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头的灶上的火已经烧了一会儿,长着络腮胡,三十出头的副将文旭,从炕头摸到了炕尾。
然后面脸喜色的看着宋恒道:“将军,热了。”
宋恒也摸了摸,十分高兴的拍着手道:“成了。”这工匠琢磨了这么些时候,盘了拆,拆了盘,总算是将这火炕盘好了。这炕尾虽然没炕头热,但是盖着被子睡着上面,也很暖和不能冷的。
宋恒看着那工匠道:“你已经知道怎么盘了,这些日子,便赶紧带上些将士一起盘,多交些人,争取半月之内,将这营房里的通铺都换上这火炕。”
“是!”那匠人冲宋恒拱了拱手。
“大夫人送肉来了,快去搬肉。”
营房内的宋恒听见喊声,便忙出了营房,那文副将交代了那工匠几句,便也跟着走了出去。
宋恒一路走到了营房门口,见将士们正美滋滋的将白花花的猪肉往大营里搬。
乔木和张三正站在营房门口,指挥着众人搬猪肉。
“乔木”宋恒唤了一声。
乔木和张三回过头,瞧见将军和文副将,便忙冲二人行了礼。
“将军,文副将。”
“这是怎么回事?”宋恒开口问道。他方才听见有人喊“大夫人宋肉来了”还以为婉儿也来了呢!今日来营里,他便听说了,婉儿出银子让乔木买了冻疮膏来的事儿。
乔木笑着回道:“大夫人体恤将士们,给了属下一千两银子,又买了些冻疮膏和肉来。”
“买了多少肉?”文旭伸长脖子,看了看那些还放在牛车上,没有来得及搬走的肉。
乔木道:“三万多斤,老板还搭了不少棒骨和下水。”
文旭笑了笑道:“咱们大营里如今可有十五万人,这三万斤肉够塞牙缝吗?”
那乡下女人想收买人心,也不舍得下些重本儿,乡下人就是乡下人。
宋恒手握二十万兵马,有五万常年驻守在北境,有十五万在这大营里。
闻言,乔木张三还有宋恒都变了脸色。
因为发妻能惦念着大营里的将士,又买冻疮膏又买肉,他心中已经十分感动,只想着有妻如此夫复何求。婉儿买冻疮膏已经是解了军营的燃眉之急,如今又让乔木买三万斤肉,这文旭倒好,不但不心存感激还嫌少。
乔木忍不住道:“咱们营里十天吃一回的肉,也不过才一万斤,这三万斤又怎么不够塞牙缝?”
这个文副将,以前是林副将身边的人,因为善战又读过兵书,上个月将军便上报朝廷,提了他做副将。当初,大夫人不让小夫人进门,他便听人说,这文副将喝醉酒后,在营里大骂大夫人是妒妇,是不识抬举的乡下女人。
张三也道:“够塞牙缝了,做成红烧肉,一人都能分上两三块实实在在的肉坨子呢!除非,某些人牙缝太大。”这某些人,自然便是那嫌肉少的人了。
“那么大的缝,怕是牙都没了。”乔木还和张三一唱一喝了起来。他们是将军的亲兵,也不常在大营里待,所以他们压根儿不怵文旭这个副将。
文旭听出二人在嘲讽他,背在身后的手,紧紧的捏成了拳头,眼中闪过一抹厉色。
对于乔木和张三的一唱一和,宋恒那是相当满意,他笑着道:“今日便让伙房做红烧肉,和土豆一起烧,棒骨和猪杂用萝卜炖。”
“好,属下这就去通知伙房。”张三说着,从牛车上抱起一块肉,往伙房的方向而去。
因为这个时候已经快吃中午饭了,伙房已经将中午要吃的饭菜准备好了,也来不及再处理这些肉,所以这肉只能晚上吃了。而整个大营里的人,也都等着晚上这顿。
宋恒待到下午,便带着乔木等人回了城。
一回府后,宋恒便去了秋实院儿。
屋内,下学回来的宋子凌,正在屋里试穿着,秋菊给他做的毛拖鞋。秋菊手脚十分麻利,就这半日功夫,便已经做好了,沈婉,翎儿,宋子凌,无依还有沈铭的毛拖鞋。而沈婉她们都已经穿上了,沈铭的等他晚上过来吃饭了再给他。
“娘,这毛拖鞋好暖和。”宋子凌来回走着,觉着自己仿佛踩在云朵上一样,软乎乎的。
这毛拖鞋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有一层带毛的皮毛,鞋底的皮毛下面还垫了棉花能不软吗?
“嘎吱”门从外面被打开,穿着斗篷的宋恒进了屋子。
瞧见站在屋中的宋子凌脚上毛茸茸的鞋子,便问道:“这是什么鞋子?”
宋子凌抬起脚,炫耀道:“这是我娘给我做的毛拖鞋。”
闻言,宋恒看向了沈婉,那眼神分明就是在说:“我的呢?”
沈婉别开了脸,咳了咳道:“那是你秋菊姐姐给你做的。”
宋子凌晃了两下脑袋,仰着脸道:“那也是娘想出来的毛拖鞋,让秋菊姐姐给我做的。”
他决定了,他明日要穿着这毛拖鞋去书院。他们教室里都是不点炭盆儿的,坐在里头上一天的课,这脚都冻得冰冷。
不过,这毛拖鞋没有后跟儿,这样穿着去书院怕是会被先生说。有了,他让秋菊姐姐给他做个有跟儿的不就行了吗?
沈婉一脸嫌弃的看着宋子凌道:“不要给我装可爱。”这个宋子凌,以前就是个没教养的小混蛋,如今还装起可爱了来了。
“没装,”我是真可爱,宋子凌在心里补了一句,然后跑到他娘旁边坐着。
宋恒脱了披风,将披风给了走过来接披风的秋菊。他发现在这屋里的所有人都穿着毛拖鞋,大家都有就他没有。他嘴角向下,脸上明明白白的写着“我不高兴”四个大字。
秋菊将披风挂好,见将军老盯着大家脚的毛拖鞋瞧,脸上写满了不高兴,便道:“将军的夫人也让奴婢做了,只是奴婢手慢还没做好。”
“谁……”沈婉刚想说,谁让你做了?但是发现宋恒看向她的眼睛正发着光,这到嘴边的话,就说不出来了。
秋菊去做饭了,无依帮忙烧火,宋子凌拉着翎儿回了房,让他陪自己做功课。于是,这温暖的房间里,便只剩下宋恒和沈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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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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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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