杀手锏————哭!
嚎啕大哭,放声大哭,那声音贯彻云霄,简直比死了爹妈还难受。
老师对此也束手无策。成年人之所以喜欢老实听话的孩子,就是因为这种孩子容易打发。你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从不拒绝,绝对服从。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话是真理。一看孩子哭了,老师也慌了。如果是自己家的孩子,知根知底,说不定顺手甩他两耳光。可问题是在幼儿园上班是工作,那是别人家的孩子,打是肯定不能打,顶多说他几句,再不行就罚站。
说实话,幼儿园老师这份职业不好干啊!尤其是班上有个像虎慕霜这样的幼儿妖孽。十几个男孩争着抢占近距离位置与她一起做早操,谁也不愿意退缩,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顶牛,这种状况连老师都没办法。
类似的事情多了,老师也渐渐明白了问题的根源。
成年人的智慧程度肯定高于孩子。很自然的,虎慕霜成了老师手里的矛盾调和剂,而且还是最好用的那种。
每逢幼儿园里的吃饭时间,无论早餐还是晚餐,都是最混乱的时候。真正是锅碗瓢盆交响曲,各种声音依哩哇啦乱叫。想要让几十个孩子从食物香气与兴奋状态中安静下来,老老实实服从安排,需要花费极大的精力。所以幼儿园老师在分餐阶段总是声嘶力竭,跟军人打仗没什么区别。
上级主管部门一再强调:必须注重孩子的营养,注重菜品搭配,每天给孩子摄入的蔬果肉食一定要均衡合理。在这方面,家长也是同样的态度。
问题是有些孩子不肯吃啊!比如猪肝,有的孩子说什么都不吃。为了抗拒分到碗里的这些食物,他们与老师斗智斗勇。
有人把猪肝含在嘴里,装作撒尿,溜出食堂,跑进卫生间,悄悄把猪肝吐在垃圾桶里。
趁着周围的人不注意,把猪肝塞进衣服口袋,然后找机会扔掉。
脑瓜子灵活的不屑于用上述的下三滥手段。他们带着满脸的服从,当着老师的面,用小勺把猪肝送进嘴里大口咀嚼,却从不下咽,只是把猪肝嚼烂,嘴里塞得满满当当,两边的小腮帮高高鼓起,然后站起来,端着杯子装作去接水,在前往饮水机的这条路上,佯装不小心摔倒,趁机把含在嘴里的猪肝碎末全部吐出。
哭肯定是要哭的,否则没人知道自己摔跤。更重要的是,一旦摔了、疼了、哭了,老师就不会管你是否真的吃掉猪肝。
现在,所有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每逢早餐的时候,老师会高声强调:等会儿吃完上课,我会把最守纪律,不浪费食物的小朋友安排在虎慕霜的旁边。因为他最听话。
请注意,这话是专门对男孩子说的。
没人再浪费碗里的粥。有心想要表现的孩子,甚至会把吃光的粥碗舔一遍。因为这样看起来空碗显得干净,也许在老师眼里会成为加分项。
上课时间,虎慕霜旁边只有左、右两个位置。换句话说,每天能得到这份殊荣的只有两个男孩。
老师们很快学会了举一反三。
“好好上课,下课随便你们怎么玩,但上课的时候不准交头接耳。否则就取消与虎慕霜同桌的资格。”
“好好吃饭,别跟我耍心眼,猪肝一定要吃完。否则做操的时候不准站在虎慕霜旁边。”
“中午好好睡觉,不准说话。否则……”
差不多就是这些。
这是专门针对男孩的方法。
对于女孩子,同样管用。
因为虎慕霜和虎志军是双胞胎啊!
虎慕霜已经是班上毫无疑问的大姐大,女孩子都愿意跟在她身后,做她的小迷妹。
如果光是外表鲜亮也就罢了,问题是双胞胎都很聪明,情商也高。
虎志军虽然拳头大,却从不仗势欺人。抡起拳头威胁别人的时候很多,却极少有真正意义上的皮肉碰撞。
虎慕霜人缘非常好,无论男女都是这样。她刚进幼儿园不到一个月,就被选为班长。
不是老师指定,而是所有孩子公开推选。
这两个孩子是如此出众,同样引起了很多家长的注意。
苏小琳经常去幼儿园接孩子。
她很年轻,看上去才二十岁左右,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尤其是夏天,穿得清凉,说她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有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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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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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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