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曹志强从叁大爷家离开后,很快就出了四合院,然后骑上自行车往金秀英那边去了。
一路上,曹志强还在感叹,觉得这叁大爷阎埠贵还真是见缝插针,不愧是四合院的大算计。
关于叁大爷为何找他借钱,看过电视剧的他,其实门清。
这是典型的中间商赚差价,从他这借钱,回头再加价借给他大儿子跟大儿媳妇。
其实曹志强也不亏,毕竟月息二分利也不算少了,以这个利息借给叁大爷,他也有的赚。hτTΡδ://WωW.sndswx.com/
最关键的是,叁大爷是绝对能还钱的,不会当老赖,这才是最重要的。
更不用说,叁大爷虽然抠门算计,但起码人不坏,人家好不容易开次口,自己又确实有不少闲钱,借就借了,没啥大不了,就当人情往来了。
只是三千块钱而已,这对其他人来讲或许是一笔巨款,可对现在的曹志强来说,真的只能算是毛毛雨。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其实也给了曹志强一个警示。
这个警示就是,至少在四合院,如今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他有钱了,再想装低调已经不太可能了。
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自己之前不懂的低调,财富早早的露白了。
虽然曹志强总在嘴头上告诫自己要低调,但可能是受限于他的阅历,还有本身性格的因素,总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要知道,曹志强穿越过来之前,也还是个年轻人,不是那种四十岁开外的七零后。
年轻人嘛,社会毒打是看的多,挨的少,做事难免眼高手低,爱显摆的心理也很难完全压住。
就好像前世那个王公子一样,知道有些话不该说,可就是忍不住。
同样道理,曹志强也知道炫富不好,但有时候总是忍不住,下意识的就炫富了。
要是不炫个富,装个逼,总觉得如衣锦夜行,浑身难受。
从某种角度来讲,曹志强现在已经算是很低调,很克制了,要真的放开了装,那可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这样的结果,当然就会引的其他人瞩目。
就好比叁大爷,他之所以来找自己借钱,那就是知道自己有钱,而起因就是他当初给叁大爷看过的那张汇款单。
如果当初叁大爷想要看汇款单的时候,自己硬是不给叁大爷看,应该也没啥。
可当时的自己,不知怎么的就鬼迷心窍,居然就很自然的把里面的汇款单给叁大爷看了。
除了叁大爷外,槐花跟秦淮茹那边也是一样。
想当初,自己只是受不过激,便贸然的给槐花以及刘媛媛看了自己有多少工业劵,还贸然花大价钱雇佣槐花当保姆。
后来呢,看到乔四美来了,又忍不住内心的悸动,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借口,非要带着槐花一起去购物,花钱还特别多……
虽然曹志强给自己找了不少借口,比如带槐花去能方便照顾孩子,但其实那真的只是借口,本质就是想在槐花面前显摆自己有钱。
只是当时曹志强太过兴奋,没想到这一茬而已。
甚至后来秦淮茹来自己家的时候,他明明知道秦淮茹是什么人,还各种隐约的显摆,把买的电器价格一个个的说出来,然后享受秦淮茹的震惊。
之前他没多想,现在回想起来,这都是自己的问题啊。
说白了,还是自己有暴发户的炫耀心理,总想跟别人炫耀自己有钱,结果叁大爷一问,自己就给看了,槐花一问,自己也给看了,秦淮茹一问,自己还是给看了。
更别说之前大张旗鼓的往家里买电器了。
结果呢,就是曹志强活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模样,或者说自己曾经用键盘各种嘲讽批判的那个人。
所以,既然已经这样,也别怪人家拦住你,然后大大方方的问你借钱。
你都财富露白了,人家铁定要来找你借钱啊。
还有,要不是曹志强过早的财富露白,棒梗也不会那么早就嫉妒心爆棚,那么早的去找魏大军那伙人找自己麻烦。
如果不是魏大军突然来找自己,自己又太想当然的将计就计,后面也就不会出那么多事儿。
事实上,如果时间更久一点,自己准备更充分一点,那么栽赃魏大军那伙人的计划,恐怕就更简单了,也不会被周警官轻易看破。
归根到底,还是自己心态没控制好,嘴里说着要低调,心里想的却都是装逼。
人穷乍富想显摆,说的估计就是自己。
不过还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现在自己明白过来了,以后说话做事再谨慎一点,低调一点,应该也还来得及。
就这样,曹志强一边想着心事,一边骑着自行车,没过多久,便来到了金秀英的家,或者说自己在龙潭西湖那边买的房子。
当初买这套房子,是打算跟金秀英一起住来着。
那个时候的他,表面很正经,但内心不是没想过与长身美女合租,还有什么夜袭啊,同宿啊之类的名场面。
不过后来呢,却因为阴差阳错,让曹志强放弃了那些美妙的想法。
所以现如今,这套房子干脆就成了金秀英的新家了,他自己反倒像个外人。
一进门,就看到金秀英正系着围裙,拿着拖把拖地。
看到曹志强突然进门,金秀英吃了一惊:“你,你怎么这么快?”
“说什么呢?”曹志强立刻不满,“快什么快,男人不能说快。”
“啥?”金秀英一愣,“什么意思?”
“算了,没意思。”曹志强一摆手,自顾自的走到餐桌边,“咦,你竟然会拖地?真稀奇啊。”
金秀英抿了抿嘴:“我,我……”
“别说了,我懂!”曹志强再一摆手,“肯定是平时家里乱的不成样,知道我要来,怕丢脸,临时急忙打扫吧?”
金秀英咬了咬牙,猛的把拖把一扔,对着曹志强大吼:“就是,怎么滴?”
曹志强一愣,然后连忙赔笑:“没没没,我就那么一说,你怎么还急眼了?”
紧接着,曹志强看了看空荡荡的餐桌:“咦,我不是让你买早餐么?油条呢?豆浆呢?焦圈呢?你不会没买吧?”
金秀英默默走过来道:“买了,都在厨房。”
紧接着,金秀英补充道:“我本想收拾收拾客厅后,等你来了再给你端上来,谁知道你来的这么快。”
曹志强看了一眼有些拧巴的金秀英,微微一笑:“行了,别收拾了,我饿了,先把饭端给我吧。”
金秀英想了想道:“要不你上楼吃吧,去楼上阳台吃,那里干净。这里我刚扫过地,灰尘太多,在这吃不合适。”
曹志强想了想,然后点点头:“也好。”
说完,曹志强就吹着口哨,自顾自的上了楼。
看到曹志强上楼后,金秀英才咧嘴一笑,然后很快收起笑容,小跑着去了厨房,然后给曹志强准备早餐。
确切的说,金秀英不怎么会做饭的。
她所谓的准备,也就是把暖瓶里的豆浆倒入碗里,然后再把油条、焦圈以及小菜都放入不同的盘子里,最后全部放入托盘中,端给曹志强吃。
因为都是现成的,所以曹志强在二楼阳台的小桌子跟前坐下还没多久,金秀英就把东西端上来了。
东西上桌后,曹志强也不跟金秀英客气,拿起筷子就吃。
没办法,他现在是真饿了。
耐力增强跟爆发力增强之后,虽然感觉精力跟力量都增加了不少,但后遗症就是饭量跟着大增。
过去,曹志强一顿饭也就吃俩馒头撑死,现在的话,他起码要吃五个馒头。
除此之外,像油条这种高热量食品,他更是来者不拒。
什么?减肥?
曹志强现在已经够瘦了,他需要的是增肥,而不是减肥。
就这样,一口气把金秀英端上来的东西都吃的差不多之后,曹志强才稍微平复了一下饥饿感。
吃到最后一根油条的时候,曹志强忽然抬起头一看,发现金秀英一直坐在对面看着自己。
眨了眨眼,曹志强忽然问:“干嘛一直看我?”
金秀英一愣,然后撇撇嘴道:“你怎么吃的那么急,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饿了嘛。”曹志强呵呵一笑,然后把手中最后一根油条一摆,“你吃不吃?要不这根给你吃?”
金秀英笑着摇摇头:“我早已经吃过了,你自己吃吧。”
曹志强点点头,三两口吃掉手里的油条,这才摇摇头道:“不够,还有豆浆油条么?”
“啊?”金秀英一愣,“这,我就买了这么多,你要不够,要不我再去买。”
“算了。”曹志强摇摇头,“别那么麻烦了,给我下点挂面吧,清水挂面就行,最好再打俩鸡蛋。”
金秀英一皱眉:“这……好吧,你等着。”
又过了一会儿,金秀英端着一大碗面过来,上面果然打了两个荷包蛋。
除此之外,金秀英还端来一碟辣椒咸菜,对于她来讲,这也算是很用心了。
再次风卷残云一样,把那碗加了荷包蛋的清水煮挂面吃干净后,曹志强这才打了个饱嗝,表示这顿饭还算可以。
“你昨晚没吃饭?”金秀英这时候才问,“怎么一大早的吃这么多?”
“那倒不是。”曹志强摇摇头,“昨晚我也吃了不少,至于现在为何这么能吃,嗯,可能是因为我正在长身体?”
“长身体?”金秀英好笑道,“你都快二十了,还长身体?”
“那可不。”曹志强道,“男的比女的长得晚,正所谓,二十三,猛一蹿;二十五,鼓一鼓。
我现在才十九岁,能吃能喝,不是很正常嘛?”
金秀英撇撇嘴,不再纠结这个话题,直接走过来收拾桌子。
“先不急。”曹志强一摆手,“英子,你坐下,这么久不见了,我先跟你唠唠嗑。”
金秀英瞅了曹志强一眼,然后一言不发的坐到曹志强对面。
不过就金秀英的身高,她坐下也比曹志强高一个头。
对此,曹志强已经见怪不怪,只是微微一笑道:“英子,你今天早上去堵我,到底什么事儿?”
金秀英低下头:“没有,我就是,就是怕你出事。”
曹志强点点头,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反而安慰道:“是我的错,之前没跟你细说,忽略了你的感受,是我不好。
现在吗,我把我为何这段日子没来找你的事儿,给你解释清楚。”
紧接着,曹志强就把他前段日子去黔州寻找亲姐一家的情况说了出来。
当然,这里面也是有选择的说。
比如之所以突然去找姐姐,是因为接到姐姐的求援信,感觉事情紧急,就谁也没说,直接走了。
再比如青红的事情,曹志强就一点没提。
总之,曹志强把他去找姐姐的情况吧,说成是一个突然事故,而且还把姐夫的病情说的有点严重。
曹志强说那么多的意思就一个,那就是曹志强之前之所以不告而别,没提前跟金秀英说去找姐姐的事情,只是因为太仓促,没来得及说,不是不在乎金秀英。
“英子啊。”说到最后,曹志强感慨道,“咱俩可是共患难的交情,我怎么会不在乎你呢。”
“谁让你在乎了。”金秀英撇撇嘴,但眉眼里却都是笑容,很明显是释怀了。
曹志强精准的发现了金秀英的情绪,于是眯了眯眼,笑着道:“对了,说起来,我之前答应帮你重新打排球的,可惜一直忙,也没帮你兑现承诺,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金秀英摇摇头,“我知道这很难,你能做出承诺,已经很感激你了,我也没想过你真能帮我做到。”
略微一顿后,金秀英看向阳台外面道:“其实,现在能有这样的安静生活,我已经很满足了。”
“听出来了,还是有些不甘心,对吧?”曹志强笑了笑。
“随你怎么想。”金秀英故作不屑的撇撇嘴。
曹志强呵呵一笑,然后忽然脸色一正:“英子,我现在想听听你的故事了。
比如说,你当初为什么进的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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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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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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