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七个月前在浑江夜袭镶蓝旗时一样,此刻跟在宣武将军身边的,皆是精锐骑士。
近千精锐马兵装备精良,各人装备有:锁子甲、棉甲、骑枪、飞斧、箭插、铁骨朵、重刀、小圆盾、石雷、虎蹲炮、神火飞鸦等。
此外,各人还装备有工坊最新研制的燧发短铳,善射的马兵携带短梢弓和重箭。
当然,骑兵长途奔袭,一匹马是不够的,何况携带这么多武器。
众马兵皆是一人双马,甚至有的马兵是一人三马。
各人携带的铠甲武器补给,足有几十斤重,由另外一匹战马充当走马,进行运输。
等上战场前,马兵再将两马换乘。
运送铠甲的战马体力消耗较少,所以会被用来进行冲锋。
如此以来,就能保证战马和骑兵,时刻都处于最好的战斗状态。
当然,如果一人三马就更好了,第三匹马完全不用负重,到了战场便具有更好的马力。
刘招孙目前拥有两千多匹战马,除了布尔杭古投靠带来的一千匹以及他自己原先的五百匹,这次林丹汗还赠送了八百匹。
历史上,林丹汗以穷困著称,连明史都称呼他们为“穷饿之虏”。
好在这位黄金家族的后代啥都缺,就是不缺马。
从铁岭出发前,刘招孙便通过使者告诉蒙古人,努尔哈赤和四大贝勒,从开原一路抢到沈阳,抢了辽镇几千万两银子,只要林丹汗愿意来浑河帮个场,银子完全可以平分。
听说刘招孙这次真的要去沈阳送死,要有给他分银子,林丹汗很是感动。
感动之余,蒙古大汗慷慨赠送盟友八百匹良马,鼓励宣武将军去浑河,与建奴一决生死,兵反复保证,他的四十万铁骑随后就到。
刘招孙对林丹汗还是颇为信任的,他知道,这位黄金家族的落魄王孙绝不会放过任何发财的机会。
实际上,自从元顺帝北逃后,林丹汗和他的祖辈们,不仅无法恢复黄金家族的荣光,反而一直生活在大明阴影之中。
洪武年间,蓝玉率大军奔袭北元,在捕鱼儿海大破北元,俘虏蒙古贵族无数。
蒙古宣光帝皇后权氏被明军俘虏,蓝玉将军觉得自己应该替汉人报一报靖康之耻,于是将这位蒙古皇后给·····
永乐年间,北元太师阿鲁台向大明称臣纳贡,奉朱棣为汉蒙共主。
皇太极继位后,加强对科尔沁等部落的控制,一直和满清不怎么对付的察哈尔部林丹汗,被迫远走土默特部,然后皇太极并没有放过这位末代蒙古大汗,从辽东一直追到了青海,最后将林丹汗活活逼死,还把他的八位福晋都分给了满清贝勒们。
其子鄂哲投降,被封为察哈尔王。至康熙年间,察哈尔王布尔尼反清,被科尔沁王沙津射杀。
简单梳理一下北元在这两百多年的屈辱历史,便能理解林丹汗为何对刘招孙如此支持。
林丹汗很希望刘总兵能一举击溃后金,顺带教训教训科尔沁这个胳膊肘朝外面拐的小弟。让各部都知道谁才是草原的真正主人,是黄金家族。
当然,原本历史上,林丹汗的野心不限于此。
这位蒙古末代汗王的一生,都致力于恢复黄金家族荣光,致力于完成对蒙古各部的统一整合。
只可惜此人志大才疏,处处树敌,又碰上了黄台吉这种变态界对手,最后落得国破身死,连自己八个老婆也被皇太极分了去。
好在刘招孙的介入,让林丹汗的命运不会再那么悲催。
至少,奄奄一息的皇太极无心也无力再抢这位蒙古大汗的福晋了。
康应乾拿着枚工坊出产的新式石雷,骑在马上翻来覆去查看,越看越觉得这物什有点像自己书房那个紫砂茶壶。
“康大人,小心些,别拉那个环,这玩意儿能把马炸死。”
刘招孙在旁边看得胆战心惊,康应乾把玩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从马背上随手扔还给了刘总兵。
“刘总兵,怎的这次带了这么多稀罕玩意儿,老夫在开原都没见到过,这都是用来对付建奴的吗?”
康应乾说着,伸手又要去摸马匹鞍具上的神火飞鸦,被刘招孙阻止。
在宋应星的设计下,开原工坊对石雷进行了升级。
工匠们将之前的石壳换成了木制结构,增加了一个木制手柄,增加了内部火药容量,还加了一个类似燧发枪的转机,将原来点燃改成了拉发引爆。已经具备了一些现代手雷的特征,简单来说就是:
爆炸后真的可能会炸死人。
总之不再是原来那种重达三四斤重根本扔不出去,偶尔扔出去随缘超度敌人的残次品。
与石雷类似,茅元仪他们对神火飞鸦进行了改进。
简单来说,新设计的火箭体型更大,火药更足,飞行距离更远,可以达到三里,足以和红夷大炮媲美,当然威力要比后者小很多。ΗtτPS://Www.sndswx.com/
最重要的是,火箭的射击精度得到了极大提升。
至少不会再有点燃之后火箭立即掉头一百八十度射向发射者的诡异状况发生。
刘招孙耐心给康应乾介绍工坊的各种新式武器,从神火飞鸦讲到了地雷炮,再从燧发短枪讲到轻型虎蹲炮。
康应乾听了一会儿便失去了兴趣,不管是能击穿双层铠甲的燧发短枪还是射程更远威力更强的虎蹲炮,都不能引起这个文官的兴趣。
康应乾摆摆手,将手中的燧发短铳放下,又想起了开原好兄弟乔一琦,忍不住问道:
“刘总兵,这次你们准备用红夷大炮一炮打死黄台吉,老夫怎么觉得这事情未免太过于荒诞?”
刘招孙和康应乾勒马徐徐前行,无数精骑从他们身边掠过。
“在萨尔浒时,后金一箭射死杜总兵,在后来,建奴一箭射杀张献忠,这是不是荒诞?”
康应乾知道萨尔浒战事全部过程,知道杜松是被正黄旗巴牙剌一箭射中面门,当场死去,不过他不知道张献忠是什么人。
正要询问时,金虞姬策马上前,对刘总兵道:
“官人,中军卫队在前面又抓住两个建奴哨骑,要不要审问。”
刘招孙挥手道:
“不必了,立即斩杀,不必耽误路程。”
铁岭距离沈阳约有一百四十里路程,马兵若是不惜马力,一日便可以到达。
不过对步兵却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即便刘招孙麾下这些战兵具有钢铁意志,也不可能一天内走完全程。
后世某军飞夺泸定桥,昼夜行军一百六十里,这是人类身体的极限,而且三百多年后单兵行军所负担的装备,也与现在不可同日而语。
虽然刘招孙一声令下,这些战兵跑死累死也会尽快赶往沈阳。
不过刘招孙不准备让这些精锐白白浪费生命,用以挑战中世纪单兵行军极限。
而且即便能在一天一夜赶往沈阳,赶到浑河战场,战兵们体力耗尽,对战十倍于己的后金兵,最后也只有覆没的命运。
勇敢有很多种,但绝不是让士兵白白送死。
长枪兵的部分装备,可以由辅兵帮助搬运。
刘招孙计划今日行军一百里,傍晚抵达距离沈阳四十里左右的小蔡台子村,然后全军休整。
择机对沈阳后金军发动攻击,最好是夜袭。
大军一旦接近沈阳,很难再做到完全保密,所以刘招孙将亲率骑兵五千人,提前对浑河后金兵发动攻击。
骑兵与步兵之间的间隙约在两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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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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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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