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穿男神有点燃无防盗>第1011章 遥寄余生(5)
  宋家。

  宋嫣然已经很久没出过门,连学校都没去。

  就是怕自己还在的消息,传到那位大人物耳里去。

  但是没想到,这天会有人找上门来。

  还说她指使保镖打了她们的女儿。

  “嫣然,你怎么回事?”宋母趁机上来,询问宋嫣然。

  宋嫣然在上面听得一知半解,此时也很茫然:“妈,我什么都没干。”

  “你什么都没干,人家说你指挥保镖打人?”

  “妈……我哪里有保镖啊。”宋嫣然委屈:“我根本就没出去过。”

  这段时间她都快憋得长毛了。

  宋母想想也是。

  “那下面那些人……”

  宋嫣然不知道怎么回事。

  宋母不好多待,赶紧下去,安抚那些人,闹得不可开交。

  宋博学正巧回来。

  一听这事,他瞬间就联想到金色阳光外,见到的另外一个女儿。

  这事宋博学反驳和不反驳都是一堆麻烦。

  反驳就是彻底得罪这些人,而且当时在金色阳光外面,还有监控。

  不反驳要是被这些人传出去,不仅要背下这口锅,还有可能那位会知道,他们送过去的,不是宋嫣然。

  “行,你们包庇宋嫣然是吧,你们的女儿唆使人打人,现在还这么个态度,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了,走着瞧!”

  “走!”

  宋博学还没想好解决办法,这几个人气势汹汹的离开。

  宋博学拦都拦不住。

  宋博学气的心肝疼。

  这都什么事啊!

  “爸,到底怎么回事?她们为什么说我指挥保镖打人?”这件事她根本就没干过啊!

  宋博学揉着额头:“今天我看见宋初筝了。”

  宋嫣然和宋母顿时一惊。蜀南文学

  “她……她干的?”宋母有些迟疑。

  宋博学点头:“八九不离十。”

  嫣然既然没出去过,那就只有她,正好他看见她的地方,就是在金色阳光。

  “她……她没事吧?”宋母眸子里有些复杂。

  宋初筝和她不亲,即便是领回来有段时间,可到底没有养在身边,总是唯唯诺诺,做什么都是土里土气的,宋母自然不喜欢她。

  “她看上去好着呢。”宋博学表情有些不可描述的古怪:“身边还跟着保镖。”

  那位大人物他们并没见过。

  但是听说……

  是个老头,残疾。

  脾气古怪,十分难伺候。

  黑白通吃。

  京城这圈里,只要听见京城余家,不用往下说,纷纷敬而远之。

  宋家在这圈子里算什么呢……

  如果把这个圈子比作金字塔,那宋家就是垫底的那一圈,刚刚列入豪门。

  而余家是金字塔尖上,傲视群雄的那一拨。

  宋家这样的成就其实不算差,毕竟宋博学是白手起家。

  但是这个圈子就是这样,谁管你是不是白手起家,你地位没人家高就是没人家高。

  所以当初一听说这位要宋嫣然,宋博学和宋母都吓尿了。

  他们这么疼爱的女儿,哪儿送过去。

  没想到,今天宋博学会看见,本以为会过得不怎么样的女儿,光鲜亮丽,现在还甩了一口锅给他们。

  一家三口气得一晚上没睡着。

  -

  初筝可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会如何,宋家睡不着,王八蛋应该很高兴。

  不过这么长时间,都没见到姓余的,初筝有点烦躁。

  白叔正在和佣人交代事情,一扭头就发现那位宋小姐站在不远处。

  刚才他在大厅,这位宋小姐也在……

  现在又在。

  她也不做什么,就站在不远处,好像路过一般。

  “宋小姐,您是有什么事吗?”

  “你们先生是叫余烬吗?”

  “……”

  白叔万万没想到,初筝问的是这么一个问题,就像之前,他没料到初筝会问能不能让保镖替她打架一样。

  总是那么的出乎意料。

  防不胜防。

  但白叔心底很快就有了计量,脸上还是带着温和:“宋小姐不知从哪里听的这个名字。”

  他记得,从这位宋小姐到这里来之后,他可从来没提过先生的名字。

  当然先生的名字知道的人也不多。

  “你回答我,是,不是。”这么简单的问题,那么难回答吗?!

  白叔是个成熟的管家,略微思索会儿:“是的。”

  初筝点头,转身走了。

  白叔:“……”

  白叔现在完全看不透这位宋小姐。

  更看不透他家先生……

  管家好难啊。

  -

  初筝躺在房间玩手机,她在走廊上装了监控,白叔上来初筝就能看见。

  所以白叔推门进来的时候,初筝拿着本书装模作样的看着,逼格十分高。

  “宋小姐,这套礼服您先试一下合身吗?”

  白叔手里拎着一套礼服。

  初筝视线都没挪动一下:“做什么?”

  白叔恭谨的回答:“有个宴会,宋小姐可以去放松一下。”

  初筝这才掀了下眼皮:“不怕我跑了?”

  白叔十分有自信的保证:“宋小姐别担心,您跑不了。”

  “……”呵呵,我想跑,谁能拦住我。

  初筝看一眼白叔手里的礼服,很简单的款式,大概到膝盖的位置,看大小,应该和她的尺寸差不多。

  初筝抬手一指:“放下吧。”

  白叔也没强求她立即试,将衣服放在初筝指的位置,分毫不差。

  初筝:“……”

  “白叔。”

  白叔回身:“宋小姐。”

  “你考虑换个雇主吗?”初筝正儿八经的问。

  白叔:“???”

  白叔纵横江湖多年,何时遇见过这样的。

  白叔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宋小姐的折腾了。

  以前她哭哭闹闹很好搞定。

  现在她不哭不闹,平静得跟这儿的主人似的。那理所当然的姿态,反倒让白叔各种不适应。

  总感觉这姑娘……有点不好惹。

  -

  【主线任务:请获得皇冠酒店的土地使用权,限时三天。】

  初筝:“……”

  现在王八蛋已经进化到不要我买楼,直接买人家的土地。

  尼玛个鸡啊!

  这到底有什么区别?!

  【字面意思的区别。】王者号认真的回答。

  初筝:“……”

  初筝打电话让华璨去谈。

  华璨这几天,已经把台子搭了起来。

  “钱不是问题,往最高了加,三天之内,我要结果。这件事办好,每个人都发奖金,万起步。”

  初筝霸气的撂下这句话,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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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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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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