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70年,我在偏远山村学种田>第10章 遇到人贩子
  高云起和炎元一起向树林深处走去。

  “诺,炎元,那是我们的车”

  一辆木制手推车就藏在草丛之中。

  炎元眼睛一亮:

  “这么好的车,还是新的呢”

  “当然,那是我昨天在县城里买的”

  “这得多钱呀”

  高云起指挥着炎元:

  “现在我们开始捡废钢铁,铁可以,铜也可以,只要是金属都可以”

  炎元惊奇地发现树林里的地上还真有不少废钢铁,开心的去捡,一会儿就捡了很多。

  高云起从背包里拿出2个帆布袋子,和炎元一人一个,把捡到的废钢铁装到2个袋子里,直到捡了满满两袋子,才恋恋不舍地把2个袋子搬到手推车上。

  炎元拉着车,高云起带路,一起去县城的废品收购站。

  “哥,真能卖钱?”

  “当然,我昨天就卖了96元5角呢,要不牛肉烧饼哪来的?”

  炎元点头,用力拉着车。

  废品站上班的师傅还是昨天那位。

  “伯伯,我又来了”

  师傅看了看车上袋子里的东西,哼了一声。

  “把东西倒出来,先分类,再上称”

  “好嘞”高云起和炎元一起忙活起来,今天的废品不仅有铁、铜,还多出了一些铝。

  过了称,师傅递给高云起一卷钞票和一张收据。

  “一共是125元”

  高云起接过钱和收据,微微一笑:

  “伯伯,我以后不从顾客手中截胡,我从您手里买,行吗?”

  “好小子,你那么小就知道倒腾东西了,还别说,我还真有点存兴”

  说着,师傅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绿色的玉扳指,上面雕饰龙马纹图案,镂刻细腻。

  古代的扳指是拉弓护指用的,清乾隆以后扳指的实用性逐渐丧失,以装饰性为主,做工越来越精益求精,质料非常讲究,成为一种时髦的佩饰,一种身份的象征。上自皇帝与王公大臣,下至满汉各旗子弟及富商巨贾,虽尊卑不同而皆喜佩戴。

  高云起把扳指放在手里磨挲了一下,光泽温润,觉得这个扳指做工精美,装饰的作用大于实际作用,应该是清代的物品。

  “伯伯打算多少钱出手?”高云起问。

  “500元”

  “成交”高云起把手伸到背包里,瞬间拿出一卷钱,不多不少,正好500元。

  师傅接过钱:

  “行,像个能成大事的人,以后有好东西我还给你留着”

  高云起和炎元走出废品收购站。

  “哥,这钱来得也太快了吧,我们再去捡一车,要不,那些废钢铁让别人捡去多可惜”

  “好,我们再去捡一车”

  回到那片树林里,两个人一人一个口袋忙活开了。趁炎元没注意,高云起又在草丛中撒了一点破铜烂铁。

  很快,2个袋子就装满了。

  这一车卖了118元。

  “走,炎元,我们去吃饭”

  “真的,我们这是要下管子吗?”

  高云起带着炎元走进县城一家国营饭店。

  饭店里人不多,服务员也不热情,一个方桌子,四周4个长凳。两个孩子选了靠门的一条长凳坐下。

  “炎元,你想吃什么?”

  “小炖肉”炎元想也不想地说。

  高云起要了一个小炖肉,一个炸带鱼块,一个鱼香肉丝,2碗米饭,一个蛋花汤,怕不够,又要了2个大包子。

  饭菜刚上来,望着满满一桌子饭菜,炎元眼圈就红了。

  “怎么了,炎元?”

  “昨天我在咱村头的饭店,一天没吃东西的我实在饿急了,就站在桌子边等着吃人剩下的饭,结果被人家撵了出来,还被扇了2个耳光,没想到,今天就能坐在饭店里自己点菜吃”

  “快别难过了,炎元,以后有哥吃的就有你吃的”

  炎元流着泪点点头。

  “看你穿的,棉袄露着棉花,鞋子露着脚趾头,难怪人家拿你当叫花子。赶紧吃,吃完,我带你去买衣服”。

  这样的饭菜,在那个年代也称得上是大快朵颐了。

  炎元狼吞虎咽地吃着,一边说:

  “好吃,太好吃了”

  吃完饭,高云起带着炎元去买衣服,为炎元买了一个深蓝色的棉服,一件白衬衣,一条军绿裤子,一双棉鞋,一双袜子,又给两个人各买了一副棉手套,一个棉帽子。

  然后,把炎元带到县城的公共浴池。

  “炎元,你去洗个澡,我去把这个手推车卖了,然后买一辆三轮车,这样,我们来县城就可以不用扒拖拉机了”

  “哥,你不洗吗”

  “我不用,我洗过了”

  高云起说着,掏出10元钱递给炎元:

  “你拿着,让人给你搓个澡”

  高云起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将手推车放回空间,又从空间变出一辆三轮车,三轮车上装满蔬菜、肉、鸡鸭鹅蛋、水果和粮食,一路骑着,来到百货大楼旁边的饭店。

  “顾叔叔在吗?我是来送菜的”

  顾晓军听到声音,立刻跑了出来。

  “小高,你可来了”

  然后冲高云起眨眨眼。

  “我这个饭店呀,因为顾客少,好几次都要关门了,可昨天用了你卖给我的菜和肉,做出来的饭菜,那叫一个香,顾客都问是换了厨师没,都嚷嚷着要带朋友过来吃,这不,今天中午这人啊就来了个爆满”

  “小高啊,你可得要天天给我送菜呀”

  “顾叔叔,只要我能赶过来,就一定给您送”

  收了货,结了款,高云起骑着三轮车在县城闲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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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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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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