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高坎则是在快马加鞭。
但一切的中心、前来密银城探查和救灾、本应该“卧床修养”的拉克丝,却悄悄的换上了一身平民女孩的衣物,骑着马悄悄出发了。
白嫩的皮肤如今却成为了麻烦——这一路上,拉克丝已经意识到了寻常的农家女孩在这个年纪根本就没有自己这么白嫩的皮肤。
好在万能的卡尔亚总有巧妙的办法。
他将一些很有趣的变装技巧教给了拉克丝。
只需要用一些有着天然色素的浆果和小麦粉作为材料,拉克丝就可以将自己白嫩的皮肤变成健康的小麦色。
而没有磨碎的麦粒则是可以作为她的“青春痘”、没有去除干净的麦麸则是点缀成了可爱的“雀斑”。
经过了这一番变装之后,拉克丝已经全然变了一副模样——再加上一顶大大的、明显不合脑袋的帽子,她从一个贵族小姐,完全变成了一个平民姑娘。
唯一有点违和的地方在于她的佩剑,毕竟寻常人家是不会有佩剑的。
为此,拉克丝给自己设计了一个“猎户女儿”的身份,虽然猎户更喜欢用剥皮刀,但女孩子嘛!
选择更漂亮一点的佩剑,在尚武的德玛西亚也完全说得过去。
而且,到时候拉克丝就算举止稍微有些和农村姑娘不同,也可以用“她平时都是学习打猎的,不懂耕作”来解释。
与她同行的是队伍里身手最好的护卫,他换上了一张猎弓,扮演拉克丝的叔叔——也是一个猎人角色。
此行是他带着侄女从厄文戴尔过来走亲戚。
哦,应该是“斯科拉的叔叔”,谨慎起见,拉克丝还将自己的名字颠倒了一下。
就这样,通过一番变装,她终于以平民的身份,来到了密银城的郊外。
……………………
和坐落于海滨的德玛西亚雄都不同,密银城是一座高原城市。
这里背靠北境的龙脊山脉,向南既是一望无际的德玛西亚大平原,地处交通要道。
春天到来的时候,龙脊山脉南麓的冰雪融化后会在山间形成无数溪流,而这些溪流则是在水渠的引导下,最终被注入密银城的湖泊之中。
这个半是天然、半是人工的湖泊给予了密银城相当充沛的水力资源,既可以灌溉农业,也可以支持航运——别看从德玛西亚雄都到密银城要坐很久的车,但如果反过来的话,那就可以顺流而下,一日千里。
更妙的是,因为密银城丰富的地下矿物资源,这座大湖几乎全年不冻,所以除非遇见百年难得一遇的寒潮,这座城市一年四季都处在湖水的保护之下。
密银城整体上由两部分组成。
位于湖泊中的内城要塞是贵族区,也是军事区,这座内城被建在了湖泊重心的一座天然的小山上,地势高耸,四周都是水,哪怕北境的蛮族饿疯了、倾巢而下,也不能奈何这座要塞。
而在湖泊的周围,零零星星的散步着其他个个城区——农业区、商业区、手工业区等等,这些区域有着低矮却完整的城墙,一旦出现战争,也可以互为犄角。
正是因为这种集军事、农业、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密银城在整个德玛西亚北境都有着无比重要的战略地位——它和西边的福斯拜罗、东边的厄文戴尔一起,被称为德玛西亚的“北境三镇”。
时隔多年再次来到密银城,拉克丝的眼里充满了新奇。
这里人口和雄都相差甚远,但依旧相当繁华。
甘甜的湖水仿佛生命之源,滋养着坐落于群山之间、耗费了数十代德玛西亚人心血、才被开垦出来的良田。
时值初冬,雪山上已经几乎没有小溪流淌,但密银城大湖内的水资源依旧丰富;农田内劳动的农民数量不多,但却处处生机盎然。
拉克丝来到了密银城的外城区郊区后,时间已经是入夜。
皎月初升,拉克丝并没有急着进城,而是按照计划,开始寻找农家投宿——在表达了支付报酬的意愿之后,她和护卫成功地在一个村子里安顿了下来。
村子的村长是一个看起来面貌慈祥的老人,他收下了介绍费,然后帮助拉克丝两人找了一家有空房的家庭,让他们安顿在了这里。
这是一户看起不怎么宽裕的家庭。
按照这家主人的说法,这一间空房本来是他家女儿的房间,现在女儿去了内城区做侍女,这里就被空了出来。
按照平民的水平,这间房间算是比较干净的——但是,没拉克丝的眼里,这种干净依旧非常邋遢。
拉克丝自问没有洁癖,但真正躺在了这样的一张床上,她还是横竖都睡不着。
“这就是平民的生活吗。”拉克丝握着自己的剑柄,“卡尔亚,他们为什么不把被子洗得更干净一点呢?”
“你说的是被罩吧,因为频繁的洗涤会让被罩容易损坏。”卡尔亚回答道,“而且,洗被罩麻烦,大部分人也没有时间经常清洗——夏天还好,冬天洗被罩可是在不是一个好主意。”
“也是哦……”拉克丝点了点头,干脆决定不睡了,“算了,出去看看吧,去附近的农田里看看,你也教教我,什么是霜冻灾害。”
等到这家的主人睡下,拉克丝和护卫穿上了外套、将房间布置成了两个人正在睡觉的样子,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院子。
村落的不远处就是农田。
现在正处于冬小麦的越冬期,麦苗已经停止了生长,一棵棵麦苗孤零零地匍匐在地,仿佛是不起眼的杂草——它们会以这种方式,度过低温的冬季,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再返青、拔节,然后奋力生长,直至收获。
卡尔亚已经和拉克丝讲过了德玛西亚冬小麦相关知识。
在这里,冬小麦的霜冻灾害一般分为两种。
在大多数地区都是返青或者拔节时期遭遇突然的低温霜冻导致的灾害,即冬小麦不怎么抗冻的时候出现霜冻、被冻坏了。
而在北境,按照这些贵族们上报的消息,这里因为濒临弗雷尔卓德,运气不好时冬小麦会在越冬期被直接冻死——最抗冻的时候也抗不过低温,被称为硬性霜冻。
拉克丝此行的目的,就是判断密银城究竟有没有遭受硬性霜冻。
在麦田里俯下身子,拉克丝摸向了一株麦苗。
按照卡尔亚的说法,她仔细地抚摸起了小麦叶片背部的纹路。
叶子的纹路很清晰,用指甲掐叶脉,也没有发硬。
揪下几片叶子,揉碎之后摊开在掌心,没有冰晶。
所以……这株麦苗没有任何遭遇硬性霜冻的样子。
拉克丝微微出了口气,然后向前走了几十步,又选了一棵麦苗——依旧没有问题。
就这样,拉克丝在田间忙活了快一个小时,终于确定附近的麦田都很安全,没有遭受任何霜冻灾害。
得出了这个结论的拉克丝微微眯起了眼睛,带着护卫回到了房间,她拿出了包裹之中的地图,然后在自己目前所在的地方打了一个叉。
明天继续!
……………………
在农田里瞧瞧折腾了半天的拉克丝,再回到房间里的时候,终于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当拉克丝和醒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家里的男主人拉着车子回来。
“你好啊!”拉克丝挥了挥手,“已经忙完回来了——起来得真早啊!”
“赚点钱嘛!”对方嘿嘿笑着,将车靠在了院子的墙边,抖了抖自己的袄子,“刚刚去了趟城里,送了车柴火——听说有大人物要来密银城,城里的贵族老爷们正高价收购柴火呢!”
“大人物?”拉克丝摆出一副好奇的样子,但心里却大致有了猜测,“这你都能知道?”
“俺儿子可是老爷家的侍卫!”这个在拉克丝眼里估计有五十来岁的农夫露出了骄傲的样子,“那小子可机灵啦,听说了消息之后,马上就叫他妹妹传话给我,别人家还在砍柴呢,我这都送过去啦!”
听他这么说,拉克丝有点开心。
“多亏了领主老爷人善!”不用拉克丝主动开口,面前的中年男人就开始滔滔不绝了起来,“他说啦,只要能备齐铠甲驮马,我儿子就也能加入游骑兵,去做骑士……哦,骑士扈从!”
“加入游骑兵?”拉克丝回忆了一下德玛西亚的军团配置,“那不是要打北边的蛮子?”
“打蛮子好啊!”让拉克丝没想到的是,自己这一句很担心的话,听在对方的耳朵里却完全不是一个意思,“只要打了蛮子,凭俺家那小子的身手,绝对能成真正的骑士!”
为什么会这样?
不用打仗、不用牺牲,这不是平民的权力吗?
为什么面前的这个农夫,似乎很希望自己的儿子上战场?
“听说北边的蛮子很能打的……”拉克丝只能旁敲侧击,“我只打过猎,想来打仗一定更危险吧……”
“危险?啥不危险?”听拉克丝这么说,对方却露出了一副看得很开的样子,“你们打猎不也危险?就算种地,大前年一场霜冻下来,要不是我家那小子不用管饭……啧啧啧,都是靠天吃饭,上战场能成骑士、成老爷;种地可种不成老爷!”
“……”
“只要成了老爷,就有自己的扈从了,到时候打仗也就不危险了,搬到内城去收租子,就算北边的蛮子来了也不怕!”
“……”
拉克丝非常耐心地听着他的描述、他的畅享,哪怕两人之间隔着一道无形的墙壁。
这个强壮的男人口若悬河,讲起来没完没了,眼神里也充满了憧憬。
他发自真心的希望能够多干点活、多攒点钱,给自己的儿子攒出一副盔甲,最好再凑一匹马——哪怕是驮马。
只要在战场上立下功勋,他们家就可以从农民,变成贵族。
最低等的骑士,那也是贵族。
他显然不知道拉克丝的身份,也不知道自己辛辛苦苦得到“内幕消息”提前砍的柴火就是为了眼前这个人,他只是单纯地很开心,开心自己高价卖了柴火、还在拉克丝和她的护卫这里多赚了一笔钱。
这笔钱不多,也许只值一片甲叶、只值马蹄铁的铁钉。
但却足以让他开心一整天。
拉克丝在娑娜身上学会的倾听能力,让他一直滔滔不绝——直到他的妻子出现,将几片黑面包和一碗热汤递给了他,他才被泡过了热汤的面包堵上了嘴巴。
随后,她的妻子,一个膀大腰圆、有着一头柔顺的淡金色长发的妇人顺势也将一碗汤递给了拉克丝:“暖暖身子吧,小姑娘——你就别和他在这扯淡啦,他就爱和人瞎聊……”
拉克丝接过了浓汤,也学着农夫的样子,随意的靠在了车旁、猛地喝了一口。
齁咸齁咸的汤让拉克丝差点吐出来,但在卡尔亚的提醒下,她却强撑着咽了下去。
“真够滋味!”拉克丝将汤一口气喝干,“力气都上来了!”
“嘿嘿,是吧!”农夫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把自己的那份吃完了,“一碗汤下去,什么力气都有了!”
“就你话多!”农妇剜了一眼自己的丈夫,“不快去歇会,看把你给能的……”
“我要是话不多,能把咱家孩子送去做贵族老爷那做护卫?”似乎是认为自己在外人面前丢了面子,农夫大声嚷嚷了起来,“能说会道,在外面也是一种能耐!”
“就你能耐……能耐就快去砍树!”
“我有点累了,还是歇会吧……”
“……”
“……”
也许是因为汤太咸了。
也许是因为一些其他原因。
在留下来住宿费、告别了这一家之后,拉克丝总觉得胸口有点堵得慌。
虽然只是借宿了一晚、虽然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但拉克丝还是感觉自己似乎见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
想到这,拉克丝深深地吸了口气,良久才缓缓吐出。
“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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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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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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