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起将一个大钥匙盘交给爸妈,然后不紧不慢地说:
“爸妈,姥姥姥爷,这是钥匙盘,炎元他们上学这四年,我一直让他们为我收购北京四合院,一共收了十套。这次来北京,你们就住下别走了”
“我先领你们看一下”
这时,北京还没有出租车,但是,走街串巷的三轮车还是有的。
高云起招手叫了3辆三轮车,一套一套房子看下来,整整花了将近一天的功夫。
傍晚时分,车子停在了东四那套最先购买的北京四合院门前。
高云起和车夫结了账,然后带爸妈和姥姥姥爷走进四合院。
这是一套有着十三个房间的二进四合院。正好姥姥姥爷住一个院子,爸爸妈妈住一个院子。另外还有保姆和厨师的房间。炎元他们离开北京时,已经为高云起物色了两个保姆和两个厨师。这时,他们已经收拾好了房间,两个厨师还做了满满一桌子菜。
光是看那一桌子菜,像极了宫廷菜式。别说吃了,看着就赏心悦目。
每个精致的碟子内都只放了一点点菜,却显得格外珍贵。
厨师是两位60岁左右的师傅,如数家珍的介绍他们做的菜式。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什么“鲍鱼扒鹿唇”,“葱烧苔蘑”,“大漠扒驼蹄”,“豆花一品”,“富贵叫花鸡”,“火焰生蚝”,“京味芥蓝”······
不仅好看,还好吃。
“辛苦了,你们也去吃饭吧”高云起对厨师和佣人说。
然后,打开酒柜,从酒柜里取出一瓶茅台,依次为每个人倒了一杯。
“爸妈,姥姥姥爷,我敬你们一杯,希望你们开心快乐,健康长寿”
“干杯!”
“恩,太好吃了,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爸爸赞叹道。
“仿佛身在皇宫的感觉”姥爷由衷地说。
“姥爷,说得跟您去过似的?”高云起开玩笑道。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高云起哈哈一笑。
“住在皇城根下,还真有一种临近皇宫的感觉”彭英笑道。
“这感觉不错,那你们猜猜,这厨师以前是干什么的?”高云起卖起了关子。
“当然是厨师了”
“厨师不假,但是哪的厨师?”高云起紧追不舍。
“看这水平,怎么也得是某个王爷府上的”
高云起摇摇头。
“难道真是宫里的”
“不错,正是皇宫里的厨师”
“怪不得做的菜这么好吃”
姥爷看着高云起,一脸遗憾地说:
“可惜了,可惜了,这不是大材小用?”
高云起哈哈一笑。
“我有大用处呢”
“什么用处?”
“我们不是有十套北京四合院吗?先拿出一套最大的,做一个御膳房,主打宫廷菜,专门招待那些在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
“好主意,而且我们也有个吃饭的去处”
“那另外8套呢?”
“不急,有租的就先租出去,你们没事就可以四处转转,遛个弯,收个租,再不行,就买个鸟笼子,没事遛遛鸟。”
“光是租房子的钱也够你们想咋花咋花了”
“爸妈,姥姥姥爷,我在你们房间里都装了电话机,有事就给我打电话”
彭英望着自己的儿子,一脸落寞地说:
“儿子,这样的安排好是好,就是离你太远了”
“妈,以后交通越来越方便,我会经常来京城的,再说,冬天要是觉得冷,也可以回深圳住。我只是不想再让你们操劳了,享享清福,挺好!”
“爸妈,姥姥姥爷,这些天,我先不回去,在这陪陪你们,顺便把御膳房开起来”
然而,这一留下,不仅仅开了一家御膳房,还开了一家四合院茶室,而剩下的7套四合院则开了一个连锁旅店。
外面是车水马龙,而跨过朱红的大门,沿着青石板台阶往前走,宽敞静谧的院子却悠然自得。
古砖墙锁住一片春色,花香斗艳;古砖墙还原了一缕茶香,在这里,你可以大碗喝茶,侃它个天昏地暗;也可以细细辍饮,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地久天长。
饿了,便可以去不远处的御膳房,品清朝最后一代御厨的经典美食。
困了,当然可以留宿任意一家四合院旅店,每一间客房都仿照皇宫的寝室,不仅古色古香,还还原了皇宫寝室的布置,不仅有又长又高又硬的枕头,还有绣着龙凤的被褥,插满蜡烛的烛台,让你在烛光的摇曳中做一个恍若隔世的梦。
打理好北京的一切,招聘了9个管理人,高云起告别父母姥姥姥爷,回到深圳。
炎元和夏天刚好从美国返回。四个人齐聚深圳,来到高云起在深圳的房子里,东湖丽苑一套61平米的房子里。像这样的房子,高云起给了炎元、夏天和司小惠一人一套。炎元和夏天都想要把自己的爸爸接来住。
高云起准备花一天的时间品尝一下他们的学习研究成果。
炎元、夏天和司小惠在厨房里忙了很久。
首先品尝的是司小惠研制出的”云师傅养生面“;然后,是夏天的手磨咖啡;最后是炎元制作的鸡腿汉堡和炸薯条。
这些东西都是高云起在后世每天赖以生存的快餐美食,一不小心,高云起就真的品尝出后世最正宗的味道。
“地道,正宗,真的很地道,很正宗”
高云起赞不绝口地说。
炎元撇嘴道:
“哥,说的好像你都吃过一样”
“当然了,别忘了我可是在日本待过一个月”高云起当然不能说后世的事情,但可以把日本拿出来说事,别忘了,这些发源于美国的洋快餐也同样在日本星罗密布。
炎元伸了伸舌头:
“那你真的觉得和你吃过的一样?”
“当然,有过之而无不及,比我吃过的还要好吃,你们做出来的才是最正宗的”
“真的?”
炎元、夏天和司晓云欢呼起来。
紧接着,炎元像变戏法一样,从冰箱里变出一杯可乐。
笑盈盈地递到高云起面前:
“吃炸鸡怎能没有可乐,哥,尝尝是不是可乐的味道?”
“别说,还真有那个味道,你小子可以呀,怎么做出来的?”
炎元神秘地一笑,一板一眼地说:
“可乐是由美国的一位名叫约翰·彭伯顿的药剂师发明的。
他期望创造出一种能提神、解乏、治头痛的药用混合饮料。起初是不含气体的,饮用时兑上凉水,只是由于一次偶然的意外,才变成了碳酸饮料。
1886年5月8日下午,一个酒鬼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彭伯顿的药店。“来一杯治疗头痛脑热的药水可卡可拉。”营业员本来应该到水龙头那儿去兑水,但水龙头离他有二米多远,他懒得走动,便就近抄起苏打水往可卡可拉里掺。结果酒鬼居然挺喜欢喝,他喝了一杯又一杯,嘴里不停地说:“好喝!好喝!”酒鬼还到处宣传这种不含酒精的饮料所产生的奇效。
在美国,可口可乐的配方保密,但是配料是公开的。可乐依靠的是可乐文化,而不是保密配方。
所以,我就根据这些配料反复试验,就有了你手里的这杯可乐。”
“有你的,不过”
“不过什么,哥”
“我觉得这个可乐还可以做得更好,我要给它加上几味中药,让它的味道更纯正”
“哥,那你快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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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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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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