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汉宫春>64.父爱如山
  舂陵城刘钦家。

  无病已经有五个月大了,早早就学会了翻身,更是可以自己坐上一刻钟,但从不哭闹。

  无病心中很郁闷,自己说不出话来,也坐不了多久,身子骨憋得浑身难受,多年打拳习惯了,一下子不能自由活动,跟关在大牢里一样。

  让刘钦樊氏惊奇的是无病长出了一口白牙,每日里眼睛盯着窗外,最喜欢看着漫天的星斗,眼神那时候就变得很沧桑。

  一日,无病拽着一本书大哭,盯着樊氏,樊氏会意,拿起来了书给无病朗读,无病这才破涕为笑,自此刘钦、樊氏、樊梨没事就给无病读书。

  却说刘演、刘仲、马胜在酿酒一事上,下了功夫,一连四个月,拜访各路名师,翻查古籍,不断尝试改良方法。

  刘演六人早早结义,刘演老大,其下依次是马胜、侯军、朱彪、刘仲、刘稷。刘仲是刘演亲弟弟,大家习惯叫他刘二哥。六人自小一起玩,感情真挚。ΗtτPS://Www.sndswx.com/

  刘演端起一盏黄莹莹的酒水,一饮而尽,面露难看,闭嘴不语。

  马胜急了,“你倒是说句话啊?这次味道怎么样?”

  瘦猴候军拍着桌子,“大哥,是不是又很苦,跟马尿一样?”

  肥猪朱彪挠着脑门,“不应该啊,上次虽然确实像马尿,可这回加了饴糖、蜂蜜、芜菁、胡荽籽......”

  刘演族弟刘稷拍了朱彪一巴掌,“跟你真喝过马尿似的。”

  “马尿没喝过,人尿还没喝过?去年咱六个比赛看谁呲到自己嘴里,你别说你失败了。”

  刘稷刚要反驳,刘演大哭,“终于成了,这酒太好喝了,一点也不苦涩,甜丝丝的,虽然劲小,可别有一番滋味。”

  众人大喜,刘仲咧嘴笑了,“太好了,终于成了。”

  众人齐齐抢碗,挨个舀酒品尝,哈哈大笑起来。

  刘仲长叹,“还是读书管用啊。”

  刘演点头,“多亏了爹的书。”

  刘稷问道,“哥,书里说了什么,你们不都不爱看书?”

  刘仲摇头晃脑,“《周礼?天官?酒正》中写道,以谷物芽酿酒,酒质甘醇。反正你看书就没错了,书里写得很清楚。”

  马胜抱着木桶,“我们要发财了,我要娶十个女君。”

  刘仲说道,“别急,咱们再尝尝另一桶的。”

  刘稷纳闷,“还有一桶。”

  刘仲难为情,“上回,我和大哥没从家里偷出来谷物,怕你们笑话,便拿了汤饼充数。”

  刘演已经打开木桶,“挺香啊。”众人探头观瞧,酒色红亮,别有特点。

  刘稷慌忙舀了一碗,一饮而尽,大笑,“虽然没有什么酒味,可太好喝了,跟蜜糖一样,不,比蜜糖还好喝。”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马胜大叫,“那这个适合给少女喝,讨媳妇又多了一招,就叫少女红?少女落红。”

  朱彪大笑,“嘘,浪子,少女红,疼得呜哇乱叫。你怎么不起名叫三更笑啊,半夜三更,夫唱妇随一起笑。”

  马胜白眼,“我是浑人。我看你更浑。”

  刘仲摇头,“真要叫那名字,咱酒铺就别开了,我看就叫豆蔻笑。”

  众人沉思,朱彪叫道,“豆蔻,豆蔻,刘老二,你比马胜还坏,不过这名字有意境,你得琢磨,哈哈哈。”

  刘演大叫,“好了,我二弟的名字才是好名字,文雅。丑话说前头,偷摸着点,爹爹怪我不务正业,责骂多少回了,咱们偷着开酒铺,就说是给别人卖酒的,咱们是被雇佣的伙计。”

  “大哥,放心,我们嘴巴严实。”

  刘演六人在舂陵搭了酒棚子,贩卖自己酿的酒,摆了两个大桶,一个叫马尿黄金醴,一个叫豆蔻笑。拉了红布,写了大字,“是男人就来喝马尿,不喝马尿非壮士。”又一幅,“是美姬就来品豆蔻笑,豆蔻初露羞羞俏。”

  朱彪置办了烤肉,一时肉香四溢,刘演交友广泛,宾朋都来捧场,一时声名远扬。

  刘演等人高兴万分,这酒好酿造,周期短,加热一次蒸馏,就能售卖,哥六个看着满满的钱箱,高兴得哭了起来。

  刘钦得知长子次子开了酒铺,托人买来酒品尝,味道还不错,心中满意,“孺子可教也,要是再多读点书就好了。”

  樊氏娇笑,“你给他们偷偷送了古籍,做了标记,他们成功有你的一半。”

  “哈哈,循循善诱,群策其力,难得他们认真的做一件事,可喜可贺。”

  父爱如山,爱得深沉,爱得静谧。

  长江,水天一线,碧波荡漾,王聚俊王莽来到了长江边,席地而坐,把酒言欢,共饮长江水,共食长江鲜。

  王莽几杯酒下肚,心情伤感起来,“贤兄,我都十九岁了,离及冠还有一年啊。及冠了,我才有机会做官,光宗耀祖。再有几个月,一年期满,我就得回长安的家了,出来了这么久,我也有点想家了,可我想的却不是人,而是我的花花草草、鹞鹰大狗。

  本来我父亲在世的时候,各位叔伯、兄弟对我都很好,可我父亲不幸亡故,一切就都变了。我八岁的时候,母亲把我送到五叔王商家,学习儒术,十岁的时候,已经不耐烦的五叔把我送去了七叔王根家,还说什么七叔家是礼乐持家,学习儒术的气氛更真实。

  时间长了,我又感受到了七叔的不虞和挑剔,卑贱的奴婢们也见风使舵,多少人对我冷嘲热讽。寄人篱下,遭人白眼,真是苦不堪言。我好想我的父亲啊,他活着,我怎么可能受欺负?”

  王聚俊静静的听着,心中一叹,“父爱如山,可我也不懂,但有父亲在,没人敢欺负孤儿寡母。”黑黝黝的眼睛注视着王莽的表情举动。

  王莽眯着眼睛,仰头又吞下一盏酒,“十二岁,我以照顾母亲的名义,祈求回家。七叔假惺惺的出言挽留,还没等我回话,他就叫人给我收拾行李背囊。我还卑躬屈膝的连声感谢七叔的照顾,呵呵,我自己背着个破席子,拎着装了几件破衣服的包裹回家了。

  那几件衣服还是一个仆人当着我面,换掉了七叔临别送的他穿旧的两件绸缎袍子。上行下效啊,七叔不在乎我的感受,仆人们更是敢当面羞辱我。”

  王莽一擦眼睛,“我不在乎,呵呵。回到家,母亲责怪我学无所成,兄嫂奚落我不顾家,认为我锦衣玉食在外,不记挂他们。我心里苦,可我能说什么?我也知道,家里都在指望各位叔伯赏赐的残羹冷炙呢。大哥读书不尽心,照顾妻儿,更是把书本扔到了一边,他们都指望我读书读出一片天地来。”

  王莽吃了一口鱼,“说到吃,你可听说过人参鸡和灵芝鸭?”

  王聚俊摇摇头,“莫非是人参炖鸡,灵芝炖鸭子?”

  王莽夹了口菜,一边吧嗒一边说,“南阳郡每年给五叔送百只自伏牛山捕猎的锦绣雉鸡雏,这一百只鸡每日饮的是太液池引来的湖水,吃的是高句丽进贡的十年山参,如此养上一年,再配以山珍,小炉火慢炖一个时辰,是为人参鸡。”

  王聚俊听的直撇嘴,“也太奢华了。”

  王莽悠悠道,“奢华?奢侈豪华,用的精妙。”挪了一下屁股,“灵芝鸭,呵呵,是七叔仿效五叔的,用肃慎国进贡的灵芝喂养从沧池抓来的野鸭,怎么样,够嚣张吧?把皇家沧池当成自家的鱼塘。吃野鸭的地方叫白虎厅,像极了未央宫的白虎殿,怎么样,够跋扈吧?”

  王聚俊点点头,王莽又说,“还有更狂妄的呢,我十二岁时候,当今皇帝甫登大宝,大伯王凤便被敕封为大司马、大将军兼尚书令,我奉母亲的命令,去拜见大伯贺喜。

  我穿了自己最好的衣服,拎了花了家里一半的积蓄才买到的一坛酒,可门房瞧不起我,说我一身穷酸相,像个乞丐,招呼人要用棍棒轰出大街。

  棍子砸在了我身上,疼在了我的心里。后来五叔路过,就把我带进了大厅,不然谁知道还要受到多少棍棒?可比棍棒更狠的羞辱就在那大厅里,大厅里坐满了锦帽貂裘的达官贵人,院子里摆的都是奇珍异宝。

  一个岭南富商竟然说进贡皇宫的红珊瑚五尺就很大了,大司马的红珊瑚却要更为高大,说着命人抬上来一个十二尺镶满珍珠的红珊瑚,祝大司马鸿运当头步步高升。

  呵呵,听说后来这个富商竟做了龙川和南海两地的太守。那天名贵的宝物太多了,后来一个仆人把发愣的我领去了后厨,他以为我是迷路的小厮呢,自始至终我都没见到大伯。

  去年,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五人同日封侯,王谭为平阿侯,王商为成都侯,王立为红阳侯,王根为曲阳侯,王逢时为高平侯。一日五候啊。独独没有我家的份。

  他们都是我叔叔,看着他们戴着印绶,大摇大摆的在我眼前一一走过,呵呵,都怪父亲死的早啊,虽然家里也得了一些赏赐,可只有那么一点点。

  母亲病了,没有钱,我打算找叔叔们借点,可巧半路上遇到了三叔王谭和他六弟王立的车驾,我平生最大的耻辱就是这一天,王立下车打了我一巴掌。

  因为我看了他的美妾一眼,可笑的是王立竟然不认识我,头天还贤侄贤侄的不停嘴呢,同行的三叔王谭说我是二哥王曼的次子,王立竟然说不认识王曼是哪根葱。

  王谭偷偷提醒,王立这才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什么事情贤侄。那副嘴脸,让我作呕,我本想离开,可母亲病重,实在没法,说道借钱给母亲看病。

  王立说没钱,又说,我父王曼从小就有病,恐怕没有生育能力,王莽的母亲嗜酒如命,喝醉了就和不三不四的人鬼混,我看王莽是个野种。”

  “我很生气,上前理论,他竟然当众打我,说我羞辱他。”

  王莽大哭起来。

  王聚俊心中酸楚,“没有父爱的孩子,在这世上,便没有了主心骨。”

  父爱如山,耸立在那,巍峨安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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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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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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