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魏春>第四九一章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战至此时,已近一个时辰,日头已上三杆,天气越来越暖。

  墙下黑烟滚滚,城内灰尘漫天,手雷的爆响依旧不断,但已无方一开战时那般紧密。

  射程近至百步,炮卒的准头足了许多,近有两成手雷被抛上了城墙,落到了城道中。

  但就如之前所见,只要一察觉有物事落至木盾之上,盾下兵卒就会齐齐起身。手雷自然就会顺势滚落。

  李彰不是没有试着用过方形的炸药包,但作用不大。

  经此一次,炮营也算是受了点教训,李彰已然开始盘算,回去后该如何改进,将手雷或炸药包制面外面带刺,抛到哪就能钉到哪里的那一种。

  也有凑巧刚落到盾上就爆炸的,威力不可谓不大。就只有寸许厚的木盾,根能防不住激射而出的钢珠。

  可惜的是攻击范围太小,也就能波及到一丈左右。再加爆响轰隆,烟尘迷芒,至多也就受伤的兵卒及左右两侧的同伍觉察到发生了什么。

  阵形但有惊乱,就会被伍什长镇压下去。所以,虽然头都不敢露,但城上的守军并无任何溃乱的迹像。

  相反的是,元继的信心反倒越来越足。

  此物确实厉害,但要说与天威相提并论,无异与笑话。

  不见兵卒的胆气越来越壮,早已如爆响刚起的胆战心惊。甚至有胆大的跃跃欲试,从城垛的孔洞中往下射着箭。

  可惜足有百步,根本对魏军造不成什么危胁。

  不过元继并不急。‘

  他坚信便是李承志,此物得来也定是不易,不可能无穷无尽。

  但等雷停之际,就是他反攻之时……

  “父亲,魏军又靠前了!”

  元罗惊呼了一声,元继连忙将他拉开,凑到了垛口的孔洞上。

  百步外,炮车依旧在抛射,其后却又有无数步卒越出炮阵,飞快的往前移动。

  弓卒?

  两人一组,一人负着长弓,举着火把。其后两步外,另有一卒背负两支箭囊。粗略估计,每囊应有箭三十支。

  进至离城墙约有五十步,近两千弓兵齐齐停驻,前卒将火把扎于地中,开始上弦,后谭维维解下箭囊,将箭支摆于前卒脚下。

  元继仔细一瞅,瞳孔微微一缩。

  这是火箭……

  李承志只是说教李松,但并未收了他的兵权,故而依旧是他指挥。

  “魏兵要放火箭,快……备水……”

  听到元继的嘶喊声,盾墙之下顿时传出此起彼伏的厉喝声。相距就只有百叔,炸声虽响,但厉喝声极大,李承志与李松也听的非常清楚。

  李松眉头紧皱,目露凶光,紧紧的盯着城墙,李承志看了几眼后,又轻轻一叹。

  元继连防雷的办法都能想出来,何况火箭?

  不出意外,此次李松依旧会无功而返。

  不过此时依旧由李松指挥,李承志并未肃夺其兵权。再者他本就要李松长个教训,巴不得如此。

  所以即便料到了后果,李承志也选择默不作声。

  至多也就是浪费些箭支而已?

  望了一阵,李始贤转了转眼珠,悄悄的靠了上来:“看来元继应是早有防备?”

  他不是从城上的布置看出来的,而是从李承志的脸上推断出来的……

  李承志顺便恭维了一句:“父亲明见!”

  明见个屁!

  暗暗骂了一句,他又问道:“那元继会如何防?”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若是火,用然是用水灭……”

  水?

  这么简单?

  李承志点着头:“就是这么简单!”蜀南文学

  李始贤满脸怪异:“不是说,那火箭如附骨之蛆,水浇不灭么?”

  你见我何时说过?

  便是李松、李亮等,也从未说过此言,因为他们知道火箭再利,也达不到如此程度。

  “讹传罢了!”

  李承志楼下指了指,“之所以如此,皆是因敌皆于里战之中遭遇火箭。又因无处取水,敌兵就只能用随身所带的水囊和酒浇扑。

  但就如杯水车薪,反倒越浇火就越大。因此才有了附骨之蛆,水浇不灭的谣言……

  但如今贼敌有城可据,取水极易。一桶不够便取十桶,岂有浇扑不灭之理?”

  李始贤满面愁容:“那岂不是说,真就对元继这乌龟阵无计可施了?”

  李承志温声宽慰道:“父亲莫慌,办法其实还是有的?”

  李始贤猛的来了精神:“何法?”

  瞅了瞅李松,李承志露出一丝奸笑:“父亲稍后便知。”

  现在说出来就不灵了,怎么也该再刺激刺激李松才对。

  指挥弓营的是李亮,而所谓的弓卒,其实就是两千泾州兵,白甲旧部。

  倒不是说朝廷的中军不中用,而是之前未见过此物之利,怕惊慌失措,不小心引起事故。

  不看此时的弓卒也如炮阵一般,阵型列的极疏。一是用来防备城上的弩枪、箭雨、石炮等。二则是以防误伤。

  若离的极近,但凡有一个兵卒不慎失火,绝对就会火烧连营。所以连箭囊与兵卒都离着极开,足有三四尺。且一人主射,一人专负于其后供箭。

  等前卒射完摆放于脚下的箭支,差不多也已力竭,而后后卒就会接力,换由前卒供箭。

  见右翼望楼坚起了李松的号旗,李亮一声令喝,挥下令旗。

  上千支箭就如流星,被兵卒抛射到半空,又斜斜落下。

  第一轮只是试射,故而有远有近。一部分落到了城墙上,也有一部分飞过了城头,落于墙道之中的并无多少。

  而三轮之后,士兵才算是把握住了些准头。一千弓卒齐齐开弓,近六五六百支钉到了盾墙上。

  李松的视线就未离开过城墙,自弓兵试射开始,他的眉头就越紧越紧。到射到第四轮,第五轮时,整张脸都拧成了一团,就像吃了苍蝇一样。

  他终于知道,方才说到要用火箭,郎君为何笑的那般怪异。

  因为作用不大。

  弓兵的箭囊是特制的,箭支取出之时,缠在箭杆上的麻丝,草戎都还滴着油。这也是李承志为何会靳令弓卒那般小心的缘故。

  而这样的箭射出去,不管钉到哪里,都会溅出火油,所以一枝箭能烧起好大一块。不管是铁甲、还是人、或是马。

  若是木盾,就更轻松了,绝对是一烧一大片。

  但诡异的是,此时的火箭钉到那木盾之上,竟然就只箭杆有火,根本将那盾墙引不燃?

  细啾了几眼,当看到一枚手雷落到盾墙之上,木盾竟被砸出了一个坑,好似还有水花溅起时,李松心中一动:那木盾之上,竟钉着麻布,或是棉被?

  只要一泼水,麻布就会吸足水分,火箭落到上面,自然也着不起来……

  李松目眦欲裂,恨的牙都要咬碎了。

  以往,李承志屡次说教,称火药再厉害也只是工具、武器。若过于依赖,便会失了根本。

  李松表面听从,但心中很是不以为然。

  火器又非普通的刀兵,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想出破解之法的?

  而到此时,他才明白李承志常说的那句话,“人力有穷时,但智无止境”是何意。

  元继所用之法简单至极,却偏偏让他无计可施?

  而他之前一直信心百倍,以为有了炸药,这天下再无李氏之一合之敌!

  一瞬间,李松仿佛老了好几十岁,面容萧索,满目苍桑……

  李承志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如何,可有感想?”

  李松低着头,缓缓的单膝跪在:“仆……惭愧!”

  “惭愧就对了!总比你妄自尊大、视天下英雄于无物,终有一日惨遭大败,甚至是丢了性命的强……”

  李承志慢悠悠的吐了一口气:“日后须时常自勉:霸王虽雄,难免乌江自刎。关羽气盛,终是败走麦城……”

  听到这两句,李松如梦初醒,刹那间便是一身冷汗。

  他安敢与项羽、关羽相提并论?

  “罢了,起来吧……也莫要浪费箭矢了,去传令,命弓兵尽数撤回。”

  李承志也懒的卖关子,“再令李彰,也莫要抛雷了,换成油瓮……嗯,你也去,持我令信去找李亮,就称需那种清澈如水的火油,不然凭李彰定是要不出来的?”

  清澈如水的火油,岂不是还是火油?

  李松有些不解,李始贤更是狐疑:“你方才不是还称,元继此次准备的极为准分,应是备足了水,只凭火箭,根本破不了这盾墙?难不成,这火油另有蹊跷?”

  可不就是有蹊跷?

  反正稍后就能看到,也没隐瞒的必要。李承志点着头:“这一次,才是真正的水浇不灭!”

  其时就是从石油当中提取的轻火油,也就是熬炼之时,浮在最上面的那一层。

  具体成分李承志不好判断,但至少有汽油、煤油和柴油的成份。

  这玩意就是倒进水里都能点燃,就更不怕用水浇了。

  而用来泡制火箭的,则是底层的重油,其中含有沥青,沾上就抹不下来,所以才会传为“附骨之蛆”那般神奇……

  李松一听,眼中又泛起了精光。

  李承志的脸顿时一黑:“相生相克乃是至理,有矛就定会有盾,世上岂会有无解之物?你信不信今日之后,元继定会想出防备之法?”

  李始贤迫不及待道:“连水都泼不灭,还能如何破?”

  “土淹即可,父亲若不信,此战之后一试便知!”

  李承志的神情极是认真,“但想来元继定未料到此节,一时情急,又能到哪里挖土?”

  别说元继了,就连李松也没想到。

  刚刚沉寂下去的野心又活络了几分,李松恭恭敬敬的从李承志手中接过令牌。

  “传令李彰,先抛油瓮,待破其盾墙,再实军情而定。若城上仍有顽抗之敌,再以雷器轰击也不迟……

  传令刁整,待城头火起,便命步卒填了护城河。再传令李亮,命泾州两营准备云梯、对楼,待城头熄,便蚁附攻城……”

  李松连声应着,飞快的下了望楼。

  李始贤早就知道,不管何日破城,这登城的首功定然是他的。心中虽然激动,但早已不复前些时日那般激烈。

  暗自咂摸了一阵,他又小声问着李承志:“此时想来,这水泼不灭的火油,定非你此前所称用烈酒所制。而就连李松都不知此物如此厉害,可是你……留了后手?”

  李承志愣了一下,又有些哭笑不得。

  他也未隐瞒:“父亲多虑了,李松之所以不知,皆因此物难得。普天之下,就只夏州的金明郡可产此物。且经此一役,已被我采的七七八八,怕是至少五六年,才得以再采一次,故尔李松才不知情,我也是能少用则少用……”

  “比那火药……还难得?”

  还真就是。

  火药不中,也就硫黄需要从矿石中提炼,而且也并非多难得。至于硝,只要有人、养马养牛,就能源源不断的熬制出来。

  但以古代的技术,也就只能采一下露天石油。而如今,还真就只有金明郡有这东西。

  李承志也没说假话:高猛足足动用了尽万民夫,已经将一座数百丈方圆的湖几乎挖干,他才炼了这么些。

  倒是可以往下深挖,但难度几乎呈几何倍数增长。也就只能让石油慢慢往出渗,确实比火药难得。

  再者有比石油更好用的火药,李承志觉的没必要舍尽求远,所以也就不怎么上心。要不是此次恰好在关中作战,他都懒的去采……

  看李承志点着头,意思并非后手,而是确实难得,所以李松才不知情。李始贤稍稍有些失望。

  他左右一瞅,见最近的李睿也足足离着数丈,便往前一步,凑到了李承志的耳边:

  “李松擅自出兵,灭杜仑部、克头曼城之事,固然有为父之过,但也可见李松之野望……故而,你应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才对。”

  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父亲果不愧为父亲,李崇对其“狡诈如狐”的评语,还真是入木三分。

  该留的后手,李承志何止留了一手。但即便是在李始贤面前,他也肯定说半句实话。

  这就叫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多谢父亲提醒,儿子知道了!”

  这种话比较犯忌讳,若非父子,李始贤绝不会多嘴。

  只当他是真的明白了,李始贤微一颌首,又将目光挪向了城头。

  只是数息,清水城就成了一片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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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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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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