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中心区的房子,即使极为狭小,哪一个不需要上千万?
而林轩印象中的汤臣一品,几乎全都是亿元起步。在他之前的见识中,他一直以为汤臣一品就是魔都最顶级的住宅了。
可没想到,汤臣一品在眼前的华洲君庭面前,连小弟都不够格!
华洲君庭。
总共只有21套别墅,平均每套别墅占地达恐怖的5亩,最新报价为35万/平米。
也就是说,这么一套别墅,最低也得数亿起步!
每一套别墅都有大面积花园、游泳池、按摩池。并且每一套别墅内均安装有电梯、地源热泵系统……等等,几乎所有最顶级的设备和设施,在这里都能见到。
“滴~~~”
随着车辆自动识别系统,林轩驾驶着牧马人驶入别墅。
这个时候,他心都是颤抖的。
很快,林轩就找到了8号别墅。
将车停好。
进入别墅后,林轩看着眼前奢华无比的别墅,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么大的房子,我一个人住,晚上不会闹鬼吧?”
足足逛了一个多小时,他才将别墅的逛了一遍。
别墅里。
所有房间都极为的干净整洁,并且每一个房间都有全新的床单、被套、衣服、鞋袜……显然在宋小姐将钥匙交给他之前,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了。
直到晚上,林轩才躺在床上,看着眼前的别墅,感慨无限:“在华夏,即使是顶流明星,能够买得起华洲君庭的估计也不多吧?那个宋小姐到底是什么人?能够轻易将这名一套顶级别墅借给我住,又能够硬生生将自己弟弟捧成顶流小鲜肉?
既然对方诚意那么足,也罢……我就早点将她说的歌曲写好吧。”
休息了一会儿。
林轩来到了工作房间,打开了电脑。
脑海中思绪翻滚:
“上次我已经思索过,要给宋逸晨写歌,必须保证两个问题:
第一:难度不能大,让他可以快速掌握。否则如果是《赤伶》那种难度的歌曲,百万调音师都没法救他。
第二:歌曲必须要有火爆全网的潜力。只有歌曲够火,才能让宋逸晨摆脱小鲜肉的帽子。
而能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歌曲,前世并不多,或者说极少。
至于最火的,只有这首歌曲了……”
想到这里。
林轩在电脑上敲下了几个字——《老鼠爱大米》。
没错!
就是这首歌!
在林轩印象中,能够让宋逸晨火遍大江南北,并且可以让他驾驭的歌曲,只有这首歌最为契合。
只是林轩打出这几个字的时候,表情十分古怪:“宋逸晨,哥哥我给你写这首歌可是你姐姐的要求,到时候你别骂我啊。”
实在是,这首歌,他只是脑海中盘旋着旋律,就让他浑身泛起鸡皮疙瘩。
但这首歌,火是真的火!
有多火?
林轩记得当时《老鼠爱大米》出来后,几乎是一夜爆红,席卷了大江南北。
上至九十九,下至刚会走,几乎没有人没听过这首歌。即便是菜市场卖菜的大妈,农村不出门的爷爷奶奶,都可以哼出这首歌的旋律。
在当初那个网络不发达,电视在农村都不常见的年代,一首歌能够有如此恐怖的传播力度,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当时的社会,你可以说不认识德华、不认识学友,但如果你不会唱《老鼠爱大米》,手机铃声没有这首歌,别人都会向你投来鄙视的眼神:土老帽!
而且这首歌曾以单月下载量600万次的惊人数字,创造了吉尼斯纪录。
当然,唱这首歌的歌手,也凭借它一跃而成为了歌坛巨星、甚至登上华夏春晚,创造了一首歌登上歌坛顶流的传奇。
至于这首歌创造的收益,更是传闻达到了惊人的1.7亿!
那可是十八年前的1.7亿啊!
或许还有许多年轻人不能想象出它有多火。
那我再举个例子:《小苹果》知道吧?它有多火知道吧?毫不夸张地说,《老鼠爱大米》在当初华夏的火爆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后来风靡华夏的《小苹果》!
只不过,它虽然火。
但是让林轩去唱它,是不可能的!
这么好的歌,当然要留给宋逸晨啦。
对不对?
“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呕~~~”
“我想你,想着你,不管有……呕……”
不行了
不行了。
这首歌真的绝了啊!
林轩写着歌词的时候,都强忍着不适。
只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它的歌词和旋律真的是有魔性,他越是不去想它,但脑海中越是充满了它的旋律,怎么都无法从自己脑海中排除。
作孽啊~~~
……
……
同一时间。
在魔都的某个别墅里。
宋逸晨看着沸腾的网络,心都在颤抖。
旁边,宋依兰穿着一身旗袍,将火爆的身材展露无疑。她坐在椅子上,一举一动都散发出成熟的魅力。
盯着手机,她声音有着惊叹:“一首歌能够让全网沸腾,能够让所有最顶流的官方媒体为其发言,能够在网络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也就林轩能够做到了。逸晨,你虽然不喜欢林轩这个人,但是你必须承认:他的歌,质量是真的好!”
宋逸晨紧闭着嘴巴,没有说话。
不过此刻的他,也不得不承认,林轩在歌曲上的造诣,无人能及。
宋依兰依然在唏嘘:“好一首《孤勇者》,就连我不喜欢听歌的人,在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都能够感受到它爆发的力量以及无穷的热血。当然,最重要的是歌曲背后蕴含的意义,林轩若是将这首歌给你唱,你一生无忧。不……也不行,你驾驭不了这首歌曲。其实现在我还是很期待,林轩到底能够写出什么样的歌给你。逸晨,事先我必须说好了。到时候林轩写的歌,你必须接受,知道吗?”
“哦。”
宋逸晨应了一声,内心的拒绝没有那么强了。
没办法,当他看到全网对《孤勇者》的追捧,以及所有华夏官方媒体对林轩的赞誉。这一刻他内心同样有些隐隐期待起林轩替他写的歌来。
林轩有这个才华,给他写的歌还能差的了吗?
又过了一会儿。
宋依兰的手机铃声响起,她淡淡瞟了一眼,瞬间坐直了身体,将手机转成了外放功能:“喂?”
电话里。
传来了林轩的声音:“宋小姐,我给宋逸晨的歌写好了。”
“什么?太好了!”
即便是宋依兰心中有了准备,她依然惊喜出声。
林轩轻笑道:“宋小姐,别先记着说好。我先确认一下,你确定你弟弟宋逸晨愿意接受我给他写的歌曲?别到时候我发了过去,他却拒绝不唱,那我岂不是白费了心血?”
宋依兰看向宋逸晨。
此刻宋逸晨清晰听到了林轩的声音,虽然他依然对林轩看不顺眼,虽然他内心想傲气拒绝对方,但见到姐姐的眼神,同时想起林轩创作的每一首经典歌曲,以及此刻还在网络上疯传的《孤勇者》,他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点点头:“好,我接受。”
林轩眼睛眨了眨:“既然这样,那我就将歌谱发过去。”
宋依兰笑意盈盈:“林轩,辛苦你了。有时间,我再当面感谢你。”
林轩嘿了一声:“好说,好说。”
说完后,他毫不犹豫挂了电话。蜀南文学
吃饭?
不可能的!
从今天开始,林轩发誓不会再接宋依兰或者宋逸晨的电话!
他怕被打死。
另一边,宋依兰很快就收到了林轩在手机上发来的歌谱文档,她眼里露出好奇,点开了文档文件。
旁边,宋逸晨同样凑了过去,露出期待的表情。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快眼看书更新,第182章:宋逸晨,你的歌写好了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