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小福包在年代文里被宠翻了>第73章 愿意把衣服送锦宝穿
  苏小四一脸呆愣愣的,“南瓜是什么瓜啊?”

  从他有记忆起,家里就是吃菜咽糠,每天半饥半饱、半菜半草。

  前两年他还吃过树皮和树叶,最常吃的是红薯和土豆,大米白面常常要等过年过节才能吃到。

  南瓜是什么瓜?他好像从来没有吃过……

  “小四你忘啦?你三岁生日的时候,你妈妈还给你煮过南瓜粥呢,你一个人喝了两大碗!”苏建民笑着说。

  “三岁生日?”苏小四完全不记得了。

  他几个哥哥倒是记得,上回吃南瓜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南瓜蒸着吃也好吃,”老二咽了咽口水,“我记得南瓜可以保存很久!”

  老大点点头,“种南瓜不错!比茄子容易保存,茄子摘下来没及时吃完,几天就坏了。”

  “要说容易保存的菜,胡萝卜也不错啊,而且也好种。”老三说。

  “南瓜、胡萝卜……”白露想了想,“地里再种点儿西红柿怎么样?味道酸酸甜甜的,可以炒菜吃,也可以当水果吃,我就是担心不好种。”

  苏建民笑着说:“试试看嘛!我也想尝尝西红柿。”

  又讨论了一番,大家都同意在菜地里种南瓜、胡萝卜和西红柿三样蔬菜。

  “咦?”苏小四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歪了歪头,疑惑地看向小锦宝,“奇怪了,我都已经不记得南瓜是什么了,为什么六妹妹会知道南瓜啊?”

  “对哦……”

  “锦宝怎么知道南瓜的?”

  被爸爸妈妈和哥哥们盯着,小锦宝开始装傻,“瓜瓜……”んτΤΡS://Www.sndswx.com/

  “锦宝她又没说南瓜,南瓜是老三说的。”苏建民轻轻摸了摸宝贝闺女的头。

  “可是三哥说南瓜的时候,六妹妹点头啦,二哥问是不是苦瓜,她是摇头的,二哥,对吧?”

  苏小四问完,他二哥笑道:“锦宝怎么可能真的听懂我们在说什么?她看见三弟朝自己说话,就胡乱点点头吧,不然你再问问她想不想种苦瓜?”

  听二哥这么说,苏小四当真蹲在小锦宝身前,问她想不想种苦瓜?

  “瓜……”锦宝似乎十分开心的样子,手舞足蹈的,“瓜瓜……鸽鸽……”

  “哈哈,听见没有?锦宝叫你傻瓜哥哥呢。”苏建民笑话四儿子。

  他说完,一家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傻瓜哥哥……”

  苏小四涨红着脸,“才没有呢,锦宝说瓜瓜,没有说傻瓜。”

  看见六妹妹“咯咯咯”的笑,大眼睛弯得像是天上的月牙儿一样,他也笑了起来,“算啦,傻瓜就傻瓜吧,嘻嘻,只要能逗六妹妹开心就行。”

  第二天,张广茂领到工厂向生产队买的蔬菜种子。

  他用大喇叭喊着,让家家户户派一个人下楼排队领种子。

  “露露,你家想种啥呀?”林玉兰问。

  白露排在林玉兰后面。

  她右手抱着小锦宝,左手将锦宝的衣服下摆稍微整理了一下。

  “锦宝,告诉林阿姨,咱们家的菜地里种什么呀?”白露笑盈盈地朝闺女问。

  “瓜瓜……”锦宝想说西红柿说不出来,奶糯着没有意义的咿咿呀呀,“阿巴巴……”

  林玉兰被锦宝萌出一脸血,轻轻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哎哟,瞧瞧我们小宝贝聪明的哟,已经会回答妈妈的话了,真是太聪明了,长大以后肯定是大学生。”

  听她这么夸自己闺女,白露脸上洋溢着笑。

  “对啦,露露,你们家种啥瓜啊?丝瓜?还是苦瓜?”

  “南瓜,”白露笑着说,“还有胡萝卜和西红柿,你家呢?种什么?”

  “我家强子想吃茄子,大美想吃豆角,我领这两样就行了,一厘地种不了多少。”

  队伍排成了一条大长龙,李庆花在林玉兰前面两个位置。

  听见后头林玉兰和白露的对话,她嘲讽道:“就你那杂草地还想种出茄子和豆角?这大夏天的害虫最多了,肯定还没发芽就被虫子都啃光咯。”

  “李庆花你什么意思你……”

  林玉兰正要开骂,被白露拦住,“和她吵这些没意义。”

  “哼!就是,和她吵架浪费我口水。”林玉兰懒得搭理李庆花,和白露聊锦宝的事儿了。

  “最近天气太闷热了,我看锦宝背上都是痱子,我想着我家有件压箱底的纯棉花汗衫,是大美十岁穿的,赶明儿不如做成两件小衣服给锦宝穿吧?那衣服透气,还吸汗。”

  白露急忙拒绝道:“这怎么好意思呢?现在大家家里都缺布,你自己留着……”

  林玉兰热情地笑着说:“哎呀,那件衣服太小了,大美穿不了,我就更穿不了了,不如改小了给锦宝穿,那块布料是我当时省了大半年的钱买的,摸起来可舒服了。”

  她们的对话听在李庆花耳朵里,心里一阵酸溜溜的。

  燕子的衣服破了好几个洞,缝缝补补的,袖子已经短了半截了。

  她家燕子都五岁了,还在勉强穿三岁的旧衣服。

  今年如果再买不到布,那衣服明年是绝对穿不了了,到时候只能把自己衣服剪了给燕子做衣服……

  她夏天衣服也才三件!

  李庆花想到这儿,挤出笑容,改口叫林玉兰“许嫂子”,“许嫂子你那衣服如果不要,卖给我吧?料子若摸着不错,我用五毛钱和你买,怎样?”

  “啥?你要和我买衣服?”林玉兰像是听见什么大笑话。

  “五毛钱不少了,反正那衣服你家大美也穿不了了,放着也是浪费。”

  “笑死人了,我家强子如今工资一个月45,会差你那五毛钱吗?”

  林玉兰捂着嘴笑了一声,“哎哟,我差点忘了,某人的丈夫在厂里工作了这么多年,一个月工资还是二十多,当然连五毛钱也藏着揣着,当成巨款咯。”

  听见周围人都在笑,李庆花的脸瞬间红透了,生气道:“林玉兰,我好意向你买旧衣服,免得你白送人一分钱没赚,你不愿意卖就算了,有必要这样挖苦人吗?”

  “不用你好意,你给我十块钱,我也不卖给你,我就愿意把衣服免费送锦宝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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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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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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