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快眼看书>第五十九章:我的热度,可不是那么好蹭的
  实在是林轩的这个笑容。

  嗯……有点让她汗毛乍起,就像那种“腹黑”的家伙。

  是的。

  腹黑!

  吕娟肯定了自己脑海中冒出的这个词。

  不过很快,吕娟觉得自己想多了,毕竟在她印象中,林轩一直都是努力拼搏、励志热血、坚强刚毅、才华横溢、帅气逼人的完美人设,就连网上骂人都不会,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跟腹黑挂钩?

  那个“在下祖安人”现实中还有可能是腹黑人设,毕竟那人嘴太毒了。现实中怕被打死不能暴露身份,那就只能做腹黑的家伙。

  但轩哥,绝对不是的!

  她定了定神,才回到正题:“轩哥,昨天《华夏梦之声》已经决出了前三名:你、赵文浩、温彤,下一轮就是决赛了。至于决赛的时间已经确定,那就是下周日晚上八点。而决赛的方式为:直播!”

  林轩点点头,对于这个消息,他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知道。

  决赛会下下周日直播。

  而决赛的地点位于能够容纳八万人的魔都体育场。

  吕娟继续道:“在决赛上,三个选手都会唱两首歌曲。第一首歌:导师点评+现场八万人投票。第二首歌:开启全网实时投票。两者得分均占50%,最终成绩最高的人则为《华夏梦之声》总冠军。

  这些规则相信轩哥你早已经知道,今天我是想问一问……那个……”

  林轩笑道:“你是想问我在决赛上唱什么歌?”

  对于决赛的歌,林轩其实心中早就有了决定。

  只不过自己并没有给任何人透露消息。

  反正刘导都不急,他急什么?

  但是今天距离总决赛只有六天时间,看来刘闵是真正坐不住了,才让吕娟来问消息。毕竟林轩再不拿出歌曲,彩排都来不及。

  果然,吕娟连连点头:“是的。”

  林轩开口道:“你让刘导放心,明天上午我就会带着歌曲去排练。你帮我安排一下相关团队工作人员的时间。”

  “好的!”

  吕娟大喜,连忙带着这个好消息离开。

  甚至连林轩要唱什么歌都没有问。

  ……

  至于林轩,在吕娟离开后,他便回到了自己的住处,然后打开了电脑。

  电脑桌面上有着一个文件夹,点开文件夹,里面赫然是两首歌曲。hτTΡδ://WωW.sndswx.com/

  第一首:《江南》。

  第二首:《曾经的你》。

  “这两首歌,是我精心挑选出来的,应对这次决赛应该没问题。”

  林轩看着两首歌的歌谱,露出满意的表情。

  选择《江南》,是因为自己处于魔都,他又出生于江南地方,这首歌在一定程度上很能够代表他的身份背景。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晴天》过后,岂不是要欣赏《江南》的大好美景?

  所以来一首江南,正好应景!

  至于《曾经的你》,当他知道自己穿越后的那个夜晚,就决定了在决赛上场这首歌!

  就一个原因:他想用这首歌,在《华夏梦之声》决赛的舞台上跟过去的自己做一个彻底的告别,告别那个曾经的世界,告别那个曾经的自己。

  从此以后,迎接新生活。

  ……

  将两首歌再次在脑海中回味了数遍后。

  他才将它们拷贝到了U盘里,准备明天拿去排练。

  正想睡觉。

  忽然想起吕娟之前说过的话,他自言自语:“趁着现在有时间,去看看那个‘博你眼球’到底要跟我赌什么。”

  他眼睛微微眯起。

  很快便找到了“博你眼球”的账号。

  这个账号粉丝有着八十多万,虽然比“音浪客”、“潇湘客”那种粉丝数百万的顶级娱乐号要差许多,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依然是高高在上的大V。

  博你眼球最新微博写道:“各位,大新闻!大新闻啊。各大媒体刚刚爆料出:林轩的《晴天》是即兴创作的作品。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消息怎么看,反正我是不信的。

  首先,为了避免被人身攻击,我先说一句:林轩的音乐才华毋庸置疑,《晴天》也是难得的好歌。

  但番茄台非得说它是即兴作品,就有点搞笑了。

  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你越懂音乐,越知道即兴创作有多难。十几分钟作词作曲?也就骗一骗无知的普通网友罢了,对于懂行的人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第二,林轩完全没必要这么做,他本来就有充裕的时间准备歌曲,犯得着搞即兴作品来冒险吗?即使他的那首《追梦赤子心》,也是他耗费了两天时间,灵感爆发状态才写出来的。而现在他十几分钟就写出了《晴天》?骗鬼呢!

  第三,《晴天》若真是即兴作品,以番茄台的尿性,恐怕早就在节目播出前便大力宣传了,怎么可能等到节目结束后才爆料出?

  综上所述,我敢打赌《晴天》是即兴创作的概率极低。

  当然,《晴天》是不是即兴创作的歌曲,现在根本无从考证了,即使打赌也没办法确定输赢。所以我可以这么说:林轩敢再次在十几分钟内写出一首即兴创作的歌曲吗?不需要《晴天》这样的质量,只需要过得去就行。

  我就问:他敢答应吗?

  我的话就撂这儿了,有谁敢跟我赌?”

  当林轩看的时候,这篇微博的评论已经有了两万多,点赞十几万。

  评论区一片沸腾。

  并且网友分为了两边。

  第一边:

  “分析的很在理。”

  “确实如此,我承认林轩很厉害,但现在的吹捧有点过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

  “有道理,番茄台这一波炒作败坏了林轩的路人缘。”

  “我就是学音乐的。十几分钟不要说即兴创作一首这么好听的《晴天》,你就算照着歌谱抄下来都有难度。”

  “……”

  第二边:

  “博主有病吧?你这个赌约有意义?都说了是即兴创作了!即兴创作是想写就能写的吗?哪怕是金牌作曲人,一辈子估计也就那么几次灵感大爆发能写出即兴创作的歌。你让轩哥刚刚创作出《晴天》,然后再次即兴创作另外一首歌,怎么可能?”

  “特么的你不信可以不说,说出来就恶心了。”

  “林轩的音乐才华有目共睹,他根本不需要这个热度来炒作。而且《晴天》是不是即兴创作根本不重要,只要我喜欢听就行。”

  “……”

  两方的网友,在评论区展开了激烈的评论。

  甚至开始各自口吐芬芳。

  林轩又搜索了一下,他发现大概有二十多个营销号转发了这个微博。微博相关话题的阅读量已经破了千万,差点都能冲上热搜了。

  他嘀咕一声:“小娟说的对,对方这热度蹭的确实很严重啊……不过我的热度,可不是那么好蹭的。”

  想了想。

  林轩登上了微博账号,然后在对方的微博下面评论了三个字:“赌什么?”

  短短三个字。

  当他发布成功后,刚刚还在激烈争辩的双方网友,全都停止了评论。所有人看着这三个字,几乎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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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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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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