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172章:叶听雨的请求
  当林轩前脚刚冲出教室的时候,网络上关于他指点学生们写诗词的消息便已经铺天盖地。

  实在是在看直播间的网友太多了。

  无数的网友将林轩的事迹四处转发,瞬间就传遍了网络。

  微博。

  微信。

  斗音。

  头条。

  几乎所有的社交平台,全都是关于林轩的消息。

  一个个网友惊呼声连连。

  “什么?轩哥又去写诗了?”

  “他怎么这么忙啊。”

  “好一个‘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明天我就去图书馆撕书,等我撕破一万本书后,如果做不到下笔如有神,林轩我绝对找你麻烦。”

  “少年不识愁滋味?呸!我不知道愁滋味,为何天天借酒消愁?”

  “这诗说的太好了吧?‘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真的一下就触动了我的心灵,只有经历过无数沧桑的人才能品出其中味道。”

  “还是最后一首诗经典啊,看得我热血澎拜。”

  “确实是是这样。我一个不懂诗词的人,在看完这首诗后都感觉充满了斗志,心中阴霾一扫而空。”

  “……”

  不过议论林轩的人虽然多,但更多的却是讨论的另外一个话题。蜀南文学

  或者说,在网络上有着一个视频比林轩的诗词要火得多。视频中的内容赫然是林轩跟一个年轻人的对话。

  林轩:“请问‘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的后面可以接什么样的诗词呢?”

  年轻人:“五四三二一,下床打飞机!”

  一个仅仅只有十几秒的短视频,在网络上疯传。

  网友们都笑疯了。

  “哈哈哈,快笑死了好吗?”

  “直接笑喷了。”

  “谁能拒绝在倒计时后打一次飞机呢?”

  “五四三二一,兄弟们,一起来!”

  “这特么的到底是谁啊?太太太有才了!”

  “‘五四三二一,下床打飞机’!这是我见过的最美诗句。”

  “……”

  不过浙.大的学生却愤怒无比。

  发誓要将这丫揪出来游街示众。

  太丢脸了啊!

  谁也不知道,此刻视频中的主人叶有雷已经飞快逃离了校园。或者说不是逃离,而是紧紧跟在林轩屁股后面。

  林轩早就发现了他身后跟着的白裙少女以及年轻人。

  不过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直到走出了校园,才停下脚步等待着对方。

  很快。

  两人便追上了他。

  看着眼前抱着书本,容貌绝美的文静少女,林轩依然有些恍惚。至于旁边激动、一直朝他挤眉弄眼的年轻人……林轩完全没看到。

  正想说话,少女已经迎了上来,礼貌开口:“林老师,打扰了。我是浙.大文学系大三学生叶听雨,请问能耽搁您几分钟吗?”

  声音很好听。

  接着一股淡淡的幽香飘来,让林轩差点失态,他暗中掐了下自己,连忙道:“叶听雨同学,我就虚长你一两岁,直接喊我林轩或者学长都行,老师实在不敢当。”

  见到两人客套,叶有雷急了:“哎哟喂,轩哥、姐,你们两人能不能先离开这里再交谈?这里可不是说话的地方。”

  再等一两分钟,他就完蛋了。

  没看到身后有几个凶神恶煞的学生冲了过来吗?

  叶有雷觉得屁股痛。

  “也好。”

  林轩笑笑。

  ……

  半小时后,一间幽静的咖啡馆。

  林轩看着眼前文静美丽的少女,指了指旁边的年轻人:“这位是?”

  叶听雨轻轻一笑:“叶有雷,我弟。刚刚在讲堂上给给你添麻烦了。”

  叶有雷却是喊道:“轩哥,我啊。”

  林轩皱眉:“你?”

  叶有雷拍着胸脯:“无聊人生啊,御林军后援团元老之一。”

  林轩瞪大眼睛:“你是无聊人生?”

  叶有雷疯狂点头:“对对对。”

  林轩心中泛起惊涛,他完全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居然是“无聊人生”,难怪这丫叫“无聊人生”,能够拎着两杯天价奶茶去电影院找艳遇,他就没见过比这家伙更无聊的人。

  对于帮助自己创建后援团的三人,林轩其实早就想跟对方见一面,奈何自己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所以此事耽搁了下来。

  没想到自己今天竟然在这里遇到了“无聊人生”。

  他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一时间心潮起伏。

  叶有雷眼里放光:“轩哥你知道吗?原本我是个颓废的人,感觉人生真的除了钱再也没有任何乐趣。但我又一次无意中听了你的《追梦赤子心》,瞬间被歌曲中那种热血、追梦的态度给震撼到了,难以想象现在的年轻人居然还有那么励志的热血和抱负。所以我才对你产生了兴趣。后来我发现你比我想象中的更优秀:有才、帅气、沉稳、有抱负、有理想、有正义、有热血……因此我从不追星的人都粉上了你,并且成了御林军三大元老之一。同时也让我的人生有了意义!

  所以你就是我人生中的灯塔啊,我的恩人啊!”

  “额……”

  林轩听到这番话,哭笑不得。你帮我组建了粉丝团,还甩出了数百万巨款来管理粉丝。最后我居然成了你的恩人?

  这是什么脑回路?

  嗯,还有一句话很欠揍:人生除了钱再也没有任何意义?

  这丫家里有矿吗?

  不过想想对方上次能够随手抛出五百万组建粉丝,恐怕家境非同小可。

  叶有雷还想说话

  只见叶听雨轻轻看了他一眼,这小子连忙缩起了脖子。

  叶听雨摇头失笑:“林学长,有雷就是我们太纵容了,才变得没有分寸。希望他没有给你以及你的粉丝造成困扰。”

  “哪里话?我感谢他都来不及。”

  林轩认真道,“叶听雨同学,你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叶听雨点点头,看向林轩的眼神有了异彩:“林学长,你在诗词上的天赋让我惊叹。在这之前我从未见过一个同龄人能够在诗词上有如此深的造诣。”

  林轩笑道:“过誉了。”

  叶听雨摇头:“不是过誉,这是事实。我想一个能够在诗词上有着如此深造诣的人,那么定然也会有一手常人难以企及的文采。在我看来,优美的文字是最能够打动人内心的东西。好的文字可以敲开人的心灵、安抚人的创伤、打开人的心结。让忧郁的人燃起希望、让悲伤的人从痛苦中走出来……”

  声音温柔清丽,让林轩听着十分舒服。

  叶听雨眼里有着希冀:“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写一段话,或者说一篇开导人的文字。”

  “啥?”

  林轩愕然,心中泛起惊涛。

  接着他脑海中冒出一个念头:“药丸!”

  这个误会大了。

  他的确会诗词,而且出手全都是经典、能流传千年的经典。

  但他就是个“抄袭怪”而已。

  真要论诗词水平,自己估计也就比叶有雷好上一点点。

  可眼前的少女明显误会了,以为他就是诗词大家、文学大师。所以才求上了门,希望他写一篇文章。

  这一刻,林轩瞬间体会到了叶有雷在教室里被他点名时候的感觉:茫然、无助。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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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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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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