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满四合院后期的颜值担当尤凤霞,居然,居然是自己这个前身的高三学姐?蜀南文学
还曾经被学校公报批判,在广播里公开念检查,最后被转学?
不过还别说,这晚上不睡觉,偷偷跑去跳黑舞的情况,还真符合尤凤霞的性子。
哎呀呀,这不巧了么这?
神符合自己说的谎言啊!
算了,管他巧不巧的。
既然找到了这个记忆,那曹志强连忙就抓出来,经过一番细微的加工修饰,然后就说了出来。
当然了,曹志强没说尤凤霞的全名,但各种细节都刻意往那上面靠。
反正吧,就是把这个暗恋的故事坐实了,就算真有人去查,也不会有啥大问题。
只要有那么个人,那他就不会翻车。
虽然一般来讲,想必也不会有人闲的蛋疼,去细致的调查学校有没有这个女的。
但这不等于他曹志强可以不注意这些小地方。
细节决定成败么。
韦爵爷曾经曰,骗人,就得九真一假。
就是说,你要想骗人,还要让人信你,大多数细节你必须是真的,而且还得留够足够的容错余地,如此一来,那一假才能不被人怀疑。
这世界那么大,还有那么多人,你要不注意细节,真等你出名了,指不定就有人闲的蛋疼,去深挖你曾经说过的话。
万一最后被证明你说的部分内容是假的,那人设翻车就在一瞬间。
比如那个说过生活不止是眼前的苟且的某人,之前各种浪,各种胡说八道,但因为他名气大,大家都信他,挺他,后来怎么着,被人证明他说的一些内容是错的,翻车就是一夜之间。
只要一个点翻车,你说的其他话都会被认为是假的,大家都会认为你就是一个大骗子,哪怕你说的很多话都是真话,也没人信你了。
就好比魏大军,他一旦跟警察说,那一万块钱是曹志强走私电器赚的,那么这一个假话,就可以推翻他之前所有的真话。
曹志强当初之所以故意跟魏大军说那些走私的事儿,原因就在这里。
就目前来讲,有昨天来的这俩警察在,曹志强更要把这事儿说的跟真的一样,不能跟昨天说的不一致。
好在不用说名字,只是形容那个女孩儿什么情况,那就没啥问题。
至于他曾经跟于媛媛说过,那个女人叫什么杨雪跟江玉燕的……
嘛,于媛媛此时又不在这里,就算在,也好解释。
到时候就说,之前他暗恋的时候,不知道对方名字,打听错了。
高一的懵懂少年,暗恋高三的成熟学姐,弄错名字很正常吧。
总而言之,必须有这么个人才行。
如果连这个人都没有,那就不行了。
所以啊,尤凤霞姐姐,你就当我一回枪吧。
……
“也就是说,你当年是因为你暗恋的那个高三学姐转学了,才无心上学,进而误入歧途,认识了那帮社会闲散人员?”蔡玲记者问。
“没错。”曹志强一脸唏嘘的点点头,“虽然主要原因还是当年的我太不懂事,但起因,或者说导火索,确实是因为那个我曾经深爱过,却最终无疾而终的学姐。”
“……你那个学姐,知道你暗恋她的事情么?”蔡玲记者又问。
“应该不知道吧?”曹志强故作回忆道,“也许知道了,但假装不知道,反正,我也不知道她知道不知道。”
蔡记者被曹志强这一番绕口令一样的说辞给逗笑了,然后问:“好吧,下一个问题。
就是说,其实你跟打劫你的那伙人,原本是一伙的,那后来为何又变成这样呢?”
一听对方这么问,曹志强连忙把昨天跟警察说到那套重新搬上来。
无非就是老妈死了,忽然之间幡然悔悟,为了自己跟妹妹,就洗心革面,去了妈妈的工厂上班。
在这期间,为了躲避伤痛,就看一些杂志小说,看多了就想自己写,没想到一投稿就成了。
他一开始只是什么文章都写,后来因为写了一首诗出了名,才一炮而响。
紧接着,他在杂志社编辑的帮助下,再接再厉,趁着《见与不见》的热度还没消散,又把他过去写的诗,编成一本个人诗集推出,同样大受欢迎,成了最近的畅销书。
他的大部分稿费,基本都是那本名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的诗集带来的。
什么?你问稿费多少?
抱歉,我跟出版社签了保密协议,不能说。
总之,我有钱了,就开始到处买买买,一口气办起了四大件。
结果树大招风,他有钱的事儿,被自己一个坏邻居知道了,这个坏邻居嫉妒他有钱,就去找曹志强曾经一起混过的那帮不良青年,告诉了他有钱的事儿。
所以,曹志强过去一起混过街面的人,也知道了他有钱,就立刻起了心思。
加上他当初是不告而别,没跟那伙人打过招呼就不跟他们来往了,所以那些人决定趁机给他个教训,要执行家法,杀鸡给猴看。
总而言之,曹志强这次被打劫,事出有因,不是简单的拦路抢劫,而是有预谋的抢劫,更是一种犯罪团伙的执行家法行为。
由此呢,曹志强还引申出一些现在的社会问题。
比如曹志强就明确指出,通过他曾经的亲身经历来看,现在的社会治安相当不好,到处都是找不到工作的闲散青年,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青年团伙。
那些大大小小由闲散青年组成的团伙,好点的就是整天闲逛,差点的就到处欺男霸女,打劫闹事,以至于现在一到了晚上,女孩子都不敢出门了,就怕遇到流氓。
曹志强还以自己的经历,来表达了自己的担忧,说长此以往,本来一些好人,也会被这些人给裹挟进去带坏了。
就比如他曹志强,当初只是因为伤心逃课,在街上闲逛,结果碰到魏大军那伙人,被揍了一顿不说,还被强行拉入他们团伙,想反抗都不行。
如果没有魏大军那些人,那他当时最多伤心完了,闲逛完了,还会继续回去上课的。
可魏大军等人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也让他被迫误入歧途,有了很多人生遗憾。
曹志强洋洋洒洒说了很多,大都是从自身经历出发,进而去针砭时弊。
尤其是痛斥那些不良青少年组成的不良团伙,认为他们是社会毒瘤,已经严重危害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到了不除不行的地步了。
整个采访历时两个小时。
这期间,蔡玲问了很多问题,曹志强回答了很多问题。
蔡玲可能是一名女性的原因,更多是关注曹志强本身的情感问题,以及曹志强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过程跟细节。
而曹志强呢,不想说那些,更想针砭时弊,谈谈目前的社会治安问题跟打击犯罪问题。
虽然双方想要的不一样,不过整体还算合拍,气氛也算不错,采访内容积极向上,采访过程也进行的相当顺利。
最后,大家在愉快的笑声中,结束了这次采访。
采访结束后,蔡玲记者还笑着打趣道:“没想到,被誉为新锐抒情诗人的强子,居然是这么能说的一位侃爷,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我还以为您是一位沉默寡言,内心世界特别丰富的人呢。”
曹志强淡淡一笑:“谁说能说的侃爷,内心世界就不丰富了?
相反,我觉得特别能说的人,内心世界可能更加丰富。
做人,不能太经验主义啊。”
“说的是。”蔡玲记者笑着点点头。
“曹志强同志,跟你聊天很愉快,可惜,时间也不早了,都超时这么久,我还得回报社整理资料,不能再耽误下去。”
说到这,蔡玲记者眯了眯眼,一脸玩味的看着曹志强道:“说起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这次采访啊,是我们领导专门要我来的。
我们领导要不说,我都不知道诗人强子,居然被坏人抢劫袭击,然后重伤住院了,更不会知道你住哪个病房。
你,是不是跟我们领导很熟?”
“是嘛?”曹志强装傻,“知不道啊?我就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工人,你们这一来,我也纳闷呢。”
蔡玲记者眯了眯眼,然后笑了笑:“好吧,不说那些了……
来的时候,我们领导还专门嘱咐过我,说对你的这个采访报道啊,要从速从快,今天采访了,明天就要见报,而且还得是头版。
所以啊,我的任务很重,今天估计又要加班了。
再者说,这边还有两位民警同志,也不能让人等太久,所以就先到这里吧,总之我会把您的意见尽量加进去的。
你说的那句,拿什么拯救你,我们的安全,我看就很不错吗。
啊,对了!”
说到这,蔡玲记者笑着掏出小本子,用笔在上面迅速写了个电话号码、地址以及自己的名字,然后递给了曹志强。
“这是我所在栏目组的地址跟电话,你如果想找人聊天,记得打电话找我啊,直接去报社找我也行。
一定要记得,我是本地新闻栏目组的记者蔡玲!”
曹志强讶异的接过对方的名片,然后微笑着点点头:“好的,我知道了。”
“那就这样,你好好休息吧,记得回头联系我啊。”蔡玲对曹志强眨了眨眼,笑了笑,又对两个警察笑了笑,然后就跨上录音机,跟他同事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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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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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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