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的衣服晒出去。一周都干不了。全是阴干的味道。宿舍里弥漫着臭脚丫的味道。
丁师傅就在这么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带着行李,带着给胡哥和袁红的零食,回到了魔都。
到了宿舍门口,啪啪砸门,半响没人开门。
丁峰一头雾水。
这人呢?都死哪去了?
掏钥匙开门,果然,屋里一个人都没有。
总结总结吧。
拍了个电视剧,拿了五万片酬,录两个小样花了3万。手头就剩下两万了。
家里爸妈给的存款还有十万。
距离买房,买房,买房的目标还很远啊。
要努力啊。
好吧,其实不用,京城五环内有两套房了。等专辑发了,在跑跑场子,走走穴,应该就有钱了吧。
挺好。
行李收拾好,丁峰整个人躺在床上懒懒的不想动。
天仙,蒋鑫,许菡,周讯,短短三个月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他的心有些沉重。
本来就不喜欢和人打交道。突然就多了很多红颜。
林萧影,胡君,高唬,这几个好兄弟。
白洁,陈郝,王薇,这几个点头之交。
哎,真麻烦、
习惯吧,习惯就好了。
丁峰坐起来,从桌子上的垃圾里面找到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几句话。“疯子,我和胡子去排练室了,今天师姐也在,你回来了就过来。Ps师姐超级好看,你早点过来啊!袁红。”
啊,我说呢,原来去泡妞了,怪不得都不在宿舍。
挠了挠头,丁峰站起身,想了想,行吧,还是去吧,人家师姐来帮忙,总要感谢一下。
他拿出了小零食,又拿了几瓶饮料。放到包包里,洗了洗头,然后就出发去了排练室。
排练室不远,出了宿舍过了行政楼就是,外面的雨小了一些,虽然还是有水气,但是似乎云层不厚,天也渐渐的有变晴的趋势。
他紧走几步,天空逐渐的放晴,太阳出来了。这是一周以来,第一次的晴天,雨后的空气有些清新,丁峰深吸一口气,感受着魔都的味道。
排练室不大,在门口就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这句语气不对,胡哥,你应该把重音放在后面,来,跟我说,哪怕!嫁妆薄一点呢!”
哈哈,这是在排练?
接着又传来了一阵对话“那可不行!我闺女啊,身体弱,伺候不了公婆,所以啊我想备一份冲一点的嫁妆,过门之后,我闺女不受欺负,我闺女跟我这么多年了,没过上一天的好日子。”
这气势不够啊。丁峰摇摇头,然后推门进去,接着说道。
“他们逼我还钱,我呢,就赚一点,还他们一点,有一天,他们让我上门,我就去了,可刚一进门,就看见他们俩坐那喝酒吃肉,一边吃,一边笑,我看着他们就恶心,他们吃的喝的,那都是穷人的血汗钱!”
“他们让我跪下给他们磕头,说,有好事跟我说,我就给他们跪下了,我磕头,我磕头!”
丁峰说着,跪在地上,开始磕头。
“可他们还说,看我这小店根本还不起他们的钱,他把我的女儿卖到窑子里去,跟窑子已经说好了,他们还说,他们还说,我的闺女天生就是拿来卖的!”
丁峰起身,表情逐渐凶恶。
“我求他们,别把我闺女卖了,我求他们,他们不同意,我求他们,他们不同意!”
丁峰跪着起了身,表情逐渐狰狞,他举起手,像拿着刀一样的杀人
“我们是穷人!可我们本本分分!我们靠我们的体力来赚钱来养家!我们虽然穷,但我们是人,我们不是畜牲!”
那女孩背对着他,手里夹着一支烟,手肘支着桌子,烟卷向上,回头看着他。
“可你赔上了一条命!”
雨后放晴,阳光透过百叶窗的格子,倾洒在女孩儿的脸上,形成了一道明,一道暗,光影在她的脸上交错,丁峰一时间看不清楚她的相貌,只觉得那袅袅升起的烟圈,那如丝绸般华丽的光晕,交织着,让人有些眩晕。
他依旧说出了那句台词。
“我不后悔!我杀了那些带票的!我救了很多像我一样的穷人!”
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狰狞的脸渐渐地变得很平静,他跪在地上,匍匐着爬到了女孩脚前,捧起了女孩的鞋,虔诚的用自己的袖子擦着。擦着。hΤTpS://WWω.sndswx.com/
擦好了之后,谄媚的问道。
“这位爷,求您件事行吗?明天一早,我闺女就要出阁了,可我看不见她了,您可否帮我看一眼她吗,如果您能帮我看她一眼,我就放心了,我闺女她叫,她叫凤蝶…”
哇哦,袁红和胡哥完全看傻了,俩人只是傻呆呆的鼓起掌来。
而那个女孩,噗嗤一声,笑了。这一笑,花开了,候鸟重来,整个世界都变得不一样。
春天来了。
“啊?是你啊?”姑娘笑着笑着,眼睛弯弯,鼻子翘挺,嘴角一个好看的弧度。“我是万倩,你还记得我吗?”
“…..”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记得,记得,你是那谁嘛,万倩,我记得,啊,好久不见了,你最近可好?”丁峰很假的和姑娘寒暄着,心里面想的是,这tm谁啊?我认识吗?
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种经历,就是那种,对面走过来一个人和你热情的打招呼,然后你完全没印象。
对的,现在的丁峰就是这么尴尬。
他对这个女孩一点印象都没有,但是偏偏对方好像认识他。这就尴尬了。
女孩也看出了他的尴尬。然后嘟起了嘴。
“哎,你不记得了,车站,小偷,一把小刀?”
哦。丁峰恍然大悟,就是当初在车站救得那个红衣女孩啊。
仔细看看,还真是她。
“啊,是啊,三个月没见了,我记得你,万倩嘛。”丁峰毫无诚意。
“哼,好了,小胡子,小猴子,今天就练到这边吧,姐姐我要去上课了,你们和这个呆头鹅说说排练的事情吧。”姑娘瞪了丁峰一样。然后站起身,把散落在地上的烟头收拾了一下,接着头也不回的走了。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走了几步,突然又笑了,她笑着回头,看着丁峰。
“呆头鹅,我叫万倩,00表演的,下次再遇见,可不许不记得了啊。还有,你欠我一顿饭。”
哒哒哒的,万倩跑掉了。
而丁峰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什么就tmd欠你一顿饭啊,你哪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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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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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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