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华娱激荡年代章节目录>第三十二章 百鸟朝凤
  长途客车又来到了王千户村。

  “妈,回吧。”

  “儿子,在外面你可千万照顾好自己。”

  “放心吧,我没问题的。”

  “儿子……”

  “妈,你要再这样,我可要哭了。”

  “别别,儿子,你可好好的。”

  “哎!”

  沈放再次坐上了客车,来送的只有母亲。

  据母亲讲,应该是老爸怕自己哭出来。

  沈放并不介意这些,自己跟父亲的心结是解开了。

  这比什么都好。

  可就在车子开出去没多久,一阵鸟鸣从那小丘上传了过来。

  若是旁人,很可能当成是真的鸟雀,可沈放立马就打开了车窗。

  虽然看不真切,可他知道那小丘上定然有一个人正在吹奏唢呐。

  这就是《百鸟朝凤》!

  也许,父亲吹的并不是特别出色,比不得那些大师的水准。

  可沈放听来,不知不觉就已经泪如泉涌。

  ……

  小丘上。

  沈清泉已经停了下来,他很清楚自己不如当年。

  “老头子!吹的太好了!”

  若是在平日里,就算老伴儿这么讲,沈清泉也要反驳两句。

  至少是,你懂个屁。

  但眼下,他什么也没说。

  “走吧。”

  “唉。”

  老两口一前一后,嘴上却不停。

  “咱们接下来多种些地吧。”

  “为啥?”

  “要是儿子在外面混的不好,最起码回来有地种。”

  “还是你这老小子想的周全,对了,你为啥给儿子吹这个呢?”

  “我怎么知道。”

  “你是希望儿子能当那凤凰吧?”

  “你,你……”

  “哈哈……看来我猜对了,你个死老头子,有什么话就不能当面说!”

  老沈家这两口子还是那样,虽然话里夹枪带棒,可脸上还是乐呵呵的。

  ……

  哐当~哐当~

  南下的列车里,满满当当。

  人一多就容易嘈杂,而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有一个人很是特别。

  他长相帅气,一声不吭,只是看书。

  那是一本好像小册子一样的书,名字叫做《天鹅绒》。

  1967年,一个乡下女人因为两斤猪肉疯了,她疯的是那么的古怪,那么的冤。

  她有一个老公,她的老公是那么的普通,普通到书里都没提他的名字。

  但她的儿子有名有姓,叫做李东方。

  李东方长的不错,娶了村里大队长的女儿,原本这个婚事算是李东方高攀了,不过,大队长的女儿哮喘、心脏病还斜眼。

  这么一看就合理的多了。

  李东方也就成了小队长。

  有一天,小队长奉命去接下放到村里的华侨唐雨林一家。

  同一天,疯妈跳河自杀了。

  后来,小队长跟唐雨林的老婆搞在了一起,她的肚子像天鹅绒。

  最后,唐雨林开枪杀了小队长。

  这本小说是沈放离开昆明的时候,姜汶塞给他的,跟着《太阳照常升起》的剧本一起。

  沈放得到的剧本,也就是小队长这个角色的剧本,在《太阳照常升起》这部电影里,有四个小故事。

  疯,恋,枪,梦。

  ‘小队长’这个角色主要是出现在‘疯’以及‘枪’这两个故事里的。

  而这两个故事,也正脱胎于小说《天鹅绒》。

  《天鹅绒》这个小说本身很短,故事也不够拍成电影的。

  姜汶往里面加了很多的东西,而且,就沈放从剧本中看来,姜汶说了很多东西,又藏了很多东西。

  从文笔来看,姜汶是很有个人风格的。

  他的剧本,主要以四个字的短语为主,只能说是短语,因为那不是成语。

  像散文诗,对仗押韵,又很像古文。

  还好,沈放在文学方面有一定的水平,阅读起来并不难。

  当然,沈放有自己的优势,他知道全部四个故事。

  只不过,他跟大家差不多。

  这四个事故他能看懂,可四个故事串联在一起成了一部电影,他就不懂了。

  眼下看着小队长的剧本,脑中不断出现整部《太阳照常升起》的电影画面。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沈放自然也无法忽视这部电影里面许多的隐喻。

  拍摄地点在东川红土地,也就是说,红色的路。

  还有疯妈对儿子小队长讲述他父亲的情况。

  最可爱的人。

  一开始那么长,后来这么长……最后变的很短。

  这很明显是讲,小队长的父亲从一个士兵成长为干部。

  还有四个兜。

  这个兜,许多年轻人大概不了解。

  衣服上两个兜的是战士,四个兜的是干部。

  另外,还有一个藏的很深的地方。

  在最后‘梦’这个故事里面,唐妻对疯妈说的。

  她是来结婚的,9月10号就是结婚的日子。

  9月10号,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可前一天呢?

  这实在是让人无法不产生许多想法。

  而且,也真的是藏得很深。

  这四个故事,按照电影里面的顺序来说,前三个是发生在1976年的,而最后一个发生在1958年。

  唐妻讲的是1958年的9月10号,似乎跟那位教员又没有关系,可是,姜汶又在剧本中不断强调。

  最后一个故事其实是开端,但姜汶把这个故事当成了结尾。

  而这四个故事,正好对应‘春夏秋冬’。

  可不管怎么说,也是1958-1976……看,这个年代也是有所指的。

  身处列车上的沈放,他看着想着,脸上时而微笑,时而凝重。

  他好像是一个侦探,想要破解《太阳照常升起》里的一个个谜团。

  姜汶就好像一个谜语人,他不光留下谜团,甚至根本就是不好好说话。

  能直说的,总是给你绕个弯子,让人想骂脏话。

  但沈放记得后来许多电影大家对这部电影的评价。

  如戴锦华老师,等等。

  他们都认为,这是姜汶电影艺术达到大成的作品。

  姜汶自己也说过,这是他最棒的电影,超过后来的《让子弹飞》。

  想到这些,沈放更好像被激起了斗志,他更想破解。

  这时。

  “听说了吗?陈逸非死了!”

  “啊?他谁呀?”

  “人家是大艺术家!”

  “这次姜汶要完蛋了,没准陈逸非就是被他气死的!”

  “真的假的?”

  列车里的闲言碎语,把沈放给拉了出来。

  他很快就看到有人在看报,而报上的显著位置,刊登了陈逸非先生去世的新闻。

  沈放可以确定,姜汶这货最近一定不会很舒服。

  ……

  四月中,东川红土地,树木更加的绿了。

  红色与绿色交织的世界里,一台台机器,一个个人,他们好像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又身处其中,融为一体。

  剧组已经集结,该进组的都进组了。

  那边是戴着墨镜的摄影赵飞,这边是戴着顶棒球帽的编剧述评。

  他们俩都是姜汶的老搭档了。

  赵飞第一次跟姜汶相识,还是在《大太监李莲英》这部电影里,姜汶就是那个太监。

  述评则是《有话好好说》的编剧,这部电影是张一谋与姜汶最后一次合作,真的很搞笑。

  此刻,大家却没有工作,而是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打扑克。

  剧组怎么变得如何清闲?

  原来是导演跟女主角在聊天。

  “最近好多报纸在骂你呢。”

  “让他们骂!”

  “你要知道,积毁销骨,众口铄金。”

  “我知道,可我怕什么呀?我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好好,你全是道理,我说不过你。”蜀南文学

  “嘿嘿……咱们好好拍戏就得了。”

  周芸也没想到,陈逸非先生会突然去世,当初那部《理发师》她也是女主角来着。

  现在整个舆论对自己老公实在不利,这个局面如果不能改变,那眼下的这部电影,会不会受影响?

  姜汶却依旧那个样子,我行我素。

  周芸有些气,可这也是老公的性格,她也没办法。

  “我去准备了。”

  周芸接下来得‘洗脚’。

  姜汶正打算拍戏,可有个人也想跟他聊聊。

  “陈逸非先生已经去世了,沪圈的大佬们就算是骂你,他们也赚不到什么。”

  “小师弟,你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赚钱。”

  “嗯,有那么点儿道理。”

  “我了解你。”

  “你了解什么?”

  “你想站着把钱赚了。”

  “这话说的好!你确实了解我。”

  “我也不让你跪着赚钱,《理发师》那部电影谁是主角?你发个邀请过去,沪圈大佬会怎么想?”

  沈放之前的话,非常对姜汶的脾气,可眼下这句,又让他眉头微皱。

  俄顷,这家伙又笑了。

  “你小子果然有东西!”

  沈放知道姜汶是想明白了。

  其实,沈放出的这个主意,关键不在于赚钱,关键是让沪圈大佬们看到姜汶的态度。

  至少他不是要跟沪圈老死不相往来,这就足够了。

  姜汶得了小师弟的主意,心里非常高兴,干脆大手一挥。

  “行了,别打扑克了!咱们拍戏!”

  ……

  黑暗之中,一双精致的脚丫出现了。

  那晶莹剔透的脚底板,甚至能映出斑斓水光。

  噗通一声,踩进木盆里,溅出些许水花来。

  双脚在水中交叠,仿佛两个调皮的孩童。

  大概是洗的差不多了,便又踩到了木盆的边上,本来这一双脚丫也不用如何仔细的清洗。

  稍作停留,也不把水擦干净,就踩在了木质的地板上。

  出了屋子,就是红色的地,红色的路。

  这地上并不脏,干净的很。

  这双脚的主人也似乎不在乎脏不脏的,走起路来大大咧咧。

  但她却是一个女人,一个长的很好看的女人。

  没多久,她盯上了一排鱼鞋。

  可她想要一双带黄须子的。

  卖鞋的给了她,她捧着走出来。

  好像是一件宝物,她的注意力全在这双鞋上。

  突然,撞到了一个人。

  “你!”

  “妈?”

  这个人,喊了她一声妈,但旋即就跑。

  他穿着一件红色的上衣,还抱着好多的砖头。

  “站住!”

  妈在后面追。

  这个人不说话,只是自顾自的跑,以及扔掉那些耽误他跑路的砖头。

  后面出现了一个胖女人,她是卖鞋的。

  “钱!”

  “站住!”

  “钱!”

  就这么的三个人一条线,在这红色的路上,追着跑着。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华娱激荡年代章节目录更新,第三十二章 百鸟朝凤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