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爸江妈则去了旧金山,到了旧金山后被吕小米安排的人接上,驱车去了一个名叫布伦特的小镇,两个小时的车程,到小镇转了一圈,才去了农场。
江帆买的农场就在小镇附近,离小镇半个小时车程。
两万多英亩的农场很大,超级大。
绕一圈都要好几十公里。
相比城市,江爸江妈更喜欢农村。
这里的农村很干净,地大人少房子稀,看着很舒服。
江妈觉的好差太大:“我们的农村啥时候能建成这样!”
江爸说道:“我们的城市建的已经不比老美差了,甚至比老美更好,但农村建设的差距太大,还有的追赶,都抓城市化建设,想把农村建设好不知道要等到啥时候了。”
顺着乡间公路跑了一阵,车队停在了一个大院子里。
院子够大,三面都盖了房子,只有南面留空。
房子有些老旧,前任农场主纯粹投资,没怎么收拾房子。
江爸和江妈看了看,老式的砖混结构,不是木板房,好好拾掇一下也能住,没必要拆了重新建房,院子很干净,明显有人在打理,就是有点粗犷了,不太精致。
农场有几十号工人,管事享利是个五十多岁的白人,很是热情。
带着江爸江妈看完房子,又去了其他几位居住点看了看。
农场太大,有好几处居住点,工人也是分散居住的。
江爸还有心思学习,学了半年的英语,勉强能听懂几句,但只能听不会说,还得靠翻译转述,交流起来挺费劲,看完几处居住点,最后回到大院子,安顿下来。
大院子是主宅,工人不在这里住。
江爸江妈住了几天,每天跟着享利看着工人们忙活,和工人们交流,江爸很快就学会了一些日常用语,磕磕绊绊勉强能跟享利交流了,还教江妈说英语。
奈何江妈文化程度太低,小学上到二年级就不上了,写自己的名字都费劲,学英语实在有点吃力,只能记住几句常用的问候语,还是只能听不会说那种。
跟好多农村的人不会说普通话一样。
不是不会,而是不好意思说。
在农场住了一星期,江爸都有点不想走了。
这里的生活太安逸,没有纷争和各种不开心不愉快,有种远离尘世的清净,唯一不好的是购物太麻烦,买个东西至少得驱车半个小时,不像老家出门就是商店。
奈何行程早就定下,这次来农场已经耽误不少时间。
江爸江妈只得踏上旅程,飞往欧洲。
……
东京。
江帆第一次来曰本,感觉不是太好。
人太多了,和魔都一样,走到哪里都是人。
待了五天,见了不少人,也去了好多地方。
这天晚上,江帆没让外方人员陪同,叫上杨甲琛和一众随行人员夜游京都,看了看底层人的活会,在吉祥寺美食街,还兴致勃勃地买了一份拔丝地瓜边走边吃。
吕小米不想吃拔丝地瓜,买了一份玉子烧小口小口的吃。
“没想到东京也有这样的东西!”
江帆一边吃一边说:“还以为这种拔丝红薯只有咱们老家才有,没想到曰本人也吃这个玩意,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不出来看一看,确实有点坐井观天!”
杨甲琛道:“曰本和咱们的饮食差别没有和西方差别大,有些小吃都一样!”
江帆点头,他对曰本的饮食没研究,仅有的认知也是魔都那些日式餐厅的料理。
来了一趟东京,才知道想差了。
就跟唐人街的中餐和国内中餐一样,压根不是一回事。
吕小米忍了忍,还是没有忍住:“这是拔丝地瓜,不是拔丝红薯。”
江帆不以为意:“有别区吗,地瓜可不就是红薯?”
吕小米脸皮抽了抽,谁说地瓜就是红薯。
扫了一眼杨甲琛和随行人员,大多数人都是一脸好奇,显然也不知道地瓜和红薯有什么区别,只要两个年轻人脸皮也在抽搐,明显知道区别。
吕小米道:“不一样的,地瓜是地瓜,不是红薯!”
江帆还惊讶了:“怎么不是,我们一直把红薯叫地瓜的。”
杨甲琛等人也一脸纳闷,傻傻搞不清楚地瓜和红薯有什么区别。
吕小米就给他科谱:“地瓜不是红薯,地瓜属豆科豆属植物,是豆薯的别称,皮和里面都是白的,红薯的学名是番薯,是从国外引进的,不是一个东西!”
江帆惊讶万分,他一直听人把红薯叫作地瓜,也一直认为是一个东西,还是第一次听说红薯和地瓜是两种植物,看向杨甲琛等人:“你们知道不?”
杨甲琛摇摇头:“我也一直认为地瓜就是红薯。”
吕小米道:“好多北方人都把红薯叫地瓜!”
江帆又看向其他人,目光在两个欲言又止的翻译脸上扫过:“你们呢?”
一个翻译就道:“吕秘书说的对,地瓜是地瓜,红薯是红薯!”
江帆就纳闷了:“我怎么吃的这拔丝地瓜明明就是红薯?”
吕小米道:“应该不会,价格都差不多,应该不至于糊弄人。”
江帆又吃了块,还觉的是红薯,吃不出来区别在哪,也只得作罢,笑呵呵地道:“经常看到网上有人笑话城里人五谷不分,四体不勤的,没想到我也有闹笑话的时候,竟然不知道地瓜和红薯是两种东西,以后可得多去农村看看,不然指不定还会闹笑话!”
杨甲琛道:“北方好多人把红薯叫地瓜,这是认知上的盲区。”
江帆点头,分不清地瓜和红薯还不算太丢人。
但把麦子认成韭菜就有点丢人。
这也是他闹的笑话,好在只有爸妈知道。
不然真是个大笑话。
逛了两个小时,回到酒店时已经十点了。
江帆先上去的,过了一会,吕小米才偷偷溜上来。
“亲戚还没来!”
洗完澡出来后,吕小米有点担心。
江帆没当回事:“女人的亲戚也不是每次都准时来,迟到也是常有的事!”
吕小米皱着眉:“再迟也没有迟过五号,不会是上次你射进去怀上了吧?”
江帆愣了一下,更不在意:“怀上就生下来呗!”
吕小米心情立马就不好了:“我可不想当未婚妈妈!”
江帆皱眉:“那打掉?”
吕小米一下就哭了,一边哭一边锤他:“你个不负责任的混蛋!”蜀南文学
江帆皱着眉头,默默受着。
哄是不会哄的,他就没哄女人的习惯。
……
颖州。
最近局势不妙,武文博有点提心吊胆。
老爹三天两头被叫去问话,昨天家里还来了警察,老子脾气越来越不好,老娘唠叨了几句都挨了耳光,武文博更是已经被揍了好几次,实在有点不好过。
下午老爹接个电话,就叫上司机走了。
武文博听了个尾音,好像晚上不回来,心思就活泛起来。
半个多月没出去了,实在憋的慌。
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呼朋唤友的溜出去快活。
到了聚会的老地方,一口气叫了七八个妹子作陪,心情才舒畅了些。
快十点的时候,又去了趟卫间间,出来已经有点晕乎了,一起来的妹子还没出来,正靠在墙上等,一个模样像是服务生的小伙走过来,一脸讨好道:“武少,外面有人找你。”
武文博吐着酒气问:“谁找我?”
服务生赔笑道:“我也不认识,要不我扶武少去看看?”
“艹,什么也不知道要你有屁用!”
武文博骂了声,不过还是摇摇晃晃往外走。
服务生赔着笑,也不跟他顶嘴,扶着他往外走。
到了外面,武文博吐着酒气问:“人呢?”
“在那边!”
服务生指了下,扶着他往一辆车前走。
武文博晕晕乎乎的,直到被小伙扶到一台面包车前,用力推了一把,被暴力塞进车里后总算回过神来,勃然大怒道:“艹,你特么想干嘛,谁要见老子……”
一拳封嘴。
面包车里有人,直接用拳头将武文博后面的话堵了回去。
然后几人合力,将他绑个结实,又用绞带堵了嘴巴。
“呜呜呜……”
武文博终于害怕了,满脑袋的酒意和旖旎也瞬间消散的一干二净,再傻也知道今天摊上事了,忙奋力挣扎,却只能喉咙里发声,说不来话来,眼睛越瞪越大。
“走!”
有人吩咐一声,面包车很快就启动,开上了大路。
武文博被踩在脚上,一只大脚丫子甚至还踩在他脸上。
这副架势,怎么也不像善茬。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害怕变成了恐惧。
面包车避震有点差,一路颠簸了两个小时,好像拐下了大路,车子颠簸的越厉害,除了武文博喉咙里时不时发出的呜呜声,车上没有人说话。
又过了大约半小时,车子终于停下了。
武文博被暴力拖了出去,下车的时候摔了个跟头,脸蹭在地上,火辣辣的疼。
可这点皮肉之苦却远远压不住心里的恐惧。
跌跌撞撞的被人拉起来,拖到了一间仓库。
没过一会,仓库里响起了一阵阵击打声和压仰在喉咙的闷哼声。
……
在东京待了一星期,江帆一行飞魔都。
杨甲琛没回来,和几名法务人员则飞去硅谷。
这趟出去大半个月,六一儿童节已经过完了。
裴诗诗也回魔都了,前天到的,知道江哥今天要回来,专门做了午饭等。
都说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男人的胃,张爱玲在《色戒》里也说过,通往男人的心通过胃,这话确实有点道理,经得起考验。
家里两个小秘大事虽然办不了,但小事却能办的十分周到。
在江帆身边两年了,对江帆的生活习惯可以说掌握的一清二楚,甚至比江帆亲妈还要更了解江帆,毕竟江帆离家七八年了,现在的好多生活习惯江妈也不是全知道。
但两个小秘却清清楚楚。
江帆喜欢吃什么菜,口味如何,两个小秘都心里有数。
用心之下,厨艺自然进步飞快。
所以才说世上并无难事,就怕用心。
什么事情只要用心,不可能做不好。
裴诗诗弄了四个菜,还有一个酸汤肥牛,都是江帆爱吃的。
江帆一边吃饭,一边心里感慨,被姐妹俩伺候习惯了,外面的饭只要连续吃三顿,就会忍不住想吃两个小秘做的饭,姐妹俩的厨艺肯定比不上酒店的大厨。
但做的饭菜却是最合他味口的。
“那个小厂子老板太黑,价格谈不下来……”
裴诗诗一边吃,一边吧嗒吧嗒地给江帆说着买厂子的事情:“外面还欠着好多债,还有银行贷款,一共八百多万呢,陆师傅找人评估了,说那厂子最多值一千五百万!”
江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千来万的小厂子,真很难让他上心,说:“这事你们商量着办就行了,不用再征求我的意见了,话说一个月没给你浇花了,想我没?”
裴诗诗俏生生地道:“你说呐?”
江帆说道:“你说!”
裴诗诗小眼神一飞:“想了!”
江帆笑眯眯问:“想哪了?”
裴诗诗就白他一眼:“江哥你明知故问。”
江帆催促:“快说!”
裴诗诗还不好意思:“不说!”
江帆就道:“不说今晚不跟你睡了。”
裴诗诗皱了皱鼻子:“这是你说的,今晚我睡二楼,你不准进来啊!”
江帆连连点头:“你也不准上三楼!”
裴诗诗也连连点头,一副很有骨气的样子。
结果到了晚上,江帆还在书房看最近积压下的文件,这妹子就跑了上来,先是坐在旁边给他剥桔子削苹果,过了一会,又拿了个掏耳勺给他掏耳朵。
江帆被她掏的昏昏欲睡的,干脆文件也不看到,往后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享受。
快十点的时候,才睁开眼睛说:“该去睡觉了!”
裴诗诗道:“还早呢!”
江帆道:“不早了,马上十点了,我该睡觉了!”
裴诗诗道:“那你去睡呀!”
江帆嗯了一声,起身去了卧室。
裴诗诗皱了皱鼻子,等了十几分钟,才关掉书房的电脑和灯去了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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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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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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