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爱云是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从地上醒来的,她微微的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入目是空无一物的房子。
然后,她的头一偏,便看见跪坐在身边的宓融,白爱云沙哑着声音问道:
“我的东西呢?我的家具呢?我的床呢?我的椅子呢?”
她被凌博的老婆和宓融哭的头都要炸了,直接就这样晕死过去了两天,然而,饥肠辘辘的刚刚醒来。
白爱云就发现自己的房间里,什么都被抢走了,于是第1句话,便是问她房里的东西去了哪里。
宓融微微的凑上前去,低着头,对躺在地上的白爱云说道:
“都被凌家的人抢走了,妈,您别激动。”
“那凌家其余的那一些人呢?”
白爱云沙哑着嗓子,勉强撑着自己从地上坐起来,不光她的房间里光溜溜的,就连她身上的衣服,都被凌家的那一些人扒拉的只剩下了一件睡衣。
这根本就不是土匪,这是蝗虫过境啊。
又听宓融低声说道:
“他们把能抢的都抢走了,然后人就散了,大概是各自回了各自的家吧。”
白爱云听了这话,忍不住嘲讽地笑了一声,然后偏头看着宓融问道:
“你抢了吗?你抢了多少?”
见宓融微微地摆了摆头,白爱云冷笑着又说道:
“你怎么可能没有出去抢东西去?凌家的这艘船沉了,还不赶紧的去抢?”
“我没有抢,要抢也抢不过别人,我们家没有男丁,所以我现在跟您一样,我自己的家也被抢的差不多了。”
坐在白爱云身边的宓融,回答的一脸委屈的样子。
在凌家的这个宛若村长一般的居住地里,也不全都是如宓融和凌上行那般,这十几年来,只专心致志的好好培养大了几个女孩子的家庭。
其实很多的旁支都跟凌博他们家一样,只有男孩没有女孩。
这样的旁支在凌家这一个大家族里,基本上充当的就是一个打手的角色。
平常时候,这一些旁支,都是靠着凌家那些在酒吧一条街里上班的女孩,来养活他们的,大家没事儿吃吃喝喝打打牌,然后上酒吧一条街里逍遥快活,这是他们一直在做的事。んτΤΡS://Www.sndswx.com/
偶尔,做一些替凌家打架斗殴,站稳脚跟的事情。
平常时候,这种旁支没什么优势,反而成了凌家尾大不掉的,拖后腿一般的存在。
但到了这种需要靠蛮力,来走过的兵荒马乱时期,越是男丁多的旁支,越占据优势,反而如凌上行、宓融这一支没有一个男丁的旁支,便沦为了被抢劫的对象。
白爱云一听,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她一双浑浊的眼睛里,反常的透着犀利的光,看着宓融说道:
“看吧,这就是他们闹的后果,他们以为把我给抢光了,把凌家给分了家,从此后就能高枕无忧了?你看着吧,凌家的苦日子才刚刚开始呢。”
坐在白爱云身边的宓融闻言,面上便是透露出一种焦急的神色来,她将身子微微的前倾,着急的问白爱云,
“那难道我们凌家真的就这么散了吗?我,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凌家散了,那我该何去何从呢?妈您也知道,凌上行已经在牛角巷了,阿大小二她们和小四在一起,未必认我,我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没着没落的,今后该靠谁去生活呀?”
她说的可怜兮兮的,忍不住伸手抱住了白爱云,看起来真的有些孤苦无依了,瘦成了一把干柴的身子,颇有一些与白爱云同病相怜的味道。
宓融的这般作态,反倒让白爱云怔了怔神,光秃秃的家中,白爱云坐在地上,听着身边宓融低声无助的啜泣声,她突然对身边这个大儿媳心软了。
一个女人活到了宓融这把年纪,还遭遇到了这种事情,家徒四壁,女儿们离心,丈夫不在身边,就跟白爱云一样的惨。
意识到这一点,白爱云突然心生了一丝的感慨,她的儿子在牛角巷,亲生的,非亲生的孙女一个都不在身边,并且每一个都恨她入骨,现在她身边所有的东西都被抢光了。
她努力维持的凌家,活在她统治下的每一个人,现在都成了一把扎在她心上的利刃。
说实话,白爱云不认为自己能够再活很久。
就算她能够活很久,凌家那一群以凌博为首的,吸血鬼一般的人,能够放过她吗?能够让她好好的,继续的活下去吗?显然这个答案是否定的,白爱云再怎么说,也是活了一辈子的人精,她比任何一个凌家人都清楚的知道,凌家已经完蛋了,而当她身处一个混乱的凌家,再没有以前的地位了之后,将会遭遇到什么下场?
那一些凌家旁支不是不会杀人,他们如果真的觉得白爱云没有了任何的价值,不会还留着白爱云一条命,让白爱云好好的活着。
他们之所以把白爱云抢的只剩下了一条睡衣穿在身上,那是因为凌家的那一些旁支,还在赌白爱云的手里,还有钱没有拿出来,只要留着白爱云的一条性命。早晚能从白爱云的口里,知道她剩下的钱在哪里。
于是白爱云坐在地上,冷冷的笑了一声,她对宓融低声说道:
“他们以为我们大房已经败了,趁我昏迷了的这段时间,将凌家分了家,以为我们大房这一支就不行了,哈哈,我告诉你宓融,你不是一直想救你老公吗?你带我离开这儿,我还有钱,虽然没有丢掉的那么多,但是足够把你老公和凌旭从牛角巷里赎出来了。”
又仿佛在自我欺骗一般,白爱云又说道:
“只要把我们大房里的两个男丁赎出来,我们还能够从头开始,哈哈哈,凌博会培养女孩子,我们还有机会。”
啜泣着的宓融,微微的眨了一下湿润的双目,她轻轻的应了一声,擦干了脸上的泪,对白爱云说道:
“那,妈,我去准备准备,我们赶早不宜迟,赶紧的跑出去,他们现在还在争执着,这个时候是最好跑出去的时候。”
说着,宓融就起身来,匆匆的出了白爱云的房门,筹划着如何将白爱云带离凌家了。
而在这个时候,凌博那一支凌家人,仗着人多势众,已经抄了好几个小旁支的家。
原先这些事情,在白爱云还在统领凌家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不管是大的旁支还是零零碎碎的小旁支,大家至少维持着一个公认的生存规则。
在这个生存规则里,只要不破坏规则的人都可以生存下去。
但是现在白爱云一倒,几个大的旁支人心浮动,那一些只有两三个人丁的小旁支就遭殃了,不是你抢我,我抢你,就是被更大的旁支给干掉了。
而在这一些旁支里面,凌博那一支的势力是最大的,尽管凌博的腿被薛大寿踩断了,凌志又失踪了,但是凌博那一支的男丁特别的多,不会因为一两个男人的不得力,而受到什么影响。
便是随着他们将另外一个小的旁支灭掉之后,凌博的势力,俨然已经成为了这一个村落一般的凌家大家族中,势力最大的旁支了。
凌博的老婆领着几个人,将从几个小旁支那里抢来的物资财物,堆放在自家的院子里,然后高兴的进了门,找到了腿打着石膏的凌博,对他说道:
“凌博,我给你收拾收拾,看一下,派谁去牛角巷再谈一谈,把咱们儿子给接回来。”
凌博微微的撩了一下眼皮,坐在一张躺椅上问道:
“白爱云那边怎么样了?”
凌博的老婆翻了个白眼,坐在了凌博的面前,对他说道:
“还能怎么样?他那里都已经干干净净的了,再榨不出一点钱了,随她去吧,估计活不了多久了。”
长椅上的凌博忍受着断腿的疼痛,动了一下,他的那一条打了石膏的腿,被一个支架吊了起来。
这时候凌博也只能躺在躺椅上,连起身都很困难,他顺手抄起身边小几上的一个茶杯,朝自己老婆砸了过去,怒道:
“你怎么这么蠢,去找那一些小旁支抢东西有什么用,他们能有几个钱?你肯定还是要紧紧的抓住白爱云,我跟你交代的,你全部都忘记了吗?我说了,白爱云执掌凌家这么多年,不可能把钱放在一个篮子里,你得把白爱云给死死的盯牢了,知道吗?她还有钱的。”面对凌博丢过来的那一只茶杯,高星不敢躲避它,只能够坐在原地忍受着,然后这一只茶杯被丢在她的身上,滚烫的水洒了她一身,她不敢动弹。
等茶杯落到了地上之后,高星才低着头对凌博说道:
“我已经将白爱云家里都搬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一些旁支,将白爱云那里搜的一张纸片都不剩下了,别的我不敢说,白爱云家里的屋梁我都搜过,她还有什么地方能够钱?”
“蠢!蠢的要命。”
凌博恨不得再往高星的身上再丢一只茶杯,但是他仍坐在躺椅上,根本挪动不了地方,刚刚唯一的那一只茶杯,已经被凌博丢掉了,现在手边也找不出合适的东西来。
于是凌博便冲着高星破口大骂道:
“她一定得把钱藏在凌家吗?白爱云能有这个心机手段,执掌凌家这么多年,她是那么容易被打倒的人吗?你自己想想看,她自己的儿子在牛角巷里,却迟迟没有将凌旭从牛角巷赎出来,赎凌旭的钱很多吗?”
整个石头做的屋子,都在回荡着凌博的怒骂声,只听他又吼道:
“那是因为白爱云知道,牛角巷这个地方不会要人命,只要凌旭在里头干一天的苦力,牛角巷就一天不会让凌旭死,毕竟,凌旭也是牛角巷真金白银买回来的,他只有活着,才能不停的给牛角巷创造利润。”
望着高星这么个傻婆娘,凌博气都不打一处来,他喘匀了呼吸,又怒道:
“只要白爱云都手里紧紧的攥着钱,外面的这一摊麻烦事解决了之后,白爱云随时都能把凌旭从牛角巷里赎回来,明白吗?”
对废弃坑里的人来说,牛角巷并不是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甚至也许在牛角巷里的人命,比在酒吧一条街里更值钱,因为就像凌博说的那样,只要人活着,才能持续不断的为牛角巷创造利润。
而凌旭如果一直在牛角巷外面飘着,凌姿又迟迟不能够去酒吧一条街上班,替凌旭还钱,那么债主就会找上凌旭,迟早有一天,凌旭会被逼债的债主给逼死。
所以白爱云看得很明白,与其让自己替凌旭还钱,或者凌旭被逼债的逼死,那么凌旭进入牛角巷,说不定反而是最好的一条出路。
被凌博这样一点拨,高星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原先对于白爱云说的自己没钱,还有点半信半疑,但是,现在她觉得白爱云百分百肯定还是有钱的。于是高星便是着急的问道:
“哎哟凌博,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那个老太婆死活不把钱拿出来,我们现在都快把她给扒光了,丢在了她自己的屋子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凌博便是说道:
“那你赶紧的去看看呀,还愣在这里干什么?”
话音还没落,凌博的孙子就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对凌博说道:
“爷爷不好了,大奶奶不见了。”
原本躺在躺椅上的凌博,一听这话,急的坐起来,结果身子一动弹,打了石膏的脚就钻心的疼。
他疼得呲牙咧嘴的,忍不住拍着椅子扶手,冲自己的孙子喊道:
“怎么不见的?怎么就不见了?不是让你们好好的看着她了吗?”
高星也着急的从椅子上站起来,问道:
“她都已经被扒的只剩下了一件睡衣在身上,哪里来的这个本事跑掉的?”
这都是钱啊,白爱云还不知道藏了多少私房钱,没准儿比整个凌家都富有呢。
结果人就这么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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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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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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