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吧,毕竟是首都,门面总是要一点的,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以金陵城的地位,迟早会建立一个更大更现代化的机场,新机场一旦建成,一样也会很大很漂亮的。”
是的,金陵城的机场,此时还是大校场机场,其设施相当老旧,很多都是民国时期的设施。
当然,在京城首都机场建成之前,这个大校场机场,的确一直是全国最好的机场,不过那都是过去式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个位于金陵城的大校场机场,早已经过时了,如今是一个军民两用的机场。
如无例外,这个大校场机场还会使用很多年,一直到1995年,才会开工另建禄口机场。
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金陵城都不是一个经济特别好的城市,对民用机场的需求并不高。
在整个八十年代以及九十年代,长江下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只有一个,那就是上海。
也正因为上海的虹吸作用跟集群效应,造成了金陵这个JS省的省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经济方面都十分不起眼,更多是作为文化跟历史名城。
甚至是,有一段时间,金陵城的经济水平,都不如苏州跟无锡。
当然了,机场的建设与否,也不完全看经济水平,要不然的话,苏州那个经济强市,也不会到二十一世纪初都没有机场了。
所以曹志强说的这个迟早,其实真的挺迟的,更多是随口安慰之语。
不过很显然,对方认真的相信了。
“嗯,我信志强哥的,你说会,那就一定会!”
看到那个梳着两条大麻花辫,满脸都是认真之色的小女生,曹志强微微一愣,然后就笑了笑道:“算了,不说这个了,我先带你回家,给你安排好住的地方,顺便休息一下,等休息好了,再请你吃顿好的,给你接风洗尘。”
“嗯!”那个双麻花辫小姑娘郑重的点点头,紧了紧身上的绿色斜跨布包,“我听志强哥的,你说咋样就咋样!”
看到对方这幅完全相信自己的样子,曹志强笑了笑:“那就走吧,记得跟上我,别走丢了!”
“不会的!”那个双麻花辫的小姑娘一脸认真道,“我记性可好了,很多人的算盘打的都不如我。而且我的腿脚也好,还得过全厂运动会的女子组八百米跑的第一名呢。”
听到这话后,曹志强撇撇嘴,一阵无语。
心想,废话,你是厂长最疼爱的小闺女,在厂里的运动会跟人跑,谁敢跑的比你快啊。
没错,这个一脸认真之色的双麻花辫小姑娘,名叫王晓红,是王厂长的小女儿,同时也是他派来京城的联络员。
王晓红如今已经二十一岁了,年龄其实比曹志强大,她之所以称呼曹志强为志强哥,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主要是吧,曹志强来到金陵城后,出于种种考虑,从来没对外提起过他的真实年龄,别人不问就罢了,真要是问起来,一直都说是二十八岁。
这个年龄么,所有人基本都信了,包括王厂长。
也是,曹志强身兼多职,而且基本都是实权一把手,哪怕二十八岁这也年轻的过分,要是低于这个岁数,大多人恐怕根本不信,哪怕你是高干子弟呢。
就算曹志强长得确实很年轻很帅气,可大多数人都以为,曹志强就是长得比较秀气少相而已,这也没啥奇怪的。
也是,正常来说,很多男的只要没过三十,平时又不干粗活不经风霜的话,那十八岁跟二十八岁,其实差别不大。
也正因为这样,根本没人怀疑过曹志强自说自话的年龄。
其实在这个没有身份证的年代,为了种种目的,把年龄说高的情况比比皆是。
最典型的就是进工厂打工的年轻人。
很多家庭的孩子,为了能早早进厂打工,又不满十八岁,往往就虚报年龄,把自己的年龄改成大一两岁,甚至三四岁的。
还有一些家庭的孩子,为了能早早进幼儿园,也会更改年龄。
机关事业单位更改年龄的就更多了。
不过正常来说,一般没有像曹志强这样,把年龄改这么大的,最多也就改个三四岁。
但曹志强也没办法。
他十九岁的年龄,在很多时候其实是硬伤,会增加别人的不信任感。
为了防止麻烦,对外人的话,他干脆把自己说成二十八得了。
所以,这个王晓红,是真的以为曹志强比她大,喊志强哥是一点没问题。
俩人出了机场之后,很快就叫了个三轮摩的,直奔青红的住宅。
三轮摩的,是这时代的特色交通工具。
在八十年代初,全国各地都奇缺汽车这种交通工具,而且汽车也只能单位买,个人是不能买的。
但是单位拥有的车辆也很有限,因此真正的出租汽车,哪怕是京城也不多,且基本都集中在各大运输公司那边,或者停在各大涉外酒店的停车场。
那种走在路边挥挥手,就拦停一辆出租汽车的情况,至少在一九八三年还不多见。
同样道理,像机场火车站这些地方,通常也只有很少的出租汽车,且大多数都是单位提前给运输公司打电话叫的。
不过,汽车虽然不让私人拥有,但两轮摩托车以及三轮摩托车,都不再限制范围之内,私人也是可以买的。
所以很多人呢,这时候就把两轮摩托车改装成三轮车,或者直接买成品的三轮摩托车,专门当出租车拉客用。
就好比这时期的京城,私人拉客的三轮摩托车越来越多,而且是肉眼可见的多。
要知道,就在几个月前,曹志强在首都机场坐飞机的时候,机场附近还没有这么多三轮摩的,当然了,那时候的曹志强坐飞机,都是提前通知好对方接机,也不需要打什么摩的出租车。
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曹志强回京,并没有提前通知京城方面接机。
主要是曹志强这次的回京吧,并没有一个确切的日子,加上出版社的众人此时都很忙,所以干脆也就不用通知了。
至于出版社的人为何忙,那当然是因为红光出版社下属的知己杂志社,在这个月的月初,刚刚正式出了第一本《知己》月刊。
作为杂志社出的第一本月刊,大家都很兴奋,所以月刊正式上市之后,大家都忙着搞各种促销,希望销量能稍微高一点。
这时期所谓的促销,其实就是到处找各个卖杂志的小卖部跟个体户之类的地方,让他们订购或者代卖《知己》杂志。
像这种走街串巷,挨个找小卖部订购杂志的情况,就是所谓的促销。
当然,后来有了书报亭,那些新出的杂志,就基本是走访那些书报亭,让那些书报亭代卖杂志了。
其实书报亭跟小卖部呢,也挺喜欢代卖新杂志的,因为代卖新杂志不需要他们出钱,也不怎么占地方,还能显得自家杂志多,货品全,然后卖出去的话,中间还能赚一部分,也算皆大欢喜。
反倒是新华书店跟邮电局这些地方,虽然也有上架《知己》杂志,毕竟都是提前谈好的,但这些地方对新杂志往往就不太友好了,毕竟这种单位的网点少,也不会给新杂志做推广。
总之,一个新杂志社要出一本新杂志,前期要快速推广的话,杂志社的员工都比较辛苦。
因为他们往往要亲自走上街头,给各个小卖部、小摊贩甚至一个个陌生人,去推销自家杂志,甚至还要去各个单位,比如工厂啊,医院之类的地方推销。
说白了,就是让杂志社的员工都化身临时销售员,到处上门推销自家杂志,争取尽快打开市场。
但这种杂志社员工到处上门推销杂志的事情,其实是流行在九十年代末,并不是八十年代初。
因为在八十年代初,出版社也好,杂志社也罢,基本都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性质,就保证了不管产品销量如何,员工的工资都是有保障的,因为是上面发。
身为事业单位性质的杂志社,社里的员工还是比较滋润的,根本不需要编辑啥的出去推销杂志,毕竟前期就算杂志的销量不行,他们那些杂志社编辑啥的也照样发工资。
所以像这种走街串巷,联络能卖杂志的小店面、小门头,让他们免费代卖新杂志的情况,这时期根本不普遍,甚至可以说是新奇。
曹志强之所以让人上门推销杂志,是因为他的知己杂志社,是他个人承包的国企性质的杂志社,花的钱都是曹志强个人的钱,自然没工夫慢慢等,慢慢熬,而是要尽快打开市场,尽快见效益。
所以为了贯彻曹志强那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指示,知己杂志社在出第一本杂志的时候,杂志社里的人,只要没重要工作的,都要上街推销去。
也就是知己杂志社里的年轻人比例比较多,加上曹志强之前的成功范例太多,威望太重,所以大家才义无反顾的出去推销杂志。
要是换一个老家伙居多的杂志社,曹志强的这个命令恐怕就不好执行了。
但怎么说呢,曹志强之前的成功太辉煌了,而且赚的钱也太多了,再加上曹志强出手一向大方,自己赚了大钱,也要让大家一起喝汤,奖金都是发的高高的,那大家的动力自然也是高高的。
过去的时候,基本都是曹志强的个人专场,毕竟出书也好,出唱片也罢,九成都是曹志强的个人才华跟能力。
但这次的《知己》杂志不一样,这本杂志呢,虽然内容基调是曹志强定的,可具体内容呢,却是大家集思广益打造出来的,曹志强最多就是最后审核一次,基本就没插手具体的编纂工作。
因此,这本《知己》杂志,才是大家真正的心血,也是大家真正的实力所在,甚至可以说是大家的孩子也不过分。
既然是大家的孩子,那当然希望这个“孩子”棒棒的。
身为一家杂志社,怎么证明自家的杂志,或者说“自己的孩子”棒棒的?
那当然是看销量了。
只有销量高了,才能证明你的杂志是别人爱看的好杂志,也才变相证明他们这些杂志社的人没有白干,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出于这些心思,大家自然也就没啥抵触心理。
而且推销杂志不比推销别的东西,不存在多少羞耻感,反而容易有一种自豪感。
比如你是这本杂志的编辑之一,你去上门推销的时候,就可以说我也是这本杂志的编辑,其中几篇文章是你负责的。
人家要是听了之后,露出震惊跟吃惊的神色,再顺便恭维你几句,那爽感,啧啧。
别以为这是假的,这种事情在这个年头还真不少。
因为在这个时期,杂志社编辑,那是妥妥的文化人。
国人此时虽然大部分都扫盲了,但大部分都是粗通文墨的普通人,不能算文化人。
所以在这个时期,对于那些拿笔杆子的文化人,大家都是天然的尊重跟敬重。
不像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文化人的名声都臭了,都快成贬义词了。
总而言之,出版社的人此时都在忙着上门搞促销,都挺忙的,曹志强也不想再麻烦他们。
至于徐庆冬跟朱霖等人,他们只是打算跟曹志强干,但还没正式走完手续,严格来说不是他的人,当然不能随意命令。
当然,除了这些人,曹志强也有一些红颜知己,但她们也都不合适来接机。
首先就是名义上的正宫吴青红了,她此时早已经进了大学校园,而且没有意外的,正是北平师范大学。
本来呢,曹志强是想送吴青红上大学的,但因为一些事情耽误了,就没去成,只是打电话互诉衷肠。
对于曹志强的没来,吴青红虽然遗憾,但很明智的没有埋怨,毕竟她也很清楚,曹志强是真的忙。
与此同时,暑假游玩期间,吴青红的父母也给吴青红灌输了不少知识,让吴青红早早的明白了事业对男人的重要性。
所以吴青红早就明白,她一家所能享受到的一切,都是曹志强带来的,而曹志强之所以这么厉害,都是因为他事业搞的好。
要是曹志强真的为了儿女情长放弃事业,那只能是事业爱情双失败。
相反,要是让曹志强趁着年轻多搞点事业,那以后曹志强的一切,早晚都有她一份。
没错,事到如今,吴青红的父母,早就接受了曹志强,且开始反过来PUA吴青红,要吴青红一定要对曹志强百依百顺,做好曹志强的贤内助,不要给他添乱添堵。
吴青红是个听话的孩子,而且也觉得父母说的不错,所以自然是遵行无误。
此时的吴青红,正是上课时间,曹志强自然不可能让她请假来接机。
同样情况的,还有金秀英。
金秀英也顺利考上了北平体育学院,也就是后来的北平体育大学,而且进入的正是排球系。
作为体育生,金秀英的限制更多,她除了文化课,还有大量的体育课,这时候也没法过来出来。
而且就算能出来,也不能让金秀英过来接机,毕竟身份敏感,不合适。
郝淑雯跟于媛媛嘛,名义上都是曹志强的干姐姐,理论上讲是可以来接机的。
但曹志强考虑再三,都觉得还是不通知她俩比较好,主要是太麻烦。
还有曹志强的亲姐姐跟亲姐夫,当然也能来,但曹志强同样没通知,原因都是一样,不想麻烦。
这个麻烦,不是指对他们来说,而是对曹志强自己来讲。
因为这些人一旦来了,曹志强肯定要各种接待,各种回答问题,太累了。
还不如像这样,悄悄的回京,打枪的不要。
悄无声息的来,悄无声息的休息,神完气足了,再给大家一个惊喜,多好。
另外,对于王晓红的安排,曹志强也想的明明白白的。
就明着放在吴青红那边最好。
吴青红是曹志强暂时明面上的正式女友,而且她身边还有一个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好闺蜜顾珍珍。
只要大大方方的让王晓红住在那,啥问题都没有。
当然,之后嘛,曹志强觉得还是有必要再给自己找个窝的。
总住酒店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还是要多准备几个窝。
这样万一以后自己的后院暴雷了,起码也有地方躲。
唉,女人多了就是这点不好,费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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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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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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