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华娱激荡年代免费阅读>第四十二章 刘一菲:我想整一个
  “这首歌叫《山海》。”

  沈放唱完,就扔下了这么一句话,然后便直接从台上下来。

  耳边传来的同学们尖叫声,以及掌声跟各种起哄的声音。

  今天晚上的逸夫剧场,就是属于他沈放一个人的,仿佛所有人都在为他疯狂。

  而沈放,头也不回。

  当剧场里已经没有了他的身影,尖叫声依旧没停。

  “就这样走了,真的好吗?”

  毛小彤是个娇小的姑娘,她扛着电子琴显得十分不协调,再加上沈放两条大长腿走的很快,她是一路小跑猛追。

  蠢萌蠢萌的。

  沈放却好像没有听到一样,直到走了挺远,这才说了一句。

  “装个逼就跑,这不好吗?”

  毛小彤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她合计过味儿来,直接笑喷了。

  沈放选择这首《山海》,当然是因为他想赢。

  摇滚也许在商业方面表现的不算好,但是现场的感觉是特别的炸。

  而这种炸,正是沈放所需要的。

  这次校园歌手大赛,主要是新生为主,新人新气象,也自然喜欢新的东西。

  摇滚的炸,加上全新原创,还有沈放到底帅气,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冲击波,冲击着同学们的大脑。

  这就是沈放想要的效果,他今晚赢定了!

  唱完了之后,再装个逼,这多是一件美事呀。

  不过,这首歌也很是打动人心。

  五月天听过草东没有派对的这首歌后,直言他们都是天才。

  沈放不想当什么天才,可那句‘我给不起’,确实打动他。

  “你就是沈放吧。”

  这时,李晓婉跟梁孟石以及汪锋出现了。

  “哦,你们好,我是沈放。”

  除了梁孟石,另外两人沈放都认识,沈放表现的十分礼貌。

  不管怎么说,这里是中戏,他是中戏的学生。

  “那个……是找你的吧?如果没我什么事情,那我就先回了。”八竿子打不着组合的另外一位台柱,就十分没义气的落荒而逃。

  沈放也是一脸懵逼,可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是短信,小蜜那丫头的。

  “我干妈很想签你,你的歌他们也很有诚意,看在好兄弟的面子上,拜托拜托,别跟我干妈吵起来。”

  看到这个短信,沈放脑子里就莫名出现丫头求饶的样子。

  不是背靠大树就是扶着大树。

  甩甩头,还是不想这些了。

  ……

  中戏不远就是后海,这里冬天的时候可以溜冰,而现在火爆的则是酒吧。

  大概就是非典后,京城的酒吧开始火了。

  至于为什么,很多人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那段时间里,大家的心里都很寂寞吧。

  这一片都是胡同,都是平房,有的老板比较聪明,把屋顶给平整了,供乐队表演。

  基本上,混迹这一片的乐队以摇滚为主,好像叫做地下摇滚。

  沈放跟李晓婉他们互相介绍了一下,便找个地方,边喝边聊。

  他们来到了一间清吧,简单的要了几瓶啤酒跟小菜。

  “不瞒你们,这个地方我以前也唱过。”

  汪锋现在还不能说汪半壁,但,皮衣皮裤还是穿的。

  沈放有些佩服,大热天的,也不怕起痱子。

  “汪老师的歌,我是很喜欢的。”

  沈放没说假话,虽然很多人批评汪锋不那么摇滚了,可是,就从流行角度而言,汪锋是我们国内把摇滚做的最流行的那个。

  “哈哈……沈放,我直说了吧,你的歌不错,有东西,但是想要火,没那么简单。”

  汪锋没说假话,只是他这样讲,其实是有些心急了。

  简单而言,他暴露了自己对沈放的歌是很感兴趣的这个事实。

  “汪老师,我是表演系的,我想做个演员,唱歌就是玩票。”

  沈放说的云淡风轻,这让汪锋有些不知如何下嘴。

  梁孟石在这方面更聪明一些,笑着把话头接过来,“既然沈放同学意不在唱歌,那不如就把版权出了,日后若是有人唱红了,那沈放同学也能收获不小的名气。”

  到此,已经算是图穷匕见。

  沈放喝了口海尼根,“10万。”

  10万?

  李晓婉眉头一皱,她很想怒斥沈放,之前不是5万吗?现在怎么又涨了?

  梁孟石跟汪锋也是眉头一皱。

  却听沈放说道:“一首歌5万,两首歌不就10万吗?”

  看来,他加减乘除还是稳的。

  ……

  “他们会不会看到我们?”

  “你只要不多往那边看,就没事的。”

  刘一菲跟小蜜两人在逸夫剧场玩的很爽,沈放的那首歌也没有让她们俩失望。

  只是,小蜜这丫头心里知道自己干妈会跟沈放谈事情。

  她那个短信就是远远看着干妈去找沈放,才发出去的。

  实在是很担心他们吵起来,现在又跟过来……嗯,好像现在她们俩有女特务的感觉了。

  隔了好几桌,她们俩人暗中观察着那桌的情况。

  这让刘一菲也倍感有趣。

  说真的,之前那个校园歌手大赛,刘一菲觉得新奇极了。ΗtτPS://Www.sndswx.com/

  她以前都没有参加过北影的大赛,实在是没办法,她自打出道之后,就忙的厉害。

  基本上,刘一菲根本就没有多少校园生活。

  这一晚,她才真实的觉得自己像个大学生。

  突然,那边发生了变化。

  李晓婉他们三人,起身结账走了。

  ……

  “我们容信打算签你,怎么样?”

  “李老师,这个问题跟歌的问题,并不相干。”

  “你这小子怎么这么倔呢?”

  “10万块,两首歌,对于你们这样的人物,不算多吧?”

  “那也要看值不值呀?你这样的无名小卒写出来的东西,像汪峰老师这样的人物看中了,你甚至不应该提钱的事儿,他用了你的歌,是给你涨名气,懂不懂?”

  “这是什么道理?”

  “一直都是这样啊。”

  “一直如此,便对吗?”

  “沈放,你一个年轻人,这么着急赚钱干嘛?”

  “李老师,我一个年轻人不着急赚钱,我还能着急什么?”

  “沈放,我说两句好不好?”

  “汪老师请讲。”

  “明年我打算开演唱会,到时候邀请你跟我同台,如何?”

  “汪老师,实在是不好意思,明年久石让先生要来开音乐会,我已经答应他的邀请了,所以,我不一定有档期呀。”

  “久石让?RB那个?”

  “不然还有哪个?”

  天儿已经被聊死了,李晓婉只觉得气的不打一处来。

  至于汪锋跟梁孟石,他们俩实在是不相信,眼前的这个小子会被著名音乐家久石让邀请。

  可看他脸不红心不跳,说话不卑不亢,有理有据有节。

  脸红的反而是他们。

  那还留在这里干嘛?

  就这样,这张桌子只剩下了沈放。

  沈放说到底是不想签容信的,一方面是知道容信会走下坡路,另外一方面就是这个签约肯定是卖身契。

  现在娱乐圈就是这样,便是双冰那种咖位的,跟华宜也是一签7年。

  这7年里,若是发展的好,那还不错,可若是看你没什么前途,就直接冷藏了。

  想解约?

  好呀,拿出天价解约费就行了。

  再说了,一个艺人,能有几个七年?

  至于这两首歌的价钱问题,沈放也不想装逼,也不想提久石让。

  他是感觉到,对方别说十万了,大概1万也不想给。

  还拿出演唱会同台这种诱饵。

  我沈放是年轻人,可我们年轻人就一定要被你们白嫖吗?

  说实话,若是一个真·年轻人,大概已经答应了,乐呵呵的跟容信签约,傻兮兮把自己的歌交给大佬。

  可惜,沈放不是。

  他很清楚,没有李晓婉也会有刘晓婉、王晓婉。

  干脆,我自己干!

  沈放打定了主意,他不签公司,他自己就是自己的经纪人!

  想到此处,有种莫名的畅快。

  拿起海尼根,灌了一口。

  这玩意是真他妈难喝。

  等放下酒瓶,却发现对面多了一个人。

  “你刚刚跟他们谈了什么?”

  “我……不是,你怎么来了?”

  “哈哈……我之前还听你唱歌了呢。”

  “啊?”

  刘一菲的出现,让沈放一时手足无措。

  她包裹的很严实,可在摘了墨镜跟口罩之后,俏丽的容颜叫人无法鄙视。

  等一下,她听了自己唱的那《山海》?

  沈放脸上神色数变,因为他把这首歌给稍稍的改了一下。

  前面是‘他明白’,到了后面就是‘我明白’。

  也就是:我明白,我明白,我给不起!

  ‘我’唱起来好像‘卧’。

  “唱的好棒呀!”

  沈放看着刘一菲兴奋的如粉丝一般的神态,他松了一口气。

  “有那么好吗?”

  “你写的,对不对?”

  “没错。”

  “那刚刚……”

  “一首歌5万块钱。”

  “他们不想给?”

  “所以谈崩了。”

  “好可惜……哦,对了,我正在录专辑呢,那个……”

  “5万。”

  “什么?你就不能便宜一点?给个友情价吗?”

  “这年头,谈感情伤钱啊。”

  此话一出,刘一菲再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她不适合唱这首歌,刚刚就是说一下,结果沈放这个家伙真不够意思。

  沈放知道刘一菲不适合唱这种摇滚,既然是谈不成的买卖,那为什么要降价呢?

  二人笑过,才提到电话的事情。

  “以后常联络。”

  “好。”

  沈放点着头,可脑中忍不住又出现了李团长那一指。

  自己好像总是忘记要美女的联络方式,这是注孤生的属性吧?

  正想着,刘一菲突然问了一句,“喝酒,东北话怎么说?”

  沈放笑了起来,想到刘一菲要被自己带成个东北姑娘,不免沾沾自喜。

  “整,或者璇儿。”

  “啊?”

  “整一口,整一瓶,整一箱。”

  东北话里,万物皆可整,沈放此刻仿佛正在传授东北话的奥义。

  却不想,刘一菲一指沈放面前的那瓶海尼根。

  “我想整一个。”

  她学的是真够快的。

  沈放笑着回头找服务员,打算要一瓶酒。

  “那么麻烦干嘛。”

  刘一菲却干脆的把那瓶酒那起来,然后就整了一口。

  喝的有些急,金黄色的酒液从她的嘴角溢出,滑落到白腻的脖颈,以及锁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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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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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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