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寒门崛起全文阅读>第六百二十二章 诧异
  《赠周知府》全文三十二字,如笔走龙蛇,一挥而就。

  从朱平安起身到笔落诗成,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朱平安提笔写的时候,张捕头用勺子往嘴里塞了一把水煮花生米,等朱平安写完的时候,张捕头嘴里的花生米还没嚼完。

  咋?不写了?!

  当朱平安收笔,放回笔架的时候,张捕头嘴里嚼着花生愣住了。怎么回事,朱大人不是名满京城的状元郎么,怎么才拿起毛笔比划了两下就不往下写了?是写不出来了吗?不是吧?!按理说,状元郎写诗作画,不是跟咱这喝酒吃肉一样容易吗?!

  幸好这里没有外人,不然写一半写不下去了得多尴尬啊,这不是砸自己状元的牌子吗。要是我的话,怎么也得硬着头皮写完啊。

  “朱大人,您喝口茶歇歇再写……”

  张捕头很有眼色,起身倒了一杯茶,给朱平安递了一个台阶下。他压根就没想到朱平安已经写完了,在他看来,文人写诗作词都讲究推敲,一首诗词写下来黄花菜都得凉了。比如府尊大人就是,有一次自己有事来找府尊,府尊当时正好在写诗,给自己说稍等片刻。结果呢,自己足足等了半天……

  呃

  等等

  正当张捕头将茶杯递给朱平安的时候,眼睛往桌上的宣纸上瞄了一眼,然后浑身一震,有些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浑身跟触电了一样。

  只见宣纸上,一首《赠周知府》蓦然出现在他面前。短短三十二个字,如乘风破浪一般,带着一股浩然正气,几欲破纸而出。

  “朱,朱大人,这也写的太快了吧!”张捕头端着的茶杯差点给扔了出去,跟见鬼了似的。

  “很快吗?”朱平安接过张捕头递来的茶杯,道了声谢谢,然后摸了摸后脑勺问了一句。

  “当然快,不信你问问府尊大……大人……”张捕头用力的点了点头,说着转头向周知府。

  啊

  张捕头一转头,嘴里的话差点没咽到了肚子里,只见视线中周知府跟中风了似的,目光灼灼的盯着桌上的《赠周知府》一诗,嘴里面还念念有词。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子厚你我同为离愁天涯沦落人啊。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本官离乡在外为官十余载,每逢月圆时分,不免滋生思乡之情。”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此两句更是妙极,虽处离愁之苦,但报国为民之心不减,子厚此句反弹陆放翁之‘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更显为国为民尽力之心,子厚此诗甚好,甚好……”

  “子厚此诗字字珠玑,定能名垂千古,只是周某惭愧,当不起这一首佳作。子厚还是把诗名改了吧。”

  周侯杰目光灼灼的看着朱平安的这首《赠周知府》,对其赞不绝口,将朱平安这首诗与陆游的《卜算子·咏梅》相提并论,隐隐之中更为赞赏朱平安这首诗。

  “当得起,如果周大人当不起,又有谁能当得起呢?”朱平安适时的说道。

  《增周知府》这首诗出自晚清诗人龚自珍的《己亥杂诗·浩荡离愁白日斜》,只是换了下诗的名字,当初朱平安参加会试时做的那首“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青词就是改编自龚自珍的另一首《己亥杂诗》。

  这首诗是龚自珍离京时所作,托物言志,由离别之情转抒报国之志和献身精神。周侯杰刚刚从离乡愁谈到了报国志,两者很相近,一下子将这首诗从朱平安脑子里勾了出来。

  “子厚,莫要抬举我了,本官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不提前朝,就说我今朝大明,比我周侯杰当得起此诗的人数不胜数。子厚莫要小觑了天下人。前些日子与一些同年聚会时,从一做御史的同年口中听说了淳安一名叫海瑞的知县,同年对其赞不绝口,好奇之下我细问了片刻,得悉了海知县的几个典故,深以为然。此人清廉远胜我数倍。”周侯杰摆了摆手说道,举了一个海瑞的例子。

  朱平安听到海瑞的名字,有些许的吃惊,原来海瑞这个时候就已经小有名气了,名声都到京城了,果然是酒香不怕巷子深。

  “怎么了子厚?”周侯杰见状,问道。

  “哦,大人所说的海知县,平安此次从老家下河返京路上,有过一面之缘。”朱平安一边解释,一边提着茶壶给周侯杰和张捕头将茶水添满。

  “哦,说来听听。”周侯杰有了兴致。

  “是这样的,平安顺长江而下的时候……”朱平安简单的将当时的场景说了起来……

  在朱平安他们用膳的时候,猎户刘大刀跟守财奴一样紧紧的抱着一个包袱进了距离顺天府衙门不远处的一个典当铺。

  在刘大刀走进典当铺的时候,从后面悄悄跟来一个管事模样的人,正是在北兵马司胡同赵府的一个管事,鬼鬼祟祟的跟在刘大刀后面进了当铺。

  当铺外墙上有一个硕大的圆形“当”字,里面布置的跟钱庄有些类似,柜台是一排的单间,朝奉就坐在隔离出来的单间内,只留一个柳木条窗口与客人交易。

  朝奉是当铺负责鉴别估价的管事,因为当铺柜台高,来典当的人都要举着东西才能通过窗**给他们,就跟“上朝奉圣”一样,所以称之为朝奉。

  “掌柜的,您给掌掌眼,看看能值多少钱。”刘大刀献宝似的将包袱从窗口塞到了张朝奉跟前,跟里面装了什么宝贝似的。

  “轻点放,让我看看。”

  张朝奉小心的接了过来,顺手从桌上拿起一个角制框放大镜,这放大镜是当家的从红毛夷“佛郎机”人手里收购来的,贵着呢,张朝奉都是在鉴别珍贵物件的时候才舍得用。

  这掌柜的坐镇当铺十多年了,惯会察言观色,从一个人的表情就能大致猜出当物价值如何,此刻看着刘大刀这么宝贝紧张的神色,还以为是这土包子家的传家宝呢,所以这才动用了角质框放大镜。

  然而,当掌柜的一万分的准备,打开包袱的时候,两眼一翻,差点没被熏过去!蜀南文学

  猝不及防!

  一股脚臭味扑面而来,味道浓郁到上头的地步!

  “你这厮是欺我同丰典当行无人吗,拿着一包袱破鞋来耍老夫?!”张朝奉被熏的脸色发白,气冲冲的质问刘大刀,恨不得将这包袱鞋一只只的全都塞到刘大刀的嘴里。

  破鞋

  没错,就是这包破鞋,老爷吩咐无论如何都要拿下的。在另一个窗口装模作样典当的赵府管事往这瞥了一眼,见没有跟丢对象,心中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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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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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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