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在说风凉话!”电话那头的吴青红不满道,“你快说啊,我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凉拌呗。”曹志强道,“分数高了,有什么可怕的。”
“不是啊志强。”吴青红道。
“我,我现在的成绩一出,成了全县第一,全校第一。
别的不说,至少全校师生现在都在议论我,都在吃惊我怎么会突然考的这么好。
要知道,我,我以前的成绩,在学校里也就是中游,正常来说根本考不上的。
你说,他们要是怀疑我,要我重新考怎么办?”
曹志强愣了愣,然后笑道:“想什么呢?怀疑一个人成绩好,就让他重新考?没这个道理。
不过话说回来,你这突然考的这么好,也确实要给外界一个说法。
这样,你就对外说,因为你一直努力读书,尤其这段期间你还在京城名校借读,所以成绩才好的。
京城的教育资源,可不是你们那个地方能比的,他们知道你在京城这里借读,最多嘟囔几句搞特权,不会再怀疑你的。
再有,为了避免意外,你赶紧坐飞机回京城吧,别在那呆了。
反正正式的高考是七月份,距离现在还有一个多月,时间还很多。
你早点回来,来京城这里,这样也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毕竟在京城这里,你就没那么显眼了。”
“嗯,我挺你的,不过……”
“不过什么?”
吴青红犹豫了下,这才道:“不过,不过这一次,我爸说,他,他一定要跟着过来。”
“啊?你爸?他要跟过来?”曹志强皱了皱眉。
“嗯。”吴青红压低了声音,“我,其实本来不是这样的。我,我们,我们回来后,是按照你的吩咐,来这边的赤光厂招待所住的。
可是后来,妈妈想我弟弟,又有些想爸爸,担心他们过不好,就回去看了看。
再然后,爸爸就跟妈妈,还有我弟弟一起过来看我了。
不过你别担心,爸爸他这次没发脾气,也没骂我。
相反,他还对我说,说以前都是他做的不对,是他钻了牛角尖。
他还说,说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你是个不错的人,也相信我还有我妈的眼光。
他,他说了,当初我跟你私自逃去京城的事儿,他不怪你,也不怪我,怪就怪他自己。
哦对了,内个,他不反对咱俩的事儿,但是想要亲自过来看看你,当面谈谈咱俩的事儿。
我爸说,不管怎么样,哪怕为了上大学,暂时不能结婚,起码也要先订婚。
订婚的话,起码要正式见见双方父母,正式的谈婚论嫁。
当然,我也说了你很忙,过不来。
但是我爸说,如果你不能来,他就过去见你。
反正,反正就是,他,他一定要见你一面,谈谈咱俩的事儿。”
曹志强皱眉想了想,觉得答应下来也没啥。
无非就是让未来老丈人过来见见自己而已。
反正这是自己的地盘,怕啥啊怕。
“行吧。”曹志强道,“你带你爹妈一起过来吧,反正有地方住。
还有,你们回来的话,还是坐飞机,不要坐火车!
我会通知赤光厂那边,让他们在机票介绍信上加上你爸,钱当然还是咱自己出。”
“是嘛,那太好了!”吴青红立刻就开心了,“那个,谢谢你志强,你对我太好了!”
“这有什么。”曹志强笑道,“你是我的人,我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啊。”
“哼,就会欺负我!”吴青红害羞道。
“好了不说了。”曹志强笑呵呵道,“早点回来吧,回来再说。”
“嗯,志强再见!”吴青红笑着道。
很快,吴青红就挂断了电话,让曹志强不禁摇摇头,感觉这个吴青红还是有些保守,挂电话之前连隔空嗯嘛一下都不给。
也是,这年头的人都保守,那种动不动玩飞吻的花活儿,她们一般人都做不来。
“不过青红的爸爸如果一来,真的订了婚,我岂不是就要被绑定了?以后真的只能跟青红结婚?”
想到这里,曹志强摸起下巴皱起眉。
坦白说,曹志强并不讨厌青红。
毕竟曹志强一想比较肤浅,对女人的话,最看重的还是颜值跟身材。
要论颜值身材,反正曹志强目前接触的这些女人中,吴青红绝对是第一等的,也就于媛媛勉强能跟她打个平手。
什么当当槐花,论长相,跟青红一比那就差远了。
哪怕是年轻时候的秦淮茹跟秦京茹,还有什么娄晓娥冉秋叶,甚至包括那个前世好多人YY的于莉,都没法跟吴青红的颜值相媲美。
唯有于媛媛,在颜值方面可以跟吴青红斗一斗。
曹志强又不是靠吃软饭上位的,娶老婆当然要找漂亮的啊。
当然,也不能光看漂亮,还得性格好。
娶妻娶贤,贤这个字非常重要。
通过这些日子的接触,感觉吴青红除了有点内向害羞外,也没啥大毛病,当得起一个贤字。
至少吴青红相当保守,自己在外面闯荡的时候,绝对不用担心青红给自己戴绿帽子,或者瞒着自己跟人做头发。
这一点,他还是敢肯定的。
毕竟有些东西吧,是骨子里带着的,而青红在这方面,骨子里就是特别保守的那种女人,这跟郝淑雯是完全不一样的。
当然了,最大的一个好处,还是吴青红很听话,让她干嘛就干嘛,从不乱打听,也从不叛逆。
虽然从不叛逆这点,还有待商榷,但至少就目前来讲,吴青红都是全听他的话,从来不违逆。
除此之外,青红的家庭也相对简单。
吴青红的父母都是普通职工,没有大背景,弟弟还小,性格也是略有些木讷,成绩不算好也不算坏。
这样的家庭,对曹志强虽然没多少帮助,但也构不成什么威胁。
不像郝淑雯这种家庭,真要是牵扯上,那才是麻烦。
虽然后世动不动就出什么赘婿之类的软饭文,但根本上就是个噱头。
真实的情况是,在这个男性还在社会占主导力量的现实中,男人吃软饭是相当难受的。
这不光是自己在家庭中要承受压力,在社会上也要遭受白眼跟误解。
因为一旦你吃了软饭,以后哪怕你再怎么出色,能力再怎么突出,大家首先也不会想到你的个人能力,而是先想到你的老婆跟老丈人,觉得你是靠吃软饭才有那种成绩。
所以对真正的有志青年来讲,吃软饭是绝对不可取的。
除非双方门当户对,实力对等,要不然,还是男强女弱更稳定一些。
他曹志强堂堂七尺男儿,又是穿越者,又自带系统。
有这么强的外挂了,还吃什么软饭啊,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嗯,照这么看,娶青红当老婆,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算了,只是谈订婚,又不一定立刻结婚,怕什么。
等青红考上大学,起码上四年呢。
四年之后再读研,慢慢来,急什么。
青红爸爸要是真来了,随便应付过去就好了。
回头只要把他弄的远远的,比如弄去上海,再给他介绍个工作就好了。
吃我的嘴软,距离又远,我就不信他还敢整天过来烦我。
也就青红太单纯。
要我看啊,这个吴泽民此次非要跟着来,最大的目的恐怕不是什么看看我,跟我谈什么订婚。
他最大的目的,恐怕是想让我帮他调动工作,把他调出那个小县城,回他的大上海。
最不济,也要让我把他调来京城工作。
青红啊青红,你还是太年轻的。
中年人哪儿那么多感情啊,更多的都是利益!
不过也好,既然是自己人,也是该给那个吴泽民调动个工作了。
让他忙起来,有点事儿做,总比整天闲着在家,瞎寻思我跟青红的事儿要好。
正好,他不是什么四级车工么,这也算中高级技工了,调他去上海的某个工厂工作,应该是没问题的。
青红那边问题不大,倒是英子那边,得好好注意一下。
别的不怕,就怕她一时心血来潮,闹什么幺蛾子。
看来,得其他多给英子打点预防针,让她了解一下什么叫现实。
要让英子知道,她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是我,拯救了她岌岌可危的人生,把她从泥潭里拔出来!
我要不好过,她会更不好过。
而且还要让英子知道,给人当情人没什么不好,这样其实更自由,更方便追求自己的梦想,是现代独立女性的标志。
你看欧美啊,港台啊,那么多独立女性,不都没结婚,只是找情人一起过吗。
现代女性要觉醒,就要先学会独立,就要先学会别被婚姻束缚住。
只要有爱情就可以了,婚姻什么的,不重要!
更何况,自己跟英子的关系,也很难说是我贪图啥,或者我占她便宜。
严格来说,是她更需要我,是她处心积虑硬来攀扯我,硬把我推倒的,错的是她,不是我!
没错,必须让她意识到,我才是受害者,她是加害者。
还要告诉她,在她推倒我之前,我就已经跟吴青红好了。
顺便,再把青红的身世说的惨一点,让英子对青红多点同情。
这样的话,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了吧?
当然了,最好还是能瞒一时是一时。
彼此不知道彼此,当然是最好的状态。
哎呀呀,这么看来,还是最好别在一个城市啊。
要不然,让青红去考上海的大学?
可是这样我又舍不得啊。
青红的身子,还是很润的。
反正比英子润。
啊呀呀,好难选,好烦恼啊!
刚想到这里,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
曹志强一愣,心想都这么晚了,谁会来酒店找他啊。
没错,曹志强现在还是住在北平饭店,他现在住的房间已经是长期租住的形式了,属于长租房的月租模式。
这种模式,从长期来看是更划算的。
主要也是曹志强懒得再到处买房了,至少近期懒得搞了。
万一再买一套房,再出幺蛾子咋整。
买一套房子,多一个女人。
再买一套房子,再多一个女人
一次两次就罢了,连续多次这样,整的曹志强也有些犯嘀咕。
所以干脆,长期住酒店得了。
反正住酒店的这点钱,对现在的曹志强来讲根本就是毛毛雨。
然后,出了预考成绩后,他其实已经跟包括自己的姐姐在内的许多人,都庆祝过了。
现在呢,他也已经跟其他人提起过,说自己要安心休息,安心复习,不要打扰来着。
按说那些人都应该很听话的,不可能还来打扰自己才对。
“难道是英子?”
“不可能,英子我都打过招呼了,让她近期少露面,没事儿别主动找我,找我之前先打电话。”
“英子虽然有些桀骜不驯,但最近还是很听话的,不可能突然袭击来找我。”
“要不然,是郝淑雯?”
“不,也不可能会是她!”
“郝淑雯身份敏感,正在跟老公闹离婚,不可能电话也不打一个,就大晚上的来找我,这不是惹人闲话吗。”
“而且自从她搬去我买的那套新四合院,还跟我签了工作合同后,平时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跟人一起练琴练嗓子,准备为自己的第一张音乐专辑做准备。”
“所以在这个时候,她不可能来找自己,哪怕英子来找自己,她也不会来。”
“大姐就更别提了,这个时间,她还要忙饭馆儿的事儿,而且忙完了还得回去带孩子,哪有空来找我?”
“真要找我,她跟我电话联系就好了啊,饭馆里也好,四合院的房子也罢,都有电话。”
就在曹志强开始左思右想,犹豫着要不要吭声,要不要假装人不在的时候,敲门声再次响起,而且这次的敲门声比之前大了不少。
与此同时,外面还传来一个熟悉的女人声音:“曹志强,在不在啊?是我,你芳芳姐啊,在的话吭一声啊!曹志强?曹志强?”
一听这个声音,曹志强恍然大悟,这是于媛媛的亲姐姐,于芳芳。
想到这里,曹志强眼珠一转,立刻大声喊:“哦,来了来了,等等啊!”
说完,曹志强连忙跑进里屋卧室,掏出几本跟高考有关的教科书跟练习册,放到床尾对面的桌子上。
做完这些,曹志强才重新跑出去道:“来了来了!”
打开房门后,果然,外面站着于芳芳。
然而,就在曹志强刚要笑着打招呼,于芳芳突然闪开,然后旁边又走出一个人。
“你看看这是谁!”闪开身子的于芳芳笑眯眯的道。
“媛媛姐?”曹志强看到新人愣了愣。
好吧,这是于媛媛。
“志强。”于媛媛笑了笑,下意识的用手抚了一下右耳边的鬓角。
“媛媛姐,你好了?”曹志强眨眨眼道,“你不是病了么?”
“这都几天了。”于媛媛一扁嘴,笑了笑道,“早好了,而且早就出院了。”
“哎呦!”曹志强一拍脑门,“我给忘了,你看我,忙糊涂了,这茬儿都忘了。”
“不怪你。”于媛媛笑道,“知道你最近忙着考试,肯定忙昏头了,也是我故意不来打扰你的。”
略微一顿后,于媛媛继续笑道:“对了,我听说,你这次预考的成绩不错,好像考了595分,这可是全市第26名,已经是非常高的分数了,好像北大清华都能上了,真的很不错啊!”
“啊,这个啊。”曹志强眨眨眼,“还好吧,运气好而已。”
“这可不是运气。”于媛媛笑道,“能考这么高的分数,怎么可能是运气?不过我早就知道,你要是去参加高考,一定能考上好大学的。”
曹志强刚要开口谦虚,于芳芳忍不住开口道:“喂,你们够了啊,一见面就嘚啵嘚客气来客气去,有事儿不能进去说啊?在走廊互相客套,不觉得奇怪么?”
“哎呀呀,是是是。”曹志强连忙侧过身,“快请进,请进啊!”
让于芳芳跟于媛媛进门后,曹志强又去冰箱里拿出三瓶玻璃瓶的可口可乐。
嗯,其实曹志强本身不是特别喜欢喝可乐,只是泡茶太麻烦,还是饮料更简单。
再者说,可乐在这个时期也算奢侈品了,至少目前来说,外面还很难喝到。
当然,曹志强不止这一种饮料。
就说此时的冰箱里吧,其实还有芬达跟雪碧的,都是曹志强之前系统签到的奖品。
芬达跟雪碧,才是曹志强平时喝的最多的饮料,实在不行的话,北冰洋汽水也可以。
至于可口可乐,反正他不是特别喜欢这个味儿,尤其是晚上,更是不会喝的,毕竟可口可乐有咖啡因成分。
不过芬达跟雪碧正式进入国内的时间,那得是1984年,此时国内根本没有国产的。
就算国内此时有芬达跟雪碧,那也都是纯粹进口货,数量极其稀少,属于比较敏感的玩意儿。
所以曹志强才选了可口可乐,没选另外两种。
“哟,可口可乐?”看到还带露珠的冰镇可口可乐,于芳芳识货的拿起来,“好东西啊,一般人可喝不到!”
说到这,于芳芳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啧啧称奇:
“你这是行政套间吧?我听说过,可从来没住过。
这都是外宾跟大领导才能住的,一般人根本住不起,也住不进。
没想到,你居然能长期住在这里?
啧啧,你这小日子过的,咱可真是比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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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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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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