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魏春>第五六三章 河西马场
  “骆驼再瘦,也比马大。拓拔氏数百年积累,不可能崩塌于朝夕之间,总要有一个消耗的过程,此乃其一。

  其二,古人言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便如高肇,出头太早,就有被群起而攻之之忧。

  其三,西海横空出世,民也罢,军也罢,不为流民,便为罪军,构成过于复杂。且崛起太快,就如无根之浮萍,根基太浅,尚不足与群雄争霸。所谓攘外必先安内,便是此理……

  是以,于情于理,于内于外,此时都绝非起兵之大好良机……”

  李承志有条有据,李孝先听的频频点头,深觉有理。

  “那关中呢?”

  李孝先又问道,“郎君既言关中不乱,天下便不失,为何李韶欲邀郎君直取关中时,郎君却又称师出无名?”

  “我所言之关中不乱,天下便不失,指的只是元魏朝廷。予我等反贼而言,自然是越乱越好。但如今关中风平浪静,河清海晏,我若取之,便是与关中为敌,更会与关中世家、门阀反目成仇。

  而待群雄并起,天下渐乱,关中自然也会波及,只需八方风雨齐至,兵戈抢襄之时,便是我不来,也会有人求着我来……”

  听着李承志侃侃而谈,李孝先心念微动,想到了李韶与李承志坐谈之言。

  怪不得听到郎君之“师出无名”之时,李韶会骇然色变?

  李韶深知天下将乱,关中地处元魏腹心,且为朝廷主要的兵源及粮草之地,岂能置身事外,成为净土?

  他不愿兵祸波及关中,更或是有更大的野望,却偏偏差些胆量,是以才会蛊惑郎君,劝他直取关中。无非便是想借郎君的名义对抗朝廷。

  但问题是,待郎君率部曲而来,到时该是谁说了算?

  如今泾州李氏与陇西李氏尚为一体,虽不同祖却同宗。且关中之诸郡、县官吏多为李、杨、韦、裴、柳、薛、杜等关中大族子弟把持。豪强郡望更是无出此七姓者,岂能心甘情愿的听命于一个晚辈后生?

  便是郎君能斗的过这些坐地虎,也无必要与其内耗。与其与关中门阀斗个两败俱伤,倒不如好好的经营河西,耐心的等着朝廷与高肇,更或是与关中打個稀巴烂,再出山收拾大局也不迟。

  李韶就是猜到了这一点,才会脸色大变……

  李孝先暗暗松了一口气,又问道:“那李韶会不会听从郎君之建言,行‘养寇自重’之计?”

  李承志稍一沉吟,摇了摇头:“难!”

  这个计策的执行难度有些高:既不能用力过猛,将元琛一棍子打死,又不能太过放任,以免元琛祸乱关中,更不能由其做大。

  还不能过于明目张胆,以免朝廷猜忌,所以这绝不是李韶一个人能干的了的活,需要好好找几个得力且能信得过的帮手。

  但是人都有私心,门阀世家本就以家族利益为重。本来关着门好好的过着日子,突然就要出兵、出粮,更要阴奉阳违,对抗朝廷。各家既怕收益于付出不对等,又怕担责,焉能不相互推诿,算计?

  怕是包括李韶,此时都想的是如何能火中取粟,让陇西李氏趁此乱局攫取最大的利益,避免损失。何况其他六家?

  且关中七姓不少直系子弟皆在朝中任重职要职,在“遵从皇命”的惯性思维做祟之下,暂时还不敢生出对抗朝廷的念头来。

  再者时间太过仓促,李韶不足以在元琛北逃之前,协调其余六姓同舟共济,上下一心。是以养冠自重之计,十之八九会无疾而终。

  至多也就是李韶再添一功。

  李承志明知如此,还要献计,也不过是未雨绸缪,点拔于李韶并关中门阀:虽不至于使其抗命不遵,但至少奚康生北上征兵之时,使各家都有了推诿的理由。

  以此便能使高肇多挣扎些时日,以免败的太快,也好再为西海争取些发展壮大的时间……

  心中这般想着,李承志轻轻舒了一口气:“今日已是二月甘九,离传快马上路至今已有足足二十日。上党距浚稽山也才三千里,便是信使再慢,李亮也应接到急报了吧?”

  “不出意外,定是到了。若是快些,李大想必已然起兵,已到张掖郡也说不定!”

  “哪有那般快?”

  李承志轻声笑着,又看了看车厢内的地图:“催快些,待入夜前,务必赶至莫口县(今甘肃武威古浪县北)!”

  “诺!”

  李孝先应了一声,轻催马匹去传令。

  ……

  已至清明时节,偌大的汉阳草原已隐见青绿,不复冬日之百里之内尽是枯色。

  弱水河潺潺流淌,波光粼粼,尺许长的鱼儿时不时的就会跃出水面。

  暖阳初升,草叶上的霜雪见之即融,化成一滴滴的露珠日莹剔透。

  由小妾服侍着更衣、梳洗。又喝了两碗滚烫的肉汤,啃了两块炙的金黄的牛肉,宇文元庆才披了件薄毯,搂着小妾懒洋洋的出了后衙。

  百余扈从早已候在衙堂之外,见宇文元庆出衙,先是躬身齐拜,而后翻身上马,欲护送宇文元庆至姑臧城。

  昨日,凉州刺史元晖派亲信传讯,限他三日之内至州府听令。自马场至姑臧城也就三百余里,且有驰道,若是快马急行,一日就到。

  但宇文元庆不想受那巅波之苦,是以令麾下备了一驾马车,准备行足这三日。

  至于元晖召他所为何事,宇文元庆大致知道一些。

  半月前,他才收至父亲宇文福自京城送来的家书,其中特地提到元晖继任为东凉州刺史,欲在开春后与西凉州、敦煌镇联合出兵,巡防边境。

  但偌大的东凉州,辖地不过武威、张掖两郡,民不过五六千户,兵更是少的可怜,一郡也才堪堪千余,能派出多少兵?蜀南文学

  估计也就是跟着元鸷敲敲边鼓,混混日子。

  宇文元庆既为河西马场典牧都尉,兼张掖郡守(从五品),定是要受召往州府听令的。

  但要说派兵,至多也就是五六百。再要是多,莫说守城之卒,连缉盗肃奸的衙兵都得派出去。

  元晖并非跋扈之人,想必也不会为难他。

  这般猜忖,宇文元庆登上了马车。

  但屁股都未坐稳,突听一声锣响。

  他吓了一跳,心想此为典牧府衙,何来的盗贼?

  刚掀开车帘,正欲喝问,又见一骑惊慌失措的奔了进来:“都尉,敌袭!”

  宇文元庆悚然一惊,跟头绊子的跳下了马车:“吐谷浑打过来了?”

  河西马场就在祁连山半麓,山南便是吐谷浑地界,距吐谷浑旧都伏埃城堪堪五六百里。

  不过河西千里广袤,人烟稀少,既无多少丁口,也无多少存粮,抢无可抢,是以如鸡肋一般。

  再者这些年吐谷浑与南梁狼狈为奸,一直在图谋关中,故而与河西尚算相安无事。

  但这两年吐谷浑连番吃亏,且一吃就是大亏,与元魏已成死仇。所以报不了大仇,但先报些小仇也不足为奇。

  “十之八九!”

  来将急声报着,“来骑皆戴毡帽,皆着皮袍,定是胡骑无疑。且阵容极为齐整,军纪甚是严明,直至马场五里外,才为牧户察觉……”

  已到了五里外?

  宇文元庆头皮一麻:“来敌多少?”

  “不知,满山遍野,四面皆是……”

  话音未落,宇文元庆突的一呆,就如僵住了一般。

  “轰隆隆隆……轰隆隆隆……”

  仿佛天边打雷,传到了几千里之外,耳中已能听到轰然闷响。

  而脚下更如翻了地龙一般,颤的越来越快,越来越是清晰……

  宇文元庆虽未多打过仗,但已为典牧都尉近四载,终日与马为伍,他焉能不知这是万马奔腾之阵势?

  动静如此之大,来敌便是没有上万,怕是也有五六千。而马场之中牧户也就千余,便是将妇蠕老弱全部算上,怕是还无这般多。

  完了……

  宇文元庆只觉天都塌了下来。

  “都尉,逃吧……”

  不知哪个麾下疾喝一声,宇文元庆一个激灵。

  对,逃……

  这种时候,哪能顾得上小妾?

  就比猴子都还要利索,也就一息,宇文元庆就跳上了马背。几声呼喝,百余扈从紧随其后。

  但也就跑了百余步,宇文元庆忽的一声“吁”!

  还跑个鸟毛?

  眼能所及之处,尽是骑兵,黑压压的就如一堵不见边际的墙。

  再往左路右一看,尽如这般,似铁桶一般往中间围来。

  宇文元庆浑身冰凉,万念俱灰。

  他再是不知兵事,兵书至少读过几本:来敌分明已予昨夜就将马场围困,因怕夜里变数太多,才等到清晨发动。

  此时的马场,定已被围的水泄不通……

  怎么办,死战?

  刚刚生出一丝念头,猛听一阵厉吼:“跪在不杀,跪地不杀!”

  这号令怎这般熟悉?

  虽是用鲜卑语喊出来的,但宇文元庆很确定,他绝非第一次听到。

  好像上次是汉人喊的……

  这一迟疑,好不容易凝聚的勇气合涣然一散。宇文元庆咬了咬牙,将手上的刀往地上一丢:“降!”

  便是不降,又有何用?

  马场之中牧兵也就千余,而来敌足有数倍,焉能是其敌手?

  也就几息,扈从便跪了一地。当就便有百余骑冲了上来。而来翻身下马,抽刀的抽刀,拿绳的拿绳。

  看其并非如胡人一般,冲上来便杀,而是三人为组,一人持刀防备,二人合力捆缚俘虏。宇文元庆便松着气,边在心中狐疑:什么时候,胡贼也这般有章法了?

  看了一阵,宇文元庆更是惊疑不定。

  看穿戴,皆是皮袍毡帽,好似胡骑无疑。但诡异的是,兵卒近身之时,他竟未闻到多少腥骚之气?

  再一细瞅,其面貌皆是黑眼黑发居多,也不似胡人一般,大都或碧眼紫髯、或蓝眼黄髯。而这般,竟十人中都见不到一个?

  此时的马场,定已被围的水泄不通……

  怎么办,死战?

  刚刚生出一丝念头,猛听一阵厉吼:“跪在不杀,跪地不杀!”

  这号令怎这般熟悉?

  虽是用鲜卑语喊出来的,但宇文元庆很确定,他绝非第一次听到。

  好像上次是汉人喊的……

  这一迟疑,好不容易凝聚的勇气合涣然一散。宇文元庆咬了咬牙,将手上的刀往地上一丢:“降!”

  便是不降,又有何用?

  马场之中牧兵也就千余,而来敌足有数倍,焉能是其敌手?

  也就几息,扈从便跪了一地。当就便有百余骑冲了上来。而来翻身下马,抽刀的抽刀,拿绳的拿绳。

  看其并非如胡人一般,冲上来便杀,而是三人为组,一人持刀防备,二人合力捆缚俘虏。宇文元庆便松着气,边在心中狐疑:什么时候,胡贼也这般有章法了?

  看了一阵,宇文元庆更是惊疑不定。

  看穿戴,皆是皮袍毡帽,好似胡骑无疑。但诡异的是,兵卒近身之时,他竟未闻到多少腥骚之气?

  再一细瞅,其面貌也不似胡人一般,皆是黑眼黑发居多,或碧眼紫髯、或蓝眼黄髯之人,竟十人中都见不到一个?此时的马场,定已被围的水泄不通……

  怎么办,死战?

  刚刚生出一丝念头,猛听一阵厉吼:“跪在不杀,跪地不杀!”

  这号令怎这般熟悉?

  虽是用鲜卑语喊出来的,但宇文元庆很确定,他绝非第一次听到。

  好像上次是汉人喊的……

  这一迟疑,好不容易凝聚的勇气合涣然一散。宇文元庆咬了咬牙,将手上的刀往地上一丢:“降!”

  便是不降,又有何用?

  马场之中牧兵也就千余,而来敌足有数倍,焉能是其敌手?

  也就几息,扈从便跪了一地。当就便有百余骑冲了上来。而来翻身下马,抽刀的抽刀,拿绳的拿绳。

  看其并非如胡人一般,冲上来便杀,而是三人为组,一人持刀防备,二人合力捆缚俘虏。宇文元庆便松着气,边在心中狐疑:什么时候,胡贼也这般有章法了?

  看了一阵,宇文元庆更是惊疑不定。

  看穿戴,皆是皮袍毡帽,好似胡骑无疑。但诡异的是,兵卒近身之时,他竟未闻到多少腥骚之气?

  再一细瞅,其面貌也不似胡人一般,皆是黑眼黑发居多,或碧眼紫髯、或蓝眼黄髯之人,竟十人中都见不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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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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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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