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瓷看孩子们吃得高兴,她都舍不得下筷子了。
怕等会这一大盘的芝士地瓜,孩子们自己都不够吃的。
林觉看老婆刚才明明一脸期待,但现在却光喝汤,不敢下筷子,他自己干脆用勺子舀了一大团递到她嘴边。
“老婆,你赶紧吃啊!等会冷了,芝士吃着就不拉丝了。你要是怕份量不够,我还可以再做一盘,反正苏大妈昨晚送了好多地瓜,够咱们吃上一个月的!”
姜瓷看林觉把食物递过来了,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只好一口咬下。
这甜甜糯糯的感觉在口腔里弥散,越咀嚼,味道越香,真的太好吃了!
她活了二十年,还真是第一次尝到这种地瓜的新奇做法,完全刷新了她之前对地瓜的印象。
姜瓷把食物咽下去后,好奇地询问林觉说:“老公,你说的这个芝士,是昨天在超市买的吧,我之前都没听说过这种新奇的东西?”
“芝士啊,是外来的洋货,用牛奶去制作的,有点类似奶豆腐,但口感和味道差别还很大。这道菜的专业名呢,叫芝士焗地瓜,是一道西餐厅常见的菜,材料都很简单的。”林觉稍微提了几句。
他做厨师那会,一些西餐他也是有研究过的。
不过不精通,在自己家里,给老婆孩子没事露一手,还是没问题的。
但真的要做菜出去卖,跟那些西餐厅的专业大厨比拼,那就百分百比不过别人了。
林觉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他觉得,与其想着去赚那点钱,还不如用来琢磨些新奇好吃的玩意给家人们饱饱口福,让他们高兴高兴来得重要。
姜瓷听了也挺佩服林觉的学习能力的。
没想到,他不仅做中餐很厉害呢,做西餐也是一把好手啊。
四人吃完饭,喂完旺财和院子里的动物们后,林觉准备了一些礼品,包了几个大红包,随后便准备出发了。
他们上了面包车,直接前往了华城镇。
林觉并不着急去岳父家。
他出发之前跟老婆商量好了,先去华城镇的渔具店,和化妆品专柜购买一些礼品送给岳父岳母。
他们自己家的好东西不多,除了那几罐黄精黑芝麻丸之外,就只剩下昨天醉翁楼送他们的那两瓶竹叶青了。
可惜岳父重视身体健康,不喝酒,也不抽烟。
送礼再怎么说,也得送到对方的心坎上才有用,不然反倒会给别人添堵呢!
根据姜瓷的说法,她爸平时的爱好就只有看书,养花,钓鱼这三种!
其他的不良爱好,他都不带沾的!
于是,林觉只能带老婆去了一趟渔具店。
他自己也不懂钓鱼,不懂各种渔具的牌子,只能听店老板的推销,尽量往贵了买。
如果岳父是懂行的,他肯定一眼就能看得出一根钓竿的价格高低,贵就对了,贵至少显得他有诚意,舍得花钱嘛!
另外,他还跟老婆去了一趟花店,挑中了两盆兰花。
这两盆兰花,是春兰荷瓣的其中一个品种,商品名叫“大富贵”!
听这名字就贼喜庆,外观也是非常雅致小巧的,喜欢兰花的养花爱好者,肯定会喜欢这个品种。
而且,这款春兰的价格也不便宜啊,花了他四百块钱。
也不知道是他被店家宰了,还是市场价真就这样贵。
反正他完全无法理解一盆兰花,能拍卖几千万的那种爱好者的狂热啊,在他眼里这完全就是击鼓传花的游戏,跟传销差不多!
不过,谁叫岳父就好这一口呢!
他怎么着也得给人家整上啊!
下一站,他们就去了百雀羚的专卖店。
姜瓷听销售员的推销,购买了一套中老年人使用的抗衰老套装,直接一整个奢华的礼品盒子包装,看着就倍有面子!
价格也不是很贵,才花了他两百多。
林觉也顺便给老婆买了一套年轻姑娘用的美白补水套装,老是让老婆用那瓶雪花霜也太寒碜了。
更何况,雪花霜还是适合冬天皮肤干燥的时候使用,夏天用,太容易闷痘了。
买完礼品,他们这才赶往岳父岳母家。
在路上,林觉和姜瓷两人,聊起了她娘家的一些情况。
姜瓷的老爸老妈虽然工作都很稳定,平时工资也不低,但他们家因为有两个儿子,要供儿子上大学,还要帮儿子娶媳妇,在大城市买房定居。
说实话,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现在岳父的大儿子姜剑,也是医科大学毕业的。
他在羊城那边的三甲医院找了一份工作,在岳父的帮助下,在羊城跟老婆结了婚,买了套房。
二儿子姜强也是学的医,不过他学的是兽医。
也在岳父帮助下,进了华城镇的乐天动物园工作。
工作虽然没有进医院当医生那么高,但也勉强过得去。
姜强现在有一个女朋友,还在谈婚论嫁阶段,房子还没有买,但他们看中了一个镇上房地产商开的新楼盘。
价格不便宜,姜强一个刚出来社会没多少年的普通打工人,肯定是拿不出这个钱的,所以也得岳父掏出他的储蓄来帮忙支付。
岳父现在虽然快退休了,但他的压力可一点都不小啊。
他们二老现在为了省钱,一直住在他们二十年前贷款买的房子里,老破小的偏远小区住宅楼,连电梯都没有。
这些事情,也都是林觉昨晚打电话给姜强,对方告诉他的。
岳父岳母的生活都挺拮据的,为了自己家孩子能生活得更好,他们真的付出了很多。
其实林觉也理解,他们当初不愿意让姜瓷嫁给他的原因,毕竟他那会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小子。
工作赚的钱也少得可怜,连他们现在住的黄土房子,也是老爸老妈叫上亲戚朋友帮忙一起盖的。
宅地基都是老爸的,他自己刚出来打工没多久,根本就没存多少钱!
在那种情况下,岳父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有稳定工作,有身份有地位优质单身汉,又有什么错呢?
如果他自己当爸,他当然也希望女儿能嫁给一个有钱,人品又好的人。
至少不愁吃穿,不必为柴米油盐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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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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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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