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ou>091 你唱的真好听,咱们正式交个朋友吧!
  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当曹志强的前奏一起,短发女子就知道这是碰到高手了。

  然而,当曹志强的曲子不断演进,尤其曲到中途的副歌部分后,她就直接呆住了。

  很明显,先不论对方的技巧好坏,但至少他弹的这首曲子,那是绝对的好听,拉丁味十足,动感十足,让人听着就忍不住想要摇头晃脑,想要站起来翩翩起舞。

  当然了,那也只是一种想法,短发女子毕竟不是孩子,所以还是很快就压制住了那种想要跳舞的冲动,只是静静欣赏。

  很快,在曹志强单方面的炫技,与短发女子的意犹未尽中,一曲终了。

  曹志强扭头看向短发女子:“如何?还比么?”

  短发女子张了张嘴,但还是不服气的道:“你,你拿一首我没听过的歌,不算本事,而且,谁知道你是不是长年累月就练这一首,有种你再弹一个。”

  “再弹一个?”曹志强笑了笑,“爱的罗曼史,听过么?”

  “当然听过。”短发女子道,“练习吉他的,哪有不弹这个的?”

  “那好。”曹志强道,“接下来,我就再弹一首《爱的罗曼史》!”

  说完,曹志强微米双眼,双手指尖跳动中,一手爱的罗曼史,就这样毫无征兆的流淌了出来。

  《爱的罗曼史》,真的是超级经典的吉他练习曲了,基本上国内练习吉他的,都会学到这首歌,包括八十年代也一样。

  越是经典的歌曲,超越就越难,当然,对吉他技巧的衡量水平也越准确。

  弹同样一首曲子,初学者跟高手,是完全不一样的,只要不是外行,都能听出区别来。

  果然,听到这首曲子,短发女子不自禁的闭上眼睛,开始慢慢的欣赏起来。

  也许,比起之前那首超级动感的音乐,这首爱的罗曼史,更合她的口味,当然也更熟悉。

  很快,一曲再次弹奏完毕,曹志强静静的看着还闭着眼睛的短发女子。

  似乎意识到音乐结束了,短发女子睁开眼睛,正好看到了曹志强那似笑非笑的眼神。

  下意识的避开对方的眼神,短发女子略有点慌乱的道:“再,再弹一首。”

  曹志强一愣,不过只是微微一笑:“好啊。”

  略微一顿后,曹志强道:“接下来,一首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送给你,陌生的朋友!”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说完,曹志强就直接演奏起来。

  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也是一个吉他名曲,尤其是其中要大量用到颤指,也叫轮指或者震音的技巧。

  如果轮指用好了,演奏出那么这首曲子会非常迷人,能充分演绎出这首曲子的恬静、柔美的主题,给人无限的遐想。

  几分钟之后,一曲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也结束了,但这首歌结束后,短发女子却深深的叹了口气。

  “不比了。”短发女子一脸惆怅,“你确实比我厉害,比我厉害多了,这把琴,该给你。”

  曹志强看到她这幅落寞的样子,不知为何,却没有一点胜利的喜悦,反而顿了顿道:“你好像有心事?”

  “看出来了啊。”短发女子自嘲的一笑,然后摇摇头道,“次奥,谁家还没点愁事儿,不提了。总之,今天能听到这么好听的吉他演奏,值了!”

  说完,短发女子站起来,这就要直接离去。

  然而曹志强却忽然道:“等一下!”

  短发女子一顿,扭头看向曹志强:“怎么了,还有事儿?”

  曹志强想了想,然后站起来道:“看样子你好像很需要,吉他送你吧。”

  “送我?”短发女子一愣,笑了,“不要钱?”

  “是,不要钱。”曹志强点点头,把背带拿下来,“送你吧。”

  短发女子再次一笑,然后摇摇头:“不用,其实,我也不是特别需要,只是,只是最近无聊,玩这个特上瘾而已。再者说,我擅长的也不是这个,我擅长的是手风琴。”

  说到这,短发女子掏出一包烟,自己叼上一根烟,又给了曹志强一根。

  看到曹志强摇摇头,短发女子才自己掏出打火机,点燃自己的香烟,深深的吸了一口烟。

  等把烟圈吐出来后,短发女子才幽幽的道:“我啊,只是拉够了手风琴,想换种生……换种乐器试一试而已,看能不能有个新开始,所以这吉他啊,虽然我很喜欢,但,但也不是特别需要。”

  说完这句,短发女子再次吸了口烟,摇了摇头,就准备离开。

  “等一等。”曹志强又开口了。

  “又干嘛?”短发女子一回头,白了曹志强一眼,“还想干嘛?”

  曹志强笑着摇摇头:“大姐,不,同志,虽然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烦心事,不过呢,大家都喜欢吉他,也都是玩音乐的,相逢是缘,既然你不要这吉他,那,我送你一首歌吧。”

  “送我一首歌?”短发女子一愣,接着呵呵笑起来,“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曹志强笑道,“音乐可以让人忧伤,当然也可以让人快乐,我有一曲,能让你重新充满力量,要不要听一听?”

  “好啊!”短发女子笑了笑,直接回去长椅上坐下,翘起二郎腿道,“那你来啊!”

  曹志强笑了笑,背起吉他,走到短发女子跟前:“接下来,请欣赏,我曾经也想过一了百了,送给心情低落的人。”

  随着一阵低沉的前奏过后,曹志强就开始边弹边唱起来:

  我曾经也想过一了百了

  在听到海鸥哀鸣的时候

  浮沉在浪花之间无边无际地漂流

  请把我不堪的时光带走

  我曾经也想过一了百了

  在看到杏花盛开的时候

  裹着斑驳的春光在树荫底下睡着

  能否化作尘埃就此不问缘由

  ……

  我曾经也想过一了百了

  在没能和你相遇的时候

  能有你这样的人存在于这个世界

  悄悄唤醒我沉睡心底的喜悦

  能有你这样的人存在于我的心尖

  让我开始有些期待这个世界

  ……

  不知不觉,曹志强已经把这首歌唱完了。

  等他结束后,却发现长椅上的短发女子依旧呆呆愣愣的,指尖的香烟都烧了好大一段烟灰,却根本没有弹一下。

  两行泪水,不断的从她的眼睛里留下来,但她并没有去擦一擦。

  很明显,她听进去了,而且深受触动。

  这首歌本就是一首治愈歌曲,普通人听了都动容,如果心中有心事的人,听了就会更加有感触。

  所以看到对方这个样子,曹志强感觉没什么大不了。

  或者说,这是基本反应。

  毕竟这首歌的威力太大,此时拿出来单独给一个人弹唱,除非对音乐完全没感觉的人,或者本就很快乐的人,否则很难不受影响。

  自己拿这首歌出来,也是看到对方有心事,加上手痒技痒,所以才趁机炫一把。

  顶级的吉他演奏,加上他的金嗓子天赋,当然还有这首催泪核弹级的治愈歌曲,强强结合,要是不能把人唱哭,那就太不应该了。

  然而,当曹志强一转眼,却发现周围不知何时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都不自禁的把他跟短发女子围成一圈,而且很多人眼中都带着泪花。

  原来,刚才曹志强弹唱的时候太过入神,没注意周围,结果周围的人呢,都被他的歌声所吸引,不自禁的围拢了过来。

  只是这时代的人比较含蓄,加上这个时间还能来逛公园的,大多数都是老头儿老太太,所以哪怕听的入神,或者心有感触,也很少有什么鼓掌叫号吹口哨的行为,就只是在周围站着看。

  本来呢,中老年人相对理智,对治愈歌曲的抵抗力比较强。

  奈何曹志强的演唱太过违规,加上这年代的人相对质朴,所以哪怕是中老年,听了曹志强的歌曲,尤其是听进去之后,大都忍不住眼睛湿润,有的人还哭了起来。

  没办法,这首歌确实容易勾引起人内心那份不堪的回忆,而活到如今的人,都是经历过六七十年代的,谁家还没点糟心事儿呢?

  所以被曹志强这首催泪神曲一勾引,可不就都忍不住的眼泪流。

  当然了,最严重的,肯定是首当其冲的短发女子,这从她泪流满面都不自知,指尖香烟烧了那么长一段灰烬却没弹掉就能看出来。

  看到这里,曹志强啥也没说,只是默默的背起吉他,准备直接离开了。

  然后,就在曹志强背起吉他要走的时候,忽然有个人鼓起了掌。

  随着那个人的鼓掌,掌声越来越多,最终连成了片。

  这是大家对曹志强的肯定跟赞赏。

  对此,曹志强只好笑着对大家点点头,表示感谢。

  然而,似乎是大家的鼓掌声惊醒了短发女子,短发女子忽然浑身一抖,一个激灵就醒了过来。

  清醒过来后,短发女子匆忙站起来,然后大声道:“别走!”

  “嗯?”曹志强一愣,回过头看着小跑着追过来的短发女子,“还有事?”

  “我,我……”小跑着追过来的短发女子也反应过来,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最终,短发女子忽然扔了手中烧到一半的香烟,然后匆忙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抽泣了一下。

  做完这些,她才红着眼睛伸出右手,强行压下情绪,微微一笑道:“你好,正式认识一下,我,我叫郝淑雯,你叫什么名字?”

  看到对方主动伸出的右手,曹志强皱了皱眉,本不想搭理,不过看到周围很多人看着,还是勉强一笑,伸手跟对方握了下手:“你好,我叫曹志强。”

  “曹志强同志!”郝淑雯笑着紧紧握住曹志强的手上下摆了摆,“你唱的真好听,咱们正式交个朋友吧!”

  曹志强呵呵笑着抽回手:“这个,再说吧。”

  “什么再说啊。”郝淑雯再次擦了擦眼角的泪珠,笑着道,“就这么定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朋友了!”

  “呵呵,好。”曹志强点点头。

  “敞亮!这才是个爷们!”郝淑雯笑了笑,然后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腕上的宝石花牌石英手表:“哎呀,都这个点了。”

  放下手后,郝淑雯笑着一摆手道:“走,今天高兴,我请你吃饭!”

  “啊?不用了吧?其实我……”

  “不许不去!”郝淑雯瞪了一眼曹志强,“不然就是不给我面子!就是看不起我!你确定不去?”

  曹志强眨眨眼,看了看故作嗔怪的郝淑雯,再看了看周围那群依旧在看热闹的中老年。

  叹口气后,曹志强点点头:“成吧,那就,一块儿吃个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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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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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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