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头二孙太教条了,他先是一首诗一首诗地背,把咱的话都给记得一字不差。
而后又用了咱用过的法子,并且进一步强化了劝农工作。
这就是投咱所好啊。
光为了自己考虑!
三孙,这叫实事求是,这才真正是在为农民考虑!
境界格局,高下立判!
三孙考虑的是大局,咱大明有6500万人都知道,有多少民户,有多少军户都清楚!
歪头二孙知道吗?咱回去问问他去!
光记住那些没啥用的诗词了,连这些个基础数据都不知道,那就是三孙所说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这种风气,要不得!
“允熥,太好了,就这么办了!”
朱元璋的肯定让朱怀锦和毛易都放下心来。
徐怀锦没想到朱允熥不仅精通军事,对农村的事情了解如此透彻!
一个皇孙,被封为吴王,多么高贵,居然了解底层的事,太难得了。
“其实,这还不够。”朱允熥说道。ΗtτPS://Www.sndswx.com/
啊,朱允熥所说的方法已经够好了,怎么还不够?还要怎么做?
朱元璋忙道:“允熥,你说!不要有啥顾虑。”
“爷爷,还是那句话,人力有时尽。可能我们打了井,费了力,有的地方不一定能打出来。还有一种极端的情况,井打了,水浇了,最后庄稼还是死了。”
朱元璋也不忙着询问,三孙肯定有他的办法。
“爷爷,这就需要赈灾了。所以,提前做好赈灾准备是必要的。但还有补救的办法,这个,呃。”朱允炆吞吞吐吐起来。
朱元璋心想,补救的方法,难道是补苗不成?
六月份了能补什么苗?
「是不是要等一等再说?要是抗旱成功,要是赈灾得力,这方法也就算了。」
「不过,万一抗旱不成功,赈灾没到位,岂不是老百姓遭殃?」
「还是说出来吧,早一点把农业发展上去,让农民尽快吃饱饭。」
「没有农业的充分发展,就没有足够的富余劳动力,没有富余劳动力,就不会产生真正的工业。」
「看到罗伯特、露琪亚,听他们的闲聊,我总有种感觉,历史提前了!」
「地理大发展的时代提前了!西方的工业革命恐怕也提前了。」
「时不我待!」
“爷爷,有一种海外作物,十分高产,可以在8月份种,生长期也短。就算是到时候啥都绝收,有了这个作物,农民也会吃得饱饱的。”
朱元璋问道:“海外作物,产量有多高?”
“爷爷,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千万不要太吃惊,”朱允熥提前打了个预防针:“爷爷,先提问一下:目前我们大明的稻米亩产是多少?”
“要是把稻子侍弄好了,亩产顶多四石。”
朱元璋呵呵一笑,咱出身农村,并且对农村的事了解得很,要是连各地粮食亩产多少都不知道,还当什么皇帝?
知道亩产是多少,全年能收多少粮,这才是施政的基础,特别是打仗,出多少兵,打多长时间,这都必须以粮食多少为前提。
「总是不习惯石这个计量单位,还得在斤与石之间进行换算。真麻烦。」
「在大明,一石相当于150斤。也就是说稻米亩产顶多是600斤。」
「亩产6000斤,就相当于四十石。」
朱元璋愣了,不是吧,啥作物能亩产六千斤?这也太吓人了吧?
三孙的心声,是不是说错了?
又或者是他搞什么换算,算错了?
“爷爷,这作物亩产是稻米的十倍以上,亩产最少四十石!”朱允熥说道。
啊?啊?
徐怀锦和毛易都惊叫起来。
亩产是稻米的十倍?
真要有这样的作物,以后大明的百姓就根本不会挨饿了!
“啊,真的吗,这作物果真如此高产?”朱元璋的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这作物叫什么?”
“此作物名为甘薯,亩产最少四十石,高产栽培的甘薯可达万斤,呃,可达六十六石。”
罗伯特、露琪亚也用翻译笔听着,只不过他们好像对亩产什么的没有概念。
但朱元璋、徐怀锦和毛易心中,早已是翻江倒海,被这个亩产给震到了。
徐怀锦此时想到了吴王朱允熥写的《西游记》,里面提到过高产作物,果然,现实中居然存在!
“此作物现在何处?”朱元璋此时就想见到实物,并且马上在全国推广种植!
急切之情溢于言表!
“在大明科技院,”朱允熥道:“两年前,大明科技院就成立了大明种业,不仅仅有甘薯,还培育出了其他高产作物。”
「甘薯原产于南美的秘鲁、厄瓜多尔、墨西哥一带,后由西板牙殖民者携种至菲律宾等国,接到到欧洲菲洲亚洲等有人类的居住地拓展。」
「福建长乐人陈振龙到吕宋岛经商,发现了甘薯不仅产量高,而且美味可口,便要引种回国。」
「但当地有严厉的禁止带出法令。」
「于是陈振龙便和儿子陈经纶向当地百姓学习栽种方法,终于在十六世纪末,巧妙地将“薯芽”绞于缆绳之内秘密带回大明。」
「甘薯的种植时间非常广,可以在春季的1月下旬左右之中。对于早夏时节来说也是一个好季节,最好是选在6月份左右。秋季也可选在8月份播种。」
「甘薯栽培具有低投入、高产出等特点,是仅次于水稻、小麦、玉米和马铃薯的重要粮食作物。」
朱元璋问道:“甘薯是不是要择地而种?”
朱允熥说道:“甘薯不择地!南到两广甚至南海的岛屿,北至长城以北,西北达陕西、陇南和西域一带,东北到辽东,西南抵乌斯藏南部以及云南。”
“凡我大明境内,不管地肥地瘦,不管高温酷寒,甘薯皆可种植。并且,甘薯特别耐干旱和耐瘠薄。”
朱元璋此时激动了,他非常明白种子对于农业的重大作用。
在建立大明之前,他就对进献瑞麦、瑞禾的百姓进行表彰和嘉奖。
现在,咱的三孙居然有了这么好的作物!
之前,他见过不少“瑞禾”,粮食产量的确有提高,但是也没有这么吓人!
十倍以上的增长!
并且还不择地,种植时间广,这,简直是天赐作物!
不,是天赐神物!
咱真想马上回到应天,去大明科技院看看这甘薯到底是何种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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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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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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