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小福包在年代文里被宠翻了>第104章 锦宝理所应当要拥有最好的
  “锦宝……”

  苏致远宠爱地摸了摸妹妹的头,“你以后和妈妈去一楼玩儿,想抓蝴蝶挖蚯蚓,或者和其他小朋友跑跑闹闹,都是要穿鞋子的。”

  “是啊,六妹妹你不能一直只在家里走路啊。”

  老二说完,老三和老四也要开口劝锦宝,他们妈妈突然说:“锦宝的鞋再想办法吧。”

  锦宝现在还不着急走路,相比之下还是致远更需要一双新鞋子。

  “妈,你有什么办法?”苏致远问她妈妈。

  苏建民也问:“媳妇儿你又不会做虎头鞋,就算会做,鞋底那些材料,咱们也没有呀,锦宝不能一直光着脚丫,得给她买鞋!”

  白露知道她丈夫的想法,儿子得糙养,穿破鞋忍忍没关系,闺女得富养,一定要穿好的,不能受委屈。

  相比之下,她虽然很爱锦宝,但是对另外几个儿子也都疼爱,不想他们受委屈。

  “新年咱们给锦宝做了新衣裳,致远他们穿的却都是打满补丁的旧衣裳,如今鞋子也是烂了补,补了又补,现在破得穿不了了,我觉得这新鞋子应该买给致远。”

  小锦宝用力点着小脑袋,“堆堆……”

  妈妈把她想说的话都说了!

  本以为爸爸和哥哥们听见这番话,应该会按照之前的计划继续挑选新运动鞋了,想不到她大哥激动道:“我说了我这双鞋还能穿,妈你为什么不信啊?”

  他原地高高蹦了几下,“你看,这鞋结实着呢,又没有开胶,怎么破得穿不了了?就算穿这双旧鞋,我明天比赛一样拿第一。”

  “我信大哥,他赤着脚也一样能跑第一!”

  苏小四附和他二哥的话,“大哥跑步最快了,是超级火箭腿,有鞋没鞋都一样。”

  白露很无奈,只能朝她三儿子问:“文年你是怎么想的?你也觉得应该换锦宝的鞋吗?”

  “嗯,这双鞋子很适合六妹妹,她穿起来一定很可爱。”

  “当然……我知道锦宝穿这双小红皮鞋肯定特别可爱,但你大哥也需要新鞋子啊,再说了,球鞋之后还能轮流给你们穿,这样也不浪费。”

  “大哥哥愿意把最好的给锦宝,我也一样,妈,我们穿旧鞋就好,给锦宝买新鞋吧。”

  苏文年看着妹妹的眼神里满是疼爱的光芒,他那表情就像在说:给锦宝摘天上的星星都是应该的。

  锦宝理所应当拥有兄妹们中最好的东西,不管是过年的新衣裳,还是这双蝴蝶结红皮鞋。

  “妈妈,快给锦宝换吧,”苏小四拉了拉妈妈的衣袖,“我想看锦宝穿新鞋。”

  “我也想看,如果鞋太大了,可以多穿几双小袜子,妈,再给六妹妹买几双棉袜好不好呀?”

  小锦宝鼓了鼓小嘴巴,嘴里“不”了半天,根本没人听她说话。

  今天是来给大哥哥买鞋哒,你们都忘了吗?

  苏建民虽然偏爱闺女,但这会儿看着儿子们这么懂事,一心想着妹妹,心里非常感动,又看致远的鞋子确实太破穿不了了,低头苦思冥想着折中的方法。

  “那个,”好一会儿,他抬头朝售货员咨询,“你好,请问这张兑换券能不能换一双红皮鞋以及一双解放鞋啊?我刚才算了算,价钱好像差不多。”

  他话语落下,一家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售货员身上。

  女售货员的表情看着有点儿为难,“这……钱虽说是报社提前付过的,但当初说好是换一双运动鞋,现在你要换两双别的鞋,我不太好记账啊。”

  “怎么会不好记账呢?你算算啊,女童鞋是十八块,解放鞋是七块八,一共是二十五块八,运动鞋一双是二十六,这么算,我换两双鞋还亏了两毛呢,对吧?你们也没损失啊。”ΗtτPS://Www.sndswx.com/

  听老公说完,白露觉得这主意不错,忙说:“是啊,售货员同志,您帮帮忙,我这两个孩子都需要鞋,只换一双,另一个孩子就没鞋穿了。”

  苏小四双手撑在高高的柜台上,眨巴眨巴无辜又可怜的眼睛,“美女姐姐求你了,让我大哥哥和六妹妹都有鞋穿好不好?”

  第一次被人叫美女,售货员脸上蓦然一红。

  “行、行吧,”她轻轻咳嗽了一声,“你们挑两双吧。”

  “哇哇,太好啦!美女姐姐你人最好了,又漂亮又善良又大方,一定很多人追你吧……”

  苏小四还要再继续说,被一旁他爸爸急忙捂住嘴,只能发出“唔唔”的声音。

  苏建民尴尬地朝脸红的售货员说:“抱歉啊,我儿子没教育好,爱乱讲话,真是不好意思。”

  一家人吵吵闹闹中,两双鞋子都买好了。

  “这解放鞋又结实底子又软,一点儿也不比运动鞋差!”

  “可不,那运动鞋就是样子好看,要说结实啊,还是咱们解放鞋最结实!”

  苏致远穿上了合脚的鞋子,一路上又跑又跳,轻轻松松一跃就能拍到大树上的枝干。

  回到家后,在全家人的围观中,小锦宝穿上了她人生中第一双鞋子。

  鞋子虽然大了一截,但是鞋底软绵绵的,穿着很舒服……

  “妹妹好可爱啊!”锦宝几个哥哥眼睛里都放着光。

  “锦宝过来,来爸爸这里。”苏建民拍拍手。

  锦宝刚要往爸爸的方向走,她大哥哥立马拍手,“来哥哥这儿。”

  小家伙左看看右看看,不知道选谁,最后“吧嗒吧嗒”跑向她妈妈,抱住妈妈的腿。

  “我的小宝贝!”白露弯腰抱起闺女,玩笑道,“你爸爸和哥哥们都是幼稚鬼,咱们不理他们。”

  “麻麻……玩儿……”

  “好,”白露开心道,“妈妈陪锦宝玩儿。”

  她丈夫和四个儿子们瞬间露出幽怨的眼神,“我也想和锦宝玩。”

  “粑粑,鸽鸽……麻麻……”小锦宝张张小嘴,艰难地说出三个字,“一起玩……”

  老苏一家人呆愣了一下,等回过神来,激动道:“听见没有?刚刚锦宝说‘一起玩’,三个不同的字,不是叠词,说得好流利啊。”

  “哇哇哇!我妹妹好聪明啊!是全世界最聪明的女孩子!”小四欢呼雀跃地说。

  次日运动会,在长跑、跳远等好几个项目中,苏致远毫无悬念得到了比赛的第一名。

  锦宝周岁生日快要到了,白露打算请玉兰一家、桦桦一家、张主任一家以及锦宝的干妈张红梅一家人吃饭。

  “买不到肉,只能做素菜,玉兰你说做什么菜好呢?”

  “辣椒炒茄子、炒胡萝卜丝、南瓜饼……”

  白露和林玉兰往菜里走,准备摘点蔬菜回家。

  两个人正聊着天,林玉兰眉头一皱,急忙道:“露露你快看!你菜地里那个白绒绒的东西是什么?好像在吃你地里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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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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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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