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国王起点>第十二章、传奇人物--切尔斯骑士
  虽然只是一支乌合之众,造成的影响依旧不小。沿途所过之地,那是鬼神厌弃。

  天地良心,哈德逊可是再三强调了军纪,没有他的命令根本就没人敢脱离大部队,更不用说祸害地方。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沿途的民众看到军队就跑,想要解释都没机会。

  偶尔碰到几个贵族领主可以交流,人家也只是在送瘟神。要不是有皮尔斯伯爵的征召令,搞不好这些家伙就要直接派兵过来驱逐。

  一连赶路三天,哈德逊发现了不对劲,貌似自己跑太快了。

  征召令可不是针对自己一家的,整个东南行省的贵族都在征召范围之内,看沿途贵族的反应分明是正在做准备。

  第一个抵达战场,固然能够增加印象分,可同样也有可能最先被送上去当炮灰。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对自己这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哈德逊可不抱有什么希望。

  觉察到这一点,哈德逊再次放慢了行军速度。每天上午赶路,下午安营扎寨,顺便搞点儿野味改善一下伙食。

  肥美的豪猪、健硕的麋鹿、欢腾的野兔、矫健的野鸡……都成了哈德逊餐桌上的常客。

  就连普通士兵,也能够时常分得一碗肉汤。

  大自然的无私馈赠,让哈德逊明白,为啥亚斯兰特大陆有那么多流浪骑士了。

  土地、森林、河流、草原……都是贵族的私人领地,没有贵族的许可,平民是不能私自进行渔猎的。

  仅仅只是贵族偶尔狩猎一次,明显赶不上野兽的繁衍速度,这才有了现在猎物遍地的盛况。

  规矩都是约束普通人的,对贵族完全不适用。哪怕是最惨的流浪骑士,也能够自由狩猎。即便是被主人发现了,最多也就被驱逐。

  刚刚送走了一头豪猪,正意气风发的哈德逊,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给打断了。

  “少爷,切尔斯骑士请你过去赴宴。”

  准备在贵族圈子里混,为了让自己的眼睛能够放亮一点,哈德逊也恶补了不少圈子里的知识。

  “可是哈克连家族的切尔斯骑士?”

  哈德逊询问道。

  没有办法,亚斯兰特大陆贵族的重名率实在太高了,若是不备注上家族,根本就区分不出来。

  要是不把这些搞清楚,冒然上门去做客,那是很容易闹出笑话的。

  “是的,少爷。”

  卫兵的回答,让哈德逊安心了起来。没有过多犹豫,便直接回答道:“告诉来人,待安顿好之后我就过去。”

  “宴会”,也是贵族群体的一大特色。无论是结交人脉,还是吃喝玩乐,又或者是商议事情,都可以在宴会中完成。

  判断一个家族的人脉关系怎么样,只要看看他们举办宴会,有多少宾客就知道了。

  这一路上,哈德逊就没少接受宴请。只不过不是为了交流感情,而是想让他带着手下快点儿滚蛋。

  当然,这种伤感情的事,肯定不能直接说出来,稍加暗示就足够了。

  贵族是最注重颜面的,非到万不得已,大家是不会在明面上直接翻脸的。

  很多时候,哪怕内心深处恨不得立即弄死对方,在面上依旧要展示贵族气度。

  而一旦公开撕开脸面,那也基本上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很难再有回旋的余地。

  这也是纨绔子弟很难活过三集的原因,得罪的人多了,终将会遇到铁板。

  作为一个聪明人,哈德逊自然不会轻易得罪人,每次都非常给面子。

  只要主人出来表了态,采购完物资之后,一准拔营离开。要是主人不出来,那就安营扎寨训练士兵。

  或许因为他严格约束军纪,没有闹出过乱子,大家交流起来也算融洽,扩展了不少人脉。

  经历的多了,哈德逊也慢慢习惯了贵族之间的相处方式。

  安排好营地事务,带着几名侍从来到来到城堡。眼前的一幕,让哈德逊有些无语,这大概是他见过最烂的城堡。

  不过想起这位切尔斯骑士的传闻,哈德逊就不觉得奇怪了。

  “沉迷于魔法的骑士”,这是大家明面上给面子的说法,在暗地里他还有一个称号——“败家子”。

  明明没有魔法天赋,却幻想着要成为魔法师,整天搞着乱七八糟的研究,弄得家徒四壁。

  如果只是这些,大家笑笑也就结束了。败家的贵族也不在少数,能够减少一个竞争对手,那也是一件好事。

  爱折腾归爱折腾,偏偏这位切尔斯的骑士修炼天赋很好,乃是萨克郡少有的大骑士,甚至有希望成为白银骑士。

  按理来说,以他的实力稍微努力一下,就能够让家业更进一步。偏偏切尔斯骑士拒绝了,哪怕是立下了战功,也选择折算成金钱奖励。

  毫无疑问,这些钱全部砸进了魔法研究之中。有时候为了获得魔法材料,他还可以去串客一把雇佣兵,替法师协会效力。

  强悍的实力,加上离经叛道的经历,让切尔斯骑士成为了“传奇”人物。

  城堡虽然残破,但哈德逊相信这里还是很安全的,周边的领主只要不是脑子进水,就不会过来寻一个大骑士的晦气。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因为穷。碰到切尔斯这种实力强的穷鬼,就算是仗打赢了也榨不出油水来。

  “小雷德曼,好久不见!”

  一个爽朗的声音响起,哈德逊的好心情一下子没了,无奈的解释道:“切尔斯叔叔,我是哈德逊,小雷德曼是我兄长。”

  这是哈德逊最无奈的地方,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为啥要父子共用一个名字。偏偏这种情况,在贵族圈子里很普遍。

  尤其是五代同堂的家族,要是搞一次家族聚会,估摸着光区分名字都能够让人崩溃。

  实在是不知道自家什么时候和切尔斯扯上了关系,不过估摸着就算有交情,自家父亲也不会说。

  毕竟,眼前这位在贵族圈子的风评可不怎么好。大骑士的友谊固然重要,但是架不住这位总爱开口借钱啊,还是有借无还的那种。

  为了钱包着想,所以大家对这位豪爽的骑士,都选择了浅言慎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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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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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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