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ou>320 带着英子去预考
  时光如梭,很快就到了高考预选的日子。

  这一天,虽然不像高考日那么兴师动众,但对于广大考生来说,其实意义相差不大,甚至要更重要一些。

  毕竟此时的预选才是敲门砖,预选不过关,就等于关上了高考的大门。

  这天一早,曹志强早早的起了床,洗漱完毕后,就换上了一身专门从红光机械厂要来的老旧工人服,并穿上了一双故意做旧的布鞋。

  这么穿戴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显眼。

  毕竟曹志强平时不是穿夹克衫跟牛仔裤,就是穿高档羊绒精纺的手工中山装,那些衣服无论是样式、做工还是质感,都明显跟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学生不一样,甚至跟大多数老百姓都不一样。

  平时拉风点也就罢了,毕竟他是领导,但这次他是去考试的,如果还那么拉风,就太过引人注意了。

  穿好衣服走出洗手间后,曹志强一皱眉,又回了卧室,对着床上还在呼呼大睡的金秀英的屁股,就是猛的一巴掌。

  啪!

  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后,立刻把金秀英给惊醒,她下意识一手捂屁股,一手伸进枕头里:“哎呦!谁?”

  等抬起头看到曹志强后,金秀英才皱眉挠挠头发,另外一手也从枕头里面抽出来。

  “哼!”曹志强冷哼一声,“都要考试了,还睡懒床,你可真够可以的!还有,你刚刚想干嘛,又要拿刀子?说多少遍了,就不听!”

  是的,曹志强可是知道,金秀英平时习惯在枕头地下放一把折叠刀,一有事儿就习惯性的去摸刀。

  再加上金秀英睡姿很差,喜欢打呼,所以曹志强坚决不跟金秀英一起睡,爱爱过后就分开睡,还美其名曰给彼此一点空间,尊重金秀英的生活习惯。

  好吧,金秀英其实也不习惯跟人一起睡,她对人的戒备心依旧很重,这是她长期以来养成的。

  所以,就算跟曹志强发生了关系,但只限于发生关系。

  如果让金秀英跟曹志强睡在一张床上,她就各种难受,根本睡不着。

  巧了不是,曹志强正好也不喜欢跟一个比自己高的妹子睡,干脆就借口为对方好,还拿日本社会一些夫妻分床睡的事儿去PUA她,最终结果,就是让金秀英接受了分房睡的建议。

  顺便,现在曹志强是住在金秀英这里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他俩今天都要去参加考试,所以干脆一起了。

  在一起,曹志强还能顺便再帮金秀英突击一下。

  毕竟曹志强知道,要是没人看着,金秀英估计是不会多刷题的,她看到书本就头疼,跟吴青红完全是两种人。

  可没办法啊,金秀英有案底,正常途径她是没法重回正规排球队的,只能想办法考上体育类的大学,然后加入大学的排球队,再进而想办法加入国家队。

  就算加入不了国家队也没关系,有个大学生的身份,以后干什么都方便。

  什么,万一大学毕不了业怎么办?

  这其实没啥,首先曹志强让金秀英上的是体育大学,体育大学只要考上了,大部分时间其实是体育训练,文化课其实不多。

  一般来说,体育类的大学,只要你在某个体育项目上能有出彩表现,尤其是能代表国家拿到荣誉,比如亚运会奖牌,奥运会奖牌啥的,基本就不会让你不毕业的,哪怕你文化课都不及格。

  而且就算金秀英无法在体育项目中取得成绩,文化课也不及格,最多就是大学肄业。

  这年头,大学肄业也很吃香的,到时候大不了给金秀英找个清闲点的工作,比如去工人剧场当检票员。

  要是她连工作也不想干,那大不了,就真的养着她就是了,又不是养不起。

  但不管怎么样,她那初中没毕业的学历还是太差劲,总要有个像样的皮,以后出去才不容易被人看扁,然后被人说闲话。

  虽然金秀英说过,想要被养着,但也就是说说。

  反正就曹志强看来,金秀英是那种野惯了的狼,是圈不住的,除非她有自己专注的项目。

  要不然,就凭金秀英的孤僻性格,拿她当金丝雀养,她早晚还是会出事。

  也正因为这样,曹志强才一门心思给金秀英找事情做,绝对不让她闲着。

  因为像金秀英这种人,一旦闲着就会出事。

  让游手好闲之辈闲着,是最容易出事的。

  果然,被曹志强一顿痛骂,金秀英这才悻悻的坐起来,也不顾上半身啥都没有,直接大咧咧的伸了个懒腰。

  曹志强下意识的扭过脸:“喂,我还在呢,注意点!而且你多少穿个内衣啊!”

  “穿睡衣不舒服。”金秀英吧嗒吧嗒嘴,睡眼惺忪的道,“我喜欢裸睡,而且你又不是外人。”

  曹志强摇摇头,直接走到衣柜跟前,把里面提前准备好的衣服找出来,然后扔给金秀英:“快,换上,早点洗漱一下,咱们吃早餐,吃完就走,别耽误了考试!”

  “才五点多啊?”金秀英皱着眉头看着手表,“这还早呢。”

  “早什么早。”曹志强道,“早点起床,早点清醒,然后再做一遍今天要考的卷子,时间一到就去考场考试,这样比较保险。”

  “还要做卷子?”金秀英不满,“做多少遍了,我都会了,不用这样吧?”

  “你懂什么。”曹志强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保险起见,还是再考前再做一次吧,省的你真去了考场紧张。”

  无奈之下,金秀英只好听曹志强的,爬起来穿衣服。

  在金秀英穿好衣服,去厕所方便并洗漱的时候,曹志强也做好了早餐。

  牛奶泡燕麦粥,煎鸡蛋,黄油抹面包,外加两块香煎金枪鱼排。

  除此之外,还有一盘水果沙拉,里面有香蕉、蓝莓、芒果、树莓、榴莲、牛油果等水果,用蛋黄酱凉拌在一起。

  嗯,这些东西,全都是曹志强平时签到的奖品,大部分东西都属于奢侈品级,国内此时根本没有。

  不说别的,就说那盘水果沙拉里的各种水果,国内的话,此时恐怕就连国宴也吃不到。

  对于这些玩意儿,曹志强也有些无奈。

  说真的,这些东西吧,说多不多,也就够几个人吃的,但级别却很高,都属于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顶级食材的玩意儿。

  比如那个香煎金枪鱼排,那是活着的蓝鳍金枪鱼,国内来讲,至少在京城,此时你根本就找不到。

  所以,像这些玩意儿,曹志强只能自己偷偷吃,顺便让自己身边人偷偷吃,绝对不敢拿出去卖钱。

  一来惹眼,二来他现在也不差那点钱。

  相比装逼或者换钱,曹志强宁可藏在自己的随身空间里,自己慢慢吃,也绝对不出去露富。

  没办法,某些时候,曹志强就是这么谨慎,明明有很多能力,可他就是不用。

  比方他的随身空间吧,其实明明可以有很多用法,可他就是指用来当随身包裹,只去装那些签到的奖品,尤其是那些惹眼的奖品。

  至于什么用随身空间发财致富,甚至出国倒卖国家急需的设备啥的,他根本不考虑,至少现在绝对不考虑。

  快玩笑,先不说如今出国多么麻烦,就算能出国,倒卖设备你以为那么容易啊。

  巴统协议可还在呢。

  虽说实际上呢,在整个八十年代初,巴统对华禁运已经形同虚设,很多高精尖设备都是放开了卖,但那也得是国家行为,他一个小小的出版社社长兼诗人,突然就撞进这种高大上的领域,这纯粹是找死呢。

  再者说,国家级的抗争,也不是他一个小人物能随便左右的,那是需要整个国家整个国民的集体行为,甚至还要牵扯到国运啊,国际形势等等多方面因素。

  所以,曹志强从来不想好高骛远,而是有多大本事吃多少饭,低调发育就可以,从来不滥用自己的系统。

  比如在发财致富方面,他的选择就很保守,从来不去仗着随身空间去干什么倒爷,而是做更吃力的作家。

  成了作家后,他又继续深耕文娱市场,从写诗到写小说,然后又转成写歌唱歌。

  文娱市场的好处,就在于敏感性更低。

  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此时在国内外来说,实际都是不被重视的人群。

  只有不被重视,他才方便快速发展。

  这不是说曹志强就不想为国争光,帮忙发展国内的工业跟科技,而是他觉得现在还不是时候,猥琐发育才是正经。

  “唉!”金秀英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怎么了?”曹志强一边用精美的银质刀叉切鱼排,一边头也不抬的问,“好好的叹什么气?”

  “没什么。”金秀英看着满桌子的菜肴,“就是觉得吧,你每天吃的这么奢侈,最近几乎回回都是吃这种进口食品,真的好么?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我当什么呢。”曹志强笑了笑,“放心吧,都是花钱买的,不会有问题的。至于这点钱么,对普通人来说确实很奢侈,但对现在的我来讲,已经根本不是个事儿了。

  所以啊,你放心吃,大胆的吃,不会有任何问题。

  当然了,还是那句话,自己吃就行,出去别乱说,也别给别人吃,知道不?”

  “嗯。”金秀英忽然笑了笑,“这么看来,我跟了你,还真是做对了!”

  “那可不。”曹志强撇撇嘴,“行了英子,别说了,快吃吧,吃完了一堆事儿呢。”

  吃完丰盛的早餐后,曹志强又拉着金秀英做了一遍今天要考的科目试卷。

  重新做完一遍手写的卷子,把卷子销毁,又叮嘱了金秀英一番后,这才拉上金秀英,俩人一人一辆二手的破旧自行车,联袂骑车向一个职业中专学校驶去。

  跟曹志强一眼,金秀英也是一身女工人的打扮,而且她还戴着套袖,打扮的土里土气。

  可以说除了身高实在惹眼,怎么也藏不住外,金秀英的打扮方面是完全没问题的,不会有人在意她。

  之所以要先去一个职业中专,是因为曹志强跟金秀英因为人数太少,所以是要跟职业中专的学生一起考试,这样方便安排。

  这所职业中专,是跟红光机械厂有合作关系的学校,比如这所中专毕业的学生,一般就会安排一部分学生进红光机械厂实习,合适的就留下成实习工或者合同工,不合适的当然就要说抱歉了。

  正因为有这层关系,所以曹志强跟金秀英要去参加预考,就是先来这所学校,跟这所学校要参加高考预考的人集合,然后统一一起去考试。

  来到这所中专学校后,曹志强跟金秀英照例去跟要参加预考的人集合,最后统一步行去考场。

  由于是京城自己组织的预考,所以考场的人数比较多。

  就拿曹志强跟金秀英一起进的这个考场来说吧。

  他俩进的那个考场其实是一个高中教室,里面足足塞了四十八个考生。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四十八个人看似不多,毕竟正常来说,此时一个班级五六十人是常态。

  但那个一个班级五六十人,那是一桌俩人的情况。

  如果是一人一桌的话,那就有些拥挤了。

  为此,这个教室还加了好几套桌椅,这才勉强做到一人一桌。

  考场如此拥挤,以至于最后一排的人,后背都直接靠墙了。

  虽然人数多,但监考老师可不马虎,一旦发现作弊,立刻就要赶出考场,并且取消考试资格。

  顺便说一下,曹志强此时参加的是文科考试,金秀英也是一样。

  之所以选文科,是因为文科大学更好混,而且曹志强也熟悉,毕竟他前世就是文科生。

  曹志强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没多久,监考老师突然拿黑板擦敲了敲桌子,然后一脸严肃的道:“都肃静,马上要发卷了!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做小动作,有任何不遵守考场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刚说到这,铃声响起,考试时间到了。

  监考老师这才点点头,然后把卷子发下去。

  毫无意外的,第一门考试是语文。

  发卷的时候,曹志强表面很镇静,其实内心还是有点小忐忑的。

  别的不怕,就怕系统忽悠他,之前给的预考试卷内容,跟他现在拿到的试卷内容不一样。

  要是那样的话,自己费尽心机搞的这一切,可就要丢人了。

  然而,真等他拿到试卷,看到上面的题目居然跟系统给的试卷内容一模一样后。

  他才长长的呼了口气。

  再然后,他就露出了自信而轻松的笑容。

  “这次考试,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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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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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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